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求实中求新 在求新中求效——安福县创新思路推进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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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求实中求新 在求新中求效——安福县创新思路推进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日期: 2009-01-09 15:27     编辑: 江西廉政网

李琦

今年以来,安福县在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面,立足高起点、高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有力地开展了此项工作,并通过了省、市检查组的评估验收,取得了良好效果。该县创立的绘制涉农资金、流向图和采取“三三制”的督查方法,得到省、市强农办的好评,在全市进行推广。其具体做法是:

一、做好两个“到位”,确保督查工作开展顺利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是一项涉及面广、触及程度深的新工作,为了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卓有成效,我县采取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实行高位推动,切实做到“两个到位”。

1、领导到位。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成立了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常委任组长,一名县长助理和一名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经常过问和强调,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为该项工作的开展,特拨付3万元经费。县纪委也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作为纪委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强化对该项工作开展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成立了县强农办公室,专门抽调16人组成了综合协调、农村土地政策、涉农资金三个协调小组,落实了办公地点,明确了工作职责。

2、组织到位。为了使强农惠农政策督查工作顺利开展,进行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首先开展了调研活动,在动员部署的前期阶段,县强农办先期走访了一些单位和农户,广泛地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了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其次进行了动员培训,召开了由县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乡镇长、基层站所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等200余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在会上宣读了实施方案,并进行相关的工作培训。第三进行广泛宣传,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公布了举报电话,给农民群众发送手机短信息,让广大群众知情,了解政策,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然后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扎实地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整个监督检查工作做到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采取“三三制””措施,确保督查工作开展扎实

为了防止强农惠农政策督查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我们积极创新了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采取“三三制”,从而确保了强农惠农政策督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注重三个方位。一是铺面,要求自查工作把面铺开,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即17个有关主管部门横向自查,查资金拨付和流向;19个乡镇纵向自查,查资金的到位和用途。二是抓线,要求以各乡镇经管站、民政所、财政所、林管站等系统为经线,疏理自查各自承担的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三是看点,在自查过程中,查看受益农户,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落实情况,看各项惠农资金补贴领取情况,看的“点”不少于20%。

2、采用三种形式。我县采取分类自查、交叉互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20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农村土地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一是分类自查,按照责任单位所主管的资金类别进行自查。二是交叉互查,在分类自查工作完成的基础上,进行乡镇与乡镇、站所与站所之间交流检查。三是随机抽查,在交叉互查完成后,由县强农办组成6个工作组,由监察、财政、审计、农工部等单位领导带队,进行重点抽查,实地察看。

3、坚持三个原则。在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我们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县强农办协调与各部门通力配合的原则,做到重点抓、抓重点,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专门机构监督与群众积极参加的原则,在由强农专门机构抓此项工作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并邀请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参加督查。三是坚持限期自纠和严肃查处的原则。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求如实体现,限期自纠;对性质严重的问题,从严处理。

三、抓好四个环节,确保督查工作见成效

“教育、自纠、规范、查处”是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四个关键环节,为了确保我县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我们在“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上下了狠功夫。

1、教育了一批干部。通过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和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在自查自纠和整改过程中,基层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不仅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行政策能力,而且在思想上、作风上有了明显的转变,大大增强了为民服务意识,能积极倾听群众的诉求,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自纠了一些问题。在对20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后,共查处28个问题,其中我县自查出16个问题,市交叉检查组查出9个问题,省检查组查出3个问题。为了使自纠和整改工作获得成效,我县召开了自查和整改工作大会,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和各乡镇长向县政府签订了整改责任状,县长张平亮亲自到会并强调,整改未到位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整改责任的落实,使28个问题逐步得到了纠正,确保我县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涉农资金都规范有序地到位。

3、规范了一套制度。我们针对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出来的情况,进行了逐一分析,找出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在整改阶段,实行纠建并举。健全和完善了一批老制度;建立了项目督办、情况反馈等一批新制度;创新改进了资金审批管理制度。率先在全市建立了涉农资金流向图,用图表和箭头的形式标明资金来源、资金到位、使用发放对象、使用发放方式、使用情况等走向的详细情况,并实行分类归档,把资金的拨付文件、拨付凭证、使用资金的名册、原始票据等材料汇编成册,做到一看便知,查之有据。

