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真实中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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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真实中国(3)

2010年12月27日 17:12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共有评论1

 

•“如何回归再平衡”•

社会领域的过度市场化+经济领域市场化不足

要实现可持续的发展,中国经济要回归平衡。如何回归?

首先要分清楚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区别。两者不分即导致经济和社会之间的不平衡,也导致经济本身的不平衡。在经济改革成为主体改革的年代,具有自由主义倾向的改革派在推动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过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相关改革思路没有考虑到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分野问题,或者说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际政策上,没有能够把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区分开来。结果,在很多方面造成了社会政策的经济政策化,就是说,在一些本应当属于社会政策的领域,经济政策畅通无阻,甚至推致极端。在西方,新自由主义发生在经济领域,而社会领域是受国家保护的。但在中国则相反。在经济领域,主要是国有部门,因为有国家力量的抵制,新自由主义很难发生作用。但在社会领域例如医疗、社会保障、教育和房地产等方面,新自由主义则大行其道,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近年来,社会政策已经成为主体性改革。人们不仅忽然发现社会领域已经被市场破坏得必须要进行改革了,更重要的是,进入社会领域尤其是医疗、教育和房地产的既得利益已经变得无比强大,能够有效抵制政府的任何改革了。于是乎,一些人开始怀疑市场经济。再者,社会政策改革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实现基本社会公平和正义,国家和政府的作用因此凸现出来。很多人开始用社会政策的思维套用到经济政策上,怀疑经济领域的市场作用。这里就出现了一个认知误区,那就是,社会改革者和经济改革者一样,没有能够区分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正如社会政策不能经济政策化,经济政策也不能社会政策化。在经济政策领域,不能无限夸大国家和政府的作用,正如在社会政策领域不能过分夸大经济政策的作用。

实际上,在社会领域因为新自由主义入侵变得过度市场化的同时,在经济领域,中国面临着的是市场化不足的问题。这些年来,经济领域的市场化不仅没有深化,而且有减低的趋势。这尤其表现在国有企业部门。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和市场没有关联。在1990年代的改革时代,在实现企业公司化和法人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日后改革没有能够深化下去。国有企业的行为仍然不是市场主导的。这表现在多个方面,主要是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上。政府仍然视国有企业为自己的“自留地”。国有企业也仍保持着行政级别。另一方面,既然国有企业不是单纯的企业,那么它们就要利用政治和行政权力来搞垄断,形成人们所说的权贵经济,或者权力市场。

“国家能力”和“社会公平”没有正面联系

从中央地方关系来说,需要改革1994年体制。中央地方关系在中国至为重要,可能比其它任何因素都重要。改革有没有动力、改革政策是否能够制定和落实,都要看中央地方关系。以经济再集权为核心的1994体制在当时也是应急之举,随后在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建设过程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但到现在已经实行了很多年,绝对有必要进行再改革。1994年分税制改革改变了邓小平南巡之后分权所造成的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失控的情况。改革之后,财力迅速向中央政府集中,而此前中央财政高度依赖地方。实行分税制后,尽管中央政府的财政很大一部分需要返回地方,但依赖的方向改变了,地方依赖于中央。尤其重要的是,中央政府终于首次建立了属于自己的、独立于地方政府之外的收税机构(国税局)。1994年税制改革的两个最主要的理由,一是强化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二是二次收入分配能力,即国家有更多的能力来改变区域之间和社会之间的收入差异。

这的确使得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大大增加。19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所取得的高速而平稳的经济发展和中央政府的调控能力有很大的关联。但同时也要看到,经济集权在二次分配方面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效果。当时所设定的目标,即减少社会收入不平等,基本社会正义还有待于实现。但分税制以后,社会收入差距也不断加速扩大。当时中国一些学者假设国家的二次分配能够达到社会公平,认为“账面上”的国家能力越高越好,但税收收入为指标的“国家能力”和国家促进社会公平的直接能力之间显然并没有发生任何正面的关联;相反,负面关系是显然的。

这其中的道理很容易从中央地方关系的角度解释。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之前,在分权的环境下,一些地方政府大多实行藏富于民、藏富于地方的做法。但随着1994年分税制的实行,这种策略失去效用。越是基层办事的政府,财政反而越是困难。

