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谁把举报信拿给了白宫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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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国安:谁把举报信拿给了白宫书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8日10:07  东方早报

  作者:殷国安

  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涉嫌动用司法机关报复陷害举报人,导致举报人李国福在监狱中非正常死亡。近日,张治安被安徽省芜湖市检察机关以涉嫌报复陷害罪移交审查起诉。(12月26日新华网)

  “白宫书记”张治安动用司法机关报复陷害举报人,其罪行必须惩处;同时,张治安建豪华办公楼“白宫”、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也需查究。不过,我们不能忘记另一个罪魁祸首,这就是在案件中泄露举报信的人。

  据说,张治安之所以要迫害李国福,是因为2007年8月中旬,张治安收到他人擅自截留并转交给他的一封举报其经济问题的举报信,分析认为系原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原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公司原董事长李国福所为,由此产生报复意图。那么,这个至今不知道姓甚名谁的“他人”,一样罪不可赦。

  擅自截留举报信给被举报人显然是非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举报中心对于不愿意公开姓名和举报行为的举报人,应当为其保密。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当张治安已经落入法网后,我们想知道这样几个问题:第一,这个“他人”是什么单位的什么人,是什么职务?第二,按《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他人”这种行为该当何罪?第三,必须查一查“他人”为什么截留举报信并转交给被举报人张治安?如果有相互勾结的腐败行为,也应该一起算账。希望有关部门查清并严肃处理这个问题并向媒体公布。

  此案件再次提醒我们,保护举报人是多么重要。一方面,我国的腐败线索80%以上靠群众举报;另一方面,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事屡见不鲜。而各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的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规定得不够细,缺乏具体的惩处机制。在如此情形下,如何切实保护举报行为以及举报人的权益,实在相当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