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国松:权力面前,新律师法依旧难堪(东方早报 2008-10-1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40:14
早报自由谈 |
权力面前,新律师法依旧难堪
2008-10-15 3:22:59
郭国松
经过九曲十八弯的波折,10月10日下午,为周正龙作二审辩护的两位律师在陕西旬阳县看守所会见了周正龙。这是周正龙一审判决后首次会见律师。这起本身很简单、却被人为复杂化的刑事案件中,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过程,对于6月1日刚刚生效的新律师法,无异于兜头一盆冷水——在公检法这样的强势权力面前,法律不过是一纸空文,脆弱得不堪一击。
曾经饱受批评、被认为对律师执业管理限制过多的旧律师法,经过重新修订,在第33条规定了被视为积极的条款:“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有了法律规定,长期困扰刑事辩护律师的会见难、阅卷难、会见时被盯梢等问题,真的成了历史吗?以周正龙案件为例,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一审检控、判决程序完成,受当事人家属委托的律师始终未能见到周正龙。一审期间,在辩护律师问题上心怀“小九九”的当地公检法部门,在遭到舆论的谴责后被迫从表面上妥协,允许外地律师介入上诉审。
但对那些试图“搅混水”的外地律师,当地办案机关显然感觉很不舒服,便竭尽所能刁难他们。10月6日,当周正龙的辩护律师携带全部手续,向羁押周正龙的旬阳县看守所提出会见请求时,看守所负责人称“周正龙案件特殊,要向上汇报”。律师苦等一天,得到的答复是:旬阳县和上级安康市公安局领导都在开会。
次日,律师再次交涉,旬阳县公安局政委和看守所所长出面对律师说:“对周只是临时看押,案子与旬阳无关,只负责把周正龙看好,别把我们当成敌人。”后来,看守所提出,必须法院同意后才能安排会见。律师奔波三天,也未能拿到旬阳县法院同意会见的手续。法院的理由是:合议庭成员外出办案没有回来。这期间,看守所还提出了五花八门的拒绝理由。
记得在新律师法修正案通过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主持了一个小型研讨会,被邀请的一方是刑辩大律师,另一方是某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在谈到新律师法第33条时,这位处长说:“法律有规定,我们也有我们的办法。你要阅卷?可以,但保管卷宗的人今天不在,你明天来吧;明天你来了,对不起,卷宗被领导借去了,过几天再来吧……”就像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面对学界人士极力主张的增加审讯时律师在场的规定,公安部门的一位领导当场愤怒地表示:“你们要让律师在场,没问题!但我们公安机关审讯都是24小时不间断进行的,律师必须随叫随到;到了之后,可能要先审另一个案子,等着吧……”现在看起来,这种招数,各级公检法部门早就轻车熟路。
不仅如此,这位公诉处处长还说,检察机关执行的是刑事诉讼法,这似乎给了他一个强有力的挡箭牌。因为刑诉法第96条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而该条款与新律师法第33条存在矛盾,由此产生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刑事诉讼法是律师法的上位法,当两个法律冲突时,刑诉法的效力优先;另一种观点认为,刑诉法制定在先,律师法在后,新法优于旧法。
这种学理上的纷争其实是一个伪问题。对刑诉法的修改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的议程,那么,是不是刑诉法第96条修改后,与律师法内容达成一致,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呢?这样的想法恐怕“很傻,很天真”。
周正龙案件遭遇的会见难就是摆在现实面前的困窘之处。根据法律授权,律师持合法手续要求会见当事人,无需批准,但看守所却在没有任何法定理由的情况下,一再设置障碍。律师除了愤怒,还有什么办法呢?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能根本无法进入立案程序;到检察院控告它?检察院也经常这么干,大家都这么干!
中国建构法治国家的致命软肋或许正在于此:有法律而执法者首先蔑视法律;有权利却只存在于纸上而匮乏救济程序。(作者系资深媒体人士)
http://www.dfdaily.com/node2/node24/node224/userobject1ai122918.shtml
郭国松:权力面前,新律师法依旧难堪(东方早报 2008-10-15) 石子砚:“一周局长”,只是一种“权力美学”(东方早报 2008-10-17) 熊培云:骚乱面前,人人平等(东方早报 2005-11-7) 葛剑雄:规则面前理应人人平等(东方早报 2005-12-6) 怎样看待行贿官员的“权力原罪”(东方早报 2008-4-5) 怎样看待行贿官员的“权力原罪”(东方早报 2008-4-5)orz 《东方早报》:贾宝兰出任《读书》新当家 郭国松:判决书“早产”症结在于司法不独立(东方早报 2008-10-27) 郭宇宽:解决乳制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出路(东方早报 2008-10-15) 杨耕身:网络新流行语里的世道人心(东方早报 2008-7-4) [2008/10/04] 央视强暴《东方早报》让全民不安 东方早报 谢昱航:权力面前,权利如此孱弱(中国青年报 2008-1-12) 一台晚会的权力有多大?(东方早报 2005-12-16) 袁晓明:在美国谁有权力决定做紧急手术(东方早报 2007-12-5) 乔新生:李连玉书记的权力边界在哪里(东方早报 2009-5-22) 羽戈:有一种权力思维比恶法更可怕(东方早报 2009-6-17) 王石川:从2009年的“权力雷语”看官民关系(东方早报 2009-12-17) 笑蜀:权力市场化是疫苗乱象的总祸根(东方早报 2010-3-23) 潘洪其:政府给公民“评级”是权力越位(东方早报 2010-3-29) 杨耕身:权力寻租或是最大不稳定因素(东方早报 2010-5-6) 四大"新支柱产业"解读:10年后产值或超10.7万亿 (2010-10-27)来源:东方早报 王琳:从信阳危机公关“完败”谈公权力制约(东方早报 2008-7-15) 杨涛:法院院长应该向谁提出辞职(东方早报 200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