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能否有公平的底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9:26:46
当前,退休人员的待遇悬殊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我是广州一家国有企业的管理干部,现转发部分企业职工对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过分悬殊 的呼 吁,希望引起社会重视!不仅如此,国家的社保政策还应该覆盖哪些多年以来承担巨大社会责任的自由职业者!因为,他们自己创业,缴纳社保,同样为社会发展的发展与和谐作出贡献! 广州 刘卫敏,现行企业养老体制探究
----政策能否有公平的底线?
广州一家国有企业的管理干部  刘卫敏
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可能有人不同意这句话:不是说“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吗?”那就让我们看一个现实的例子吧。《南方周末》曾有报道:2007年上海某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企业高工,月退休金2006元,某民主党派机关一个普通司机退休金为2550元。事实上,2006元这一水平仅相当于机关事业单位同等职称人员工资(或退休金)的1/3甚至更少。而那些“强势”机关人员的退休待遇可能更高。华南某市一位高工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07年7月,该市部分企业副高职称的退休专家养老金约为930元,仅仅相当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清洁工工资的一半。进到了不同行业的金子同样是在发光,可社会对他们发光的价值评价却是何等的悬殊。
这些在工作岗位上奋斗了一辈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工,不能说不是企业中的“金子”吧,能力不可谓不强,贡献不可谓不大,但是老了退休了,养老金对他们做出的价值评判还不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一个普通司机或是一个清洁工,这岂能不让人心寒。如果这些高工们当初不是去了企业,而是去了政府机关,哪怕是喝喝茶、看看报,庸庸碌碌混日子,退休之后拿到手的养老金怎么也比现在多,他们的晚年生活水平会比从企业退休要高出许多。
比较而言,政府机关公务员们的福利待遇则已经步入了“共产主义”,他们的医疗费用几乎都是实报实销。与此相反,在高通货膨胀背景下,企业退休职工微薄的基本医疗保险,已经难以应付人到老年不可避免的医药费等高额开销,同时,由于养老金的基数偏低,每年据此调整的幅度仅相对于物价上涨,效果如同隔靴搔痒,导致他们的实际生活水平逐年下降,并且越老越糟。为了避免退休后将面临的骤然贫困,大多数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的人甚至不愿意离开工作岗位,很多人宁愿拖着年迈之身继续为“保持现有生活水平”去打拼,“退休享清福、儿孙绕膝边”成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企业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养老待遇上的差异,使企业退休人员成为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在生活资料大幅上涨的今天,企业退休人员的这点退休金维持日常温饱尚可,一旦生病或出现其他突发事件,那就不是入不敷出的问题,而是倾家荡产的灾难,他们面临的是生存的挑战。这到底是入错行惹的祸,还是现行养老体制本身的问题呢?显然,是养老体制本身存在有失公平的缺陷。
公务员,本身并不创造税收,企业才是最主要的纳税主体,而国企又是养老资金积累和财政收入的主要贡献者,但却不是同等受益者。养老体制缺陷诱发的诸多不公平加剧了企业与政府间、新老职工间、国企与民企间的矛盾,让原本已经负重难行的国有企业更加步履蹒跚。
◎运动员兼当裁判,难逃“吃小灶”嫌疑
1995年,国家率先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为内容的“统账结合”模式;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则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福利性质的养老金制度,而企业则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即“双轨制”。从“福利”、“保险”这样的字面上就可以看出,这是两套保障程度高低截然不同的养老制度。这样的制度设计对企业的劳动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国家财政本身就是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纳税,而企业职工则需要按自己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即所谓的“个人上缴部分”,属于工作年限内劳动者节衣缩食的节余,相当于“自我养老”。目前,按照规定,企业职工需要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其次,制度执行的结果也不公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要比企业同类退休人员高出很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只与本人退休前工资收入挂钩,其平均替代率,即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高达80%以上;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水平除取决于本人缴费年限外还取决于本人的个人账户缴费,目标替代率只有58%左右。
据上海市劳动保障局的初步统计,上海市退休职工每月的养老金平均在1000元左右,最少的每月在700元左右。这样的养老金水平仅能维持最基本的温饱,并不能满足老年人其它方面的需求。换句话说,就是企业既需要纳税供养公务员,还需要自己掏钱供养自己,结果把别人养好了,自己却顾不上了,“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第三,制度持续强化的过程更为不公平,“双轨制”持续时间越长,机关事业和企业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越大。数据显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费用总额1990年为59.5亿元,到2003年已达到1270亿元,增加了20多倍,年均递增20%,明显高于企业职工养老金增长速度。从1993年到2003年底,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人员的月养老金差距由40元左右拉大到600元,而且该差距还在不断扩大。不仅如此,机关事业单位连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葬抚恤标准也普遍比企业退休人员高。如南方某省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标准相差竟达15倍。同是为国家经济建设做贡献的人,同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平等公民,同是在具有“国家性质”的单位工作,只不过社会分工工作岗位不同,死后就不能得到同等的待遇吗?
