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对政府说不,是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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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对政府说不,是法治的进步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10-12-26 8:10:35) 来源:四川在线-麻辣烫评论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通过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了17辆校车,可是这17辆车在11月初由山东厂家发到泰州后,教育局却拒收这批车辆,原因是发现有明显质量问题,根本不能作为学生专用接送车使用。(《现代快报》12月23日)

  此事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真相肯定会大白于天下的,因为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而最值得称道的是,看到这批由高港区政府代为采购存在质量问题的校车,高港区教育局能够说“不”字。

  教育局对政府说“不”,这是对学生生命的高度负责。安全无小事,校车的质量更是大事,因为他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全。今年上半年我国发生了几起校园伤害事件之后,校园安全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视,与此相关的校外安全也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高港区教育局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拒抵制一切可能危害学生安全的事物,不问其来头多少大。这种做法值得称道。

  当然,教育局对政府说“不”,还需要勇气。也许是长期以来党的“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对行政领域也产生了影响,不少单位,对上级部门的任何做法和要求,似乎已经习惯了说“是”。对高港区教育局来说,高港区政府是自己直接的行政上级,上级政府部门为你做了事,你却还要说“不”。如果政府部门有“官本”思想严重一点的领导,很容易有这样的想法:这不是明摆着和政府过不去吗?教育局长想不想当下去了?所以,作为下级职能部门,敢于拒收这批校车,是很了不起的,很值得称道。

  这种勇气,就是坚持真理的勇气,是行使自己法律权利的勇气。我们国家正在加快法制化进程,依法行政,自然还应该包括依法行使否决权,就如高港区教育局拒绝接收这批校车一样。这就是法治思想,文明的思想。

  但愿遇到问题时,更多的机关和部门真正依法行政,能够积极勇敢地面对问题,而不是消极地回避,更不是拼命地推脱责任。(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络评论员)

作者:邵农夫
编辑: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