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5:43:56
胡锦涛
来源:人民网
(一九九三年六月八日)
一、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一件关系全局、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
我们党在领导中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历来十分重视民族问题,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早在建党初期,我们党就积极探索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途径。一九二二年七月,在党的二大《宣言》中就明确把解决民族问题列为党的任务和奋斗目标之一。一九二八年六月,党的六大专门作了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案,指出正确解决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对于革命有重要意义。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要求中央临时政府特别注意“当地干部的培养与提拔”,“尽量引进当地民族的工农干部担任国家的管理工作”。到抗日战争时期,党不仅在斗争实践中不断制定和完善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明确提出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文化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和政治水平,培养治党、治国、治军的各种人才”,而且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一九三七年延安中央党校开办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参加培训的有藏、彝、苗等少数民族青年。一九三九年中央党校又开办了回族干部训练班,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为藏族干部开办了训练班,陕北公学成立了民族部。一九四一年在民族部的基础上创办了民族学院,第一期招收少数民族学员三百余名。当时的延安成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摇篮,成长了一批杰出的少数民族领袖人物。解放战争时期,党领导了内蒙古的自治运动,并于一九四七年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前后,创办了军政干部学校、蒙古学院、内蒙党校,培养了数干名蒙古族干部,为革命的发展积蓄了后备力量。新中国诞生后,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十分关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多次阐述这项工作的战略意义,提出和制定了明确的政策。一九四九年十一月,毛泽东同志在《对西北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中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这一著名论断,成为建国后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一九五一年二月,毛泽东同志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通报中,要求党的组织“认真在各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推行区域自治和训练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是两项中心工作”。一九五四年十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中指出:“在少数民族中建立党和培养党的干部,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问题”,“对少数民族干部中的优秀分子应大胆地提拔到各级各种领导工作的岗位上”。在党的八大前后,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两篇重要著作中,对少数民族问题都以专章作了深刻论述。一九五七年八月在青岛召开的民族工作座谈会上,周恩来总理作了《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既然是民族自治,就要培养民族干部”,“应当有步骤地有计划地培养民族干部”,“如果干部问题解决不好,一切政策就都没有人实施”。由于党和国家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正确得力,少数民族干部大批成长起来。“文革”十年,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都受到严重破坏,民族工作包括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也受到了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纠正“左”的错误,全面落实政策,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又走上了正确轨道,并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创造了新经验,取得了新进展。一九七九年九月,邓小平同志指出:“民族工作确有很多问题要提起注意。”此后,党中央、国务院多次讨论民族工作,强调指出:“民族区域自治,从最根本的意义来说,就是要由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的干部和人民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事务当家作主”,在总结历史经验,分析新的情况的基础上,又明确提出了“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等重要思想。一九八四年五月,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其中有许多法律条文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配备作出了规定,使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不断走向法制化。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关心和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一九九二年一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这样规模的会议在建国以来还是第一次。会上,江泽民同志作了长篇重要讲话,着重指出:“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关键,在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加强民族地区的干部队伍建设。”李鹏同志在总结讲话时强调:“我们要继续注意扩大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更要注意改善结构,提高素质”,要求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作出进一步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规划,并切实付诸实施”。党的十四大报告在部署九十年代改革和建设的主要任务时,又强调采取有效政策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民族团结,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正是由于党中央的重视和全党上下长期的共同努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作为党和国家整个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进一步发展壮大,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骨干力量。也正因为有了这样一支力量,才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回顾历史,总结经验,是为了加深对客观事物规律性的认识,是为了更好地面对现实,立足现实,指寻现实。在正确认识和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方面,联系历史和现实,我们至少可以从中得到如下启示:
第一,正确解决民族问题,既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政策,又要有一支能够贯彻执行这些指导思想和政策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只要有民族存在,就有民族问题存在;只有妥善解决民族问题,才能推进社会历史的健康发展。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由于长期的历史的原因,民族问题十分复杂。但纵观几十年的历史,我们党在处理中国的民族问题上,取得了举世公认的重大成就。新中国成立前,在阶级对立基础上产生的社会矛盾和民族隔阂复杂而尖锐的情况下,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民主革命,能够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成功地开辟和建立革命根据地;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能够在少数民族地区迅速建立起新的政权,废除旧的社会制度,顺利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并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不断促进各民族地区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特别是近年来国际风云变幻,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民族矛盾日益突出,而我们国家却能够始终保持民族地区的总体稳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下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原因何在呢?根本的一条,就在于我们党不仅善于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找到并坚持了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革命道路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且善于以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为指导,创造性地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政策,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且下大力气培养造就了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整个中华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少数民族干部。
