恶意透支话费90万 被判无期引发争议(南方都市报 2009-7-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7:14:09

恶意透支话费90万 被判无期引发争议

被告人利用漏洞以手机拨打声讯台获回扣2万多元

类别:国内新闻 作者:刘中元 原创 浏览量:1321  发布时间:2009-07-03
版次:AA13 版名:城事 稿源:南方都市报  

    贪污90万都没有判无期的,为何盗窃90万就要判无期!

    ———新浪网友

    该公司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从管理制度上都是有能力、有理由中止其客户非正常消费的。当初这个客户消费不正常时,为什么不采取保护性措施?为什么不限制其继续使用通信的方式和时间?为什么不停止其通信服务?

    ———法律界专业人士尹雪鹏

    本报讯(记者刘中元)近日,潮州中院对一宗利用某移动公司手机通话话费结算技术漏洞透支话费,以拨打国外声讯台获取回扣牟利的盗窃案做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方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同罪判处闻海灯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罚之重引起热议,“我认为判得比较重”,昨天下午,法律界专业人士尹雪鹏如此表示。

    透支90万回扣2万元

    潮州法院查明:2008年春节前,方飞购买了破解手机SIM卡密码后进行复制的技术,以及利用手机通话话费结算技术漏洞进行透支话费的技术、设备。

    2008年2月至3月期间,方飞用假身份证在潮州开通了四个全球通号码,每个号码存入200元。购买“动感地带”卡100张,其中用于解码、复制并透支话费牟利的全球通号码卡一张、“动感地带”卡70张(每张卡可以消费50元),上述71个号码透支的话费共计人民币897579.9元,其中闻海灯参与实施2 4张,透支话费共计人民币167776.39元。作案后,方、闻两人从崔金方、刘海龙处获得由国外声讯台支付的部分回扣款共计人民币2万多元,赃款被两被告人花光。

    法院审理认为,方飞、闻海灯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其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方飞在盗窃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闻海灯是从犯,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予以减轻处罚。

    网民多认为“量刑过重”

    该处罚引来网民大量评弹,相当多的网民认为“量刑过重”,不少人用“贪污90万”和“透支90万”进行比较,一新浪网友发帖表示:“贪污90万都没有判无期的,为何盗窃90万就要判无期!”

    对此,尹雪鹏表示:“依照《盗窃罪》来判不存在问题,仔细抠法律条文,判处无期说得过去”,他话锋一转,但“参照别的盗窃90万案例,显得量刑过重”。尹雪鹏解释:我国的刑法中对于“盗窃罪”中关于“数额特别巨大”以6万元为起点,“这是《刑法》制定时的量刑标准,到现在并不一定合适了。”

    尹雪鹏还以“许霆案”比较:“尽管和许霆比起来,方飞的主观故意更明显”,但“该公司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从管理制度上都是有能力、有理由中止其客户非正常消费的。当初这个客户消费不正常时,为什么不采取保护性措施?为什么不限制其继续使用通信的方式和时间?为什么不停止其通信服务?”

http://gcontent.nddaily.com/d/87/d8700cbd38cc9f30/Blog/bc9/c66f5b.html  公众缘何难解“透支90万话费被判无期”案?类别:时事评论 作者:来论 原创 浏览量:778  发布时间:2009-07-03
版次:AA30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潮州中院6月30日对一宗利用某移动公司手机通话话费结算技术漏洞透支话费,以拨打国外声讯台获取回扣牟利的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方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同罪判处闻海灯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万元。(《广州日报》7月2日)

    在新浪网进行的“你如何看待嫌犯透支90万手机话费被判无期徒刑?”调查中,有近八成的公众,反对当地法院作出的判决,认为量刑偏重。经历过许霆案法理与情理间认知的历练,公众依然认为量刑偏重,显然是“事出有因”。

    一方面,从目前报道的陈述中,公众看不到另一责任方——— 移动公司的责任承担。从技术层面讲,手机通话话费结算技术漏洞,并不是难以克服的技术难题——— 这正如在许霆案中,舆论对自动提款机能否被认为是责任方、应不应该承担责任过失的讨论一样。因为,就嫌犯方飞用一张假冒身份证,便能获取大量手机卡的事实来看,移动公司作为责任方,并非全无过失。同时,鉴于移动公司在响一声电话等问题上游移和暧昧的态度,公众有理由认为,在重判嫌犯方飞的同时,移动公司作为责任方,不能逃避自身的主体责任。最起码,在手机卡实名制、响一声电话,以及话费结算技术漏洞等问题上,移动公司起码应该有亡羊补牢的积极作为。

    另一方面,嫌犯方飞被判盗窃罪应无异议。只是,法院如果以“两人获得由国外声讯台支付的部分回扣款共计2万多元,赃款被花光”为由,认为嫌犯“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以从严惩处”,相信不少公众难以接受。原因很简单,即便是以嫌犯透支的90万元手机话费作为参照,和那些动辄贪污受贿百万千万的官员们比起来,公众依然有理由认为,对嫌犯方飞判处无期徒刑的量刑,依然过重。

    简言之就是,对嫌犯来说,其之所以能够作案成功,是利用了话费结算的技术漏洞———就像许霆利用了自动提款机的暂时故障一样。同时,至于犯罪造成的后果,一定程度上说,移动公司一方面应该为自己的过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另一方面,不管是从嫌犯获得的实际获益绝对值,还是犯罪事实造成的“恶劣影响”程度来说,部分公众难解法理,更愿意用情理来对案件做出判断,自然在情理之中。以目前的情况判断,“透支90万话费被判无期”案仍会引起舆论强烈关注,如何从频发的类似判决中,获取完善相关法律文本的动力,考验着相关职能部门的能力与智慧。 □李记

http://gcontent.nddaily.com/f/bf/fbfe5ba2ce3309f5/Blog/b90/9032d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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