南方某市社保局出台了给予企业高级职称退休人员额外补贴的政策,副高级职称每月300元、正高级职称每月500元。但几乎同期,该市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同类人员也有一次递增,但额度却高达400元和700元。
这显然有失公平。众所周知,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国家的强大需要有企业的支撑,企业是国家税收的纳税大户,而政府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是属于享受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的,也就是吃国家税收的。企业职工辛辛苦苦一辈子,让企业盈利,为国家纳税,到头来能够领取的养老金却比吃国家税收的人少得多,这样对待作为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的企业职工,咋看都不合适。
2007年海南省人大有一条题为《关于重视和解决机关与企业养老金待遇差别的建议》中提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享受在职工资待遇,并随着现职人员工资调整而调整,水涨船高。而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只及原工资的一半左右,且每次退休金调整,只是象征性的提高一点,不敌生活必需品涨价的幅度。2007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退休金为600多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退休金为1500多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仅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40%。退休金差距较大的矛盾已经成为影响海南省稳定大局的因素之一。
造成这些不公平的主要原因在于养老金制度制定程序的不公平。政府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同时又是政策的受益者,也就是说,在养老制度改革的游戏里,政府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政府将企业员工纳入了改革范围,却又像母鸡护小鸡那样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藏在翅膀下面。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养老改革是对国家和职工都有利的事,为什么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参与改革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策面前也该如此吧,但问题却是政策在制定时就已经“区别对待”了。难怪乎一些企业职工将中国的养老制度戏称为“穷人俱乐部”。
一般来说,制定政策的人不能是享受政策的人才有可能做到基本的公平。克林顿在位时给美国总统提了次薪,但是克林顿自己并不能享受加薪的利益。因为美国法律规定,倡导或提议加薪的这一届政府是不能直接享受加薪好处的,尤其是美国总统。人民不允许作为国家最大“管家”的总统,为了自身的利益向人民讨薪。因此,即便国会通过了总统加薪法令,但是,执行加薪法案的时间,也只能从下一任总统开始。而我国养老制度的改革,作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机关,虽然没有将自身也融入到改革的行列,看似避嫌保持了客观中立,但造成的效果却是实际上的从中受益。难怪一些企业退休人员认为我国政府部门在制定养老政策时是“渔利自肥”,所以有的地方更是出现了企业领导和职工退休前,竞相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大挪移”奇观。
看看每年上百万人参加的“中国第一考”——公务员考试,了解了政企养老制度的差异,就不难理解为什么73.6%的人想当公务员,为什么公务员报考中的热门职位突破1比4100大关。据报道,绝大多数考生都说他们报考公务员,就是奔着“工作稳定、待遇稳定、医疗养老有保障”去的。现在大学毕业生中更是流传着一句顺口溜:宁到机关做职员,不到企业做骨干!连涉世未深刚毕业的学生都知道企业和政府机关退休待遇是天壤之别,企业职工身在其中又怎会不“冷暖自知”。
按现有养老保险标准,一位月入4000元的企业职工,60岁退休时,其生活水准只能维持年轻时1/4的水平。2006年,南方某钢铁公司有两位退休干部,是早年企业的创建者,目前的退休金一个是900多元,一个是700多元,看病吃药好多钱报销不了,生活很是艰难。东北地区一些老工业企业的工程师退休金只有五六百元,而且还要负担很多报销不了的医疗费,比如老年人的常见病高血压,医生叮嘱一定要吃“络合喜”,一个月下来四五百元,靠着微薄的退休金根本承受不起。
◎“一国两制”,何时制度能统一?
