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娜阿伦特选集】[零度写作尘世的绝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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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曼·布洛赫
布洛赫的下一步推理与对这种对立的消除有关,或者换一种说法,它证明了这种对立只是表面的对立。而要完成对这一对立的消除,首先是通过论证,在原始系统和绝对系统之间存在着一座桥梁,这座桥梁建立在一切认知过程都包含的特殊重复(iteration)之上。其次是论证,并不存在一种绝对的演绎系统。相反,每一个形式系统的基础总是经验性的。这一点表明,每一个形式系统都依赖于一种超越于它本身的基础,而它必须将这一基础设定为绝对,否则它就甚至不可能开始它的演绎链条的推理。
从原始系统通向绝对系统的桥梁,一方面代表了从纯粹归纳式的科学到演绎式的认知之间的桥梁,另一方面又代表了从动物开始,经过人,再通往神的桥梁。这座桥梁的发生方式如下:原始系统是一个“诸经验”的系统,这些经验被生命所“知道”但却不被“理解”;而这种内在于任何经验、离开经验就不再可能的“知道”,实际上已经是一种“对知道的知”(knowing about knowing),亦即是一种最初的“重复”,记忆离开它就是不可能的,而记忆包含在一切经验之中。布洛赫将这种“重复”等同于知觉(consciousness),并把它同样赋予了动物。同上书,Ⅱ,第134页。
这种“对知道的知”始终与世界相连。它使生命可以对世界中事物的具体情况进行直接控制;而它无法控制的,是世界的世界性(worldness),布洛赫将这种“世界性”视为在世界原本的“非理性”(或者用政治语言讲,它的“无政府性”)中被给定的东西。于是,“认知系统”现在就来着手完成对这种“世界性”的控制了,而它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它已经把它自身从世界的具体事物中解放了出来,因而可以掌握世界的世界性或“非理性”,并由此成为绝对系统的一种初级形式。于是,出现的不再是直接经验和它必然包含的“对知道的知”,而毋宁说是“对知道的知的知道”,换句话说是又一次重复叠代,而它无论如何会自然地从“对知道的知”这一初始重复中导出。
在“对知道的知”这一原始系统中,还没有获得真正的知识,而生命仅仅只是对它的经验具有知觉。在这种原始系统和神的绝对系统之间,存在着一个关于重复之层级的连续序列,它可以得到实证性的证明。但是,布洛赫明确警告我们:
(不要)去设想一种诸系统之间的分层式结构。(不要认为,)在从这一从原始系统开始,经过所有阶段上升到绝对系统的分层结构中,这些阶段按照“经验内容”减少而“认知内容”增加的比例,一个叠在另一个之上。
尽管如此,他仍然认为这一结构是“确定的……而这一上升的道路即使不总是,也大多是沿着认知内容增加而可形容性(expressibility)减少的方向”《作为世界之完成的体系》,《文集》,Ⅱ,第123页。。就为一种“尘世的绝对”的实际存在提供证据而言,这些论证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们揭示出了诸种认知状态之间的密切联系,而这种联系预示了“尘世的绝对”的实存及其纯粹经验。这些论证的意义还在于,它们呈现出一个将经验与认知性的知识联结在一起的连续序列,因此就仿佛有某种“绝对”从尘世所有生命的境况中冉冉升起。
这样一些思考的目标是双重的:一方面是为了表明这种“绝对”来源于这个世界,表明它是从有机生命的进化中客观地出现的;同时它又是为了论证所有的演绎系统都必须依赖的一个绝对经验性的基础,而这一基础不可能来自演绎系统本身,也就是说,为了表明一切形式都渗透着内容。《政治学。一篇简论(残篇)》,《文集》,Ⅱ,第247页。换句话说,对尘世凭借自身的本质就能抵达或生成绝对的论证,与对一切绝对之物都从属于尘世的反证同时并行。这一点最明显地体现在数学之中。构成数学之数学性的东西,很显然不可能通过数学本身来证明或论证;它对数学来说始终是一种“多出的未知之物”,亦即它居于数学之外的领域。这一点无论是对于所有数学的实际基础(布洛赫将它等同于“数本身”),还是对于引导着数学理解进步的“问题冲动”来说,都是真实的。事实上,数学一直依靠物理学来推动自己的进步。《论句法与认知单位》,同上书,Ⅱ,第178页以下。然而,这对于知识论或对于逻辑本身来说也同样是真实的,虽然逻辑可以被视为最早给数学提供了“数本身”,因而首先为数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是因为:
逻辑学家对自己的研究的理解,与数学家一样,恰好都抱有同样幼稚的实在论。也就是说,一方面——至少在他没有转到下一个更高的层面,亦即元逻辑的层面时——他会拒绝关于作为一个整体的逻辑系统的知识,以及关于逻辑的可操作性的知识(作为一种自明的、无须专门注意的研究伴随物),另一方面,他甚至比数学家更不易注意到这种知识的主体或承载人。同上书,Ⅱ,第183页。
因此,演绎性的科学,诸如逻辑和数学,总是必定会忽略两件事情。第一件是,它们无法看到是什么使逻辑或数学恰好成为其自身,也就是说,使它们具有逻辑性或数学性。它们无法像人那样看清自己所立足的基础。第二件是,它们不能发现逻辑和数学操作的主体。可以说,它们总是只能看到自己的影子而看不到自身。于是自然而然的,数学的数学性,亦即“数本身”对于数学来说就是“绝对”;而这种绝对是从数学系统的外部、从一个可以推论其存在的外部给予数学的。这种绝对并不是绝对超越的,而是被经验性地给予的,即使人只能在数学系统之外去寻找它也是如此。我们可以说,一门科学总是从“相邻的更高”科学中获得对它自己来说的“绝对”,因此一种科学的等级秩序就产生了,其原理可以在一种包罗万象的、统一的、体系化的途径中得到领会。物理学从数学中获得它的绝对,数学则从知识论中获得,知识论又从逻辑学中获得,而逻辑学则依赖于一门元逻辑学。
在这一链条中,绝对在每一时刻都以不同的形式进行着传递,从科学到科学,从认知系统到认知系统,它在每一处都使得科学和认知从根本上成为可能。然而,这一链条却不是无穷连续下去和不间断的。在每一次绝对或绝对尺度起作用的情况下,即使在它不被运用它的人所注意(正因为他在运用它)的情况下,都存在着一个运用这一尺度的主体。它就是“观察行为本身”,就是物理学所包含的“物理人”:它对应着“数学人”,亦即“数本身”的承载人;它也对应着“逻辑人”,亦即“逻辑的可操作性”的主体。因此,这些科学中的绝对不仅是 “以内容的方式”被给予它们——如果内容没有从外部给予它,任何科学都无法开始——而且,这种“绝对”的源头完全是尘世的和实际性的,用知识论的术语来说,它可以通过逻辑实证来论证。这种绝对乃是“极端抽象中的人性”。这种抽象的内容可以变更——从“观察行为本身”到计数行为本身,再到逻辑运算本身。这并不意味着,人因其身体、灵魂和心智的全部特性,已经成为万物的尺度,但是,这确实意味着,就人是认知主体或认知行为的承载者而言,人乃是绝对的来源。这种具有绝对、必然、强制性的效力的“绝对”,其源头属于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