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书记”现形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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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书记”现形记(图)

2009-02-11 02:04:47 来源: 现代快报(南京) 网友评论 196 条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一个地级市的区委书记,动用检察、纪委、公安等干部,罗织罪名,陷害报复举报人李国福,导致举报人在狱中非正常死亡。此人名为张治安,是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即将开庭审理。

安徽阜阳花费3000万元建造的政府办公楼酷似美国白宫,引发争议。

现代快报2月11日报道 一个地级市的区委书记,动用检察、纪委、公安等干部,罗织罪名,陷害报复举报人李国福,导致举报人在狱中非正常死亡。此人名为张治安,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即将开庭审理。

此案引起的一些问题令人深思。

区委书记“举报”举报人

2007年初,安徽阜阳市颍泉区耗巨资修建豪华办公楼,被媒体称为“白宫”。记者在李国福的举报材料中看到,张治安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室,是李国福举报的问题之一。该材料还反映了张治安涉嫌索贿受贿、行贿等问题。

张治安和李国福的关系原来并非“水火不容”,张治安任颍泉区区委书记期间,李国福曾担任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是张治安的心腹,但后来因人事方面的分歧,二人关系变“冷”。

由于在张治安手下工作多年,李国福掌握张治安涉嫌违法乱纪的第一手材料。随着两人矛盾加剧,李国福不仅向媒体反映颍泉区区委、区政府修建豪华办公楼“问题”,还多次举报张治安经济问题。

2007年8月中旬,张治安收到他人擅自截留并转交给他的一封举报其经济问题的举报信。由于怀疑该举报信系李国福所为,张治安产生打击报复李国福的念头。随后,张治安要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严厉查处李国福的经济问题。

8月20日上午,张治安得知查处李国福经济问题进展不大,便对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成进行施压。汪成回到检察院后,立即组织人员全力查处李国福案件。

为达到报复目的,张治安于8月23日收集相关材料,拟定《特大举报!!!》的标题,编造李国福有重大经济问题和李国福雇凶杀人举报材料。之后,张治安把这些举报材料分别寄送给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23日晚,张治安又强行要求曾与李国福同在伍明镇工作的时任颍泉区农委主任的王春献、颍泉区文化局局长宫光明分别编写、提供反映李国福有经济问题的材料。

“以权代表,违法办案”

一切准备就绪,“整治”李国福行动启动。

8月23日晚及24日上午,汪成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李国福案件,与会人员均表示立案条件还没有具备。但汪成为了迎合张治安报复陷害举报人的目的,不顾检察院其他人员的反对意见,仍向张治安汇报准备对李国福立案、刑拘。此时,张治安把王春献、宫光明提供的材料交给汪成。

与此同时,在张治安授意下,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负责调查《特大举报!!!》材料中李国福雇凶杀人的情况,颍泉区纪委负责调查李国福在伍明镇机构改革过程中有无受贿问题,颍泉区人事局负责调查李国福子女工作手续是否有假的情况。

8月24日中午,汪成组织召开了检察委员会,讨论李国福的立案问题。会上,反贪局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在汪成授意下,发表了建议对李国福以涉嫌贪污12万元、挪用公款9万元立案的意见。汪成听后表示同意立案。在汪成暗示下,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同意对李国福以涉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立案,并决定对其刑拘、搜查。

8月26日中午,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抓获李国福,并控制了李国福之妻袁爱平、女婿张俊豪。

据袁爱平讲述,她被拘禁30多天,遭到办案人员的轮番审问,不允许睡觉,这个年近60岁的老太太被折磨得精神恍惚,大病一场。她的女婿张俊豪更凄惨,不仅遭受折磨,还被颍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罪。

26日下午,汪成向张治安汇报了抓获李国福的情况,并于当日晚把从李国福处查获的举报张治安的举报材料交给张治安。二人确认了先前收到的举报信确系李国福所为。

为稳妥起见,张治安、汪成均认为不能放走张俊豪、袁爱平。为讨好张治安,汪成充分利用了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提出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和窝藏罪为由控制张俊豪、袁爱平。

在抓获李国福后,张治安立即召集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局长万传红、区纪委书记赵学民到其办公室,布置调查李国福家人的问题。张治安决定,先由区纪委向市纪委对袁爱平、张俊豪报“两规”,如不能得到上级批准,再由公安机关对二人监视居住。随后,张治安召集汪成、万传红、赵学民和颍泉区政法委书记吕登虎开会。会上,张治安布置安排:公安部门调查李国福雇凶杀人的问题,检察院调查李国福经济问题,纪委负责调查袁爱平、张俊豪的问题。

