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叶斌:“布满铁钉不会要人命,但很震慑”(新京报 200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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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满铁钉不会要人命,但很震慑”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11-22 2:02:10 · 来源: 新京报

南京市民叶斌租用公房开店,不满补偿用铁钉布阵防止强拆,并称极端行为只为保护自己财产


11月12日,一万八千枚铁钉,钉尖朝上,布满叶斌所开饭馆的整个房顶。 图/CFP
【对话人物】
叶斌 46岁,南京夫子庙一家饭馆老板。因用铁钉防止强拆,成为名副其实“钉子户”
【对话动机】
南京某饭馆老板叶斌成为“名副其实”的钉子户。他不满开发商拆迁补偿,在屋顶、窗户上钉满一万八千枚铁钉,并在屋内备置“轮胎阵”、燃烧瓶,以防止强拆。
而这个无论从立项、评估、裁定,包括强行拆除整个程序都相对规范,且比较合乎这个法律程序的开发项目,为什么爆发如此激烈的矛盾?
11月20日本报记者采访叶斌了解其中的曲折原委。
本报记者张寒 实习生朱柳笛 北京报道
一夫当关 万夫莫开
新京报:从什么时候开始守着这所房子?
叶斌:9月28日下了强拆令,要求我们15天内搬走。因为十一黄金周,生意特别红火,坚持营业一个星期。到5日时我们觉得不能再拖,再拖怕出意外,便准备了这些钉子和“机关”。
新京报:当初怎么会想到用一万八千枚钉子来钉房顶?
叶斌:我们这儿是个路口,朝街的一面有窗,阁楼有气窗,按以前先例,拆迁公司通常都是上下夹攻:一路人捅气窗,一路人踹门。如果两路都堵牢了,他们就有可能上房揭瓦。
而房子一被拆,就没有对话余地了。
于是,我们就想在瓦面上倒润滑油,但怕油干掉;也想过拉铁丝网通电,但怕网被割开,通电又会造成人员伤亡;又想到滚钉板,后来想干脆朝外钉钉子,包括气窗也钉满。这有两个好处,一是不会要人性命,另一个就是能起到震慑作用。
新京报:你的屋里不光有钉子,还有其他机关?
叶斌:我特意订做了钢网的镂空加重卷闸门,可以观察是否有人来强拆。我把卷闸门安在玻璃门里面,就算要撬,也得先把玻璃门打碎,这样我们就会警惕。窗户也装了钢窗棱。
新京报:听说家里还有“轮胎阵”?
叶斌:对,3个摞成一组,入口处共摆放了6组,来人必须一步步挪进来。我们还准备了钉板,紧急时,放进轮胎洞中。
家里有只狗,夜里若有陌生人,狗会叫。
气窗上有块钉板,可以移动,我们可以探出头,查看屋顶上动静。阁楼上每天有人值班。他们就算从气窗突破,也只能一个个下来,我们可以集体擒住他,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当这些方法都失效了怎么办?
叶斌:我们准备了自制燃烧瓶,用酒瓶子装上汽油,瓶口用卫生纸塞住。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背水一战了。
我们还备好几桶汽油。最后关头会从阁楼上的两个小洞里浇下去,然后点火封住大门。
新京报:你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太过激吗?这样做不仅仅会付出你自己的生命。
叶斌:我们没有办法。如果不这么做,我们就没有一点胜利的可能。
在我们这些守法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实现遭到非法阻挡的时候,得不到有关单位保护时,那怎么办?我讲的这些话可能还是因为情绪比较激动。但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硬是要付出生命才能捍卫权利的话,我们也只能这么做。
“为何用5年前的评估办法?”
新京报:你们为什么不愿意搬走?
叶斌:他们给我这个饭馆的评估价格大概是1万元每平方米。但还是这个开发商,他自己卖的门面房就离我这儿不远,比我这个地段差许多,卖的却是五万三每平方米。你说合理吗?
新京报:你认为他们的评估方法不合理?
叶斌:他们用的评估方法和技术是2003年的。这几年房价早就涨了好几倍,怎么2007年的房屋拆迁用2003年的方法呢?而且新房子和旧房子之间的差异不就是一个房屋的建造成本吗?我们可以把这个建造成本单独拿出来算,但房屋和土地的利用价值是不变的。所以我觉得应该按照土地的价值来评估,而不是以房子的成色来模糊土地的价值。
新京报:你有没有尝试用理性的方式进行沟通、协商?
叶斌:有,我们提议评估公司应该采取“市场比较法”的评估方法,但评估公司说找不到评估样本,他的理由是没有跟你一模一样的旧的门面房作为参照样本。
新京报:随后,你做了什么?
叶斌:我向房管局申请行政裁决。可我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书、答辩书以及函告书。房管局说,他们维持原先的评估结果,并已委托拆迁公司将这些东西递交给我。可是拆迁公司是我的对立面,我收不到通告对他们来说求之不得。这相当于变相剥夺我对评估辩驳的权利。
新京报:然后呢?
