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机构改革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3:05:23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青海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青海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5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机构11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在青海省政府机构设置中保留了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等18个组成部门;保留了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林业局、省安监局、省广电局等7个直属机构;另外,保留了省信访局、省粮食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省招商局)等4个部门管理机构。

      按照国务院部委的调整,青海省政府部门进行了相应调整,将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责整合,组建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青海省公务员局,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将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青海省政府直属机构改为青海省卫生厅管理。组建青海省环境保护厅、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并为青海省政府组成部门。

      为了使青海省国资委与青海省经委在工作深度交叉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合力,这两个机构实行合署体制并为政府组成部门。为了加强文化领域综合管理、推进文化市场统一执法,将青海省文化厅和青海省新闻出版局职责整合,组建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整合外事侨务台港澳事务职责,组建青海省外事办公室并为青海省政府组成部门。鉴于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组建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并为青海省政府直属机构。为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将青海省法制办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青海省政府直属机构。根据青海体育事业发展和建设高原旅游名省的实际,青海省体育局、青海省旅游局由青海省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直属机构。

      为统筹推动三江源地区和青海湖流域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经中央编办同意,将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由青海省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青海省政府派出机构,将青海省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由青海省政府林业局管理的部门机构调整为青海省林业局派出机构。青海省人防办调整为青海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不列入政府序列。

      经过上述调整,青海省政府工作部门及机构由47个调整为44个,减少了3个。此次机构改革将于今年上半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