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被质疑封杀监督(新闻晨报 2009-1-2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21:54:50
江苏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被质疑封杀监督http://news.QQ.com  2009年01月20日02:20   东方网    我要评论(1270)

“人肉搜索”反腐战绩 CFP图片

点击浏览更多最新图片

相关报道

调查称逾9成网民认为禁止人肉搜索不利于监督

徐州人大常委会:揭黑不在人肉搜索禁令中

江苏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 最高可罚5000元

□晨报记者 李晓明 姜 鹏

在网络世界掀起轩然大波的“人肉搜索”遭遇法律制约。日前,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正式通过 《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公开他人信息资料,违者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这实际上是对网络流行的“人肉搜索”用法规的形式明确喊停。

立法叫停“人肉搜索”立刻引起各方热议,不少网友质疑此举为封杀网络监督,为贪官提供保护伞。对此,徐州市有关部门昨日回应,对于检举揭发贪官污吏的搜索还是支持的,禁止的只是对普通市民个人信息的曝光。

违反条例最高罚1万元

经江苏省人大正式通过的《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不得擅自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资料,违者重罚。该条例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依据《保护条例》规定,对于窃取他人账号、密码及其他信息资料;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可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给予6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

网友质疑是封杀网络监督

该《保护条例》经披露后,立即引起各方热议。不少网友表示,“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起了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立法叫停有封杀网络监督的嫌疑,是在给贪官污吏撑“保护伞”。

昨日,徐州市有关部门回应,该条例规定了“不得公开他人信息资料”,但并不是搞“一刀切”,对于贪污、腐败等行为的监督还是支持的,禁止的只是对普通市民的个人隐私和相关信息的曝光和窃取行为。

记者还了解到,在此之前,广东省已经实施的《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也有类似规定。

专家称此法缺乏可操作性

对于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的行为,天涯网站总编胡彬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徐州的这部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单个的地方立法难以取得效果,“监管起来困难太大”。胡彬认为,必须在全国甚至更大的范围内对“人肉搜索”立法,才能有效果。

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委员、知名律师于国富甚至质疑此法的必要性。于国富认为,我国现行法规对“隐私”并无严格的定义,同时于国富称,徐州立法内容实质上已在《民法》以及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中出现,这个立法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重复。新闻晨报

关键词:人肉搜索

2008年十大流行语发布 山寨和人肉搜索入选

中国网民自发制订“人肉搜索公约”获支持

名模遇害遭人肉搜索 网上出现上千写真照(图)

大学生炸死猫被人肉搜索 称只想试试爆炸威力

售票员提前出票视频引发人肉搜索

http://news.qq.com/a/20090120/0001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