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海啸 第三章 银行家的政变:新生的美联储攫取了货币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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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银行家的政变:新生的美联储攫取了货币控制权

  “我确信,威胁我们自由的,不是常备军队而是(私人)银行体系……如果美国人民允许私人银行控制货币的发行,那么银行和那些将要依靠银行成长起来的公司会首先用通货膨胀,然后用通货紧缩……剥夺人民所有的财产,直到他们的孩子梦醒时发现,他们在父辈们征服过的大陆上无家可归……货币发行权应该从银行那里夺回来,还给人民,它应该属于人民。”——托马斯·杰斐逊:《关于重构银行法案的辩论》(1809年)

  银行家的政变:占领国家银行
  以参议员纳尔逊·奥尔德里奇为首的国家货币委员会于1908年成立,仅仅过了一年多,美国这帮银行家的计划制订完毕,这是一个绝密计划,从后世的眼光来看,这是美国历史上当之无愧的最大的政治性政变,其目标是从美国国会手中夺取宪法赋予国会的发行和控制货币的权力,即使牺牲美国人民的普遍福利,也要为他们的一己私利服务。
  这些图谋控制美国货币的人决非一般的银行家,他们是美国银行界的另类。J.P.摩根、纽约私人银行库恩-洛布公司的德国人保罗·沃伯格、奥古斯特·贝尔蒙特公司、J..& W.塞利格曼公司、李·希金森公司以及最后策划了金融政变的其他人。这些人与他们在伦敦的同伙一样,差不多都是国际银行家。在伦敦,这些国际银行家自称商业银行家;在纽约,他们更喜欢“投资银行家”这个头衔。两者其实是一回事。
  出于商业的本性,国际银行家都不会忠于任何特定的国家。哪里能够让他们左右形势并且赚到钱,哪里就是他们的乐土。由于这个原因,保守秘密对于他们的成功来说,对于他们获得战胜对手的优势来说,至关重要。很久以来,从威尼斯共和国开始,他们就知道,贷款给政府和君主,比贷款给私人的好处要大得多,因为那是有条件的贷款,以国家权力支撑的税收为担保,债务肯定能偿还。金钱是敲开权力大厦之门最有效的工具。
  通过提供信贷或削减贷款,就可以对整个国家或地区实行控制,这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伦敦和巴黎的银行家对奥斯曼土耳其的所作所为如出一辙。货币,或者更准确地说,对货币的控制权,是这些银行家的战略目标。通过控制央行或国家银行来控制国家,对于他们的权力来说至关重要。正如亨利·基辛格在20世纪70年代所说过的,国际银行家精英集团的最高目标就是控制全世界——“谁控制了货币,谁就控制了整个世界。”
  国际银行家,如巴林、罗斯柴尔德、施罗德、摩根、沃伯格、希夫、马利特或塞利格曼,都十分注重同本国政府和外国政府建立亲密的关系,因为政府发放债务。他们为政府担保的债券支付很高的溢价,行事极为机密,从不让大众理解他们的金钱是如何在幕后操纵政治决策的,其中包括发动战争、维持和平这样的决定。国际银行家的绝密行动已成为传统和行动特征,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政治策划,便于收买政客和法官,出钱发动政变消灭不合作的统治者或国家首脑,为听命于银行家的继任者开路。
  19世纪时,美国曾经有过好多种银行。在南北战争中的1863年,美国国会依照《国家货币法》通过了《国家银行法》,这部法律的主体部分是由财政部部长萨蒙·蔡斯起草的。新法律指定全国的某些银行业中心为“储备城市”,在那里的地区性银行能够以存款和纸币的形式留存一部分准备金(最低准备金率为25%),放在国家银行的储备城市里,如芝加哥、圣路易斯或波士顿。
  按照这样的设计,位于纽约市的几个国家银行拥有特殊的地位,它们必须以金币银币或金条银条的形式(作为法币)保留25%的储备金。根据该法律,纽约市被规定为新的银行法之下的“中央储备城市”,这相当于承认它已经成为国家的货币中心,预示了它50年后将被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赋予的角色。
  地方和地区性的银行在纽约的各家银行存款能够获得利息,因此资本就从地区性银行流向纽约,这个趋势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这样一来,纽约的国民银行的规模都大得超乎寻常。此外,根据法令,纽约的两家银行,即纽约第一国民银行和后来的纽约市大通国民银行,被赋予了联邦银行的地位。后者变成洛克菲勒标准石油帝国的银行,银行的名字则由当时的财政部长萨蒙·蔡斯亲自命名。(“大通”是Chase的中文翻译,来自1863年美国财政部长萨蒙·蔡斯(Salmon P.Chase)的姓氏。——译者)
