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反书生”徐景贤的人生浮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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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2月4日,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对张春桥进行庭审调查。
徐景贤(左)就张春桥制造上海康平路武斗事件出庭作证。新华社记者齐铁砚摄
73岁时徐景贤最终还是没迈过这个坎。2005年张春桥和姚文元相继过世,“文革”期间在上海滩权势仅次于二人的“徐老三”——原中共十届中央委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徐景贤于2007年10月31日夜在上海去世,终年73岁。身后留有一本记述他“文革”10年荣光与梦魇的回忆录《十年一梦》。其“四人帮”之“走狗”、“打手”之名未及“盖棺”便有“定论”。徐景贤直到生命的终点也仍然被与他曾经追随的“四人帮”纠缠在一起。
上海闻人
“四人帮”的头目在政治上多发迹于上海。但在上海奉贤出生的徐景贤是“四人帮”要犯中少见的上海本地人。在那个年代,徐景贤算得上“上海闻人”。“文革”初期他带头造上海市委的反,“一月风暴”中进入上海市革委会,后来又成为上海市委书记,在上海滩的权势仅次于张春桥和姚文元,人称“徐老三”。此后张春桥和姚文元还有后来居上的王洪文,都到了北京工作,徐景贤身为上海市市委书记,实际上成了上海市的头号人物。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抓的消息传到上海,徐景贤召集同党举行会议,准备武装反抗。但随即“中计”,他接到中央通知去北京,武装反抗的计划也就宣告流产。
当时的复旦大学学生梁晓声回忆说,他最后一次看到徐景贤公开露面是在上海群众庆祝打倒“四人帮”的集会上。徐景贤披着军大衣走出来,群众看到他,大骂:“徐老三滚下去。”徐景贤倒是很“听话”,真的“滚下去”了,此后再无公开露面的机会,因为审查、羁押以及审判都在等候着他。
徐景贤1976年10月被逮捕,至1992年6月在上海市监狱服刑。1980年5月被开除党籍。1992年6月至1995年5月保外就医。1995年5月刑满释放。究其一生,10年的“美梦”,18年的牢狱和终生的批判,他始终无法摆脱一个悲剧时代为之刻琢好的可恨复可叹的悲剧人物形象。
“大人物”的“玩偶”
“四人帮”中的4名首犯均未有回忆录留世,徐景贤的《十年一梦》就更显其历史价值。同王力、陈伯达的回忆录一样从中可以读出,其人犯错误犯罪也好,受“屈”挨“整”也好,既有个人作孽的原因,更有时代的因素。
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18岁的高中毕业生徐景贤凭出色的文字功底调到上海文艺宣传机关工作。1964年至1965年7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写作班党支部书记。到“文革”前,30冒头、出身贫寒的他,已经是科级干部。1966年,33岁的徐景贤踌躇满志。一场“文革”风暴袭来,徐身不由己地成为“大人物”手中的“小玩偶”。
徐景贤参加了1968年10月举行的八届12中全会(扩大)。在10月31日全会闭幕会议上,毛泽东特意点了陈毅的名字。“毛泽东说,对这些老同志(指参加'二月逆流’的人)还是选他们当九大代表。[ 陈毅同志说他没有资格,我看你有资格,代表左中右的那个右,你有右的方面的资格。] ”
按照毛泽东的部署,徐景贤后来在选举九大代表时给陈毅写了一封信。在信里徐景贤有意羞辱陈毅是“右的代表”并要陈毅回信确认。在“文革”的淫威之下,陈毅不得不含屈忍辱回信表示接受“右的代表”这个头衔,并对能有这个“右派代表”头衔表示感谢。新老上海市委书记之间的奇特书信往来可堪玩味,亦反映出徐景贤“愚忠”和“政治投机”的两面性。
徐景贤曾经在回忆庐山会议的经过时说:“这一天晚上,我们都集合在王洪文住所的客厅里交流外出活动的情况。约莫9点钟光景,有一个穿军装的工作人员走了进来,把王洪文和我叫到客厅门外,轻声说:[ 首长(江青)请你们去一次,车已经派来了。] ”对此,徐景贤并未感觉有什么不妥。不过林彪的类似举动后来却被称为党纪不能允许的“小集团”的“地下串连”阴谋活动,成为他们“反革命集团”的罪证。
在徐景贤笔下,毛泽东对“文革”造反派的行动一直是情有独钟:1967年8月“毛泽东在上海期间,张春桥对我说,要在电视台的频道里多安排一些节目。我让电视台播放了上海工人武装冲砸上柴'联司’的纪录片,毛泽东在 [ 414 ] 招待所里看得津津有味。”毛泽东对这次行动的总指挥王洪文表现出莫大的兴趣,非常欣赏王洪文调动30万造反派冲砸上海“工总司”和上柴“联司”的“革命行动”。由此开始,毛泽东一直关注着王洪文,直至后来发展到在十大上提名王为自己的接班人。
十年一梦的破灭
除了江青、张春桥二人之间争夺领导权之外,徐景贤也一直看不上王洪文。1975年徐景贤就曾给张春桥、姚文元写信,“揭发”王洪文说:“洪文同志显得更加自满,更加不注意努力学习和自我改造。我们和他接触,听他谈话的内容,几乎极少提到学习马列和主席著作的。十大以后,特别是十届二中全会以后,我对洪文同志的担心增加了。”
而毛泽东保留邓小平在权力圈内,使得江青、张春桥集团的内部矛盾得到缓和,以保证枪口一致对外。“四人帮”被捕后2天内,徐景贤积极准备“民兵武装叛乱”。徐景贤毕竟是个“秀才造反,十年不成”的文人,所以第3天即被华国锋、汪东兴召入紫禁城,从此深陷囹圄,“文革”10年春梦也于焉破灭。随后,”四人帮”倒台,徐景贤也入狱,其人其事渐渐湮灭在历史尘埃中。
了解他晚年生活的知情者感叹,可怜他一双女儿,虽然姿容俏丽,在其父失势入狱后便无人敢娶。一直到1990年代初他的两个女儿才相继成家。徐景贤出狱后,他们全家继续在上海市中山西路三湘大厦对面的一处民房内低调地生活着,直到一双女儿的孩子长大,没有办法再挤住在一起。两个女儿先后搬出老宅,徐景贤与老伴也只能相随女儿们一起生活,委托朋友把房子租了出去补贴家用。这间房子从租借出去到现在,先后共经历过10余位住客。这些人都是单身的年轻人、大学毕业生。据一位知情者说,徐景贤与他的妻子为有那么多有志气的年轻人来入住感到高兴,通过房子能够接触到年轻大学生的生活。但这些年轻的房客却从来不了解这所房子的主人、曾经和他们一样雄心勃勃的年轻书生当年那段在这里无从追忆的风云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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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的“上海第一案”
