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土地流转政策引出的社会学基本原理------------数学v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1:56:45
从土地流转政策引出的社会学基本原理------------数学
我并没有反对土地流转政策,虽然我知道大多数左派反对,但是我至今并没有表态。其实是有过一个表态的,但是那个帖子被封了,也就懒得表态。如果让我表态,我会表态说“土地流转政策好不好,我不知道。”我最喜欢说的话,就是“我不知道”,而且,是真的认为自己不知道,而决不是心里其实知道装不知道。
但是我要根据小岗村的发展情况,研究一下社会学基本原理,同时也要研究一下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社会学基本原理。
为什么在改革开放之初,全国开始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而且,这是一个逐步的过程。我刚才想在中国共产党的历次重要会议的文件中查到联产承包四个字,结果发现,直到1982年十二大召开,会中的政治报告中提到的仍然不是联产承包,而是“十一届三中全会首先抓住农业这一环,着重克服过去指导上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恢复和扩大农村社队的自主权,恢复自留地、家庭副业、集体副业和集市贸易,逐步实行各种形式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同时提高了粮食和其他部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随后又解决了多种经营的方针问题,从而使农业面貌很快发生显著变化,由原来的停滞不前变得欣欣向荣。”
联产承包这四个字我查到的第一次出现于1984年,出现于十二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这个决定是讲:“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了巨大成就。长期使我们焦虑的农业生产所以能够在短时期内蓬勃发展起来,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强大活力,根本原因就在于大胆冲破“左”的思想束缚,改变不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全面推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发挥了八亿农民的巨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
文中讲的是推行,而不是强迫,或者命令。但是,后来又进入了宪法。
那么,我想,当时的领导干部,为什么会认为原农村体制需要改革呢?我的一个合理的推论就是,这些领导干部的头脑中一定有这样的想法:“现在农民实在太懒了,要想个办法让他们勤快起来。”如果他们头脑中的想法就是农民都是很积极的,很努力的,那还何必那么关心联产承包责任制?但是,这个想法,是不可能大张旗鼓地在全国公开地讲出来的。比如人民日报来一个社论《农民太懒了》,那就太不象话了。作为政治家永远不可能说打击群众积极性的话。就算是一个美国制度,政治家为了捞选票也不可能说全民的坏话。但是这就不象我,我这个人不搞竞选也不搞政治,因此可以直接把这个话说出来,那就是,改革开放以前,农民太懒了。
比如说,小岗村在改革开放以前,二十三年未向国家交一粒粮还年年吃供应,这就是太懒了的表现。
当然,这个太懒了,也许不怪小岗村的村民而怪制度?所以制度需要改变?因此这也是制度需要改革的一个假说前提,就是农民本来是不懒的,是制度导致了他们懒。是啊,比如说,如果给我一把手枪,规定我可以任意枪毙人,我拿着手枪去小岗村,用日本鬼子对付劳工的办法来对付他们,我想他们不至于二十三年不向国家交一粒粮吧?但是如果这样,我就成了压迫者,成了革命的对象了。那么,相信也还是有其它的制度的,比如说联产承包。其实,前些年的“黑砖窑”案件,那些资本家甚至连残疾人都可以榨出油来,说明了资本家们有办法。当然这个办法是违反人道主义的。
我可以将一个社会上的人分为两大类,请注意不是分为道德的和不道德的两大类。一类是对社会的贡献大于从社会的获得的人,一类是对社会的贡献小于从社会的获得的人。我将前者定义为奉献者,将后者定义为社会负担。
成为社会负担的人并不一定是坏人,比如一些残疾人,就不得不是负担,但是社会仍然应当负担起来。老人失去了劳动力,当然也是负担,那也应当负担起来。而一些失业的人,他们不是不愿意给社会作贡献,不过就是失去了工作,或者找不到工作而已。这尤其是经济危机到来时是这样,因此并不完全由个人能够控制。
因此这两大类人,作为社会奉献者的人必须将社会的负担养起来。
那么,在改革开放以前,小岗村是社会的负担还是奉献者呢?当然是负担,二十三年未向国家交一粒粮还年年吃供应,不是负担是什么?那么,一联产承包,1979年小岗村向国家交了大量的公粮,因此这一年不是负担而是奉献者。但是在改革开放的后面的二十几年,我认为小岗村仍然是负担,因为索取的仍然大于奉献的,只不过不一定是向国家索取,也包括向社会各界索取,但总的来讲,对社会的奉献肯定是小于社会对他们的支援的。
因此,从原理上讲,当初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人,是试图寻找到一种技术,使得全国人民中的“社会负担”中有更多的人转化为“社会奉献者”,肯定有这种想法。而且,联产承包责任制获得巨大成功,说明了这种转化在一定的时期内是成功的。
那么,现在要推行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呢?肯定是有新的假说和原理出现了。流转土地的操作是什么?比如说,我相信一种操作,就是将土地出租,比如说,和外来的其它的土地使用者讲好价钱,谈好租金,然后就将土地出租出去。然后,自己就每年光收租金就是了。
那么,外来的其它的土地使用者,租用土地者,为什么会租用这个土地呢?是因为租用者有办法利用土地创造出财富,否则的话,他吃饱了撑的要来租这块地啊?那么,也就是说,原土地承包者和外来租用者相比,利用土地创造财富的技术更少一些,或者说更笨一些,更缺少能力一些,否则的话,既然外来者能够创造财富,自己为什么就不能?这就要承认自己能力不如别人。
那么,把土地租出去之后,这个出租土地的农民,是属于社会的奉献者呢?还是社会负担呢?我认为当然是社会负担。比如说,如果他把土地出租给一个企业,然后年年收租金,那也就是另一个二十三年未向社会贡献一粒粮且还要吃租金了。
因此,土地流转政策的提出人,一定是对承包了土地的农民的能力产生了绝望,认为这些人成为社会负担是肯定的了,已经不打算把他们变成奉献者了,因此就用一个政策“既然你们笨蛋,那就让不是笨蛋的人来利用土地创造财富,你们一边歇着拿租金好了。”
总之,当初提出联产承包的人,想法是将社会负担转变成社会奉献者。而现在提出土地流转的人,是对将社会负担转变成奉献者感到绝望,干脆就让他们拿租金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