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有委员提出,从机关单位退休的处级干部就能拿到2000多元退休金,但从企业退休的级别更高的所谓正局级干部却只能拿到1000多元退休金。连长虹老总倪润峰都说他自己退休也就能拿到1000多元退休金。数据显示,企业领导干部的养老金待遇比机关事业单位同类干部的待遇低4.5倍,比机关事业单位的勤杂工养老金待遇还低,这是世界各国绝对没有的怪事,也难怪一些国企领导干部心态不平衡。
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都是为国家利益服务的部门,国企领导干部和政府机关官员本质上也只不过是分工的不同,他们事实上的频繁相互调任、角色互换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而且,国企领导干部做出的贡献并不一定就比政府机关的官员们少,他们管理的企业要在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帮助政府承担就业、福利、稳定等诸多社会责任的同时,还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些目标的实现都是国企领导以其非凡的智慧、能力和心血完成的。当他们年老体衰退下工作岗位的时候,退休金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他们人生价值的一种评价。然而现行的养老制度却用少得可怜的养老金和同政府机关退休待遇的巨大差异否定了他们的贡献和努力。
这种制度特别是对于相当于正局、副局待遇的高级国企管理人员非常的不公平。他们都是经组织批准和任命,由于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安排,调离了公务员岗位,并在企业勇挑重担、承担风险。他们有的来到了困难企业为濒临破产企业收拾残局,有的为企业的改革、改制、分流努力工作。他们为社会创造了税收,创造了财富,立下了汗马功勋,到头来退休金还不如机关一个工勤人员。而且这种待遇上的差别不是能力水平的原因,也不是勤奋努力的结果,更不是个体贡献的差异,而仅仅是由于制度设计的不公平造成。别人吃着我看着,别人坐着我站着,这样的境遇确实有点惨,在这种情势下,谁能保持一份平和的心境?怎能不心里发堵,嘴发苦?怎能不影响在职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思想情绪和工作积极性?他们难以理解:明明到企业工作是组织上派我们来的,为什么到退休了待遇却相差如此之大?
这样的制度设计不仅不利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的稳定,也不利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国家制定的政策和制度会对国民的行为起到很强的指引作用。针对养老金出人意料之外的差距,也让在企业工作的人们“悟然清醒”,也就难怪很多国企领导不能把全部心思放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上,而是想着如何打通关系“跳槽”到政府机关享受丰厚的退休待遇或是以权谋私在退休前给自己攒一笔养老金。
有一个没有逃过“59现象”的国企贪官,在他的忏悔书里是这样讲述他的思想转变过程的:“我一直想当个好领导,也是一直这么做的,直到快退休了,一次去市里开会,遇到我以前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同事,他比我级别低,退休后能拿到的退休金却是我的几倍,而且医疗基本上100%报销。而我只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养老金,还只能在医疗保险范围里报销医疗费,我有糖尿病,很多药都是自费的,我的心里就一直堵着,想我也辛辛苦苦为国家奋斗了一辈子,太不公平了……为了找平衡,我开始捞钱,为了退休后能过得好一点……”
养老制度“一国两制”带来的不公平,国企和政府机关之间看似不起眼的养老制度差异,事实上成为国企人才缺失和领导干部腐败的强烈动因。如果不尽快实现“两岸”制度统一,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推进,就业压力、养老压力和医疗负担的不断增加,必然由此造成更大的社会问题。
◎寅吃卯粮,新老职工均生怨
按照国家目前推行的企业养老模式,企业职工的养老由企业养老、个人养老和家庭养老三部分组成。虽然“养儿防老”是国人朴素的心理传统。然而,在教育、医疗、住房这“新三座大山”已经压得人们气喘吁吁、举步维艰的时候,“421家庭”,即父母4人、夫妻2人、小孩1人的倒金字塔结构的家庭,成为社会主流,希冀子女养老越来越不现实,依靠养老金养老逐渐成为国民无奈的共识。
中国养老保险基金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社会统筹满足现收现付的代际转移养老模式,个人账户满足提高效率与收益的部分基金积累的养老模式。将基金制和现收现付制两种养老模式结合是中国的独创。
问题是:在统账结合养老制度实施之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职工的养老、退休是由单位和国家包下来的。到了上世纪90年代,已经退休的老职工和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都没有个人账户的积累,他们享受当时国家养老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新制度推出后,面临转轨的尴尬局面,“老人”无帐户更无资金积累,“中人”个人帐户上资金严重不足(个人帐户建立之前的工作年限,仅仅是视作个人缴费的年限而没有资金累积),这些人的养老金又必须从新体系中领取,这就形成了养老基金的隐性负债。
这项隐性债务原则上应当由国家承担,由国家财政部负责解决。然而,国家却将其转嫁给资金相对匮乏的社会保障具体执行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就把任务“顺理成章”地落到了在职职工肩上——动用新缴纳的部分基金来支付过去的隐性债务,将“新人”帐户的资金在实际运作中现付给了现在的老人。也就是说,本应作为未来养老金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却发放给已退休职工,帐户实际上是个“空帐”。
从目前全国各地的养老金收支情况看,许多地区动用了全部个人账户资金,最终导致所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使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统账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蜕变成名义上的基金制,即实际上的现收现付制。而且这种“空账运行”的情况一直收不抵支,且年度赤字规模持续扩大。2003年养老金当期支付缺口全国已扩大到500多亿元,个人账户的空账已达到4800亿元。据测算,到2033年老龄化高峰期,当期支付缺口将达到4400多亿元,空账14万亿元。现在中国养老金缺口已达2.5万亿,未来30年缺口将高达60多万亿。
与此同时,养老压力逐年增加。据世界银行的统计,1990年60以上的人口比例,亚洲平均为6.8%,我国为8.9%。我国已进入老龄化时期,到2026年这一比重将达18%,届时全世界将有四分之一的老人集中在中国。这种资金上的巨大缺口使得目前确定的“统账结合”的养老模式基本上不可能实现。养老金将面临更严峻的隐性债务危机和当期支付的财务危机。
