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和谦:收押陈水扁(《财经》 2008-11-2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4:57:38
收押陈水扁
《财经》记者 徐和谦 总第225期 出版日期:2008-11-22  共有0条点评

Single Page
这一幕,必将在台湾政治史乃至整个中国历史上留下遒劲的一笔

2008年11月19日,陈水扁被抬进救护车,从医院拉回看守所。此前,陈水扁因在看守所绝食而被送医治疗。
11月11日下午4时许,台湾“最高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下称特侦组)以涉嫌利用职务侵占、诈取财务、洗钱、收贿与伪造文书等罪状,将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向法院提请声押。
当陈水扁步出特侦组时,他高举被手铐铐住的双手,呼喊“政治迫害”的口号;又经过一夜漫长的等待,台北地方法院终于在11月12日上午7时,宣布因陈水扁涉嫌重大且有串证之虞,裁定准予羁押。这一幕,必将在台湾政治史乃至整个中国历史上留下遒劲的一笔:一个长踞高位达八年的台湾地区最高领导人,最终仍得在司法的侦办程序下低头。
这个早年以揭露军事弊案成名的“立委”,曾铁腕扫荡赌博电玩的台北市长,并在一个广告中扮演包公、誓言要“扫除黑金、让台湾政治干干净净”的政治人物,究竟是怎么滑向涉嫌贪腐的困境的?
挤出权力讹诈的“脓包”
2000年陈水扁就任“总统”以来,他与家人的清廉诚信首度遭到质疑,始于其妻子吴淑珍在2004年因六度未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申报股票交易记录而受罚。
2006年5月,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因卷入“台开”股票内线交易罪遭收押并判刑,让台湾社会首度体尝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真意。
随后,吴淑珍收受SOGO百货礼券并遭控涉入经营权之争,因其不具公务员身份终得全身而退。
但就在2006年11月,台湾检方以涉嫌诈取“国务机要费”1480万新台币(约合44.85万美元)的罪嫌,将“第一夫人”吴淑珍起诉,震惊全岛;同列贪污正犯的陈水扁,则因领导人身份暂受司法豁免权保护。
今年5月,陈卸任后,检方遂正式分案展开调查。直到今年8月中旬,瑞士检方两度函告台湾当局,要求配合调查陈家在海外坐拥7亿新台币(约合2121万美元)账户的公文曝光后,陈水扁才承认自己“做了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但仍坚称那笔钱是“选举结余款”并非贪污所得。至此,陈家疑涉及的弊案迅速升高。迄至11月初,据特侦组透露,“陈家不法获利多得吓人,绝对超过新台币10亿元(约合3030万美元)”。
自今年8月海外密账案爆发以来,检方从陈家在瑞士、维京群岛、开曼群岛、新加坡、泽西岛与伯利兹等地所操作的人头账户与纸上公司着手,力图用“以钱追人,以人查案”的方式还原资金流向,方在“机要费”案及洗钱嫌疑之外,陆续追查出台北南港世贸展览馆投标弊案、新竹科学园区的收佣购地等案。
此外,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因把国际反洗钱组织致函台当局的公文留中不发、并向陈走漏风声,被控渎职与泄密罪;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则被控涉嫌诈领“外交”项目经费,且援外款项亦疑似流入陈家账户。
相关案件牵连之广,使被告遍及行贿的厂商、牵线的掮客、政坛的幕僚亲信、情治单位的旧臣、涉嫌协助洗钱的金融巨子及陈水扁家族成员,迄今收押总数已达十人。近日还有十多名台湾“驻外代表”陆续遭检方以证人身份传唤回台,协助厘清案情。
据悉,台检方近期即有可能将陈水扁家族及相关涉案人员,就“机要费”案、洗钱案、“南港展览馆”案与“竹科购地”案等事证明确者,先行切割起诉;而援外款项案,以及陈在任内推动“二次金改”过程中,是否收受贿款涉及不法牟利,则是下一波侦办的重点。
察诸陈水扁涉嫌不法牟利的模式,通常是先创设出某个项目或特定政策目标,从中向利益相关的竞争厂商施压;继而在“立法院”监督审议的范围外,行使行政裁量权予以配合。致使如今,不论是购地建设、援助外国或主导公股行库释股的过程,都被外界梳理出类似“权力讹诈”的轨迹,并待检方一一查证。
司法革新仍在破茧而出
被收押前,陈水扁最后一次公开发言,称自己要进入的是“台湾的巴士底狱。那里关得住我的人,关不住我的心”。岛内评论分析,这是陈水扁自认在法理上难以回天后,试图将诉求上纲到政治面的操作。
陈水扁遭收押的消息,对台湾社会虽仍震撼,却也早非意外之事。根据民调指出,有约六成的台湾民众认为这是“罪证确凿”的结果,只有一成左右相信陈水扁的话。不过,自收押以来,陈水扁接连发动绝食、并遭戒护就医,配合着民进党对陈所应享“司法人权”的主张,让台湾社会及舆论界再度酿起司法是否中立、检方有无过当行使权力的争辩。
