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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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构网6月16日讯(通讯员 蒋剑明)湖南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于6月15日在长沙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中央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部署省政府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作动员报告,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国宣读中央批复的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会议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主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省人大副主任陈叔红,省政协副主席石玉珍到会,省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春贤在讲话中指出: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事关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的迫切需要。搞好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完成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实现2020年总体目标的重要步骤。一个地方的发展,要有好的符合实际的发展思路,要有一大批执行力强、建设型、现代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还要有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总体上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也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不仅必要,而且迫切。我们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通过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为实现科学跨越、富民强省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体制机制上的重要保障。
张春贤强调,要准确把握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和任务。概括起来,就是“一个目标”、“四项任务”。“一个目标”即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四项任务”即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强化责任、严控编制。这次经过中央批准的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坚持了上下衔接、因地制宜、精简统一效能、积极稳妥的原则,突出了三个重点,即完善综合经济部门职能,促进科学发展;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按照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要求,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总的看,改革从推进“一化三基”战略,促进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的需要出发,坚持中央要求与湖南实际相结合,着力解决长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既迈出了重要改革步伐,又保持了省政府机构的相对稳定和工作连续性,为今后的改革打下基础,是一个积极稳妥、切实可行的方案。在推进改革中,关键是要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全力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二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要准确把握改革的方向,顺应改革的趋势,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大部门体制改革工作。三是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要通过部门整合、理顺管理体制、调整职责分工等方式,解决一些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的问题。
张春贤要求,精心抓好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一是要抓紧制定“三定”方案,认真落实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权责一致、提高效能的改革要求。该转移出去的职能要尽快转移出去,确需加强的要加强,该整合的一定要科学整合;中央下放省里的,要及时搞好衔接;省里能下放市县的,也要尽量下放。二是要顾全大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坚持从事业出发,从工作出发,正确看待机构的调整撤并,对定下来的方案不折不扣地执行。涉及岗位调整的同志要自觉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重,支持改革、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要加强干部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三是要严肃纪律,加强检查监督。机构改革实施到位后,要注意巩固改革的成果,严格控制机构和编制的增长,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张春贤最后强调,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水平。一是要把机构改革与保增长结合起来,确保两不误、两促进。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机构改革与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互相促进。新组建部门的领导班子要迅速到位,大胆负起责任,抓紧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做好职能划转、人员定岗和工作交接等工作,使各项工作尽快运转起来。部门之间要搞好工作衔接,该交接的工作尽快交接,该调整的人员尽快调整。各部门都要尽快进入正常工作状态,把精力迅速集中到经济工作上来,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总体要求,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目标。二是要着力完善机制,创新内部管理。“三定”到位后,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尽快形成适应新机构、新任务要求的工作机制。要着力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和工作合力。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三是要加强学习,提升素质。省直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富民强省中担负重大责任,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立志做建设型、现代型领导干部,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减少应酬,提倡多读书,多学习,把读书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要多深入基层,多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谋大谋深谋远,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开创部门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风建设,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周强在报告中指出,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省政府机构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有利于为推进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更强大的体制机制保障,有利于为加快富民强省提供更强大的动力,有利于推进和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有利于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创造更好的环境。
周强强调,要把握重点,全面落实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省政府机构改革总的要求是: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着眼促进科学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调整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整合职能相近的机构,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第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突出服务重点。衡量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定位、责任界定、管理体制和层级分工等方面体现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第二,着力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省政府现有行政机构52个,其中组成部门26个、直属机构16个、部门管理机构7个、议事协调机构和常设办事机构3个。此次中央批准我省设置省政府工作部门42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机构总数减少4个,精简7.7%。新的省政府机构框架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控制限额,合理设置。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省政府机构总数控制在48个限额以内,其中41个与国务院机构衔接对应,36个与改革前保持相对稳定。二是突出重点,综合设置。主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城乡建设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文化服务、医疗和食品药品管理等政府职能的统筹协调,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湖南实际的大农业、大工业、大交通、大文化管理和服务模式,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三最”问题。三是清理精简,规范设置。对议事协调机构,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能不设的尽量不设,确需设立的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并且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具体工作交给职能部门承担。今后,不再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四是因地制宜,过渡设置。第三,着力强化责任落实,改进管理体制。要理顺好权限职责关系。要建立完善考评问责机制。要积极探索完善县(市)管理体制。第四,着力控制机构编制,健全监督机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超机构限额,不得超编制总额,不得增设领导职数,不得增加内设机构。总之,力争实现省政府实设机构数得到精简,省本级行政编制总量不突破,各部门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总体不增加。
周强最后强调,要狠抓落实,确保省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确保把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一是抓紧做好“三定”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如期到位。根据中央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时间表,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从动员部署起,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全面铺开,到8月底基本完成各部门“三定”规定审批,力争9月底各部门“三定”规定实施到位。下半年,还要研究出台指导意见,部署实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力争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我省政府机构改革任务。二是切实做好调整组建工作,确保机关正常高效运转。三是严肃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机构改革健康有序进行。要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工作,切实做到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严格执行省纪委等六部门《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湘纪发[2009]9号),决不允许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进人、违规配备领导干部,决不允许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提拔干部、调动干部,决不允许借人员变动之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决不允许借机构调整之机挪用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物、挥霍国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