除此之外,最不可容忍的就是养老金监管体制的薄弱。企业和职工辛辛苦苦挣了钱交了养老保险,最后却成为贪官硕鼠口中的饕餮大餐。陈良宇绝不是个案,广州市就曾有9亿元养老金被挪用,目前只追回了1.46亿的案例。这些非法滥用的违法行为使得养老金的空洞愈演愈烈。
这难免让现在的在职职工担心——等自己老了退休了,从哪里出钱来养活自己。最理想的状况当然是国家财政来弥补亏空,然而,如此之大的亏空缺口单靠财政来弥补又谈何容易。现在来看,政府主要寄希望于推迟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两项。但显而易见,这两个方法都是以牺牲企业职工利益为前提的,而且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只能延缓矛盾来临的时间。并且,这样会进一步增加企业和职工负担,使本已经十分严峻的就业环境更加恶劣,实质上是把本应由政府解决的矛盾转嫁到企业及其职工身上,这必然引发更大的矛盾。
而且,目前国家已经提高上缴养老金的社会统筹比例来缓解资金压力了。我国养老帐户的资金来源于企业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企业缴纳部分,缴纳的标准是按照企业职工本人上年一度月平均工资数(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个人缴纳8%,企业缴纳22%。2005年以前,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入社会统筹;200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单位缴费不再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很显然,新办法对企业职工而言更为不利,使本来就“先天不足”的养老金制度更加雪上加霜——新政策下个人账户缴存比率的减少,会使“中人”和“新人”未来的养老金缩水。
新职工养了老职工,自己却没人养,难免心中有担忧、有怨气。而老职工又由于当时的养老金发放办法造成的数额偏低、增长缓慢而心中不满。于是新老职工之间的矛盾随着时间推移会变得越来越严重,直接影响企业内部团结和社会稳定。
◎被迫行善,国企兼职福利院
如果我们把国企养老金的负担问题放到整个社会当中去对比,就会看到国企是养老统筹的主要贡献者,其负担远高于民企等其它企业,这就形成国企与其它企业竞争条件上的不公平。多年来,国家对于国有企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的稽查非常严格,但是对民营企业的监督却力度不大。2006年底,全国企业累计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436亿元,这些欠缴的企业大部分都是民营、私营企业。某市约500家民营企业,参保的民营企业仅有10家左右。2006年末全国民营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例仅为48%,民营企业保险缴费比例不到国有企业的一半。而且民营企业多用少报工资总额、少报职工总数的方法来降低企业应当负担的上缴费用。少缴、欠缴,甚至不缴成为非国有企业缴纳养老保险中的突出问题。
由于国有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大大高于非国有企业,并且严格依照职工的工资总额按比例执行,不像民营企业故意压低职工工资基数,少缴、欠缴甚至不缴,因此用于社会统筹的养老资金来源绝大部分来自于国有企业。理论上来说,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越多,职工退休后得到的退休金应该越多。但是,由于养老保险的计算办法和国家的政策条件,差距并不是很明显,国有企业多缴的资金并不能为本企业职工直接带来相应比例的直接利益,而是被“社会统筹”严重稀释,被那些少缴、欠缴,甚至不缴的非国有企业职工“利益共享”了。可以说,他们吃的“饺子”,大部分都是 “国企的馅”。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不仅如此,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养老费用的负荷逐年增大,目前,企业退休人员达4000多万,并以每年300万人左右的速度快速增加,国家每年为此新增养老金支出近500亿元。同时,由于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和高速通货膨胀的影响,国家不得不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企业月人均养老金首次超过1000元。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必然有人要为此买单,国家需要用于社会统筹的养老资金越来越多,而目前养老基金空帐运行的现状是全国三分之二的省(区)连养老保险的确保发放都面临困难,国家财政如果不予补贴,必然要求提高目前能够收缴的养老资金的社会统筹力度,买单的还是企业和企业的在职职工。
从新政策规定企业统筹中的一部分不再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就可以看出,目前国家的养老政策走势并不打算用财政来弥补资金缺口。如果再提高养老保险的上缴比例,将进一步增加企业和职工负担。而如果国家对民营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稽查力度仍不大幅提高的话,这部分负担的绝大部分又将落到国有企业及其职工的肩上。
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竞争激烈,民营企业的人员精简、负担轻,而国有企业冗员多、负担重,在竞争中本来就处于劣势,养老保险改革又走在了国有企业改革之前,在国企冗员未完全分流的情况下推行养老保险改革,再加上国有企业分担了绝大部分的社会统筹责任和压力,使得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虽处在同一个市场环境却不处于同一条起跑线上,越来越重的养老压力使得国有企业,尤其是人员众多的老国企不堪重负、举步维艰。
显而易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就业领域的收入水平差距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如果政策的制定不从理念和方式上找问题,不从“斩腰齐民”的角度上考虑问题,不顾及一般的公平底线决定问题,那么,劳动者只是因为所处社会组织的不同,在养老金方面的负担和待遇就不同,则势必进一步加剧因养老收入差距拉大而产生的不满情绪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更重要的是,养老制度的决策偏差跟我们“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相违背的,它不仅破坏了社会公平与和谐,造成社会矛盾,更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不只是一句口号,更需要政府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来谋划全局,更需要有着以“公平、平等”为基础的制度作为保障,更需要得到最广大人民由衷的认同与支持。为其如此,则和谐社会成矣!
