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人肉搜索”,贪官们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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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止“人肉搜索”,贪官们笑了

作者:王志顺
不得公开他人信息资料,不得攻击他人系统,网吧实行实名登记……昨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该条例对计算机安全等级管理、保护措施、禁止性的行为、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尽规定,特别是对近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该条例明确“说不”。(《扬子晚报》1月19日)
正当人们为“人肉搜索”合不合法争论得不可开交之时,正当网友们期待着民间自治版的“人肉搜索公约”早日升级为官方版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条文,我们看到,徐州市乃至江苏省立法机构不仅很快推出《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关键是对近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该条例明确“说不”。真可谓是雷厉风行,一锤定音。
对这个一直在道德与法律的牵引下游走在合法与违法之间(王琳)的“人肉搜索”,应不应该动用法律的大棒进行扼杀,相信不是凭一个地方苍促之下出台的一纸轻飘法律条文就能搞定的,必得经过广泛的民意探讨和更高级别的立法机关确认。但可以肯定的是,立法禁止“人肉搜索”,贪官污吏们一定做梦都笑醒了。不是吗?试想,他们好不容易利用“肉弹”、“钱弹”撬开了“保护伞”的大门,打着“礼尚往来”的旗号摆脱了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跟踪”,动用公权和钻监督机制不完善的空子致使“同级不愿监督、上级不好监督、下级不敢监督”。可他们做梦也没想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人肉搜索”出现了,通过“人肉搜索”,他们的违法言行一丝不挂地暴露于网络之中是小事,关键是弄的不好,他们还将受法律的惩处。前段时间,举凡“虎照门”、“深圳怪叔叔”,“南京周至尊”以及“出国考察门”等,可以说人肉搜索均扮演了关键的角色。且不说南京江宁区房地产局副局长王伟军,在“天价烟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际,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的采访时,不就感叹:现在的“网民力量太强大了”吗?现在好了,正当贪官污吏们对“人肉搜索”恨之入骨、防不胜防、忧心如焚,以至惶惶不可终日之时,徐州市乃至江苏省立法机关立法明确对“人肉搜索”说不,贪官污吏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终于可以高枕无忧了。至此,怎不叫他们做梦都笑醒呢?
可以预计的是,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最大的受益者将是掌握一定实权的官员,反之,最大的受害者必是平民百姓。而当包括“人肉搜索”等各种监督路径都被封死或似有实无时,恐怕受害的不仅是平民百姓,还有这个国家。写到此,不禁为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深深地捏一把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