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建:我们需要一次改革的改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7:09:11

这里写下的是一个公民对过去30年改革尤其是今天改革的一些看法。
启动于文革结束后的改革已经历时30年之久,这种改革针对的是前30年即1949-1979闭关锁国的极权体制。它以小岗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为标志,改革的目标主要锁定在经济上。包括和改革相连的开放,主要也是引进外资之类的经济开放。它们不但都已取得预见的成效;而且,由此连带起思想领域中关于姓“社”姓“资”的讨论,几经周折,极权体制那一套荒谬的理论“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也早已为人们所抛弃。应该说,30年下来,改革的任务或目标已经完成,这个层面上的改革事实上已经结束了。但,改革本身并没有结束,也永远不会结束——只要这个社会还有弊端存在。在我看来,接下来的改革,如果它是必要的话,不妨是对改革的改革,或曰改革“改革”。
把改革作为改革的对象。30年的改革本身积累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甚或已成为今天人们有目共睹的痈疽。如果改革前30年普遍贫穷的社会还蒙有一层未必不是虚假的社会平等;那么改革的30年来,全社会都彻骨地感受到赤裸裸的社会不公。市场化的历史进程,伴随着的是权贵式的资本私有化(包括国有资本垄断化)、行政权力的腐败化以及由此导致的贫富两极分化,这些由改革带来的负效应像明流暗涌,正吞噬着改革的积极成果。在某种意义上,民患不公甚于患穷,民怨的累积和民众的普遍不满乃是革命的最好的酵母,所谓“十月革命”前俄国斯托雷平的改革就是例镜。另外,必要指出,30年的改革主要是以经济为中心,这在当时是一个切合实际的改革维度。但整个社会体制并非经济一维,甚至就是经济本身的进一步套改,都需要经济以外的力量尤其是政治力量的推动。这就让我们看到30年改革的偏至和不配套。国家制度层面上的政治改革流于姿态而缺乏实际的举措,这不但使它滞后于经济改革以至拉其后腿,同时它也正是上述改革负效应马太化的重要原因。
因此,今天的改革是一次新的改革,它不但要改革前30年改革的积弊,同时也要提出前30年改革没有提出的目标。如果把改革视为一套社会工程方案,而社会的基本构成是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层面的话;那么,我个人的看法不妨概括为这样一个“改革三纲”:经济市场化、政治宪政化和文化多元化。
经济市场化似乎是老生常谈,但因为政改的落差,它的任务并没有完成。以农村经改为例,前30年的改革只是土地承包,这个目标如果实现了,今天的改革应该进一步,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耕者有其田,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也是农民最大的“民生”。可是,以今天的小产权房为例,农民的宅基地都不是农民自己所有,因而缺乏自由流转的权利;那么,市场化的前提如果是产权私有,改土归农,就是今天农村经济改革的基本方向。
政治宪政化不仅是政治改革的启动,也是它的目标。法治国而不是人治国或党治国,就必然把政治权力限定在宪法的框架内。宪法的要义在于保障权利,而造成对权利侵犯的主要不是权利之间的冲突而是权力和权利的冲突。权力的属性是群体,权利的属性是个体,强弱之间,宪法的作用就是以限制权力来保障权利。限权的要义在制衡,制衡的要义在权分(即划定权力的分属)。就中国目前的社会现实而言,应该说,宪政比民主更重要,尽管这是2007的共识:“民主是个好东西”。
至于文化多元,我想说的是,文化本来就是多元的,所谓“百花齐放”就是这种状态的形象比喻。文化激进主义、文化保守主义、文化民族主义、文化外来主义,举凡一切文化上的主义,都有存在的理由和舆地。让它们彼此争鸣乃至自生自灭吧,反正它是生生不息的。这里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行政不得干预文化,文化不要向权力靠拢。如果能保持泾渭一般的行政归行政,文化归文化,文化多元庶几可待。
把以上的三个方面归总,浮出水面的就是“自由”。经济市场化本质上就是经济自由化,这是它和指令型的计划经济的根本不同。政治宪政化在保障权利的同时其实就是在保障自由。在哈耶克那里,所谓自由就是权利不受强制的状态,可见自由与权利乃是有着紧密关系的互文。同样,多元的语义也是自由,正如一元的语义便是专制。前30年间,我们经历过意识形态化的文化一元状态,它使得一个国家的文化之树如此凋零,所以多元便成为我们今天的文化追求。由此可见,改革三纲虽然涉及社会的三个方面,但它们却以“自由”为枢纽。说到底,改革要营造的,就是一个大家都能住得进去的自由社会。
今天,我们已经经历过两个30年,一个是极权时代的改革前,一个是后极权时代的改革后。任务尚未完成,路途还正遥远。从后极权到自由,现在面临的是再度改革的第三个30年。我们和时代相约,不妨以后30年为期,以胡适提倡的“分长寸进”为努力,向着新改革的目标前行。30年后,中国将以一个什么样的百年形象面世,且不妨让后人拭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