退休老人分配不公影响社会和谐---废除退休金双轨制以示公正
退休老人群体的分配不公已达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参加社会养老统筹的自由职业者被压到了社会最底层,而党政机关干部以及事业单位(国家财政)的退休人员、尤其是原政府官员的收入却是同资质企业退休人员的2~3倍,这在标榜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体制内,严重地分裂了退休老人群体,成了社会不和谐的突出问题。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并非是市场经济的竞争或社会转型的因素,它完全是执政者利用手中的权力贪婪地进行“自肥式分配”的产物。迄今为止,绝大多数的退休者都是政府领导下公有体制内的劳动者,他们无条件地服从政府的统一分配,领取只够维持基本生活的微薄工资,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国家的初步繁荣贡献了自己的青春,职工们努力工作,换取延期支付的退休、养老、医疗、住房等等补贴,在那个时期,无论你是国家机关干部(包括各级官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直接从事生产建设的国营企业的劳动者,大家在物质利益分配上基本上是公平的,主要是根据年功(工龄)和能力(如学历、工作贡献)所综合评定出来的工资级别进行分配,不像现在所执行的完全是按权分配。那时的官员并无分配上的特权,资深工作人员(如高级别的工程师和技工)的工资超出本部门领导者工资的现象并不罕见,这种分配原则体现了共产党追求共产主义社会平等的理想。这三部分人员在退休后的待遇也基本上是平衡的,不论你曾在哪个岗位工作,具有相同资历的退休者的收入差距都十分有限(即使有差距也没有现在如此悬殊)。
改革导致利益越来越向权力倾斜
二十多年改革的后果,就是用物质手段来收买各级官员的忠诚。于是,体制内的社会财富分配便开始向有权者及其群体倾斜,一个拜权主义的特权社会从此迅速起跑。近年来,政府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员,应征者有如过江之鲫,几乎到了千里挑一的程度,形成“拜权”社会的风向标,然而,与拜权社会形影相随的是一个道德沦丧的拜金社会!
为了在分配上向权力倾斜,政府提出“高薪养廉”的理论,认为提高了的待遇,官员们就不会贪了。执政者几乎完全忘记了毛泽东时代的官员基本清廉的原因所在,所以,当时的朱镕基总理向官员们许诺,要在他的任内连续三次提高公务员的工资,使他们的收入翻番。但只提高了两次后,执政者便已陷入四面楚歌了,这是不顾国情、孤立地提升官员收入而遭致民众强烈反弹的必然结果。朱镕基先生毕竟是一个体察民情、清廉而睿智的人,他住手了,没有敢调第三次,将其推给了下一届政府,而他自己则激流勇退了。
党政机关的退休人员之所以大大优于为社会贡献财富的企业退休人员,主要得益于他们没有进入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体系,继续在原工作单位从政府的金库里领取退休金,因此,他们能充分享受到现职公务员大幅度提高工资所带来的好处,能保持原有职、级的优势。而进入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体系的企业退休人员,虽然规避了企业倒闭而失去退休金的风险,但却再也无从享受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任何好处。企业大幅提高在职职工的工资与已退休者无关,尽管你曾为这家企业付出过劳动,留下了成果,但无论你是退休的厂党委书记、总经理这样的企业高官,还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这样的技术骨干,都再也见不到企业一分钱的回报,退休者与所服务的企业完全割断了关系,原有的职、级变得毫无意义,处于一种任凭政府社保部门官员摆布的孤立无援境地。因为党、政机关都是吃国家财政的官员,在那里根本就找不到企业退休人员的代言人,因此,这一极其不公平的问题任其延续了近十年,而且愈演愈烈,到了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的程度。
