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向贪腐宣战 台公布17项具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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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向贪腐宣战 台公布17项具体作为2009年04月09日 09:38台海网【大 中 小】 【打印】 已有评论3条

台海网4月9日讯 台当局“法务部”政务次长黄世铭昨(8)日晚间召开记者会表示,对于马英九昨天宣示台当局全力肃贪防弊决心,“法务部”明天将把“廉政建设行动方案”送“行政院”审查,并提出17项具体作为。

据台媒报道,马英九昨天召开记者会,强调对贪腐痛心疾首,并宣示台当局全力肃贪防弊决心,强烈要求弊案不分蓝绿、不分官阶高低都要彻查,并限期行政和司法部门于3个月内,就重大弊案提出检讨报告。

黄世铭表示,“法务部”除了把“廉政建设行动方案”送“行政院”审查外,尔后每次召开“中央廉政委员会”,每次将至少安排2至3个部会就各该部会的廉政评估及改革措施做专题报告;并于第三次“中央廉政委员会议”,提报重大弊案检讨报告及制度上改进方案。

他说,依照马英九指示,“法务部”已经促使全台23县市政府成立廉政会报,遴聘学者专家及社会公正人士担任会报委员,定期召开会议,提供廉政改革建言,结合民间社会力量,共同合作预防及打击贪腐。

“法务部”并通函所有政风机关,对不须申报财产的公务员,调查如有证据显示其生活与消费显超过其薪资收入者,各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应陈报“法务部”核可后,指定这些公务员申报财产,如果有隐匿财产故意申报不实者,依法可以处以最高新台币400万元罚锾;并将积极宣导财产来源不明罪,使公务员不敢以身试法。

黄世铭指出,“法务部”将持续贯彻“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杜绝不当请托关说、饮宴应酬及收受馈赠;并研修贪污治罪条例及刑法渎职罪章,建立合理可行的刑事处罚制度。

此外,“法务部”也已经委外研究“促进企业建立防贪机制之策略”,预计于今年5月30日完成期末报告,提出企业反贪的具体策略;并将尽速提报“设置廉政专责机构可行性及必要性之研究报告”。针对打击重大贪渎及财经犯罪,“法务部”也将召开高层检、警、调、政风、财经部会联系会议,并向民众宣导检举贪渎有高额奖金,鼓励民众检举。

“法务部”将要求各检察机关侦办重大弊案,应集中人力、物力尽速侦结,贯彻侦查不公开,确保笔录记载的正确性与侦查品质。检察官在侦查中的贪渎案件被告,如果发现其有来源不明财产,应要求提出说明,并注意查扣犯罪所得财物,让被告不得享有犯罪利得。

对于公务员遭到检察官提起公诉,“法务部”也要求检察机关应即时将起诉书送交所属行政机关依法处置,如果被起诉的公务员职等在简任十职等以上者,应一并送“监察院”;如果是企业掏空或金融不法事件,则送请“经济部”或“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处理。

至于公务员涉嫌贪渎,经检察官不起诉或缓起诉处分确定,或是法院判决无罪确定,但是其中涉有行政疏失者,“法务部”要求检察机关仍应责成服务机关严格追究行政责任。

“法务部”也将积极与他国签订司法互助及引渡协定,或是与他国建立合作关系,以维护司法威信及当局形象。

黄世铭说,请各界给司法机关纯净的办案空间,对于侦审中的案件若有疑义,务必先行查证并公正客观报导,勿误导视听、伤害他人之名誉,损害司法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