叶斌:然后我把南京市房管局告上了法庭。目前区法院正在审理这个案子。9月30日递交了诉讼,3个月以内结案。
新京报:你相信法律?
叶斌:是的,我相信。
“没房产证,但有永久租赁证”
新京报:你如今的做法让人想起曾经的重庆钉子户,关于她的报道是否对你有影响?
叶斌:我从来不否认我从重庆钉子户的成功里得到一些启发。
新京报:听说你的房子是公房,并不是你的私产?
叶斌:是公房。当时我们工厂向房管所租了房子,再租给我们。我们虽然没有产权证,但我们跟房管所签了永久租赁权。按照规定,这种公房我能得60%的赔偿款。
新京报:按照开发商的说法,这个房子的性质是住宅房,而你将它改作营业性用房时并未办理相关手续?
叶斌:这个房子开始是住宅房,1986年,我把它改成了营业用房,开了饭馆。
新京报:租赁证里写的是住宅还是营业性用房?
叶斌:写的是住宅。但是房管所和我另外签了一个协议。协议里说,按照营业性用房来收房租,是住宅租金的六点五倍。这就承认了我房子是营业性用房。
新京报:这个协议在你手里吗?
叶斌:不在。但是我手里有交房租的发票,发票上写明了收的是营业性用房的租金。
新京报:可开发商说你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交房租?
叶斌:最初房子是我们工厂管理。我把租金交给工厂。后来工厂倒闭,我就不知道把房租交给谁了。房管所也不管。直到2003年,我和白下区房管所签订了永久租赁证,才继续交纳租金。
而且,开发商在开始做评估的时候,包括后来申请裁决,开发商都默认了我的房子是营业性用房。他们现在重新提起这件事,只是为了转移视线。
精神很焦虑随时防偷袭
新京报:你的邻居们都走了?
叶斌:都走了。妥协的拆迁户分为两类,一类是真正贫困户,他们是少数,拿到一定的拆迁款后觉得比较合理,便主动离开。
还有一类是被逼无奈,不堪其扰,频繁地受到开发商和拆迁队的骚扰、恐吓和威胁,生存环境遭到了极大的破坏,才选择逃避。
新京报:你选择不走,因为你是个极端的人吗?
叶斌:我不是一个极端的人。你可以说我很坚强。我有时候有点认死理,但是我绝对不极端。认识我的人都觉得我是一个很温和的人,甚至是一个老好人。之所以这样,我只是为了保护我自己的财产。
新京报:但你不觉得自己所采取的手段异常极端吗?
叶斌:我看了其他家被强拆。我如果不再想办法,我只能和他们一样。我不甘心。如果说我的手段极端,我只能说有人干涉到我的人身权利,我用于反抗,像我这样的极端,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
新京报:你们现在精神上处于一种怎么样的状态?
叶斌:守到今天也有一个半月了。我们时刻处于在火上烤的感觉。以前我的白头发只有一点,现在大片大片的出现了。精神上很焦虑,因为要随时防备偷袭。
我们很警觉。比如前天风特别大,外面坏掉的广告牌被风吹得咣咣直响,大伙就起来看。怕是有人来破坏。现在是草木皆兵。
“别人说我以卵击石”
新京报:准备僵持到什么时候?
叶斌:我饭店的员工说我是以卵击石,但我会坚持到底。继续闹下去,事情会越来越糟糕,对我,只不过是养几个人的问题,对开发商,会延迟整个工程进度,损失很大,对政府,牵涉南京市整个城市规划。星期天我还向南京市政府递交了一封关于和解拆迁补偿的呼吁书,寄给了市委书记和市长,还有区委书记、区长以及拆迁办的主任。
新京报:你觉得最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叶斌:拆迁公司不能用挖掘机把房子推掉或者放火烧掉房子。因为若造成人员伤亡,他们要负刑事责任。再说有舆论关注,我觉得自己穿上了软猥甲。
新京报:什么样的结果你会满意?
叶斌:现在离我不远、地段还不如我的门面房交易价格是每平米五万三。我只希望开放商能替换给我这样的门面。那我就很满意了。 南京万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钱明洁受访时表示 “下一步,应该不会用强制手段”
■ 开发商回应
关于住宅性质
钱明洁认为叶斌的房子是公房,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交租金,按说承租协议已经失效。且叶斌将住宅改作经营性用房,又没办理相关手续。如今按经营性用房做评估,给予补偿已算照顾。她说,那个房子不是他的私产。他没有权利这么做。
关于评估方法
钱明洁认为,用2003年的评估方法是按照政府定的政策办的。整个评估都是公开化的。选出的评估公司是拆迁户在场,摇号决定的。在程序上都没有问题。
关于是否强拆
钱明洁说,强拆令是政府下的,我们没有用强制的手段。
关于下一步
钱明洁认为,公司会继续和他谈,按照正常的程序走,应该不会用强制手段。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deep/2008/11-22/008@020210.htmhttp://news.sina.com.cn/s/2008-11-22/0320167024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