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呼厅局级卷烟问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5 13:45:06

王老汉一定不敢相信,还有比这种“1916”价格高上几倍的香烟。据了解,由武汉烟草集团推出的黄鹤楼系列“漫天游”、“1916”等高价香烟中,最高档的达到3000元一条(5包),每支烟的价格达到30元。就是这样高的价格,居然还买不到。据说,这几种高价香烟公开销售之初,引发武汉市民抢购热潮,汉口一个销售点前竟然排起数百人的长队。一位妇女因为头天没有买到,竟然在第二天凌晨4点起来去站队。
最近,遵义市老城红军街一家白酒销售店门口挂起一块匾额,匾额上写着“遵义会议酒”几个大字。店内墙上贴着“纪念遵义会议,弘扬长征精神”的对联,货架上摆放着一瓶瓶白酒,包装盒上印有遵义会议会址图案和“遵义会议”字样,每瓶酒售价最低200余元,最高近400元。
这种“遵义会议酒”由遵义市茅台镇三来酒业生产销售。据店铺负责人介绍,三来酒业到有关部门申请用“遵义会议”注册酒商标,已被受理。如果在受理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他们将获得注册商标。
         当记者问及侯力威先生安利公司为何要赞助中国官员在哈佛的培训时,他的思维已经适应了记者充满怀疑的目光。“我们每年在中国销售10亿美元的商品,我们从中拿出100万来,每年帮助中国培训60名厅局级的官员。
这是一个非常公开的项目,有较高的透明度,是一个可以说服人的项目,也是对中国有利的项目。对我们来说有助于建立一个好的企业形象。我们把这一批人送到美国最有名的学府里去深造,而这些人学成回来之后,就会在中国营造一个非常好的市场环境,而这个环境当然不只对安利有好处,而是对所有在这个环境当中的公司都有好处。”他特意说明的是,这些去往哈佛的官员由中国的组织部门进行挑选,他们来自全国各地的各行各业,和安利公司的业务并没有任何联系。
热烈欢呼厅局级卷烟问世
江苏省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上,某卷烟厂架设的一块广告牌上赫然写着“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至尊南京”是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包售价高达100元人民币。(来源:新京报)
谁误读了“厅局级享受”
广告是商业行为,商业行为折射着大众心理。先不说烟草广告是否合法,“厅局级的享受”成了广告语,反映了扭曲的“级别观”在现实生活中的无孔不入。
级别的产生,是因为分工不同、工作需要。然而在某些人眼里,“级别”却变了味,什么级别的官员,对等什么级别的待遇。
前段时间,某地一干部下乡慰问灾民,因无对等接待,竟然“拂袖而去”,“级别”在此时,成了“个人待遇”、“个人享受”的代名词。
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为官,就得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厅局级享受”成为“至尊”的代名词,官员形象和“豪华”画上等号,听来有些荒唐。然而,制造这一荒唐的、误读“级别观念”的,绝不仅仅是广告商。讲究“级别”,要求“待遇”,把“权”当作满足私欲的手段,把“职”当作谋求私利的工具,又怎能扑下身子一心为民?又怎能杜绝如此荒唐怪事一再出现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来源:人民日报)
吸烟享受分级正常吗?
在江苏省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旁有某卷烟厂的一块广告牌。广告牌上赫然写着“某品牌卷烟——厅局级的享受”。这种烟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
不可否认,享受是人的本能——尽管在某些领域,如理想层次上,苦行僧主义并非一无是处,但就整个人类的发展来说,苦行僧主义并不可取——没有了消费,自然就阻碍了生产,生产萎缩进而进一步抑制消费,经济不景气,造成社会后退,这是不言自明的。
但对消费带来的享受,如吸烟带来的快感,如何进行分级——分为平民级、村长级……乃至厅局级,则是难以用技术来衡量的,因为消费有偏好,而人的偏好是不同的。
明乎此,“厅局级的享受”,分明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诱导。但这种自欺欺人,却又绝非空中楼阁,因为一些人,尤其是高级官员和新兴富人在消费上确实具有炫耀主义这种倾向。
很显然,香烟广告本该禁绝,这种为消费炫耀主义推波助澜的无良香烟广告更该禁绝——为节约资源计,为树立积极的消费观计,为最大程度上约束公务员腐败计!(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
“厅局级享受”的卷烟 “官本位”的商业性渗透
“年度最佳广告奖”,建议颁发给这一则卷烟广告:在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上,竖着某卷烟厂的一块广告牌,上头赫然写着“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至尊南京”是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
你不能不佩服这个广告的创意能力:昂贵的卷烟、高档的享受——这享受用什么“东东”能够形象详明地表白?“厅局级”!一方面,厅局级作为权力宝座,本身是高级享受;另一方面,厅局级能够抽得起这百元一包的香烟,说明享受之高级。老百姓想到厅局级的宝座上坐3分钟是不可能的,而抽一支这百元香烟,就能获得大约3分钟的高级享受,赶紧买了抽吧!你说,这广告不是很绝吗?
然而,这样的“绝品”广告,是一种典型的“官本位的商业性渗透”。由于做“官”能带来巨大实惠,促使“官本位”成为商业价值观之一;由此可见,传统文化中“官本位”思想在商界的侵蚀、复制能力实在很强。而这种商业性的“官本位”,与现代“工商文明”是格格不入的,但为了逐利,什么“工商文明”,人家顾不得了。
“官本位”为何能够轻易渗透到烟草行当?一个原因是,烟草与官员原本就是“近亲”。烟草与官场本来就密不可分,要知道,各地烟草领导人皆是不同级别的官员。也正因如此,拿“厅局级的享受”来为昂贵卷烟做广告,实在是“恰到好处”。正如有网友所说的:“这则广告才叫实话实说”。至于有网友愤愤地说“抽这个烟的人用自己买吗?自己的钱舍得吗”,那是另一种烟草与官员的联姻方式。
“烟场”为何形同“官场”?这背后,原本就有垄断权力的魔力在作祟。经过多年的“经营”,烟草行当早已建立了“政、企、商结合,权、钱、利互动”的“社会机制”——“烟场”很快就被操练成“官场”了。你看,在“烟草王国”云南,就“出产”了褚时健、陈传柏、魏剑三个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卷烟厂厂长,他们可都是有着官场级别的;官场作风和官场做派,甚至腐败的方式,都成了他们在商场充分使用的“套路”。
烟草向来“我行我素”,这就是一种“官本位”的“商场版”。譬如,曾经有法律界人士质疑香烟不标保质期、不标生产日期,说这是“四部法律管不住一包香烟”:《烟草专卖法》第1条就明确规定“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产品质量法》第4款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和《食品卫生法》第21条也有相关规定。但这个“特殊行业”就有这样的“特殊惯例”,它就是不按照法律办事,看你奈何!烟草作为垄断专营的行业,一直来很爽;烟草不能做广告,但是一直在变着戏法到处在做,这也是公开的秘密。不久前有消息说,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生效5年后杜绝所有烟草广告。看来这个也只是存在于理论、摆放于公约,只要“烟场”与“官场”不分家,你就永远不能当真。
不久前,原中组部部长张全景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坦言:现在中国政治上的一大弊端是“官多为患”;一个省有四五十个省级干部,几百个乃至上千个地厅级干部,一个县几十个县级干部,可以说古今中外没有过。现在,透过这个“厅局级的享受”的卷烟广告,我们还真看到了“官强为患”、“官意为患”。
以官僚制为特征的“官本位”,其商业性渗透越强,对商业经济的危害就越大,致使我们距离“工商文明”就越远。(来源:大河网-天下声音 徐迅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