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2:30:26

江苏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

2009-01-19 03:52:01 来源: 东方网 网友评论 2836 条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江苏省人大18日通过《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最多可罚款5000元。

东方网1月19日报道 不得公开他人信息资料,不得攻击他人系统,网吧实行实名登记……昨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该条例对计算机安全等级管理、保护措施、禁止性的行为、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尽规定,特别是对近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该条例明确“说不”。

“人肉搜索”其实就是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或单位信息的行为,而这些信息往往涉及个人隐私,一旦触及这个层面,就违反了法律。

江苏省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国家民法、行政法、刑法的规定,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这里,个人隐私就是关于个人的有关信息,包括个人尤其是女性的年龄,个人或家庭财产及构成,收入状况,住所,任职单位的待遇等等。特别是人际交往,在当下往往成为“人肉搜索”的目标。“散布这些就是违法的。”

根据这一条例,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最多可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停机;一些违法的单位,还可能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取消联网资格的处罚。

条例还规定,向公众提供上网服务的网吧、宾馆等场所,应当安装国家规定的安全系统,对上网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并记录有关的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保存期间不得删除或更改。一旦违反,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经营许可证。(扬子晚报)    

毕文章: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是瞎折腾

2009-01-19 11:08:51 来源: 大河网(郑州) 网友评论 157 条 点击查看
  •   人肉搜索可以从海底下找出一滴水,可以从高山上找到一粒沙,帮助网友排忧解难。这种精神正是维护社会正义所必不可少的有效手段。

作者:毕文章

什么是人肉搜索?顾名思义,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它符合与时俱进的要求;它符合改革开放的精神;它符合以人为本的宗旨。然而,江苏徐州市却立法禁止人肉搜索,这简直是高粱杆上结茄子——不可思议。

《扬子晚报》1月19日报道:18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该条例对近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明确“说不”。

徐州市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是狗戴嚼子——胡勒。人肉搜索可以从海底下找出一滴水,可以从高山上找到一粒沙,帮助网友排忧解难。这种精神正是维护社会正义所必不可少的有效手段。汶川发生大地震以后,人肉搜索跨越时间、空间的限制,协助了多少灾区的群众获得信息使得亲友团聚呢?

徐州市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是狗咬羊皮——胡扯。当法律无能为力的时候,人肉搜索就是最好的道德武器,有助于提高社会公德,维护操守;同时各地网友联动,全社会监督,拓宽了道德谴责的途径。在周正龙、周久耕、林嘉祥等事件中,人肉搜索起到了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的作用。

徐州市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是狗玩棒子——胡轮。人肉搜索用得最广泛、最能体现威力的当属“网侦”们对网络热门事件当事人的“扒皮”行动。从网络虐猫事件到海艺学生虐师事件,从女白领的“死亡博客”到“赤裸特工”事件,人肉搜索每一次都能把当事人的真实个人资料“扒”得一览无余。这实在是痛快淋漓,大快人心。

一般来说,人肉搜索的起因是一起事件,这些事件可能是犯罪行为,如撞人后逃逸等等;也可能是不违反法律,但为主流道德观所憎恶的行为,如丈夫婚外恋导致妻子自杀等等。窃以为,人肉搜索是民主监督在信息时代的新型表现方式,它能够让丑恶行径无处遁形,原形毕露。应该肯定,值得推广。

古人云:“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诚然,人肉搜索目前普遍存在着过火现象,尤其是它与恶骂、骚扰等行为结合起来,的确是美中不足。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对国内所有提供人肉搜索服务的网站严格要求,加强管理,让它们在服务条款中严格界定属于威胁、中伤、诽谤、猥亵或其它有悖道德或违反法律的行为,使得人肉搜索朝着健康方向发展,服务群众,造福人民。(原题:立法禁止人肉搜索不可思议)

你担心被人肉搜索吗?

不担心,我又没做亏心事
担心,隐私很可能被侵犯
担心,但反对立法禁止它
投票结果】 (本文来源:大河网 )   

中国网民自发制订“人肉搜索公约”(图)

2009-01-07 08:15:25 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 网友评论 6 条 点击查看
  “人肉搜索”从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着数之不清的争议。近日,有网友自发组织制订了“人肉搜索公约”,称将规范网络道德意识,加深大众对人肉搜索正确定义的理解,并向正确的方向发展。此公约发出后,得到不少网民的支持。

  名为“1.0Beta版”

  据网易网事论坛消息,今年1月1日,在天涯杂谈和猫扑大杂烩以及豆瓣人肉搜索引擎小组,几乎同步出现了一条名为“人肉搜索公约1.0Beta版”的帖子,称此公约的制定是为了加强网络公民的网络道德意识,加深人们对人肉搜索正确定义的理解,使人肉搜索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并不断服务大众。

