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维新及其失败(四)(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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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维新及其失败(四) 

清廷中的反维新势力,并不是一股固定不变的政治力量,在整个维新运动时期,它经历了一个逐步集结的过程。从“公车上书”到《时务报》创刊这一阶段中,帝党和以张之洞为代表洋务派及维新派暂时地结合在一起,后党中的洋务派则对维新派的活动在表面上保持沉默,反维新的势力,主要后党中的顽固派。从《时务报》创刊到光绪“诏定国是”阶段,以张之洞为挖个人洋务派和一部分帝党成员与维新派发生分裂,并对维新派进行种种责难和攻击,反维新的势力逐渐地集结了起来。从“诏定国是”到百日维新失败阶段,绝大多数的清廷官僚都公开反对维新派的活动,他们彼此呼应,采取各种手段阻挠和破坏新政的推行,最后共同扼杀了维新运动。

四、维新派走“君权变法”路线,忽视争取和利用并不反对变法的西太后,以致促成帝、后两党权力之争激烈展开

维新运动的参加者王照在《方家园杂咏二十首并纪事》中认为:慈禧太后并不反对变法,只是注重权力,康有为没有把“主张变法”这顶桂冠送给慈禧,而是在如何对待光绪与慈禧的问题上,“坚执扶此抑彼之策”,导致后来发生政变。沈茂骏在《学术研究》1900年第4期发表《戊戌变法失败原因新解》中也认为:走“君权变法”路线的维新派,没有积极去争取控制着朝政的慈禧对变法的支持,反而在光绪与慈禧矛盾日深的情况下,卷入了后党、帝党之争的漩涡,这应该说是变法失败的重要原因。这就需要首先回答慈禧是否有可能支持变法的问题。

戊戌变法时期,最高权力结构存在着一种特殊的组合,那就是慈禧太后与光绪皇帝共同分享皇权的合法性。造就这一最高权力结构“二元化”的历史原因是,自同治初年以来,慈禧太后就执掌了最高权力,并运用这种权力在数十年中组织起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要官僚班底,并由此在广大官僚层的簇拥中形成至高的权威。慈禧对皇帝具有无可争议的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支配影响力量和地位,无论从个人的意志力和魄力上,从光绪与太后之间长期形成的固有关系上,还是从传统习俗、伦理和法统上,都无法使这位十九岁的年轻皇帝逾越太后这道巨大的权威屏障,去独立从事一番改革事业。

光绪皇帝本人并不是嫡传的皇位继承人,他之所以能成为皇帝也是慈禧太后选定的。这位亲政后的皇帝必须听从太后的意志作为对这种恩赐的还报;而太后也以取得皇帝的这种还报,视为自己当然的权利。而且,就传统的儒家伦理而言,这位皇帝必须对太后无条件地尽忠尽孝,才能合乎礼教的规范。这种由历史与文化双重原因而形成的格局,使太后对亲政的皇帝的任何指令实际上拥有否决的权力。另外,慈禧太后与光绪皇帝在个性与心理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在一般的政治体制中,这一点对于最高权力的运作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慈禧太后精明强干,在政治角逐的长期斗争中具有丰富的阅历和经验,她具有强烈的权势欲,具有一种要求他人对自己绝对服从的家长制人格。她也确能通过自己的能力使这种权势欲不断地得到满足。与此相反,光绪皇帝则在个性气质上是一个较为文弱而且也较为缺乏主见的人。就光绪皇帝的政治智慧与意志能力而言,他至多只能属于“中主”这样的水平。他心地较为单纯,较少心计,这一点很可能恰恰使权欲极强的太后内心感到满意。这种性格上的巨大反差,主要由于光绪皇帝从小在慈禧严格管带下长大,慈禧太后在心理上对光绪皇帝具有一种无形而又巨大的威慑力和控制力。这种特殊的权力关系,使光绪皇帝并不具有一个在位皇帝所应拥有的正常权力地位。这一事实本身就是为皇帝设计改革策略的变法派予以充分考虑的基本前提。