2006年11月20日的《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杨眉以《老干部称退休待遇悬殊 工程师退休金不如清洁工》为题进行报道,其中有一段:有这么一对夫妻,丈夫退休前是某公司的总工程师、经理,职称是高级工程师,工龄近40年,他退休后的月收入是1008元;其妻子,原为农村妇女,后受惠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靠丈夫的地位而进城,安排在环卫局当工人,后又转正并提前退休,工龄只有12年,但她退休的月收入却是每月1300元左右。
工龄40年的高级工程师丈夫,退休金却不及做清洁工、且工龄仅有12年的妻子,原因何在?原因很简单,因为丈夫是从企业退休的,而妻子是从事业单位退休的。
报道还对不同部门的退休金做了一个比较:在企业退休的干部,每月的退休金为900元左右,而在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退休的,每月退休金3000元左右,仅退休金差距就达3倍以上;除此之外,在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的,每年还要增发一个半月到三个半月的退休金。
党政机关的退休人员退休金的提升幅度一次可高达一、两千元,少的也有三、四百元,而企业退休人员的调整幅度最高也就一、两百元,少时则只有二、三十元,真可谓天壤之别!别看企业职工调得少,升得慢,政府给职工涨这点钱时必定在事前事后大加宣传,所有媒体齐上阵,一定要让全社会都知道党和政府对企业退休人员的“恩赐”和“关怀”。而党政机关公务员的退休者大幅度提高退休金时则秘而不宣,个个窃窃私喜。
由此可见,当执政者丧失了信仰和理想、权力又得不到监督时会产生多么令人吃惊的贪婪。贪腐有如钱币的两面:如果将有权者私下接收贿赂、非法贪污和挪用公款看成是贪腐钱币的反面,那么,特权阶层假公权力之名,进行集体的、合法的“监守自分”则是贪腐钱币的正面。他们往自己的腰包里装国库的钱时是那样的痛快淋漓,而给他们的主人涨几个小钱时却显得如此吝啬!
事实上,剋民者往往并不律己!当今的执政者动辄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但我们的公仆却很特殊,他们掌控着主人的钱袋子,不管主人同不同意,可以自己给自己涨工资,并直接从主人的钱袋子中把钱拿走。大家听说过有哪家的仆人可以这样做吗?
关键问题:公务员提供的公共产品是否能够让公民满意?公务员的收入参照什么行业的标准?将公务员工资和外企高管比,是否合适?(人家是瓷器饭碗,而你是铁饭碗,退休后你的退休金远高于人家,你享有各种名目繁多的补贴、以及惠及全家的医疗保险,其他行业没有)。如果政府的公共产品不能够满足公民的需要,公务员继续加工资是否合理?最后,公务员的收入只能够参照某个行业标准,而不能够参照所有行业的优势!将所有优势行业收入标准套入公务员队伍!
在一个法治国家,公务员的权和利都要受到严格的制约,如果公务员自己给自己涨工资,那将是天大的笑话。人民是公务员的衣食父母,公务员的待遇当然要由人民制订,也就是公务员的工资标准要经过议会的批准。不仅如此,还有一个规矩,即使政府提出给公务员涨工资的议案获得议会通过,提出议案的那届政府却无权执行和享受,必须等下一届政府才能实施,这叫“利益回避制”,避免了公务员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谋取私利,也避免了公务员不干正事,天天琢磨给自己涨工资的现象。因为琢磨了半天,自己一分钱也得不到,只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国会议员。研究美国宪政的人都知道,如果美国国会议员要涨工资,法律上也有一个规定:“新一届众议员选出之前,任何有关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职报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在美国,当官的要想涨工资,首先要经过代表人民的参、众两院三分之二多数的批准,然后还要由全国超过四分之三的州议会批准。在美国成立217年的历史上,美国总统只有过5次加薪,平均加薪间隔为43年6个月。反观我们中国,“有权就有一切”,官员想自己涨工资就涨工资,与民主体制国家的差距何其大也!
