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白宫书记案不公开审理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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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白宫书记案不公开审理遭质疑2009年11月20日 04:33汉网-长江日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本案的受害人李国福的妻子袁爱平、长子李登辉和女婿张俊豪中途退庭后,手持李国福的遗像在法庭外合影。华商报供图

坐在地上的原告李国福的女婿称其遭受到法警的人身攻击。

19日上午8时30分,备受社会关注的安徽阜阳“白宫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和阜阳市颍泉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汪成涉嫌报复陷害案,在安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陷害举报人致死震动全国

据检察机关查明,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2007年8月中旬在收到他人转交的—封举报其有经济问题的举报信后,认为是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原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国福所为,由此产生报复李国福的意图。张治安要求汪成严厉查处李国福的经济问题。2007年8月26日李国福进京告状回阜阳后,被颍泉区检察院抓走。2008年3月13日,李国福在监狱死亡。李国福意外死在看守所被披露后,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08年7月31日张治安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逮捕,同时被逮捕的还有汪成。

“白宫书记”受贿几百万

治安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李国福及其家属实施报复陷害。被告人汪成明知张治安要报复陷害举报人李国福,与张治安共谋,滥用检察权、假公济私,违背事实和法律、违法办案,二人的共同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利受到了严重损害、导致举报人李国福自杀身亡、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应当以报复陷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被告人张治安利用职务之便或利用职权及地位形成之便利条件,为他人承揽工程、房地产开发、干部提拔、人事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共计351.7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媒体记者均被挡在法庭外

因“白宫书记”张治安涉嫌报复陷害受贿案备受关注,现场有中央、省市等十几家媒体赶到,接上级指示,除芜湖法院和检察院及部分人员可以到庭,媒体记者—概不得进人法庭旁听。芜湖中院大厅门外有多名法警维持秩序。(据人民网)

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案19日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芜湖市中院在未给出合理说明情况下,变相不公开审理此案,拒绝公众旁听和媒体采访。这一做法,使广泛关注的“白宫书记”案陡增了几分神秘。

19日上午8时许,距开庭还有一个小时左右,已经不断有老百姓来到法院门口等候,诸多中央及地方媒体记者也早早守在了法院门外。但出人意料的是,芜湖市中院以法庭容纳人数有限为由,拒绝任何媒体进入庭审现场旁听。即使记者持通行证进入了法庭,但被认出身份后,又被强制带出法庭。

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对这起广泛关注的案件审判,芜湖市中院特意选择了仅能容纳六七十人的中等法庭,却把能容纳一两百人的大法庭闲置不用。

公正的、透明的案件从来不应该畏惧公众的监督,审判公开原则的实行,也恰恰能够帮助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情和处理案件。但是,类似“白宫书记”案的神秘审理,不管其中有怎样的“原因”,但它终究侵犯了公众应该享有的知情权,也违反了法院案件审理的原则。如此,人们如何去敬畏法律的权威?(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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