这种最高权力资源二元化的特殊情况与两位最高执政者之间的潜在的紧张和矛盾,是推行新的变革运动的极为重要的制约性因素。但是,这种二元化的权力结构也不能得出改革必然失败的结论。在光绪皇帝客观上一时还没有足够的实力与意志去抵制和排斥太后所拥有的最高权威和潜在的“否决权”的条件下,在太后并没有构成对进一步改革不可逾越的障碍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安抚这位太后,让这位老妇人至少得到虚荣心上的满足,并尽可能地缓和两者之间的矛盾,在太后可能容忍的最大限度范围内从事变法,防止两极化的态势,至少是使变法运动在初期阶段取得顺利进展的必要条件。

五、变革心态分析

戊戌维新运动本身存在着这样一种深刻的矛盾:一方面,传统官僚集权的客观制约条件,它要求变革者必须采取渐进的、化整为零的、相对平缓的、相对隐蔽的方式来进行改革。只有这种方式才能使人数众多的旧式官僚和既得利益集团不至于在变法者推进每一项具体改革措施时,形成反对改革的严重阻力。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专制政治政治与文化结构对西方挑战的综合反应能力的惰性,由于这种惰性所导致的严重的民族危机给予变革者的巨大心理刺激,甲午战争以后崛起的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改革派人士却具有一种特殊的心态。这种心态的最基本特点是亢奋性与焦灼感。正是这种非理性层面的心态因素,导致变革者的政治行为与政治选择上的激进性。他们也正是在这种激进的心态支配下,来设计和制定变法的基本战略和策略的。

现实改革条件所要求的渐进性和改革派的心态与思维模式的激进性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这种矛盾对于戊戌变法的结局无疑将具有严重的影响。以康、梁为代表的戊戌变法派人士的激进改革心态,具有以下五方面的特点:

1、“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世人皆醉而我独醒”的“愤世情结”。这是一种孤芳自赏地与整体相对抗的、充满悲愤之情的心态。戊戌变法者多数从都有一种精英主义者的孤独感与愤世感,而在康有为与谭嗣同身上表现得最为突出。在康有为身上,这种愤世感更多地是与一种恃才傲物的才子气相结合;而在谭嗣同身上,这种愤世感则与一种悲剧式的诗情性格相联系。产生这种愤世心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可以从中国传统的官学意识形态文化与政治结构的封闭性和保守性来解释。中国传统文化的封闭性,使中国在应付西方挑战时陷入前所未有的深重危机,而在封闭的条件下,这种危机的深度只有少数敏感的知识分子精英才真切地感悟到。少数最敏感的中国变法人士在心理上往往有一种特别强烈的“先知先觉”者的精英式的愤世嫉俗感。其次中国传统体制吸纳这些有变革志向的知识精英的渠道极其狭窄,改革者精神上深受压抑,他们既然无法通过正常的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来实现自己经世济民的政治抱负,也就无法以正常的方式来疏导自己的压抑感。因此,戊戌变法派人士一旦获得年轻皇帝的特殊知遇之恩和机遇,就使得长期受到压抑的求变心态如同鼓足气的皮球,以高度情绪化、极为亢奋激烈的方式表现和宣泄出来,并力求以一种强烈的煽情性的语言和惊世骇俗的方式来引起最高统治者的注意。这就是张謇批评康有为所说的“乘积弊之后,挟至锐之气,举一切法而更张之”。这种愤激而孤独的精英意识与优越感,会使变革者与广大官僚与士绅之间形成巨大的隔阂,并导致后者对前者产生同样的情绪化的反应。这也是戊戌变法走向两极化对立的一个重要原因。

2、变革者认为:改革必须是急剧而迅速的,快刀斩乱麻的。用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五书》中的话来说,那就是,“外衅日迫,间不容发,迟之期月,事变之患,旦夕可至”。在他们看来,这种极度危急的情况下,“皇上与诸臣,虽欲求为长安布衣而不可得矣”。正因为如此,在他们看来,只有急剧的、快速的改革才能使中国起死回生;而一切渐进的、缓和的变革,已经是远水不救近火,无济于事。杨深秀所言的改革就是“死中求生”、“救火追亡犹恐不及”,可以说是这种求变心态的典型表述。受这种心态影响的变法者,总是以他们主观上所感受到的危机感的强度来作为激进变革的理由;而变革成功所须认真考虑的客观条件,却往往不在其考虑范围之内。

