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机构改革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3:59:39
    新组建五个厅

    根据改革方案,组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陕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职责、陕西省信息产业厅的职责、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建陕西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公室,由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不再保留陕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陕西省信息产业厅、陕西省工业交通办公室。不再保留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陕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担。

    组建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陕西省公务员局,由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原与陕西省人事厅合署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仍列党委机构序列。不再保留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组建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不再保留陕西省环境保护局。

    组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陕西省交通厅的职责、陕西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不再保留陕西省交通厅。

    组建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留陕西省建设厅。

    调整“四局三办二室”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列入省政府直属机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为省卫生厅管理。由省卫生厅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并负责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的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和药品安全。

    省信访局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挂省政府参事室、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省经济技术合作局(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商务厅管理调整为省商务厅内设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财政厅共同管理的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省财政厅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改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承担重大项目的稽察职能;重大项目资金的稽察职能交由省财政厅承担。

    省政府研究室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省发展研究中心牌子。

    省知识产权局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经过此次机构改革,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