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及名称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6:19:45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及名称
情况的调查报告
宣武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王永义
为进一步理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及名称问题,研究室对北京市18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称谓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现将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北京市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大体一样,绝大多数设置六个机构,即:办公室(含研究室)、代表联络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少数设置七个机构,将研究室单列。机构称谓不尽一致,情况是,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称谓是一样的;代表工作机构名称,17个区县称"代表联络室",只有我区称代表工作室;政法工作机构名称有17个区县称"内务司法委"或"内务司法委办公室",只有我区称政法工作室;除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和代表联络室外,其它4个工作机构名称,18区县中15个区县称谓"xxx工作委员会"、1个区称谓"xxx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个区称谓"xxx工作室"。
二、关于机构称谓的两种观点及依据
1.机构设置上没有大的不同意见,研究室单列的只是考虑重视程度及人事安排。
2.代表和政法工作机构名称上没有分歧意见,目前已超于统一。
3.在财政经济、城建环保、教科文卫、内务司法工作机构的称谓上,两种观点且各有依据。为便于比较、研究,简列于此。
一种看法认为,名称应该是"xxx工作委员会"。依据是:
(1)根据市编办发[2002]1号文件《关于区县人大、政协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第1条:"区县人大机关统一设置6个机构。即:办公室、代表联络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城区设置)、城乡建设环保工作委员会(郊区县设置)。"认为是市里要求统一。
(2)根据《地方组织法》释义及问题解答(第80页,第五十三条,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办公厅或办公室、另一类是按照专业分工设置的工作委员会或工作室。"认为工作委员会和工作室既然属于同一类性质,工作室就可以改为工作委员会,内外称谓统一,减少不必要的解释说明。
(3)根据18区、县中已有15个区县称工作委员会,1个区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情况,认为改了利于全市统一。
另一种看法认为,名称不应改为"xxx工作委员会"。依据是:
(1)认为市编办发[2002]1号文件《关于区县人大、政协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中,关于人大机关机构的两条是不妥的。一是市区人大是监督、指导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区县人大依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二是工作室和工作委员会虽然都是区人大常委会按专业分工设置的同类工作机构,但二者客观存在不少差别,工作室是人大机关行政设置的办事机构,主任由区委组织部任命,是常任期,实行首长负责制。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下设的工作机构,主任由区人大常委会认命,是任期制、实行集体领导。认为,市编办对有关人大的法律法规和人大机关内、外机构设置的运行程序等缺乏了解。
(2)原来设置工作室和工作委员会都是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参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区情况决定的。机关内部工作室为办事机构(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是明确的,工作是顺畅的。认为把机关内部工作室改为工作委员会,一是不必要,二是不贴切。
(3)《组织法》释义及问题解答中讲工作室和工作委员会是同一类别的工作机构,改不改对工作无关大局,况且,因为在组成人员、任命、任期、以及领导方式、方法上的不一样,机关内部工作室挂工作委员会的牌子也是不匹配的。认为,要改也只能改为"XXX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具体建议
1.鉴于机构设置上没有大的不同意见,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为六个或七个机构均可。为了与全市尽量统一,应将研究室牌子加排在常委会办公室一起。
2.鉴于代表工作机构的名称上没大的分歧意见,而且全市已经趋于一致,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代表工作室应改为代表联络室
3.鉴于在财政经济,城建环保、教科文卫、内务司法四个工作机构的称谓上分歧明显,应慎重对待。为了与全市尽量统一,建议:目前的xxx工作室,一律改称"XXX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XXXX工委办")。即:
教科文卫工作室改称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教科文卫工委办")
政法工作室改称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内务司法工委办")
财经城建工作室改称财政经济、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