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含泪劝告”常州市长王伟成(东方早报 200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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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泪劝告”常州市长王伟成
2008-10-22 3:08:52
对于网民slala对政府“一把手”的“造谣诽谤”,江苏常州市长王伟成“居然”只是在该论坛发帖子予以批驳和回应。(10月20日《信息时报》)“物以稀为贵”, 许多网友对市长王伟成“居然”没有运用政法机关力量对待造谣者,而是在网上发帖以正视听表示支持。
王市长,你日理万机,一个诽谤帖子,居然有劳你亲自上网,还亲自写帖反驳,这种自己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做法多让你操心。其实,在你的一亩三分地上,根本就用不着这么费心。别的咱不说,就说那辽宁西丰县令张志国,那级别比你小多了,可人家多牛气,你商人赵俊萍对于征收加油站不满,我搞你个“诽谤罪”没商量;你《法人》杂志社记者朱文娜敢报道,我就派捕快进京抓。而且,这么做,咱们也是为了国家利益,西丰县宣传部部长李福禄就说了:“我们张书记是宽宏大量的人,他曾说,报道对我个人有什么损失不算什么,但不能因此让我个人对西丰发展付出的汗水付之东流……”
也许这个张县令对你没有什么触动,我再含泪讲一个与你平级的官员故事。陕西省交通厅厅长曹森,人家对待网上的“诽谤案”可真是体现了“秋风扫落叶般无情”,你双龙公司董事长张胜利到处在网上发帖举报我,我就让警察治你个“诽谤罪”,让你被通缉无家可归,顺便“无偿接管”双龙集团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华山服务区。切实维护“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权威,体现权力的张牙舞爪。
所以啊,王市长,你真犯不着什么害怕,让你的警察查查网民slala的ID,治他那个“诽谤罪”。当然了,你可能说“诽谤罪”是自诉案件,不能让警察介入,也不能让检察院公诉。不过放心,公检法的人财物都在地方政府控制之下,真要将这个“诽谤案”公诉过去,也没有人敢不判。
当然,王市长宽宏大量,不想用手铐与小民过意不去,那也犯不着在公务繁忙时亲自写帖。较简单的方法是,一个电话打过去,让有关部门将网民slala的ID消失,删了那个“诽谤”帖子,甚至干脆将那个论坛封了,不就是一了百了吗?当然,我知道王市长是知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道理;也明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这几天肯定也抓紧时间学习了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了解到“外国记者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并陪同,外国记者赴开放地区采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等规定,明白开放言路是世界潮流的道理。
所以,我对王市长十二分的敬佩。问题是,仅仅靠王市长个人的良心发现与宽宏大量,我们升斗小民在常州市外的网络上发发牢骚、批评官员能免去牢狱之灾吗?江西 杨涛
http://www.dfdaily.com/node2/node24/node223/userobject1ai1247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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