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曾锦春:从农家少年到恐怖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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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曾锦春:从农家少年到恐怖纪委书记
郴州“三贪”一审宣判
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长周政坤、原纪委书记曾锦春一审分别被判死缓、无期、死刑
郴州“三贪”档案
李大伦:郴州原市委书记
罪行
自1999年2月至2006年5月在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期间,为他人在承揽建筑工程、采矿、任职、减免税费、解决贷款和原材料、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陈立华等人共同收受22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404.3281万元。此外,李大伦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1797.7393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判决
椐长沙市中院一审判决,李大伦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陈立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没收李大伦、陈立华受贿所得财物、违法所得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物,上缴国库。
曾锦春:郴州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罪行
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在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标、税费的减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及诉讼案件的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和子女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195次,收受贿赂及索贿共计人民币3151.84万元。其中,曾锦春单独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639.4万元,美元4.25万元。此外,曾锦春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判决
椐长沙市中院一审判决,曾锦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曾锦春受贿犯罪所得财物、违法所得孳息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物,上缴国库。
周政坤:郴州原市长、案发时任湖南省国资委党委书记
罪行
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收受贿赂135.7万元,伙同弟弟周政文收受干股分得红利598万元,感谢费76万元;伙同弟弟周政权采取名借实受的方式收受贿赂370万元,伙同妻子刘阳春收受贿赂100万元。
判决
益阳市中院一审判决周政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与同案周政文、周政权犯罪所得及孳息3027.25万元追缴国库。
郴县:重新崛起
被晾在一边的曾锦春很快重新崛起,从地区国土局局长到农办副主任,再到郴县县长、县委书记,他只用了6年时间。
在他的履历中,郴县是块福地。不到一年,他又从郴县县委书记一职,跃任郴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完成了其政治生涯排挤、蛰伏、发迹的三级跳。
尽管反对声不绝于耳,当年调查曾锦春问题的陶流贤认为,某些官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初质问曾锦春调入地区国土局,如今却让他当上了市纪委书记。但随着一批地委老领导退休后淡出官场,如今郴州,很少有人知道曾锦春的当年事。
“从曾锦春腐败案不难看出,上级部门对于干部考察和监管流于形式,根本不到位,”原郴州市纪委副书记李香兆向记者讲述了一个荒唐的故事,1994年,湖南省纪委在衡阳开会,郴州市纪委一名主任被问到,“原来我们省纪委批了几封举报信,要你们去查曾锦春,你们查了吗?”
该主任回答,“这个问题你还不知道吗,都安排他当纪委书记了,我们还敢查吗?”
