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嫖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9:44:34
忌嫖妓

    忌嫖妓之一:押妓之欲,乃淫之邪;嫖妓之淫,乃性之乱。淫邪甚者,则损元精,破元气,伤元神。养生益寿之道,求其性事,交媾有节,**不乱。

    忌嫖妓之二:风尘女子,媚笑众人,乃虚而不实;怀拥群士,乃伪而不真;唇沾天下客,乃杂而不洁;颈交四方君,乃乱而不纯,养生,应“洁身自爱”而避淫秽;益寿,当心身纯真而绝淫乱。

    忌嫖妓之三:男乃阳火之体,女为阴水之身,阴阳相生而和调,则乃养生大道也。男子阳气密闭而不妄泄,方可强固精室;女子阴气平和而不偏颇,方可协调经脉。风尘女子,纵意滥淫,阴气失于平和,则不足以相生于阳;男子嫖妓肆意猥亵,阳气失于密闭,则不足以相合于阴,甚者,则易阳衰染疾,肾亏失精。

    忌嫖妓之四:风尘女子多薄命。青楼风情,践踏了青春的美好人生;卖笑生涯,躁踊了命运的吉祥福星。寻花问柳者,沉醉于淫秽之天地,若正逢运程大好,则犯不祥之忌;狎妓放荡者,迷溺于亵读之时日,若正逢运气转好,则犯不吉之忌。

    忌嫖妓之五:《易经_系辞》云:“天地因蕴,万物化醇,男女靖精,万物化生”。男女性事,乃阴阳和合之道。青楼女子,为生计而操肉体生涯,性事中无真情挚爱之交融,多虚情假意而故作娇态,常意郁情怨而装作缠绵。为疾速了结屈辱之肉欲,多于阴阳臻协和之时,而设法催情,令男体泄精,男体之元阳气血,则潜默伤损矣。狎妓者,为纵欲媾合,常不顾情意之协调,不求气血之和顺,不惜气力之衰竭,多逞强妄为,淫邪无度。身体赢弱者,久之可罹患性病。

    嫖妓之害一:自古以来,花街柳巷之中,会金嫖妓,仅得露水之欢,烟花柳巷之内,押妓媾合,却有染病之害,此可谓:挥金求欢,情如过眼云烟,嫖妓交媾,恰似饮鸩止渴。

    嫖妓之害二:嫖妓,乃不洁之交媾,为性病之媒介。凡好色嗜嫖者,总是染“花柳性病”。染上“花柳病”者,或患“淋病”,或生“梅毒”,或得“下疮”。一者贻害本身,二者遗害后代,重养生之益,求延年之福者,则当“自爱”、“自律”、“自珍”。“自戒”之。

    醉待生死

    嫖妓对夫妻感情的伤害——你可能会失去家庭的幸福

    爱是**的灵魂,夫妻之间一旦感情淡漠,恒久、高质量的性生活也就无从谈起了。然而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的爱情有时显那样脆弱,经不起“风吹浪打”。

    调查结果显示,婚外性行为(邪淫)的杀伤力很大:如果夫妻任何一方有了婚外性行为,即使对方不知道,自己的爱情程度和在婚内的性满意可能性也会大降:如果男性有婚外性行为,他的爱情程度下降21.6%,如果女性有婚外性行为,她的爱情程度下降55.9%。

    当然,如果秘密被揭开,则一切都将面临崩溃。反之,如果没有任何婚外性行为,丈夫对妻子的爱情程度就会增加1.45倍;而女人则会增加2.51倍。相比之下,女人没有男人的“海量”,她们感情更专一,心理更敏感。

    实际上,此类事情发生时一定是对家人的背叛。而且这种事情不可能永远瞒下去,夫妻间亲密的关系使任何细微的变化都逃不过对方的眼睛。养成习惯,形成寻找异性的癖好,就更是对家庭的背叛。

    嫖妓的罪到底有多大?

    1、根据《太微仙君善过格》(太微仙君似乎是道教吕洞宾祖师)的推断,在妓女业合法的国家里,一次嫖妓的罪过约相当于:杀害4个无力报答人的牲畜(如鸡鸭鱼等);或者杀害10个弱小的生命。嫖妓10次,等于邪淫一个良家妇女,会大幅度削减福德寿命,死后入地狱如箭!我个人以为,在妓女业违法的国家,上述罪过至少加一倍,因为你违法了,罪上加罪,即:一次嫖妓的罪过约相当于杀害8个无力报答人的牲畜(如鸡鸭鱼等);或者杀害20个弱小的生命。嫖妓5次,就等于邪淫一个良家妇女。

    2、明朝佛教高僧莲池大师也认为:嫖妓一次相当于,对1人重疾求救不救(有能力救而不救罪,见死不救罪);嫖妓5次,就等于邪淫一个良家妇女;嫖妓10次等于堕胎1次(杀人命1次淫欲多的人下腿肚一定细瘦(不藏精),与身体不相称(上身魁悟)可自己察看警惕

    而做爱是要投入强烈的激情的,有灵性的交互。做爱的对象多,这个人的灵性就混乱了,损害是潜在的。更何况做爱本身的损害。所以佛教戒律强调专一,是有很大必要的、也是有深刻意义的。

    邪淫的果报,最直接的往往是自己也遭受邪淫的侵害。比如自己婚外恋,老婆也婚外恋;自己乱交,女朋友跑掉;自己前世背叛爱人,今世也被爱人背叛。

    因为人的佛性是全知的,哪怕隐瞒得再好,冥冥之中也有感应,感情上也会有变化,终究也会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