计划经济时期,党和政府将全国看成一盘棋,不存在劳动者失业和企业破产问题,只有单位、企业的合并,人员的调动或重新安排,劳动者到哪儿都能退休,都有部门管。那时叫退休金,在哪儿退休就由哪儿发,根本就没有社会养老金一说,国家从来就没有考虑建立什么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更没有用于职工养老的储备基金。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既然要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政府就必须放弃包揽一切的超级主人的角色。因此,在1980年代,政府将国营企业的经营权和利润分配权下放给企业官员(其中许多缺乏市场经济意识、甚至缺乏责任心),要求他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国家只保留形式上的所有权,所以改称国有企业。
伴随着市场经济而来的竞争,必然出现连工资都发不出来的国有亏损企业、甚至破产倒闭的企业,这些企业的退休职工,在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将面临无收入的生活绝境。政府对此缺乏思想准备,未能事先采取对策,等到问题成了堆,困苦的退休老人不断地上访求助,这才被迫于1993年左右建立起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体系,以缓解领不到退休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所面临的困境。这样的背景就决定了该体系的社会救助性质,政府为了使企业退休人员与退休前的待遇脱钩,还特意摒弃了原有的退休金名称,而改称养老金。养老也者,即保障个人基本生活而已,明确告知企业退休者不应有“非分”的奢望。
然而,此时的政府仍不肯划拨国家的财政收入来充实养老保险基金,偿还对那些已退休者的欠账,因为他们过去所创造的财富完全被国家拿走了,那里面是应当含有养老保险金的。按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规定,参与保险的每个人都要建立个人账户,按月累计记入由所在企业和本人所交纳的养老保险费,而对建立社会统筹养老保险体系前退休的老人而言,却无人替他们补交过去的欠费,名义上他们有几十年的工龄,但他们的个人账都是空的,而政府又推卸责任,不愿为他们填实。
现在,政府所采取的办法是用企业为在职员工和员工们为自己上缴的养老保险费来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即退休老人领的是在岗职工未来应领的钱,这是典型的“寅吃卯粮”。因此,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体系是一个没有储备、非常艰难而又脆弱的系统,所以,进入到这个系统的退休者必然很苦。
制订政策的官员们,他们最了解实情,绝不会犯傻,自投到“社会统筹养老保险体系”这一苦涩的罗网中!所以他们以种种借口游离于系统之外。譬如说:单位向社保系统所交的养老保险费也是国库的钱,无非是国家把钱从左边的口袋装进右边的口袋而已,实无必要。因此,他们就可继续保持着吃皇粮的特权,而且仍然叫退休金,以便延续在职时的所有权益。这种理由根本不通,实质上,掌权者是以公权力某大私。
于是,吃国家财政而领取退休金者与生产物质财富而领取养老金者从此分道扬镳,形成上下两重天,成为利益分配上极不公平的两大集团。我们可以用坐公共汽车来比喻这件事:原来公有体制内所有的退休者都坐在车上,但人越来越多,车辆的马力不够,不堪重负。于是,司机(政府)便将不吃皇粮的人赶下了车,令他们步行,而且还调侃他们,说车下的空气好,有利于健康(意即你们从此再也不愁领不到退休金了,多好呀!)。因此,同在公有体制内工作过的战友们,退休后则分裂为“坐车”集团和“步行”集团。
然而,近几年,情况又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即“坐车”集团也开始分化,一分为三:离休人员(即所谓的“老革命”)阶层、政府机关退休人员阶层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阶层,他们之间也在拉开距离。离休人员异军突起,待遇最高,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则在吃皇粮的特权体系中逐步被边缘化。前者所体现的是弱势的国家领导人的心态,希望以此来堵住一些资深望重的“老革命”的那张无遮拦地议政、干政的嘴,用最好的待遇让他们保持沉默,以便现领导人平静地按自己的意愿治理国家。后者所反映的是政府甩包袱、减轻财政负担的动机,企图让退休官员们独享吃皇粮的好处。
这里,还须特别强调一个问题,就是一个政府的职能部门 — 社会保障部根本无权对退休人员进行随心所欲的第二次分配。道理很简单,退休金政策并不是他们定的,每个退休者的退休金都是由所在单位按政府另订的政策计算出来的。我们假设该政策体现了按劳分配精神,基本上反映了个人对社会的贡献,那么,退休人员的初始退休金便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任何人都无权打乱各阶层退休人员在初始退休金上的比例关系,否则,便是破坏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上点纲,便是违宪。社会保障部是政府下设的一个服务部门,它只有一个责任,就是根据每年国民收入和工资水平的增长幅度、物价指数的变化情况,科学地确定每年退休金的调整率(%),向社会进行公布,退休者个人都能根据这一百分数算出自己应得的退休金,无须社保部门越俎代庖,那该要节省多少人力!至于因过去没有这样做而造成的困难,这只是技术层面上的问题,历年的国民经济发展数据都有档案可查,是完全可以弥补的。
然而,纵观这些年来,社保部门每年胡乱出台一些没有规律、前后没有关联的、长官“拍脑袋”的政策:早期的是给退休金低的多涨,高的少涨,超出某一标准的不涨,具体就是按退休的年度划段,搞起了绝对平均主义;后来引入了工龄指数,工龄长的多涨,工龄短的少涨,还附加了一些照顾性的规定。这反映出社保部门的低能和滥用职权,因为他们只懂加法,连百分比都不会。总之,社保部门没有权力规定给谁涨或不给谁涨,给谁多涨或给谁少涨,也无须制订什么特别照顾条款,除了大家都按同一比例上调外,其他政策都是不合理的。因此,他们这些年所出台的调整养老金的具体政策都是非法的!全社会退休者的分配权决不能落到一个小小的政府服务部门的手中,不能让社保部门的官员在所有企业退休者的头上作威作福,希望中央政府尽快收回他们手中的二次分配权,减少人为制造的矛盾。
我们有两个疑问:(1)假使政府真想缩小差距,实现公平,那就应当首先声明,在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期间内,冻结党政干部退休人员的的退休金。政府做得到吗?如果不作出这样的声明,谁能相信政府的诚意呢?如果让企业职工向前迈了一小步,但党政干部退休者却又向前跨进一大步,那么,这样的许诺还有何意义呢?