  该公约共有8条,对网友在使用人肉搜索可能带来的法律和道德层面的负面效应均有约束,如第三、四条分别如此要求:“以网络道德为准绳,尽量不参与搜索他人隐私”、“对他人暴露隐私尽力保护,保证不在公共场所公布他人隐私”。但紧接着第五条又说明“对于涉及‘贪污、腐败’、‘惩恶扬善’可以不受第三、四条的约束”。

  随后,该帖子被迅速转载,有网民发帖称“人肉搜索”终于有自己的“法规”约束了。

  无约束单靠自律难规范

  据发帖人Yule介绍,公约是综合了各方网友的不同意见共同制定的,为公约的制定出谋划策的网友既有一般网民,还有不少网络知名人士参与。在Yule发布的帖子最后,有长长的一串感谢名单,都是对人肉搜索公约的制定提出过意见的网友,包括天涯杂谈的斑竹“一马清尘”,著名网络作家、历史学者“赫连勃勃大王”等。

  而从网友回应来看,大多持支持态度,不过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这么一份只在网络上流传的所谓公约,还是只能靠自律而没有外在的强制约束力,是否真能为时下日渐泛滥的人肉搜索行动做出规范,实在值得怀疑。(信息时报)编辑:吴博
 

人肉搜索动了官员隐私?成民间反腐利器

2008-12-25 14:30:03 来源: 北京晚报(北京) 网友评论 9 条 点击查看

    最近这周,网上最火爆的话题莫过于“史上最牛房管局局长”事件:南京江宁区房管局局长周久耕在说出“低于成本价卖房将被查”的言论之后,网友对其发动人肉搜索,不仅搜出了周久耕的弟弟就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搜出周久耕每天抽1500元一条的高价烟两包、戴价值10万的名牌手表,最后一直“搜”到江宁区政府回应将调查周久耕。

    与此同时,对人肉搜索等网络渠道的规范也在紧锣密鼓。12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已经开始分组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其中关于人肉搜索的规定非常引人注意。

    网友

    声音

    把反贪交给人肉搜索来干吧

    本月初,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局长周久耕在当地一次媒体见面会上表示:“对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严处。按照价格法规定,低于成本价销售,就属于不正当竞争。”他的本意可能是防止烂尾楼,但这个与百姓心理预期相悖的言论一经流传,周久耕被网友冠以“史上最牛房管局局长”。

    网友在痛骂他的见解不符合老百姓利益的同时,也对他发动了人肉搜索。周久耕开会时的照片被网友上传至各大论坛,包括他抽的烟、戴的手表、眼神方向等诸多细节被网友逐一曝光:他手上拿着的烟是号称为“九五至尊”香烟,每条售价在1500至1800元之间;他佩戴的手表是奢侈品牌,每块售价10万元;他的弟弟就是南京某房地产开发商的老总……

    这些逐渐披露出来的情况不仅让周久耕本人名声扫地,也震动了当地政府。几天前,江宁区政府已经给出正式回应,称:“对于网络上所反映的对其个人廉洁方面的质疑,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已介入调查,只要发现有违纪或腐败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与此同时,生产“九五至尊”香烟的厂家也可能将该产品名字改为“九五”,而江苏省烟草局的工作人员也透露,每条1000元以上的香烟将有可能被禁卖。

    由人肉搜索而发动起来的这次民间反腐,成果之显著着实让人震惊。有的网友就感慨:以后公安部要通缉什么人、反贪局要调查什么人,完全没有必要多费人力物力,只要充分利用网络,发动一次人肉搜索,就可以搞定。

    法界

    动态

    人肉搜索参与者被要求必须尊重隐私权

    上周,朝阳法院在对由“死亡博客”而引起的网络暴力第一案判决时,判定如果用人肉搜索搜出个人姓名、住址等个人隐私,网站如果不能及时删除,那么要承担侵权责任。法院还给出司法建议,认为网站应当对网民言论进行适时监管。

    侵权责任法草案也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要求删除、屏蔽侵权内容的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得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失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样的法律框架中,人肉搜索其实就处在刀尖上:不管是发动者还是参与者,或者是网络平台的提供者,都有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那么,仅就周久耕事件来说,参与各种信息传播的网民们侵权了吗?

