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对文明的践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7:44:29
——评“不排除干预超女评选”言论
子曾曰
随着“超女”现象的风起云涌,国内从黄口到白首、从布衣到高官,无不受其影响,有人欣欣然,有人戚戚然,有人默默然,也有人怒不可遏。欣欣然者谓“超女”通俗、可爱、给“饥渴”的大众带来快乐;戚戚然者伤心,或因为自身无长技希望渺茫,或因为“处心”经营、不易得来社会资本受到了挑战;默默然者无动于衷,对“超女”既无狂热也不顿足捶胸,抱“存在即为合理”之态度;怒不可遏者恼恨,恼蒸蒸日上之社会主义新中国为何出现了“超女”这种“低俗”的文化现象,恨“超女”及其创造者、追捧者、追星者既“祸国殃民”误导了国民使其沉迷于秦淮河的低级趣味之中,又遗害青少年使其玩物丧志、不思进取。窃以为,如上之种种心态既普遍又正常,这属正常的文化群落对一新生事物的正常反应,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当年 “科学”之渐入中国,“基督教”之深入中国,各种主义之打入中国……。
然而,这种正常的文化生态会被个别不负责任的、掌握话语权的人所打破。这些人,举“捍卫高雅文化”的大旗,沽“既敢怒又敢言”之虚名,陷“超女”于“对社会影响不好”之万劫不复之境地。首先,需要澄清的是,既为正常、健康的社会,那就应有一个良性的文化群落,既为文化群落,那就必然包含有所谓“高雅”的文化和“庸俗”的文化,既有阳春白雪,又有下里巴人。我们 既要鼓励“高雅”文化的存在、传播,但也要捍卫“庸俗”文化的存在权利。试想,农村人的焚香祭祖相对城里人鞠躬献花可谓“庸俗”了,但是它有其存在的基础和价值,因此有其合理性。需要澄清一点,这里所称的“庸俗”绝无贬义,不同于某些人的“低俗”。在一个和谐社会中,文化是多层面的,“高雅”与“庸俗”是并存的,没有“庸俗”何来“高雅”,况且作为文化现象很多时候是无法用高低、贵贱来划分的。
其实,“敢怒敢言”只是一个态度问题,代表不了其真理性和价值性,“勇敢”的杀人丝毫减轻不了其杀人的罪恶。但对于某些人这种行为倒是可以起到沽名钓誉之功效。可畏的是,这些人掌握着话语权和广泛的政治影响力,个别人的“简单”思想和“功利”诉求容易演变成居高临下的“欺侮”和弱势文化的无辜夭折。由此看来,一个以捍卫文明为旗帜的言论和行为,很可能造成践踏文明的结果。所以,对待新生事物,尤其是文化界的新生事物,要抱着一个“宽容”的态度,因为我们实在是很笨,没有那种超越时空的洞察力。容忍不了新生事物就不会有发展,容忍不了新生事物就不会有激情,容忍不了新生事物就不可能有创新,对待像“超女”这样的新生事物采取扼杀的言论甚至策略,不是我们这个民主、伟大、文明的国家应该做的。
对待“超女”现象的社会影响的评价,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不能“一好遮百丑”,也不能“一无是处”“一棒子打死”。应该用全面、发展、联系的眼光来看“超女”,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合适的分析和处理。合情,要不伤人民群众的感情、不让百姓失望,又要不“矫情”、不故弄姿态。合理,要讲道理,不仗势欺人,又要讲理性,不感情用事。合法,要合乎法律,不仅要合乎现有法律的条条框框,更要合乎法律的基本精神,但切忌把法律当枪使,为了枪毙人而造支枪,所以合法,合的是法的“正义”精神。
最后,我们来设想一下电视上如果没有了“超女”“星光”“梦想”“52”……,那么电视会是什么样,百姓的生活会是什么样,我们的文化群落会是什么样,文明的社会文明水平会是什么样?发展文明社会需用文明的手段,如何文明是一个难解的问题,但至少我们应该知道的是强力手段不是万能的。同时,我们应该反思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热衷“超女…”,其原因何在,是其本性使然,是百姓的本性使然,是我们的政策使然……,我们需要反思,我们需要反省,而不是武断的夸夸其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