最终,曾锦春还是如期上任,易昌前对此颇有疑虑。流传在郴州官场的一个说法是,曾锦春在任郴县书记时,将走私汽车被抓的某省领导儿子放行,由此赢得了支持。这个说法没有得到证实,但另一个背景是,由于郴州刚刚地改市,新的市委班子重新洗牌。当时郴州市委领导的用人理念为:凡是进市委常委班子的,一定要有担任县市一把手的经历。因此,两次就任县委书记的曾锦春,入主郴州市纪委顺理成章。
而此时,曾锦春不按程序办事的性格,在等级森严的官场体制中,却也赢得了不少口碑。原郴县管党群的副书记朱国平说,“曾锦春从不摆架子,待人和气,随便什么人来找他,都能亲自接见,不像某些干部,专横独断。”
纪委书记:无人约束
从1995年至2006年案发,曾锦春稳坐郴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10年之久。早年的起伏,似乎对他没有多大触动,他依然不按程序办事,依然有着鲜明的个人标签。
李香兆时任郴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和曾锦春共事五年,2000年后才退居二线。
“曾锦春最大的特点就是不讲规则,滥用权力,”李香兆说。他查案子有私心,动不动就“双规”。有好多案子,夹杂着个人的感情在里面。据之前媒体报道,曾锦春利用手中权力在郴州市各机关先后安排了120多人。
郴州市纪委一份内部报告记载:2000年以来,市纪委机关因各种原因空编进了不少人,除市委交流安排进人外,所进人员基本上是由曾锦春提出人选及进人方式、交流方式,而且大部分人选他都会说是市委、政府某主要领导或省纪委某领导打的招呼、批的条子。但没有任何人见过批条。
在其担任纪委书记期间,郴州市纪委进人从没有公开招考过,唯独只有新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室时新增4个编制,在常委们的强烈要求下,迫于无奈,曾锦春才同意搞了一次公开招考。
有一次,曾锦春想安插一名司机进纪委,被李香兆拦住了。他对李香兆说,这个人,是市委某领导同意的。李香兆去该领导核实时,对方大吃一惊,说,“没有啊,老曾稀里糊涂,莫名其妙,我根本没讲说要调人进纪委,没有这回事。”
上述内部报告还披露:在其担任纪委书记期间,郴州市纪委立案、“双规”从不开会研究,曾锦春说立案就立案,双规就双规,放人就放人。自2000年至他案发,基本上没有专门召开过立案和采取措施的常委会。他的做法基本上是把立案、“双规”直接批示在举报信上,或口头交待办案人员。
曾锦春曾指派一名主任去查桂阳县某建设局长受贿案。事实的真相是:行贿的包工头是曾锦春在临武的关系户,要到桂阳搞工程,他找到建设局长,该局长说要公开招标。于是包工头耍了好多手腕,送了2000多元钱。但都被这名建设局长把钱交给了财务。
于是包工头找到曾锦春,将这名建设局长“双规”起来,但派去调查的人确是没有查出证据。后来,曾锦春到省里开会,郴州市纪委开常委会认为,如果这个人没有事实,就应该放。分管办案的副书记给曾锦春打电话表明了常委会要求放人的决定。曾说,那不行,再查。
结果纪委又派人查了20多天。还是没有结果。最后才把人放走。
李香兆后来在常委会上对曾锦春说,像这样的事情,查案子还是应该坚持先初查,初查有这一两个事实了,然后“双规”,不能够一开始就搞“双规”。
“在常委会上,只有我一个人敢跟他顶。因为我的资历比他老,年纪比他大。我离开后,他更是为所欲为了。”李香兆说。
为什么是曾锦春?
郴州市纪委一名副书记向记者描述曾锦春任纪委书记时说,从上班开始,办公室里坐满了人,都是来找他的。而曾锦春也事无巨细一一接待。
曾岩春也说,“每次去郴州找老大时,看到外面排了很长的队,又怕打扰他工作,只好也坐在后面等。”
但当上述副书记进去汇报工作时,当着外人的面,曾锦春放下话题,望着他,“你说啊,现在就说。”副书记和访客面面相觑,只好退回去。
越级指挥,独往独来,曾锦春不同于其他领导的特点,他始终没有一个秘书。纪委工作人员每次看到他提个包走出去,最多只带上司机。在2006年,曾锦春案发,除了其一家四口和司机,郴州市纪委没有一个人被牵扯进去。这也一直为外界猜疑,曾锦春案发,郴州市纪委怎么可能没有被牵涉进去?
事实上,在曾锦春担任纪委书记期间,郴州市纪委的工作一直排在湖南省各市州纪委前列。据纪委一位领导统计,由市纪委侦办的案件每年25-30起。曾锦春在任时,还因为创造了“三看三想三帮”而被中纪委表扬过。
“问题的关键在于,纪委书记是个权力的真空,谁来监管纪委书记?”李香兆对记者说。包括曾锦春在内,湖南省几年内接连有三名曾任地市级纪委书记的领导干部因腐败而倒台,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李香兆向记者证实,省纪委曾三次派人来调查曾锦春案,结果都不了了之。
按照党章规定,纪委由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监管,同时还有内部监管。现任郴州市纪委书记刘光跃向记者坦陈:“说实话,如果我坚持做某个事情,他们也没办法监督我。一把手真的很难监督,关键靠自律。”
2003年春节后,曾锦春召集全市纪检系统进行集训,他发表了一番非常震撼人心的讲话,中心思想是战胜自己天下无敌,用了九大观点说明如何管住自己、不犯错误、有所进步。
这次讲话在绝大多数干部心中记忆犹新,但是,从检方的起诉书上看出来,2003年之后,正是曾锦春腐败案的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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