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与“以不教民战”(南方周末 200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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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与“以不教民战”
南方周末    2002-07-18 10:28:20
■各抒己见
□王彬彬
不错,孔夫子是说过“见义不为,无勇也”,但《论语》里还记载着他老人家说过的另一句话:“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意思是说,叫没有受过训练的人民去作战,就等于是抛弃他们。
从法理上讲,未成年的孩子是否有“见义勇为”的“权利”?
在《论语》里,孔子说过这样一句话:“见义不为,无勇也。”意思是说,如果看到合乎正义的事情却不做,那就是没有勇气。这就是常用成语“见义勇为”的出典。但“见义勇为”在今天的意思,似乎已比孔子原意狭隘。一种行为要称得上是“见义勇为”,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该行为要符合流行的“正义”标准;二是该行为要具有相当的危险性,常常是指行为者冒着生命危险;三是行为者的行为本不属于他的职责范围。
据说,“见义勇为”在美国这样的地方并不被鼓励、提倡。美国的警察总是提醒人们,倘遇偷盗、抢劫一类事,只须记住对方的体貌等特征,然后向警察报案,千万不要冒着被伤害的危险与歹徒搏斗。朱学勤先生在《访美五题》中曾写到自己的“见义勇为精神”在美国遇到的“粗暴”对待。一次,朱先生下榻的旅馆发生火警,穿着睡衣的朱先生急忙走出房间,一边敲邻居的门,一边大喊“救火”,但却发现无一人回应。正在纳闷,消防人员冲上来了,“一个警官模样的人”发现朱先生在走廊里,就像发现天外来客一样惊奇,大声说:“你怎么在这里?你必须离开!”朱先生还想磨蹭,这警官模样的人于是语气“比火警还要粗暴”地喊道:“不!不!你必须离开!”并且“暴跳如雷”地挥手示意正冲上来的警员把这个“奇怪的穿睡袍的东方人拖出去”。朱先生来到外面,才发现其他人早都跑出来了。他的试图救火,令在楼下焦急地找他的友人哭笑不得。后来他才看到,旅馆每间房门后面,都有块当地警察局挂上的牌子,上写道:“亲爱的房客,如果发生火警,你必须迅速离开,不要救火,不要救你的财物,因为你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比任何东西都宝贵。”
但在我国,按许多人对传统道德的理解,“见义勇为”往往被作为绝对正面的行为大力推崇。以某城市为例,最近几年对“见义勇为精神”的弘扬可谓不遗余力。去年,一六旬老工人路遇两少年抢劫一妇女的包,便奋力追赶,终被刺死,于是被当作“见义勇为”的“英雄”和“烈士”受到政府表彰,媒体也着实宣传了一阵,他的塑像也出现在一著名景点。今年,一临近毕业的初中生因一次“见义勇为”而成为“小英雄”,所幸他除了皮肉小伤外,基本上算是全身而退,这样,便不但受表彰、被宣传,还有幸亲临关于他的“见义勇为事迹报告会”,向中学生们现身说法。从电视上看到,一些中学生被感动得热泪盈眶,哽咽着表示一定要向这位同龄人学习。因这位“小英雄”家境艰窘,一家技工学校决定破格录取他。如果说这种破格录取还是一种特例,那最近该地一所名头甚响、有着很大吸引力的大学则将此种做法制度化,宣布从今年起将“降分”录取有“见义勇为”行为的考生,该校的有关领导在电视上说明了这样做的理由后,电视台号召曾“见义勇为”过的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该大学登记。
对“见义勇为精神”的弘扬走到这一步,孔老夫子九泉有知,不知作何感想?不错,孔夫子是说过“见义不为,无勇也”,但《论语》里还记载着他老人家说过的另一句话:“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意思是说,叫没有受过训练的人民去作战,就等于是抛弃他们。而极力鼓动手无寸铁、也没有受过任何专门训练的民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去这般“见义勇为”,是否多少有点“以不教民战”的味道?我们知道,如今的歹徒,手中非刀即枪,有些且训练有素(例如前几年破获的张君团伙),受过职业训练的警察尚且一不小心就栽在他们手里,一般人去与他们“见义勇为”,岂非以卵击石?如果说鼓动成年人“见义勇为”还说得过去,那用种种手法促使未成年人去面对歹徒的刀尖和枪口,简直就是对下一代极不负责任了。再说,从法理上讲,未成年的孩子是否有“见义勇为”的“权利”?大力促使中小学生“见义勇为”到底会有怎样的后果,殊难逆料。孩子毕竟是孩子,他自己都需要有监护人,这说明他对事物还没有必要的判断能力,对自己的行为也还没有足够的控制能力。而如今,为了能创下“见义勇为”的记录,他也许就会到处寻找“见义勇为”的机会,当然,还要确保在“见义勇为”中不受伤害,这样,他就可能变得热衷于舞刀弄棒,变得好勇斗狠,甚至无事生非。大力促使中小学生“见义勇为”,弄不好会走向反面——催生出一批少年犯。
面对汹涌的犯罪潮,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之类的举措即便有效,也终究是治标之举。深入地研究犯罪潮产生的根源并最大限度地消除这根源,才是长久之计。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