3、与传统的“断裂性”。戊戌变法派人士认为,变法必须是全面的大变,而不是部分的或局部的小变。最能表达这种心态的,是康有为在呈光绪皇帝第六份奏书中所说的“能变则存,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仍亡”。这种“全变论”实际上是由两个观念结合而成的。首先,全变论者认为,旧物是已经过时的无用之物。用康有为的一个形象比喻,“旧物”是“千孔百疮”的“朽木粪墙”,因此它本身已不具有继续存在的合理性。其次,在“全变论”者看来,旧体制又是一个整体,要变动就必须全变。康有为对光绪皇帝曾用过这样的比喻:“譬如一殿,材既坏败,势将倾覆,若小小弥缝,风雨既至,终至倾压,必须拆而更筑,乃可托庇。”可以看出,在康有为的思想中已经显示出一种更为彻底的、全面的反传统的倾向。这种“全变论”无疑有其片面性。因为这些早期的变革者仅仅注意到传统政教与制度文化对中国应付民族危机所构成的障碍,而忽视了这种传统政教与制度文化在许多其他方面仍然对庞大的中国传统社会经济与文化生活继续承担着传统的整合功效。他们仅仅根据中国旧体制无法抗衡列强对中国的侵凌和压力这一点就认定“旧物”丧失了其存在的理由,这显然是失之偏颇的。

4、变法派认为,变革与保守势力是“新旧水火不容”的,两者之间不存在妥协的可能。在他们看来,既然“旧物”已经被证明没有存在的价值,那么,顽固地坚持保守旧物,只能出于道德上的邪恶与腐败,他们把新旧之争归结为“正邪之争”。事实上,并非所有反对激进的改革的官员均是由于道德上的“邪恶”,许多人反对激进的变革,是因为他们与康有为为代表的激进变法派在观念上,在对改革效果的认识上存在着分歧。这种“新旧水火不容论”的态度,有可能使变法精英们孤芳自赏地把所有反对自己或不同意自己的政治观念的人都视为反对改革的旧派或敌人来加以定位,并把不妥协地与所有旧派的斗争视为争取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康有为反复强调的是“新旧水火不容”,改革与保守势不两立,并简单地将老臣与小臣归类到保守与改革的阵营中。他屡屡建议光绪皇帝“速奋乾断”,以耸人听闻的手段来清除异己,“诛杀近卫大臣”,擢用小臣。主张启用新秀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他们却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并非所有的老臣都反对变法,而且,老臣具有传统官僚集权体制下从事政治运作的丰富经验,恰恰是少壮派的新进官员所缺乏的,而这种经验对于在旧体制下取得改革的成功又是至关重要的。他们过激的改革措施引起反对派的激烈反弹,这又反过来进一步激化了他们采取铤而走险的冒险态度。

5、对激进变法的简单化的乐观预期。这些改革者一方面对中国危机的前景充满了焦虑,另一方面又对改革的前景充满了一种过于简单的、不成熟的乐观判断。例如,康有为在受光绪皇帝召见时称:“泰西讲求三百年而治,日本施行三十年而强,吾中国国土之大,人民之众,变法三年可以自立,此后则蒸蒸日上,富强可驾万国。以皇上之圣,图自强在一反掌间耳。”这一断言最为清楚地表述了这种简单化的乐观心态。康有为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不切实际的虚幻的乐观心理是一种非理性的因素,它会使变革者忽视变革过程的复杂性,它所引发的那种虚幻的自信会进一步起到鼓动变革者提出不切实际的、与现实脱节的变革方案的消极作用。

造成戊戌变法人士这种过于简单的乐观预期的重要原因是,要根据和有一种强烈的焦虑情结。在他们的潜意识中,乐观的大言高论起到了一种平衡这种焦虑感的心理自卫作用,它实际上也是变革者内心渴望摆脱挫折感的深层愿望的心理折射。十九世纪末的中国,实现社会变革的基本动力并不是来自于社会内部新的社会经济因素,而是来自人们对外部民族危机的感受程度。换言之,这种变革与社会内部的新的经济因素和社会力量的发展成熟程度无关,而仅仅与人们感受到的危机的强度和人们主观上感受到的压力程度有关。危机越深,心态上的焦虑感也就越强,我们可以把这种变革称之为“危机驱动型”的变革。这种以危机感的强度为基础的求变心态,固然是一种可以促进变革的重要因素。但是,由于危机感是一种主观的心理因素,很容易使变革者脱离现实的允许条件来确定变革的幅度、速度与范围。危机感比较容易使人们确认变革的必要性,而变革的约束条件则较少地为人们所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