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商业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2:54:10
各县(市、区)国税局、市直各单位:
近期,我处会同信息中心对金税工程增值税信息系统中商业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以下简称“存根联滞留票”)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部分企业有涉税疑点。现下发第一期存根联滞留票,其中购销方均为扬州市范围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票开具时间为今年1-3月。核查的目的是核实购货方(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认证抵扣进项税的原因,检查其是否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结合前期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关于核查滞留票文件要求和各地核查经验,制定以下两个阶段的核查要求:
一、第一阶段
1、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
为提高核查进度,本次滞留票核查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为主。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在收到滞留票数据后2日内需向对应的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将第一期滞留票电子信息发起手工委托审查函,审查函的样式见附件1.1。(协查函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邮寄和人工传递方式)
2、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
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收到委托审核检查函后,五日内按照《增值税存根联滞留票销货方协查单》(见附件2)规定的内容,对每张存根联发票的开具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并将回函结果(存根联滞留票销货方协查单等)和滞留票电子信息对应的存根联发票复印件回复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回复函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邮寄和人工传递方式,回复函样式见附件1.2)。
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8月15日前,上报市局《销货方税务机关存根联滞留发票协查结果情况表》(见附件3)
二、第二阶段
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应根据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协查结果严格按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43号)规定的程序和评估方法,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据,逐一说明每张滞留票未申请认证抵扣进项税的原因,对其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核查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达到立案标准的,应移交稽查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为企业开脱责任,提供虚假证据,违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008年8月25日前,各地购方主管税务机关应将核查工作总结及《存根联滞留发票购货方核查结果情况表》(见附件4)上报市局。
三、注意事项
(一)核查存根联滞留票,目的是为了核实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按照市局规定的核查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认真开展存根联滞留票的核查与协查工作,及时反馈各项结果信息,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税务机关在协查过程中,应保证取证资料与原件内容相符,在取证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取证来源、并有企业财务负责人的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税务机关具体的协查人签字。销货方税务机关还应妥善保管调查取证资料,当购货方税务机关核查时,应及时提供取证资料。
(三)上报资料的地址为市局FTP://流转税/增值税滞留票核查/2008年8月商业企业/
 有关附件可在以上地址下载。
附件: 1.1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委托审核检查函
1.2  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委托审核检查回复函
2.存根联滞留票销货方协查单
3.销货方税务机关存根联滞留票协查结果情况表
4.存根联滞留票购货方核查结果情况表
扬州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
二○○八年八月六日
附件1.1
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委托审核检查函
核查编号:xxxxxxxxxxxxxxx
xxxxx税务局:
根据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规定,特委托你局对本函所涉及的  份有疑问凭证进行审核检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电子信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XXX国家税务局
年  月  日
附件1.2
增值税专用发票滞留票审核检查回复函
核查编号:xxxxxxxxxxxxxxx
XXX国家税务局:
你局xxxxxxxxxxxxxxx号《增值税抵扣凭证委托审核检查函》的要求审核检查的凭证,我局已经进行核查,现将  份凭证的核查结果反馈你局。
附件:1、《存根联滞留票销货方协查单》
2、滞留票存根联复印件
3、证据资料(文档、声音、图像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xxxxx税务局
年  月  日
附件2:
存根联滞留票销货方协查单
证明单编号:
销售方纳税人名称               识别号:
购货方纳税人名称               识别号: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1.销货方是否确实将滞留票交付给了购货方,说明货物的品名、规格,是采用何种方式交付的,收取发票人姓名,同时注意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调查情况:
2.货物的提货方式、提货的具体经办人和交付手续等情况;,同时注意提取出库单、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调查情况
3.滞留票对应货物的货款支付和货款的支付方式等情况;现金结算方式,查明支付货款人姓名,支付货款数额。银行转账方式:查明购货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支付货款数额。提取支付货款的凭证、收据、开户银行等相关证明材料;
调查情况
4.滞留票对应货物的运输方式、运输单位和运输工具情况;货物的运费支付和支付方式;发送货物目的地,同时注意提取运输发票、合同等各种证明材料;承运人
调查情况
5.其他能够证明货物交易真实情况的证明材料。
调查情况: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发票号码
发票代码
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
销货方税务机关名称
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
购货方税务机关名称
开票金额
税额
协查  结果
附件3
销货方税务机关存根联滞留票协查结果情况表
税务机关名称:                                                 单位:元
填写说明:协查结果栏应按以下要求填写核查结果代码:
01:正常开具。货物已交易,票已交付;
02:货物已交付给购方企业,因付款等原因,发票留在销方企业,且已验证存根联与抵扣联相符且保留在销方企业;
03:货物未交易,开具了发票未交付。销方企业因某种需要,自行开具了发票,主要是为了增加销售额,且已验证存根联与抵扣联相符且保留在销方企业;
04:企业注销或走逃。
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
购货方名称
发票
号码
发票
代码
开票
日期
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
销货方税务机关名称
购货方税务机关名称
开票
金额
税额
发票核查结果
有无隐瞒销售收入问题
是否移交稽查处理
补缴
税款
小计







小计







小计







附件4
存根联滞留票购货方核查结果情况表
税务机关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填写说明:核查结果栏应按以下要求填写核查结果代码
A   属于购进固定资产、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等因政策性因素不得认证抵抗的专用发票,造成存根联滞留。
B   因销货方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为DOS版,红字发票信息未采集到稽核系统,形成滞留。
C   经协查,销货方税务机关证明销货方未将专用发票交与购货方,造成存根联滞留。
D   经核查,销货方或购货方将专用发票遗失且购货方取得存根联复印件超过9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造成存根联滞留。
E   购货方未接到票且销货方税务机关确认销货方发生走逃而无法证明。
F   购货方未接到票且销货方税务机关未返回协查结果。
G   购货方发生走逃,无法核实。
H   购货方无正当理由解释未认证抵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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