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校园必须“互尊互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32:24

 建设和谐校园必须“互尊互爱”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应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而和谐的人又是由和谐的校园孕育出来的。所以,建设和谐校园至关重要。我非常欣赏魏书生的教育思想,即 “民主+科学”。所谓民主就是在教学和管理中,使学生有充分的平等权、自主权、参与权;所谓科学,就是尊重规律,讲究教法学法。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日渐显现出其历史的局限性和可质疑性。我认为,“尊师爱生”这个提法也不太科学,值得我们反省。

首先,“尊师爱生”把教师的角色神圣化,并确立了一方被“尊”另一方必须“从”的一高一低的“尊”与“从”的地位。这就意味着不平等,不平等何谈和谐?教师是一种社会角色,是由千千万万的个人去扮演的角色。正是由于这些千千万万的个人有着他们自身的千差万别,才有了角色期待和角色规范去引导。角色期待和角色规范是理想化的东西,由不同个人扮演的相同角色,一定会表现出不同的结果。既然教师不是神,就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伟人也会犯错,正如走下神坛的毛泽东一样,他后来也被评论为三七开,更何况我们普通教师!但是“尊师”的前提是抹杀个人本身的缺陷和差异,把教师这个角色神圣化。

教师的角色期待和角色规范可以制定得尽善尽美,但是一旦由具体的个人去扮演这个角色,就一定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只有认识到这一点,在校规中确认这一点,在教学中实践中承认这一点,学生才有了“质疑”的前提。只有具备了“质疑”的前提,学生才有机会磨炼自已的批判性思维,提高自已的独立思考能力,才能既“尊师”又“尊已”。从而使师生关系和谐起来。

其次,在“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中,一方面是教师角色神圣化,另一方面是老师并无尊重学生的义务。在这种师生关系中,老师承担的义务仅是“爱生”。中国有句俗语,“打是亲,骂是爱”。很显然,这是与“尊重”背道而驰的。不尊重怎能和谐?但是,在“尊师爱生”的观念指导下,只要老师“爱生”,就符合教师的角色期待和角色规范,老师并不需要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批判性思维、独立思考和创造性。

再次,“尊师爱生”忽略了学生的权利。这样一来,在“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中,老师有权利有义务;但学生只承担义务,不讲权利。比如说,老师指出学生的错误,是师长的权利和义务。这符合“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原则,符合教师的角色期待和角色规范。但是,学生指出老师的错误,或者持与老师不同的观点,这本来是学生拥有的权利,但由于不是学生的义务,故不符合“尊师”的师生关系原则。局限于这种“老师有权利有义务;学生只承担义务,不讲权利”的师生关系,在我国的教育中,我们极难看到外国校园里常见的师生之间平等地争论,学生当堂对老师的论点提出异议的现象。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就必须在师生关系中让学生既承担义务,又拥有权利。

学生应该拥有的权利是多方面的。我认为学生应有的与教育相关的权利有以下几点:

1、          学生应有受教育的权利。

2、          学生应有发问的权利与了解的权利。

3、          学生应有说“不”的权利。

4、          学生应有不同于他人的权利。

5、          学生应有保留不同观点的权利。

6、          学生应有保有个人秘密的权利。

7、          学生应有发展自己的个性和兴趣的权利。

当我们把这些学生应该有的权利考虑到师生关系中,我们就会觉得我们应该拥有更先进的新型师生关系。那么,我们应该提倡什么样的师生关系呢?我认为,应该是“互尊互爱”的新型师生关系!教师若没有这种发自内心的潜意识,不尊重学生的以上权利,就会造成不知不觉侵权行为,以至引发诸多不和谐,甚至出现命案。在此仅举一例:2005年10月10日,湖南17岁的高二女生刘勤不堪高考压力跳楼身亡。与过往这类个案不同的是刘勤的父母并不“望女成凤”,从不给她施压。导致刘勤自杀的导火索是老师的一句话。那年的一次月考,刘勤英语只考了29分。老师在班上说:“班上考得最好的是129分(全卷200分),我想认识一下是谁。”这时,一个学生举起了手,老师向他点头微笑一下,然后接着说:“但最差的只有29分。”这时刘勤想,与其让老师点自己的名,不如自己主动承认,于是就举手招认。全班同学的目光霍地一齐投向她,她羞愧得无地自容,最终因无法承受心理压力自杀了。这就是教师不懂得尊重学生的隐私权造成的恶果。学生考多少分是学生的秘密,教师本应为其保密,而现实是教师不但公开分数,还要排队,给学生造成无形的压力。这怎能和谐?

在现行的师生关系中,“尊师”是对学生而言,“爱生”是对老师而言;双方的行为是单向的。新型的师生关系既不否定“尊师”,也不否定“爱生”,它提倡的是平行的、双向的行为。回忆起在“文化大革命”中,红卫兵摧毁师道尊严有极其复杂的原因,远非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不过,学生长期被困于只有义务而无权利的师生关系,因而没有正常的发泄渠道,积压愈久,反弹愈猛,不能说不是原因之一。尝一尝“师道尊严”威风扫地的快感,恐怕是当年不少红卫兵自己也未意识到的潜意识。两年前发生的事也足以说明此问题:某刚工作的交警拦住一位违章者,得知他是教师时采取的惩罚手段是让他站在路边背诵交通规则,并让这位老师反思“你们曾经不也是这样罚我们背课文的吗”。此人找到了一种“复仇”的快感。正是彼时的不和谐,引发了此时的不和谐。

 “互尊互爱”的新型师生关系,是师生双方在“教”与“学”的相生相克关系中,在“人”与“角色”相辅相成的关系中,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基础。 “互尊互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更是构建和谐校园遵循教育规律的体现。构建和谐校园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是一个需要随着教学、科研和学校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过程,更是一个长远的征程和永恒的主题,需要全社会尤其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全面参与,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