由于阜阳市纪委没有批准对张俊豪、袁爱平二人“两规”,张治安的目的没有达到。但他并没有就此罢休。27日下午,张治安要求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对张俊豪、袁爱平监视居住并配合纪委办案,让汪成给颍泉分局出个立案并监视居住的文书。汪成决定,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向颍泉分局发出一份对袁爱平、张俊豪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和窝藏罪立案并采取监视居住的检察意见书。

“白宫书记”订攻守同盟

为进一步实现张治安陷害李国福的目的,汪成对审查逮捕的承办人明示李国福案系张治安交办,一定要逮捕。承办人在审查后明知不符合逮捕条件,仍违心向检委会汇报建议逮捕的审查意见,导致李国福于2007年9月7日被错误决定逮捕。

此外,汪成在调查李国福案时得知,李国福在安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期间为通过工商年检可能存在安排私刻单位印章的嫌疑。为了迎合张治安,汪成在明知李国福不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情况下,向张治安汇报可以把这两个罪名给李国福加上。随后,张治安要求公安机关对李国福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立案。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在事实不清、无证据证明李国福有私刻印章的情况下立案,并移送审查起诉。

李国福在被关押期间,经诊断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不适宜关押。看守所向汪成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汪成不同意。汪成听从张治安安排提审李国福,追问出了举报信的来源。汪成告诉李国福,李国福三个孩子工作存在造假的情况已被纪委查明,随时可清退其子女工作,还要退回之前所发的工资,借此向李国福施加压力。汪成还要求,李国福今后不得再举报有关张治安的问题,并许诺只要李国福配合,就可以得到从轻处理,否则李国福妻子、孩子、女婿等人就会受到处理。后李国福向张治安写了悔过书,请求得到张治安的原谅,并请求放过其家人。

李国福案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汪成又向公诉部门施压,要求以反贪局认定的事实和数额提起公诉,并催促尽快结案起诉。公诉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在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本应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下,迫于张治安、汪成的压力,未认真审查即仓促结案。2008年2月28日,颍泉区检察院召开讨论李国福案件是否提起公诉的检察委员会。汪成在会上面对不同意见,谎称两笔30余万元的贪污事实已经向上级检察部门请示并得到认可,欺骗与会人员。

2008年3月4日,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对李国福以贪污、受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伪造公司印章罪提起公诉。此后,张治安多次向颍泉区人民法院打探案情……

但李国福没有等到被法院判刑的那一天。3月13日,李国福在监狱非正常死亡。

李国福死亡后,张治安为防止矛盾激化,安排颍泉区检察院将已于1月30日起诉的张俊豪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贪污罪三个罪名中的帮助毁灭证据罪从法院撤销,同时撤销袁爱平的帮助毁灭证据罪。

张治安要求法院做好张俊豪工作,让其认罪退赃,以便判其缓刑,但张俊豪拒不认罪,并找到多方证据来证明其清白。但颍泉区人民法院并没有采信张俊豪及其辩护人的意见。5月14日,颍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俊豪犯有贪污罪、窝藏罪有期徒刑1年6个月,张俊豪不服提起上诉,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

目前,该案已被指定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李国福的死亡,引发公众强烈关注和质疑,使得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举报人案浮出水面。4月底,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派员调查此事。张治安、汪成等人多次统一口径,订立攻守同盟,并销毁其保存的相关材料以对抗调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7月14日指定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

7月15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此后,检察机关决定对张治安、汪成刑事拘留,并执行逮捕。该案已于日前侦查终结。反渎职侵权部门以涉嫌报复陷害罪将该案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据新华社

如何保护举报人?

张治安案即将开庭审理的消息见诸报端后,备受社会关注。网民提出种种疑问:

张治安当年占用耕地建豪华办公楼的决策过程是否科学?是否民主?是谁截留了李国福的举报信并交给了张治安?张治安在报复李国福过程中为何能指挥检察、公安、纪检等机关?

“张治安案是‘一把手’报复陷害举报人的极端典型。”安徽大学法学教授杨成炬分析,监督县(区)“一把手”的难题,在于上级监督远,下级监督难,同级监督基本不可能实现。他认为,当前,纪委、检察等机关举报反馈渠道并不畅通。

“对于泄露举报人信息者如何处罚定罪、判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前立法保护举报人的呼声很高。”安徽大学法学副教授郭志远说,我国保护举报人立法滞后,尽管宪法有保护举报人的原则性规定,纪检等机关有一些内部制度,但已不适应反腐形势需要,因此举报人保护立法亟待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