    律师

    评析

    官员包二奶抽豪烟不算个人隐私

    大成律师事务所饶峙律师明确表示:“虽然我国没有公务员财产公开的法律规定,但是我国法理是认可公众参与调查甚至要求公务员的财产状况‘阳光化’的,公民提供官员财产状况等信息绝对不构成侵权。”

    饶峙分析说,虽然公民都有隐私权,但是不同公民所享有的隐私权的内涵是不同的。对于国家公务人员来说,他们的特殊身份使他们必须将部分隐私权让渡给公众,包括他的财产情况、婚姻情况、消费情况、亲属财产情况等一切有可能对公众造成影响的信息。

    “简单举个例子,包二奶在普通百姓那里是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而在官员那里就绝对不是隐私了,是必须给予曝光、告知公众的,官员也无权主张这种‘隐私’权利。”

    因此,饶峙认为网民此次公开周久耕的消费情况以及其亲属所从事职业等情况,并没有侵犯周久耕的隐私权,“很多国家是要求公职人员在就职和去职的时候,必须公布财产情况的,我国虽然在法律上对此并没有细化的规定,但很多党纪上是要求廉洁自律的,我国法理上也是认可这一点的。”

    饶峙还认为,除了公职人员之外,一些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也比普通公民要少很多,“我国目前还没有法律条文来规范此事,侵权法草案如果通过,也许可以对此进行更细化的界定,让公职人员和公众人物明确他们的权利、义务,也方便公众对他们进行监督。”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
   长平:人肉搜索反腐符合中国国情

长平:资深媒体人,时评作者。我坚信: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人肉搜索的最新成果,是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原局长周久耕的落马。周久耕因为声称“低于成本价卖房将被查”激怒网民,

被搜索出抽千元一条的高档烟、戴十万元一只的名牌表。赶在2009年到来之前,江宁区委宣布他言论不当,并存在用公款

购置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决定免去他的房管局局长职务,对网民反映的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尽管这一结果离促进

良制建设差距甚远,但是网民还是备受鼓舞,纷纷挽起袖子,喊出了“把反贪交给人肉搜索来干吧”的豪言壮语。

与此同时,另外一个消息传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分组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其中点名追究人肉搜索的侵权责任。在此

之前,北京朝阳区法院对由“死亡博客”事件引发的“人肉搜索第一案”作出裁决,判定用人肉搜索挖掘个人姓名、住址

等个人隐私信息,网站如果不能及时删除,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一个问号立即跳了出来:网民们把人肉搜索作为反腐利器之时,是否涉及到官员的隐私信息,是否也要承担侵权责任?甚

至有人用阴谋论逻辑推断,正是因为人肉搜索让腐败官员如坐针毡,他们才想方设法把人肉搜索列入侵权责任法,并推进

其立法进程。“死亡博客”事件中,网民们根据死者留下的博客信息,断定其因丈夫外遇而自杀,遂对其夫进行疯狂的搜

索和攻击。法院在判决中并没有强调公私区别,依此周久耕先生也可以追讨网民的侵权责任。

我认为,人肉搜索并不是简单的信息搜集行为,它还包括对公众的信息发布,以及再搜集再发布,循环往复,是一种媒体

调查活动。因此,跟所有媒体调查一样,人肉搜索应当“大公无私”。也就是说,它应当一方面对个人隐私充分尊重,一

方面对公权力镏铢必较。这两方面有着内在的逻辑一致性:对“公”的计较也就是对“私”的尊重,因为“公”实质上是

“私”的权利让渡,“公”的放纵即意味着对“私”的侵犯。

侵权责任法是民法典的一部分,本身是要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却被网民解读为官员腐败的保护伞,这不能不说是一

种对现实的讽刺。网民误解了法律吗?并非如此简单。在此之前,网民们知道,普通民众的名誉权官司很难打,地方官员

却屡屡以名誉权为名捉拿批评者。

公私权界的划分是一个前提性的问题,横亘在诸多社会问题和法律关系的面前。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很多法律规定都将

被公权力滥用。一旦法律被滥用,对法律的信仰就无从谈起。如此重要的前提性问题,却一再被束之高阁。
我不知道立法的先后顺序是怎么确定的。从权威的解释看,似乎是什么法律简单一点,也就是“准备得成熟”一点,就先

推它出来。我觉得,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应该是排序的首要标准。在用侵权责任法来“法办”人肉搜索之前,有两

个法律应当已然存在,一个是官员财产公开申报法,一个是个人信息保护法。有了这两部法律,人肉搜索的侵权困境就迎

刃而解,网民的“误解”也不复存在。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对于官员财产公开申报法的呼吁,要大大地早于侵权责任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至少也是和侵权责任法同时提出的。前两者,都是性质鲜明的公私权界法,为什么迟迟不肯露面?这就

怪不得网民们胡乱猜疑了。

十多年来,公众一再追问,官员财产为什么不能公开?有关方面总是羞答答地说,这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如果是这样,我

就要说,用人肉搜索来反腐,更符合当下中国的国情,应当大力推广。 (本文来源:金羊网 作者: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