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二奶”的财物能拿回吗?我看法院的愚蠢判决_朱祖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6:25:19
送“二奶”的财物能拿回吗?我看法院的愚蠢判决 2010-12-26
很早就想写这篇文章,但一直迟迟没有下笔。周末的今天终于敲打键盘,完成了自己的想法。
婚内财产岂容送“二奶”,于是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法院高举道德大旗,判决所谓“二奶”张学英彻底败诉,旁听的1500名群众报以热烈掌声。法院终于被群众的朴素情感所挟持,作出违背了法律常识的判决。此后,类似判决还有出现。
在以研习民法学为终身事业的我看来,这一判决不但说明法院业务水平底下,而且也没有秉持“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职业道德勇气。不管法院如何解释,如:“如果支持了原告张学英的诉讼主张,会滋长了‘第三者’、‘包二奶’等不良风气”,都无法掩盖法院的愚昧与无知。
当以善良风俗来评价一个法律行为时,它的对象是法律行为,而不是行为。法律行为是由主体、标的、意思表示为要件,具体分析法律行为效力时就是以这些具体要件作具体分析,如主体不合格、意思表示不真实等等。如赌博行为及“出借子宫”之所以被否定,是因为前者“意思表示的内容即权利义务约定”有违善良风俗,后者因交易标的有违善良风俗。
当张学英男朋友黄永彬临死之前通过公证将遗产遗赠给张学英之时,其法律行为本身要件没有违背善良风俗。主体合法、标的可流通、死后财产权利人有权移转,凭什么说遗赠行为违反善良风俗而无效呢?如果说交易性关系的行为是无效,但是黄永彬临死之前的遗赠,还有什么性交易可言呢?这纯属符合自己意思表示的单方法律行为。
不可否认,张学英和黄永彬婚外性行为是违法的,一般也认为是违背了善良风俗。但是,我们不能否定他俩之间的所有行为都无效,如他俩之间一般物件的买卖行为等等。行为违背了善良风俗,不意味着法律行为也违背了善良风俗。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可混淆。法院的判决就是把法律行为误认为是“行为”,导致了错误的判决。
或许有人进一步追问,以性交易为目的,已经送给第三者的东西能要求返还吗?其实,这一问题很简单,已经交付的嫖资能要求返还吗?赌博款能要求返还吗?当然不能。虽然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违背善良风俗的交易行为一旦交付,除了上交国库之外,不能相互返还,起诉到法院也是同样如此。如果非得要强调返还的话,那么我们不仅要问,性行为能恢复原状,逝去的青春能返回吗?这个时候,法律正义就在于“让那些家伙自作自受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