而“地方穷”的局面必然导致“国富民穷”。地方政府需要生存,需要发展,因此就要向“民”和社会要钱。用学术语言就是要找到新的税基,如果找不到稳定的税基,那就得开辟一些新的融资渠道。一开始是向农村农民收费。各地的农村收费土政策曾经成为农民集体抗议的主要一个原因。农业税取消掉之后,地方政府就转向了农民的土地。现在土地已经成为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的重中之重。这已经产生了很多负面的效应。其中之一就是房地产价格的飞涨。在抬高房地产价格方面,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是一致的。在城市土地市场居于垄断地位的地方政府需要高房价来维持高地价,而开发商又能够把土地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因为住房是“刚性需求”。这一购房者根本没有参与的博弈结果,当然是以普通购房者的血汗来换取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双赢”。

另外一个向社会要钱的方法就是地方政府和大资本的合作。为了让企业发展地方经济,多交利润给地方,地方就拼命向企业提供廉价的土地、廉价的工资和廉价的法律约束(尤其是在执行环保、质检、社保和税务法律方面)。这其中一个最常用策略,就是通过防止工人自发的组织,压低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的劳工工资。这一情况在近年已经到了不可容忍的地步。最近所发生的劳工潮只不过是前面压低劳动者收入的反弹而已。环保和质检的问题也早已成为近年来民怨沸腾和地方政府信任危机的一个主要来源。更为重要的是,目前的局面已经造成了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的某种失衡。很容易观察到一些很特别的现象。一方面,中央的一些政策越来越难以执行,地方有这种“对策”,这尤其表现在“中央出政策,地方出钱”的领域。另一方面,地方在越来越多的领域越来越依赖中央。这种依赖滋长了各式各样的权力寻租和“公关”活动。布满京城的驻京办很形象地说明了这种情况(现在要撤消驻京办,但可能会不得要领,因为驻京办完全是地方对中央的制度性依赖性的结果)。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所发生的地方企业“央企化”或者地方政府直接求助于央企的情况更是说明了这种趋势。与央企结盟是地方的理性选择,通过这种途径,地方可以得到两方面的利益,即政策利益和经济利益。很显然,和央企结盟,地方很容易得到中央政府的政策利益。一些本来通不过的项目,一旦央企卷入,就很容易得到批准。同样,和央企结盟也可得到经济利益,这不仅仅是因为央企本身掌握着大量的资金,而且也是因为央企对中央政府的巨大影响力,通过央企,地方很容易融资。

国企权势化、民企犬儒化

今天的国企已经不是计划经济下的国企,权力加市场是今天垄断国企(尤其是央企)的主要特征。这一特征使得国企能够在近年来急剧扩张,大量挤占民企的空间。这就是人们称之为“国进民退”。最近的报道说,民企500强利润总和不及两大央企(中国移动[76.15 -0.39%]和中国石油[11.08 -0.72%])就是明显的例子。应当指出的是,国企的大扩张并不是说国企的强大。前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经说过,中国国企只有500大,而没有500强。此前的“抓大”战略就是要强化国企的国际竞争力。今天国企国际竞争力仍然微弱,“走出去”困难重重。但当国企在国内市场在和民企竞争时,则显得“优势”十足。

央企化需要及时纠正。央企化表明,政府的规制越来越具有“左手规制右手”的性质。很多央企和地方政府是同一行政级别,甚至前者的级别要比后者高。鉴于行政级别在体系中的重要性,地方政权必然和央企在很多问题上发生冲突。

更为重要的是一些民企开始想和国企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这有些不可理解。民企和国企发生关系,和国企形成依附性关系。对民企来说,这是无可奈何之举。因为说穿了中国还是权力经济而非严格的市场经济,和国企发生关联是民企寻求政治保护的一种方式罢了。在实际政策领域,民企处处遭歧视。无论民企发展到如何强大,在权力面临都会显得无能为力。如果说,在九十年代国企和民企各自找到了自己的发展空间,各自创造着财富,那么现在的情形更多的体现为两者之间在抢夺财富,看谁抢得多。毫无疑问,面临强大的国企,民营企业纷纷败下阵来。“不安全”是民企的普遍感觉。这促使一部分民企开始寻找和国企联盟而得到保护,也有很多民营企业家被迫离开中国。更应当指出的是,经济集权实际上大多是权力的部门化,是部门集权。这也是“无改革”局面的成因。