第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继续努力造就一支能更好地团结带领民族地区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我们的目标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导下,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要求。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主客观条件的不同,我国地区间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现在全国仍处于比较贫困状况的人口大多数在少数民族地区,而这些地方大多是“贫中之贫”的地方,扶贫的任务十分艰巨。我国的经济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是互相依存和互相联系的。中华民族的振兴,离不开少数民族的振兴,少数民族地区实现不了小康,全国就实现不了小康。只有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起来,才能全面实现全国的小康目标。少数民族地区有着尚未开发的丰富资源,蕴藏着极大的发展潜力,从长远的、战略的眼光看,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也大多在这些地区。而要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开放、开发和发展靠什么?无疑要靠党的正确政策,靠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但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民族地区广大干部带领各族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从一定意义上说,继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这决不是一个局部的、暂时的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全局、具有战略意义的紧迫任务。
第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一个有利于我国对外开放的国际环境,更需要有一个各民族团结和睦、社会政治稳定的内部环境,这也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新中国成立四十多年来,我国各族人民所以能够在国内外的风风雨雨中同舟共济,万众一心,伟大的中华民族所以始终保持着巨火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党的团结,在于各族人民的团结,在于广大干部包括少数民族干部发挥了团结群众的骨干作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为沿边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同时也对民族地区的团结和稳定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在值得警惕的是,敌对势力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作为搞渗透、颠覆活动的突破口之一,采取种种手段妄图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危害民族团结,危害国家统一。只要我们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坚决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少数民族干部,并依靠他们团结带领各族人民群众,就一定能经得住任何风浪的考验,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和睦、安定团结的局面。
总之,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能否实现的大局,事关民族问题能否正确解决的大局,事关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如果我们都能从这个大局上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就能把这项工作提上日程,摆上位置,抓在手上,以有效的措施和扎实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新的成绩。
二、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要注意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是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干部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改进方法,努力创造一种有利于少数民族干部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继续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重在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事业的发展,必然要求干部队伍有一个相应的合理的发展;现代化事业的蓬勃发展,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又为新一代干部的成长,开辟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从民族地区的情况看,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改革和建设步伐的加快,经济文化教育等项事业的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将会越来越迫切。同时还要看到,解放前我们党培养的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除少数同志仍在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外,其他绝大多数已离休退休。建国初期培养和成长起来的少数民族干部,陆续大批退休。现在五十多岁的干部,到本世纪末也将达到退休年龄。为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干部队伍顺利实行新老交替的需要,必须十分重视、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要从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搞好对各类人才需求的预测,制定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计划,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实施。在发展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同时,还要改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结构。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日益突出,专业技术干部数量不足,门类不全,尤其缺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熟悉财贸、金融、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干部也远不适应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今后要树立和明确培养党政领导干部与培养专业技术干部统筹兼顾的指导思想,加快教育改革,调整专业设置,扩大干部交流,改进培训内容,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力求使结构不尽合理的状况有一个较大的改观。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既要注重“量”,更要注重“质”。在“质”的问题上,既要注重整体素质的提高,也要注重个体素质的提高。从现实情况看,在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方面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坚持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各族干部。要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层次提出不同的要求,重点抓好县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要健全和坚持学习制度,常抓不懈。要紧紧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个精髓,系统地学习,完整准确地理解。学习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努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二是要加强文化、业务培训。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学习掌握进行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学习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作为领导干部,不论分管什么工作,都要努力学习经济,熟悉经济,不断提高科学思维能力和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三是要教育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熟悉和正确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本领。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新时期党对宗教问题基本政策的再学习、再教育。一方面要正确理解和模范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在生活中尊重和适当随顺民族的风俗习惯,避免脱离群众;另一方面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做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在世界观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不得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对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甚至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企图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要坚决地理直气壮地进行斗争。四是要加强党性锻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坚持把无产阶级党性放在第一位,时刻不忘党的培育和人民的支持,正确对待名、权、位,谦虚谨慎,严以律己,遵守纪律,顾全大局,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员,不论出身哪个民族,担任何种职务,遇到何种情况,都要首先想到自己是共产党员,都要牢记共产党员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提高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的素质,要采取多种多样的途径和方法。要继续选送少数民族干部到各级党校和各类院校培训学习;要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到沿海开放地区参观考察,以开阔眼界;要加强实践锻炼,分期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基层、内地、上级领导机关任职或挂职锻炼。在分配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挂职锻炼名额时,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应采取增加名额、减免培训费等办法,给予适当照顾,为民族地区的人才培养积极创造条件。多年来,中央有关部门、内地省市和有关院校,以多种形式帮助民族地区培养人才,收到了好的效果。希望继续坚持,提供更多的支援。