  相比之下,还存在着一个人数很少但极有影响力的私人银行和国际银行集团,因为不向公众出售股票而不受地域的限制,他们做生意不受任何一个州的约束。联邦银行和州法律中的大漏洞被他们利用了。
  这些“非法定银行”不能够像国家许可的股份制银行那样发行钞票。但是它们却因此而不受管制,可以在它们发现机会的任何地方做生意。在19世纪后半叶的数十年里,这些变成了国际银行的金融机构,如摩根、库恩-洛布、拉扎德、德雷塞尔以及其他一小部分人,可以在修建国家铁路、为扩展跨越各州界的大工业项目提供融资中最大规模的自由运作金融交易。
  因为不受州界的限制,这些银行主要用来自伦敦和巴黎的资本,为美国铁路建设所需的巨大花费提供融资,从中谋取高额利润。他们是美国国内的国际银行家。
  在20世纪第一个10年结束时,有两个巨人傲视国际银行业群雄,一个是英国的纳撒尼尔·洛德·罗斯柴尔德手下的罗斯柴尔德公司,另一个是属于美国J.P.摩根的摩根公司。它们并不是总能友好相处。最初这两家银行与摩根紧密合作,很周到地维护罗斯柴尔德在美国的利益。后来,随着20世纪第一个10年接近尾声和一战临近,当英国工业和英帝国明显衰落时,一开始与罗斯柴尔德紧密合作的摩根开始谋求建立自己在金融上的绝对统治,一场不可避免的争斗就开始了。
  后来被称为联邦储备体系的这个制度,是为确立私人银行,对美国货币体系的控制而设计的,这些私人银行被摩根和纽约的国际银行家小圈子控制,这一切都是经过了精心准备才得以实现的。从《美国宪法》将铸币权明确地交给美国国会之后的一个多世纪中,私人银行业一直在争取得到大众的支持,获得国家银行的身份,但是它们的尝试始终没有成功。
  美国人对私营央行的仇恨
  在20世纪初,任何人提出建立美国的国家银行或中央银行,无异于自寻死路。自1787年《美国宪法》通过以来,美利坚合众国在它作为共和国的头120年中经历了两次建立中央银行的失败。
  第一个国家银行由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设计。汉密尔顿于1791年建议以私有的英格兰银行为模式成立一家美国银行。本杰明·富兰克林熟悉英格兰银行和部分准备金融资制度,深知一家私营的中央银行控制美国货币发行的危险。富兰克林一直反对成立中央银行,直到他于1791年去世。同年,汉密尔顿推动并通过立法,建立了“美国第一银行”,该银行坐落在费城。
  内森·罗斯柴尔德——伦敦和当时世界上最有实力的银行家——对美国第一银行投入了巨额资本。
  汉密尔顿的国家银行绝不是美国联邦政府的银行。根据规定,这个银行的80%为私人拥有,其中包括伦敦的银行家,如内森·罗斯柴尔德。通过幕后指导美国第一银行的活动,伦敦的银行家们可以操控美国的金融活动,许多美国人认为成立这样的银行无异于被英国再殖民一次。
  在汉密尔顿的心目中,国家银行“只要将有钱人的影响和利益与政府的资源结合起来,就能产生持久的、无处不在的信贷,这正是它需要的。”
  美国第一银行的确将两者结合起来了,但并不是为了美国人民的普遍利益。
  美国第一银行被用来存放美国政府的资金和税收,被用来发行钞票、增加该银行认为恰当的货币供给量。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该银行拥有的1000万美元的资本中80%属于私人投资者。只有20%的银行资本属于美国政府。该银行由1名主席和一个由25人组成的董事会管理。25人中有20个由股东选出,相当于80%属于私人集团,只有5人由政府任命。
  托马斯·杰斐逊强烈反对建立一家由私人控制的中央银行。但是,乔治·华盛顿于1781年2月25日签字,使法令生效。华盛顿听信了汉密尔顿的话,置《美国宪法》于不顾,做了这件事。宪法规定美国的货币控制权在国会手中,而且并没有授权国会将这项权力委托出去。(《美国宪法》第一章“立法权”第八款。该款写道:“国会有权规定并徵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它赋税,用以偿付国债并为合众国的共同防御和全民福利提供经费……以合众国的信用举债……铸造货币,调议其价值,并厘定外币价值,以及制定度量衡的标准……”)
  宪法中的有关条款十分明确,目的就是要防止货币供应落入银行业之手;宪法将货币发行权直接交给由选举产生的国会。杰斐逊是《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他认为国会是政府的三个分支中最具有共和国性质的分支。
  续签美国第一银行许可令的努力,在1811年的国会因参众两院各少一票而告失败。该银行受到指责,被认为对国内批发价格的大幅上升负有责任。
