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私办学堂“孟母堂”违法办学再被叫停(东方早报 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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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私办学堂“孟母堂”违法办学再被叫停 (图)

2009-02-07 09:40:42 来源: 东方早报(上海) 网友评论 3 条 点击查看

 

松江区教育局已向“孟母堂”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早报记者 张栋 图

东方早报2月7日报道 “孟母堂”引发小区业主集体围堵。本月5日此事经《东方早报》报道后引起教育部门高度重视。

昨日,松江区教育局向媒体公布《关于松江区新桥镇锦轩新墅小区内擅自办学行为的调查报告》,认定吕丽委在别墅内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是未经备案登记的擅自办学行为。

同时,松江区教育局再次向“孟母堂”负责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认定其为违法办学,并要求其在本月10日前进行改正。和上次叫停不同的是,此次一旦对方拒绝配合改正,教育部门将联合有关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停止“孟母堂”的一切教学活动。

第一次叫停:

不但没停却更“火”

2006年,早报率先报道“孟母堂”在松江锦轩新墅小区以类似私塾的教学方式教4-17岁孩子诵经的事实。经教育部门调查,认定其无办学资质,并于2006年7月17日送达《停办告知单》,责令停止办学行为。

松江区教育局称,办学者曾做出保证,不招收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学生,只限学龄前和境外学生,也口头答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但吕丽委昨日称并未做此保证,并于当年8月向教育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教育部门根据调查情况并综合各方意见,认为《告知单》不在《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的范围内,所以于当年11月终止行政复议的审理。

这一“波折”后,“孟母堂”不但没停办,实际上,据吕丽委透露,他们已于去年买下新桥镇锦轩新墅小区156号,同时租用同小区50号、60号、70号别墅开展教学活动。学生从七八人增加到50人,其中近八成是适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达到39人。

创办人:

不是办学而是生活

对于教育部门的认定,吕丽委辩称,“我们并不承认这是办学,相反,我认为这是一种生活。孩子们的家长都是自愿把孩子送到这里的。这些孩子在一起学习生活,这就是个大家庭。我们就好像是他们的家长一样,难道家长不能对自己的子女进行教育吗?”其丈夫称,国家对政府办学,社会办学都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但对于家庭教育并没有任何的限制。“只要法律没有说不行,我认为我们就不是违法的。”

教育部门:

小区内办学事实确凿

而松江区教育局出示的《调查》确定其有办学事实:

首先,“孟母堂”有一定数量的学生。现有学生50人,男生24,女生26,其中外籍人员6人,台湾籍1人;适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39人,其中上海户籍有6人。

其次,有向学生收取一定费用。每生每月缴付2000-3000元,以支付日常的教育教学以及食宿所需。

再次,有专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人员。现有工作人员(含教师)23人,吕丽委全面负责4幢别墅的日常管理工作,解决工作人员的食宿,并支付每月1000多元的生活费。

最后,他们也是有组织的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有固定的课程分类、教材和作息时间等教育教学要素。

处罚:

停止办学可补办手续

松江区教育局认定,“孟母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昨日送达吕丽委手中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显示,责令其限期停止办学,期限截止到2月10日下午4点半。并在《通知书》上注明:“如你举办的学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在上述期限内补办审批手续。”

[质疑一]二次叫停是否再成“一纸空文”?

松江区教育局职成教科分管民办教育的科长陈雷透露,和上次叫停不同,“此次责令通知书已经上升到行政处罚的级别,如果对方在5个工作日之内未予答复,我们还将送达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如对方依然拒不改正,我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次肯定是要把这个事情解决了。”

此外,业委会副主任王超昨天向记者表示,除了这些努力,自己还亲自劝说租赁别墅的房东,终止与“孟母堂”的租房协议,但对方怕损失房租并可能赔付违约金,因此未终止合同,“不过房东承诺,只要政府部门来取缔,他们肯定配合”。

而一旦“孟母堂”停办后,松江区教育局将对就读的学生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对户籍、住所不在本地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劝导他们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对符合相关入学条件,需要在本地就读的学生,将就近安排进本地公办学校就读。”

[质疑二]是崇尚诵经还是逃避义务教育?

“孟母堂”的教育、学生所读书目,不管是中文的《三字经》、《弟子规》,还是英文的《仲夏夜之梦》,基本都以老师跟读或磁带跟读的形式念诵。

8岁的金金(化名)从未到学校上过学,在她的描述中,到学校读书是一件可怕的事,“有些小朋友做作业要做到凌晨3点。”而在记者反问,“你怎么知道的?”,小金金则闷着头不说话。

而7岁的婷婷(化名)现在是徐汇区一所公立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早在5岁时,父母就在家教她读《三字经》、《弟子规》,“要让孩子全部理解肯定不太实际,但诵经对培养孩子语感、修养、民族意识都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但说到单纯进行“诵经”教育,婷婷父亲孟先生表示尚不能接受。“孩子的教育是多方面的,单纯注重人文修养而没有现代科学的缜密思维,对孩子来说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孟先生说,“"孟母堂"有其温情教育的一面,但这种"温情"是将义务教育当成"老虎"相对而言。从深层次来说,家长孩子是崇尚诵经教育还是逃避义务教育的压力,还有待商榷。”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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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母堂”开课三遭业主围堵 双方都称自己“受害”(图)