这些现象都表明需要对94体制进行改革。最明显的就是在社会政策领域,包括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和环保方面的政策。所有这些方面涉及到社会成员的基本公民权问题。公民权应当是全国范围的。在这些方面需要进一步的集权。现在中央政策具有政策制定权,但政策实施权在地方。更是因为在这些领域往往是中央出政策、地方出钱,很多政策根本落实不下去。这就要求,中央政府在财政集权之后,也要把事权(执行政策)的一些方面收归上来。这样做,就可以把“地方公民权”转型成为“国家公民权”。尽管这并不是说,中央政府要担负所有的责任,但必须要担负相当程度的责任,以实现最低限度的公民权。不管怎样说,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中央政府在所有这些社会政策方面必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要把国有企业转变成为公共部门。人们一直把中国的国有部门比喻成西方的公共部门,这是一大错误。西方的公共部门属于公共,属于社会和人民。公共部门受公众的监督,各国议会都有一整套对公共部门的监督和制约的机制。而中国的国有部门属于国有部门的代理人。这里存在着严重的“内部私有化”问题。国有部门的产权理论上属于国家,但实际上是国家的代理人拥有实际的产权,利用国家权力追求私利。国有部门要真正国有化、公共化。

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对国有部门规定一个边界。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本来的意义在于政府在涉及到国家整体战略和经济利益的领域扮演一个重要角色。但是,现在央企所从事的很多经济活动根本不具有战略重要性。国有企业的触角伸向了每一个可以获得利益的角落。因此,要给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规定一个边界。国有企业不仅要退出一些不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而且要把这些经济活动下放给地方,进行民营化。要深化市场改革,这一步必须走。在西方,当“看不见的手”主导一切,政府失去对其规制能力的时候,经济危机必然发生。中国则相反。当“看得见的手”或者国有部门主导一切,非国有部门或者市场对其失去制约的时候,经济危机必然发生。这是又一个铁的定律。

以国内平衡实现国际平衡

如果上述所说的主要是为了深化经济改革和推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那么同样重要的是要建立消费社会。在经济层面看,建设消费社会除了要建设社会制度、去除普通民众后顾之忧以外,还必须要提高劳动者的收入,使人民真正具有消费能力。中国目前的状态是收入差异过大,社会过度分化。这导致了少部分人的过度消费(这一大部是对进口奢侈品“炫耀性消费”以及出国留学置产)和大多数人的消费不足的矛盾状态。要建立消费社会,首先就必须做到收入的相对公平。这就要求政府和社会努力改善收入分配机制。只有当大部分人成为中产阶级的时候,中国才有可能成为消费社会。实际上,因为社会政策和社会制度的缺失,中国本来规模就不大的中产阶级正在面临风险。当缺乏制度保障的中产阶级陷入“房奴”和“孩奴”的境地时,今天的中产阶级很可能就是明天的贫穷阶层了。

提高劳动者工资也可以实现另外一个重要目标,即鼓励经济通过创新、尤其是科学技术的创新而得以可持续发展。现在中国劳动者所得占GDP很小一部分。资本家或者企业主主要通过压低劳动者收入(还包括便宜的土地)来获利。要建立消费社会,就要提高劳动者的收入。这就会给资方带来压力,造就创新的压力。如果没有任何压力,资方就没有动力来进行创新。

从中国经济的对外方面看,提高劳动者收入还可以减少外国压力。一旦中国成为消费社会,国内市场足以支撑国内产能,出口的压力自然就减少。同时,消费社会表明外在世界对中国的依赖程度,就如当今的中国依赖西方社会一样。消费社会在进出口方面也会有外来的压力,但届时的主动权则在中国,正如当今的主动权在西方一样。依托一个比美国更庞大的国内市场,中国在国家贸易和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也更加稳固。

这里尤其要强调的是,对中国来说,提高劳动者工资要比人民币升值更有效解决一系列相关的问题。国际社会尤其是西方对中国人民币升值施加并且保持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当然和中国的出口有关。美国和西方对中国施加压力的主要根据就是中国和西方之间的贸易顺差问题,而其它方面的理由并不充分。但人民币升值不仅解决不了贸易不平衡的问题,而且只有利于中国的富裕阶层。而提高劳动者工资则有利于底层社会成员。提高劳动者工资对内对外都具有很大的优势。对内,它有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消费社会的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对外,它可以减少出口,减轻西方对人民币的压力,减少顺差,从而为国际经济的平衡作出中国应有的贡献。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中国的经济改革仍然有待深化。深化改革是为了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增长。我们已经指出了,深化改革仍然有很多空间。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国内和国际两个平衡,但国际的平衡要通过国内的平衡来实现。中国经济改革的重点必须放在国内的平衡。在这方面,社会改革必须进行下去,通过社会改革来深化经济改革,寻找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同时,社会改革也不能替代经济体制改革。从改革政策来说,人们既不能继续用经济改革的方式来指导社会改革,也不能用社会改革的方式来指导经济改革。经济领域的市场机制和社会领域的社会政策必须互相配合,平衡发展。如果不能正确理解经济改革和社会改革之间的关系,改革不但难以前行,而且会不断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