4、查处了一些案件。对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和省、市强农办批转的信访件,我们集中组织力量,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反馈信息。对涉及挤占、套取、挪用强农惠农资金而迟迟不认真整改自纠的,我们将坚决予以查处。目前,我县已查结有关信访件6件,立案调查处理3件。由于强农惠农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序有力开展,从而带来了一系列良好效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群众更满意了,农村社会更和谐了。

四、建立三种机制,扩大强农惠农督查成果

今年以来,安福县对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同时,实践也表明,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是我们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个新的重要抓手,为改进干部作风,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应高度重视,着力建立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以巩固和扩大强农惠农政策督查成果。

1、着力建立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教育机制,使政策观念不断强化。 强农惠农政策督查发现,产生各种不同程度的问题,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干部和群众的政策观念淡薄。有的干部对政策领会不准、不深、不透,导致在执行政策过程中随意性大,甚至“截留”政策,违纪违法损害群众利益;部分群众对党在农村的各项优惠政策不了解,或一知半解,甚至曲解误解,导致维权意识不强,集体观念不强,甚至盲目上访。因此,要在总结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的好方法好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使干部政策观念不断强化。一方面,要加强政策对执行主体即党员干部的政策教育。要将强农惠农政策教育纳入廉政教育之中,进行同规划,同部署,并作为廉政教育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党校举办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班,要开设强农惠农政策培训课程,强化领导干部强农惠农政策理论培训。纪检部门要牵头组织强农惠农政策宣讲团,进行巡回宣讲,加强对党员干部强农惠农政策的正面灌输。把干部执行强农惠农政策情况列入干部年终业绩考核,以保证党员干部强农惠农政策理论的学习效果。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政策受益主体即广大群众的政策宣传。要将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要把强农惠农政策寓教于乐,寓教于文,让农民群众在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中受到教育、感染和熏陶。要编印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手册,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强化农民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的学习。通过各种政策宣传手段,使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

2、着力建立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制度规范机制,使政策执行快捷有序。 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规范了一套制度。我们针对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出来的情况,进行了逐一分析,找出了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在整改阶段实行了纠建并举。健全和完善了一批老制度,建立了项目督办、情况反馈等一批新制度,创新改进了资金审批管理制度。建立了涉农资金流向图,用图表和箭头的形式标明资金来源、资金到位、使用发放对象、使用发放方式、使用情况等走向的详细情况。实行了分类归档,把资金的拨付文件、拨付凭证、使用资金的名册、原始票据等材料汇编成册,做到一看便知,查之有据。 实践证明,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用制度规范强农惠农政策的执行,使得政策落实快捷有序,切实有效地防止了政策落实过程中“截留”、“变相””、“肠梗阻”等问题产生。因此,我们要巩固这一成果,着力建立强农惠农政策制度规范机制。不仅要完善现有的制度,如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监管制度、强农惠农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制度、强农惠农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制度等。而且,今后中央一旦有强农惠农新政策出台,我们就要立即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科学有效的落实政策的配套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完善。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实现“落地生根”、“惠农强农”的目标。

3、着力落实建立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机制,使政策贯彻的不打折扣。 对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实的有效手段和有力措施。因此,要将监督检查的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可采取全面督查,也可采取专项督查,关键要在督查方法上和功能发挥上下功夫。一方面,要探索出一套好的督查方法。安福县采取“三三制”,成效显著。一是注重三个方位,即铺面,要求自查工作把面铺开,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查资金拨付和流向,查资金到位和用途;抓线,要求以各业务系统为主线,疏理其承担的强农惠农政策任务完成及资金落实情况;看点,要求查看受益农户是否属实,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落实情况,查看各项惠农资金补贴领取情况。二是采取三种形式,即分类自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三是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县强农办协调与各部门通力配合原则,做到重点抓、抓重点;坚持专门机构监督与群众参与原则,发动群众参与,并邀请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参加监查;坚持限期自纠和严肃查处原则,一般性问题限期自纠,严重问题从严处理。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功能。一要发挥督查的宣传教育功能,通过督查,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政策和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执行政策能力。二要发挥督查的整改自纠功能,通过督查,限期整改和自纠督查出来的问题。三要发挥督查的制度规范功能,通过督查,找出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努力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用制度规范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执行。四要发挥案件查处功能,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性质严重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强农惠农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原汁原味地落到实处,发挥政策的最大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作者系中共安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