    2009-02-05 11:06:24 来源: 东方早报(上海) 网友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
      曾在2006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孟母堂”私塾,2月3日又爆出新问题,其房东——松江区锦轩新墅小区的部分业主和保安三次组成“人墙”,阻止“孟母堂”工作人员和学生、家长进入,有肢体冲突发生。

      “孟母堂”使用了该小区的四幢别墅,有业主认为它属于“非法办学”,寄宿方式干扰了居民的生活。而“孟母堂”开办人称,学生都是小区居民,当然享有居住权,生活在一起“寓教于乐”完全合法。

      不许学生和家长进小区

      昨日,“孟母堂”和锦轩新墅小区的大门都已恢复平静,小区大门处悬挂着一条红色横幅,上面写着“坚决制止‘孟母堂’进入本小区”,落款为“锦轩新墅业委会”。

      大门口的保安对外来者异常谨慎,对早报记者说:“‘孟母堂’那边都不让去,昨天业主和私塾的人闹了三次,大家都很小心。”

      曾在3日参与“堵门”的业主薛女士表示,当日一大早,就有进入小区的“孟母堂”学生和家长被拦住,而中午和晚上又各被堵了一次,“晚上业主都在家,很多人都在大门口,不让学生和送学的大人进来,保安也是牵着手挡在那。”

      薛女士说,在劝说一对送学家长不要将孩子送“孟母堂”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冲突,“推搡了几次。”

      早报记者和锦轩新墅小区的保安协商后,走访了被作为私塾的四幢别墅,每一户都是铁门紧锁,喊门也无人应答。但在一幢别墅里,依稀传出不少孩子的笑声,门口还散落着很多双小鞋子。

      小区保安说,业主堵门事件发生后,曾有不少人来敲私塾的门,但一直无人应答。

      双方都称自己“受害”

      小区居民组长谢女士表示,“孟母堂”早已被松江区教育局认定为“非法办学”。

      她说,2006年时,“孟母堂”租用了小区一幢别墅作为私塾场所,学生只有十几人,两年多过去后,又租用了三幢别墅,学生最高峰时有70多人,“非法办学,改变住房用途,干扰生活,早该被取缔了。可现在倒好,规模越搞越大。”

      昨日,“孟母堂”的办学人吕女士告诉早报记者,目前私塾确实占用了四幢别墅,大概有学生50多人,年纪从三四岁到十七八岁不等,但“我和孩子均是堵门事件的受害人,我们是完全合法的”。

      争论焦点

      1“孟母堂”占用民房搞经营?

      “孟母堂”:孩子们都办了居住证,都是小区居民

      锦轩新墅小区居民组长谢女士提供的资料显示:2006年7月,松江区教育局出台告示,认定设在锦轩新墅小区的“孟母堂”违反《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属于非法教育机构,从事的是违法教育活动,责令其停止办学。”

      谢女士还表示,私塾向学生每月收取3000多元的费用,已经形成经营行为,而将住房的性质改作商用,属典型的“居改非”,必须制止。

      “孟母堂”的办学人吕女士回应说,私塾里的孩子“其实不能称作学生,都是私塾老师的孩子或亲朋好友的孩子。我们给所有的孩子都办了居住证,还在公安局备了案,他们现在都是小区的居民,居住在一起,享用小区的设施理所当然”。

      吕女士认为,“孟母堂”其实是“家庭自助教育”,所谓的学费其实就是大家一起生活所承担的生活费用,“我们就是生活在一起,玩在一起,学在一起,不存在非法办学。学费说白了就是生活费,也不存在经营行为”。

      2 居民一大早就听见朗读声

      “孟母堂”:如果读书声也算噪音,那无话可说

      紧挨“孟母堂”居住的薛女士表示,自私塾进驻小区后,自己的生活几乎天天受到干扰。因为私塾属于全日制模式,几十名学生吃喝拉撒睡全在里面,每天早晨6时许就被孩子的啼哭声惊醒,一大早就能听见孩子大声的朗诵声,而中午则听到孩子在草坪的嬉闹声。

      薛女士还抱怨说,众多学生每天产生很多的垃圾,“一到天热,堆积在垃圾桶里,真的很臭。”年事已高的薛女士表示,她现在已“被吵出了病”。

      对业主这些“干扰生活”的质疑,“孟母堂”的办学人吕女士说:“如果读书声也被质疑成噪音的话,那我无话可说。”她还称,每家住户都产生垃圾,只是私塾产生的垃圾较多而已,但并没有对方说的那么离谱。编辑:侯冬华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 http://news.163.com/09/0205/11/51CR84DL000120G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