新民晚报
1982年夏天,江青反革命集团上海骨干分子原市委书记徐景贤、王秀珍的“上海第一案”公开审判,一时间成为人们奔走相告、街谈巷议的大事。
如今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的王犁,当时担任该案书记员,他依然记得此案的几乎每个细节,依然珍藏着当年记录案件审理过程的工作笔记。
当之无愧“上海第一案”
“建国以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仅有1982年夏天那次审判江青反革命集团上海骨干分子原市委书记徐景贤、王秀珍案。时至今天,上海也没有出现其他由高院审理的一审案件。十年动乱对社会秩序造成巨大破坏,群众对惩处反革命集团呼声高涨,将此案称为'上海第一案’当之无愧。”王犁表示,自己作为(82)沪高刑字第1号徐景贤案件的书记员,有幸见证了这一段历史。
1979年8月20日,王犁被组织上选派参加江青反革命集团上海骨干分子审判的准备工作,1980年11月,他被确定担任徐景贤案的书记员。因“四人帮”在上海的三驾马车“马、徐、王”中的马天水患反应性精神病,公安机关决定中止审理,因此,徐景贤实际上已成了江青反革命集团上海骨干分子中的第一被告。
徐景贤从1966年12月受张春桥指使直接策划、亲自参与夺取上海市党政领导权开始,到1976年10月和王秀珍在上海策动武装叛乱,上海所有的重大事件都与徐景贤有关。
知名人士参与审判
正是因为他们的行为祸国殃民、影响巨大,审判“四人帮”江青反革命集团上海骨干分子,必须慎之又慎。
1982年6月,上海高院党组决定,由原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张增祥担任审判长,高院法官李海庆、李志辉任审判员,会同市委选派的4位知名社会人士,即时任市教育局副局长的翁曙冠、上海京剧院三团团长的马科、上海曙光医院院长李家耿和中科院上海生化所研究员张友端组成7人的刑事审判庭,知名人士中包括民主党派人士,也包括剑桥博士,是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代表,集中体现出“上海第一案”人民审判的特征。
6月2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徐景贤积极参与江青反革命集团推翻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月29日上午9时30分,我和同事前往上海市第一看守所,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徐景贤。徐当即写了'要求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委托律师在审理我的案件的过程中进行辩护,我愿意如实交代自己的案件’的书面委托书。”
7月1日,市律师协会指定上海市第一法律顾问处李树棠、庄胤森律师为徐景贤的辩护人。
5次开庭上百份证据
1982年7月13日下午2时30分,在被改成审判法庭的本市虹桥路1665号上海警备区招待所大礼堂内,随着审判长张增祥一声“传被告人徐景贤到庭”,开庭审理徐景贤案件拉开序幕!
由于检察机关指控徐景贤涉及的犯罪时间长、罪行多、范围广,法庭又分别于7月15日上午,7月16日下午,7月17日下午和7月20日上午连续开了4次庭。其中前4次开庭主要进行法庭调查,最后一次开庭则展开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在事实调查阶段中,法庭共宣读了证人证言65份,出示了书证43份、物证10份,并传唤了张家龙、盛龙涛、沈刻丁3名证人到庭作证。
为了准确无误地将整个庭审过程记录下来,整个庭审过程全部进行了录音。“当时还没有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无法在庭审后马上打印出庭审记录交由当事人过目签字。于是,在庭后,我根据徐景贤在法庭上的供述夜以继日地整理庭审笔录,反复核对,一字不差,确保在下一次开庭前把前一次开庭的记录交徐景贤阅读,由其确认无误后签字。”
在最后陈述中,徐景贤发表了近半个小时的发言,对自己为了巴结攀附“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行径十分后悔。
同年8月21日上午9时,法庭对徐景贤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判决书确认,徐景贤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策动武装叛乱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和诬告陷害罪5项罪名,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一审宣判后,在法庭旁的一间房间内,我把判决书交徐景贤当场签收,徐表示:[ 我完全认罪服法,不要求上诉。] ”王犁回忆。
记者手记
在对王犁的采访过程中,记者感受到,在当时特定的年代,特定的历史时期,这起“第一案”的审理在十年浩劫后,对百废待兴的中国司法制度起到了重要的标杆作用。
在文革中,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整人抓人何需有法?文革结束后,建立公平公正的司法秩序正是国家社会恢复正常秩序的基本前提。在“上海第一案”中,严格遵从了刑法的规定,不但要保证实体公正,也要在此案审理中,即使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也充分保证其回避权、辩护权、上诉权,在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举证、认证、质证的程序,并公开宣读所有定罪证据等,体现出司法的公开、公正、透明,对后来的司法实践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本报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