(二)加强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近年来,培养选拔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的工作虽然一直在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后备人选不足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在去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要特别加强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的培养。这个问题十分重要,也十分紧迫,各级党委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要做好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关键是要切实加强少数民族中高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中央组织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把少数民族中高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重点抓好培养工作。要结合日常干部考察,广开视野,拓宽知人渠道,注意从政绩显著、有较高群众威信的县以上干部、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代表人物中物色和掌握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后备人选,进行定向培养。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未来。要有意识地挑选一批比较优秀、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有重点地进行培养。在培养措施上,要分类指导,因人而异,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凡没有系统学习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要尽早地选送到党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学习深造。对拟在近期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要及早放到下一级重要岗位上锻炼。对经过锻炼和考验,比较成熟的后备人选,要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大胆提拔到较高层次的领导岗位上来。要打破地区、部门界限,在中央机关和地区之间,实行干部交流、轮岗锻炼,让干部在不同岗位和不同环境经受磨练,丰富领导工作经验,增长才干。一个优秀领导干部的成长,离不开一定岗位和“台阶”的锻炼。宁可在每个台阶上任职时间相对短一些,也不要搞大的“跨越式”提拔。否则,不仅对干部本人成长不利,而且对整个培养选拔工作也会带来不良影响。
为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还要加强对少数民族中党外代表人物的物色和培养。对那些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较高思想政策水平,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和社会声望的党外人士,适时推举他们在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努力创造条件,使他们有职有责有权,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在工作实践中帮助他们提高。
(三)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乡镇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乡镇党委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础,乡镇政府是我国政权的基础。“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国家的法律和政令,最终要靠基层去落实。完全可以这样说,没有民族地区广大基层干部的辛勤工作和艰苦努力,就没有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发展。乡镇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是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天地。只有基层干部大批地成长起来,较高层次的干部才有雄厚的基础和较大挑选余地。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少数民族地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目前在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乡镇基层建设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乡镇干部来源少,缺编多。有些干部退休了,有的自然减员了,还有的被选调走了。外地干部和一些大中专毕业生难以派进去,已经去的也由于种种原因难以留得住,以致出现某些乡镇长期缺编,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要使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使少数民族地区开放、开发和各项事业有一个较快的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下决心拓宽乡镇基层干部的来源。近年来,各地有许多好的做法,创造和积累了许多经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适时总结推广,并逐步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只要各级领导重视,政策措施得力,渠道畅通,乡镇基层干部缺乏的问题就一定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四)牢固树立“两个离不开”的思想,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的团结合作。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科学地总结了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提出了“两个离不开”的思想,代表和反映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愿望,是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重要指导思想。要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两个离不开”思想的教育,防止和克服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不论是哪个民族的干部,都要以大局为重,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基础上,自觉维护团结。在边疆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要热爱边疆,热爱少数民族人民,尊重民族习俗,发扬艰苦创业、甘当人梯、无私奉献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人民服务,积极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改革和建设作贡献。少数民族干部也要热忱欢迎汉族干部到民族地区工作,以诚相持,关心、支持汉族干部。党的各级组织在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同时,还要注意调动和保护汉族干部的积极性,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各族干部之间,要继续发扬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良好风气,紧密团结,心心相印,和衷共济,形成合力。
在民族地区团结的问题上,各级领导班子负有重大责任。经验证明,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关键是加强党内的团结,而党内的团结主要在于各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干部的团结取决于领导班子的团结,领导班子的团结又集中体现在主要领导成员之间的团结上。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意见分歧,要提倡多谈心,多沟通,多商量,在服从真理、顾全大局的前提下,求同存异。对社会上出现的各种同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来处理,不要把什么事情都往民族问题上联,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要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健全民主生活,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少数民族干部,要互相尊重、支持,加强团结,为各族千部群众作出表率。
三、加强领导,各方协力,狠抓落实
各级党委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切实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委要分工专人负责。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的省,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这项工作,宣传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对一些重要措施的制定和突出问题的解决,要直接抓,实施具体指导。各级组织、统战、民委、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要积极担负起各自的责任,分工负责,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各级党委组织部是各级党委主管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应当牵头、抓总,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统战和民委部门,要发挥密切联系党内外少数民族干部的优势,主动、积极地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推荐人选。人事部门要密切协同组织部门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管理机制。搞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发展民族教育是基础。教育部门要对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注,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规划,进行分类指导。在经费安排上要尽可能给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以适当照顾。各地可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努力做好这项工作。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有关方针政策已经明确,各地也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现在的关键在于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不能满足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重要的是拿出实际行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在深化各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创造条件去解决;各地要根据全国的统一规划和自已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部署,持之以恒,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落实。
我相信,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成绩,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注:这是胡锦涛同志与出席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代表座谈时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