在“国务机要费”案中起诉吴淑珍的检察官陈瑞仁就说,“每当政治人物还想如以前一样,透过上级对项目检察官施压时,我们最好的靠山就是第四权(新闻媒体)。”然而,台湾检察官这种通过媒体向外界透露侦办进度与方向、以化解隐讳压力的做法,在侦办具高度政治敏感性的陈家弊案时,则屡屡被质疑违反了“侦查不公开”的原则。
民进党就曾多次扣问:为什么每晚在电视政论节目上现身的“名嘴”都能够知道检方的进度,甚至“预言”并“指挥”接下来的侦查步骤?此外,除陈水扁,民进党籍云林县长苏治芬、嘉义县长陈明文近日因涉嫌贪渎双双遭收押的司法处遇,更被民进党指责是国民党上台后检方办案“只办绿的,不办蓝的”。
8月中旬海外密账案爆发之际,曾感叹“从前好多传闻,原来都是真的”的民进党主席蔡英文,现在则回避评论陈水扁案的实质内容,只重申该党廉政会“若一审宣判有罪,则会将陈水扁除名”的立场,从而将批判的矛头,转向检方“在其他被告均已在押之际,是否还需羁押陈水扁”、“在陈无逃亡之虞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把他戴上手铐”等程序问题上。
自陈水扁案开始侦办以来,立场日趋极端、旗旌渐显鲜明的台湾各家媒体就扮演着截然不同的角色。《自由时报》的一位高管在一场研讨会中说,“在报道比重上,我们确实有‘为贪者讳’的现象。”相对于倾向“蓝营”的媒体“夜夜爆料”,倾向“绿营”的媒体在此案中,则多将媒体时段与版面侧重于“司法程序是否正义”“司法人权是否巩固”的讨论上。
对于收押陈水扁的决定,特侦组解释过程并无不法,并驳斥外界“押人取供”的指控。一位法界人士分析,“收押陈水扁的决定,与其说是由于他涉嫌重大且有串证之虞,还不如说是检方将之作为后续侦办的施压点。”果然,收押之后,陈水扁儿子就同意签署查账同意书。但这名法界人士补充道,“将法律视为最终且惟一的价值,是目前检方侦办阿扁最根本的立足点”,“但如果今天检方也只是利用司法作为一种办案技巧,那他最重要的正当性就不免遭到侵蚀。”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王泰升指出,本案发展至今对台湾乃至整个大陆的最大启示,其实是在于“无罪推断”的原则能不能在庞大的舆论热议下被确保、专业断案是否又会被“媒体公审”所影响、犯罪嫌疑人能不能享有充分表达的机会,而这种机会又能否被华人社会所接受?
王泰升认为,从上世纪90年代台湾社会氛围日渐开放以来,检察官队伍已慢慢茁生出敢与当权者对抗的意识。这种对抗的表现在民进党执政的八年中,通过传唤陈水扁应讯、起诉其家人,体现得颇为深刻。但这些对抗行为究竟是出于理念,还是掺加了其他因素,又能否延续下去,“国民党的再度上台,提供了很好的检验机会”。
对于司法、政治力与媒体三者围绕全案所衍生的拉锯,台湾大学政治系副教授陶仪芬认为,“在制度上,台湾目前对司法的职能范围已有明确规范;但显然社会对此一职能在本案中如何行使以及行使的力度尚未取得共识。”
对于“绿营”频频向支持者发出“政治迫害”的号召,陶仪芬解释说,台湾的政治发展经验不同于西方。以英国为例,他们是先建立起一套宪政惯例,才一步步将参政权普及到全体民众;但在台湾,百姓拥有完全参政权和建构政治运作规范的进程,几乎是同步发生的,“就好像边打篮球,才边讨论游戏规则一样,摩擦与争议一定少不了”。■
名词解释
特侦组
在侦办陈家涉嫌弊案的日子里,“特侦组”成了岛内媒体每日报道的关键词。
特侦组是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的简称,成立于2007年4月,是台湾检察体系里专办高层官员及重大案件的编制单位。特侦组办案过程中的搜索、约谈、声押、起诉等流程均不受一般检察署的辖区限制;特侦组的案件侦查终结后,“检察总长”亦须赴“立法院”进行报告。
特侦组的前身“法务部查缉黑金中心”,则是在2000年民进党上台后,因陈水扁将“扫除黑金”列为重大施政目标所设置;“查黑中心”的绩效亦是台湾内部审视检察体系是否能逐步摆脱政治干预的一项指标,包括马英九在“特别费”案调查期间亦曾受其问讯。
名词解释
特侦组
在侦办陈家涉嫌弊案的日子里,“特侦组”成了岛内媒体每日报道的关键词。
特侦组是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的简称,成立于2007年4月,是台湾检察体系里专办高层官员及重大案件的编制单位。特侦组办案过程中的搜索、约谈、声押、起诉等流程均不受一般检察署的辖区限制;特侦组的案件侦查终结后,“检察总长”亦须赴“立法院”进行报告。
特侦组的前身“法务部查缉黑金中心”,则是在2000年民进党上台后,因陈水扁将“扫除黑金”列为重大施政目标所设置;“查黑中心”的绩效亦是台湾内部审视检察体系是否能逐步摆脱政治干预的一项指标,包括马英九在“特别费”案调查期间亦曾受其问讯。
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081122/779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