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不捐钱修路 名字上“耻辱碑”(新京报 200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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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不捐钱修路 名字上“耻辱碑”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11-22 2:02:02 · 来源: 新京报

四川乐山一村委会集资修路措施引争议;上级主管部门称合法
本报讯 据《成都商报》报道 日前,四川乐山市井研县宝五乡五爱村村委会为了集资修公路,该村发布公告,拟对拒交集资款的村民采取惩罚措施,除了停止办理一切村务等,甚至还要把他们的名字刻在“耻辱碑”上。
此举引起了部分村民的质疑和不满。20日,村委会负责人称做法“合情合法”。
人均350元 不交上耻辱碑
公告显示,凡该村内有承包土地的村民、有运输车辆(含机动三轮车)的村民等都属于集资捐资对象,人均集资350元,用于村道建设等工程。
根据公告内容,对在9月30日前尚未交清集资款的农户,停止办理一切村务;10月10日前尚未交清集资款农户,迟一个月按每月2%利息递增收取;以后国家下达该村各项惠民项目一律不予考虑……
《公告》末尾写道:在村道建设竣工后,将立功德碑和耻辱碑,把捐款者名单列入“功德碑”,对拒不交清集资款的农户名单列入“耻辱碑”。
有村民称太荒唐
据悉,大部分村民已交了集资款,其中包括六七位五保户。
村民伍某说,以交筹资款作为要挟,实在荒唐。另外,伍某也不明白,不交筹资款,和耻辱如何能画等号。
70%村民交了集资款
五爱村村委会副主任黄仲康证实,村里确实出台了这份公告。
黄仲康说,这些措施实际上根本没执行过。村上的做法是合法的,修路是建设新农村必须解决的难题。“耻辱碑”还没开始执行。
黄仲康告诉记者,现在有70%村民交了集资款,收到近30万元,离需要的39.9万元还有一些缺口。
井研县宝五乡党委书记余文财说,五爱村的做法符合法律法规,但对拒不交清集资款的农户立“耻辱碑”,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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