(2)这个过程为何要持续三年?当今国库充裕,党政干部退休人员提升退休金基本上都是一次到位的,上升幅度有的达一、两千元,近乎疯狂的程度,为何还要歧视性地对待企业退休人员?
绝大多数的企业退休者除了需自费的医药费用外,他们基本上是社会上的低消费群体,以现有的养老金水平,日常生活大致无忧,比起那些低收入、低保人群来,已经觉得很满足。现在的不满,完全是党政机关干部当权者以权谋私的自肥式分配所刺激出来的!
建国之后,中国社会在政治上就一直处于严重的分裂状态。在经济上,也制造了两次大的社会分裂:第一次是为了快速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决定牺牲农民兄弟,让他们为国家的工业化提供低价的粮食和工业原料,但却享受不到国家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1958年后,更以户籍制度将农村与城市截然割裂开来,建立起了一个分裂的城、乡二元结构社会,使农村和农民长期处于落后和贫穷的状态,至今仍深刻地影响着国家的发展与社会的和谐。
第二次是为了扭转国家经济落后的局面,实行改革开放,重回解放前的资本主义道路,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培育出国内的新兴资产阶级。只有由竞争性的市场主导,经济才能快速发展。在此种背景下,政府顾不得效率低下的国营企业和在那里为国家工作的广大工人阶级了,将他们扔进了市场这个大海。于是,懒散而缺乏竞争力的中、小国有企业大批破产倒闭,大量的工人下岗失业。突然间,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工人兄弟沦落到了社会的底层,他们独自吞下了改革开放的苦果,而他们所养活的“公仆”们却没有遭遇到任何风险,顶多从这个庙换到那个庙。
严格讲,当前退休老人群体的分裂是第二次社会分裂的延续,不过,此次分裂包含着更深刻的危机。在政府人员编制中,所谓的“国家干部”是其核心组成部分,它是一个统称,即凡是由政府的人事部门和党的组织部门统一分配(或就地提拔)到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统称干部,均属吃国家财政的国家编制。在这庞大的国家干部队伍中,国有企业的干部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他们中有党和政府任命的企业领导人,有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同为国家干部,大家原来都是平等的,待遇相差十分有限。然而,现在退休后却有了天壤之别,虽说企业干部为落难的工人阶级陪绑,义不容辞,但他们与其他吃国家财政的干部毕竟是同根所生,现在政府用权力硬行将其撕开,置企业干部于不顾,当然会使他们有一番别样的疼痛。可以说,这次干部层的分裂已达政权的核心部位,谁能想象下一次的分裂将在何处发生?
我们的政府不能老玩“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的把戏,既然想将政权千秋万代延续下去,那还要靠广大的民众支持和拥护,只收买官心是远不够的!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让全民共同分享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我们的政府如何落实?
最后,我们向政府呼吁:(1) 将公务员的工资收入纳入法治化的轨道,统一标准,不能让有权者的自肥式分配再继续下去,公务员提升工资必须得到人大常委会的讨论批准(还有一个问题:人大常委会的干部也是公务员,给公务员加工资也是既得利益者,如何解决?)
(2) 既然建立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体系,就应当覆盖全社会,党政机关公务员也是社会的一分子,他们也应加入社会统筹养老保险体系,交纳养老保险费。不能游离于体系外,既不交费,还要享受特权。(3) 鉴于目前原公有体制内的社会分配十分混乱,中央政府有责任组织专门机构进行研究,通盘考虑,建立一套公开、公平合理的社会分配方案:对公务员、以及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分配制度进行规范、统筹;另外,认真重视数千万自费参加社会统筹的自由职业者的养老金过低的问题,他们也是纳税人,他们自我谋生、自己创业,自费参加了社会养老统筹体系,同样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许多政策甚至可以推倒重来,在政策制订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呼声,注重科学性,避免前述人治因素和长官意志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