  1812年,美国国会在总统詹姆斯·麦迪逊的敦促下,以某种无法理解的理由向英国宣战,这就是1812年战争。美国政府因为战争筹款而债台高筑。在4年的时间里,国家负债从4500万美元上升到1.27亿美元。战争期间,国家无视金银的储备数量批准银行增发许多贷款,造成了信贷热。而当战争结束时,这个贷款狂潮也就结束了。
  1816年,为了解决随之而来的四处蔓延的通货膨胀,国会在各种利益集团,首先是私人银行的强烈要求下,决定成立一家以第一银行为基础的新国家银行,命名为美国第二银行,这家银行还是设在费城。它的营业许可为期20年,于1836年到期。
  美国第二银行也规定只允许政府拥有20%的资本,80%的资本属于私人。它必须创造一种单一的国家货币,可以购买美国政府的大多数债务,可以接受美国财政部的资金作为自己的存款。作为私营的第二银行,这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特权,同先前汉密尔顿创立的那家银行一样。
  1816年5月10日,在5年没有国家银行、又与英国打了一仗之后,詹姆斯·麦迪逊总统签署了建立美国第二银行的法令,允许它经营20年,并将资本金提高到3500万美元。它有权批准成立银行的分行,发行面值不低于5美元的钞票。至此,新成立的银行拥有了控制全国财政制度的权力。
  1819年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宣布美国第二银行符合宪法。这家银行由费城巨富尼古拉斯·比德尔控制,他在1822年之后任该银行的董事长。
  安德鲁·杰克逊总统是1812年战争的英雄,他不信任私人拥有的国家银行,担心将太多的权力授予美国西部和南部的国际投资银行、纽约和波士顿投资银行。1832年他否决了给予该银行延续营业许可的提案。
  为了确保这家银行在到期后寿终正寝,杰克逊命令财政部长将所有政府存款从该银行取出,然后将它们存入州银行。为了报复杰克逊,比德尔缩减了货币供应,引发了1834年的衰退,试图用这个办法强迫杰克逊延续这家私营国家银行的营业许可。他的伎俩是要求立即归还所有贷款,并且不再发放新贷款。
  但是,比德尔的敲诈没能得逞。1835年 1月8日,杰克逊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还清了最后一笔美国国债。财政部还积累了3500万美元的盈余,这些钱被分配到了各州。
  在另一次强迫为美国第二银行颁发营业许可的图谋中,尼古拉斯·比德尔在伦敦和欧洲大银行家的帮助下,导演了1837年的恐慌。华尔街的一位大银行家亨利·克卢斯在他1888年的自传中透露:“1837年恐慌中英格兰银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它在一天中抛售了与美国有关的所有东西。”当时,英格兰银行政策委员会的主要人物是内森·罗斯柴尔德,他是尼古拉斯·比德尔的亲密盟友和美国第二银行的大股东。
  罗斯柴尔德在欧洲的金融王朝是当时世界上最有实力的金融集团,以伦敦的内森男爵为首,他的兄弟们分布在维也纳、那不勒斯和巴黎。它的实力与家族内部的关系如此紧密,具有如此极端的重要性,以至于这几兄弟以及他们后代的婚姻总是局限在堂表兄弟姊妹之间,以便守护家族的财富和秘密,在这样的家族中这也是通常的做法。
  伦敦的内森和巴黎的詹姆斯·德·罗斯柴尔德都持有比德尔的美国第二银行的大量股票。内森·罗斯柴尔德曾经有一段时间还当上了美国政府驻欧洲的官方银行家。正如古斯塔夫斯·迈尔斯所说:“法律档案显示,他们握有过去那个美国银行的权柄。”
  人为制造的1837年恐慌并没有获得续签许可令,这家银行终于寿终正寝了。比德尔和股东把它重新命名为宾西法尼亚美国银行。当它最终在1841年被迫关门时,留下了两家伦敦的商业银行,即巴林兄弟银行和罗斯柴尔德银行,还带来2500万美元的索赔款。对于这两家私人银行,甚至对罗斯柴尔德银行来说,这都是一笔惊人的数目。
  在一次关于金钱既得利益和美国国会的听证会上,杰克逊总统居然没有因成功地清偿美国的债务而受到赞扬,反而成为美国第一位被问责的总统。责难的缘由是没有得到美国国会的明确授权就将政府存款从美国第二银行(原文为“the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译者)取出。
  1834年3月的问责于1837年在参议院得到了最后纠正。1841年,杰斐逊的终身朋友约翰·泰勒总统否决了两个提案,这两个提案都是想重新向美国第二银行颁发许可令。货币利益集团不断地试图通过一家他们能控制的中央银行来重建对美国货币的控制,但它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以失败告终,直到1913年。
  罗斯柴尔德在美国银行业中的角色
  在1837年的金融恐慌当中,老奥古斯特·贝尔蒙特作内森·罗斯柴尔德的代理人被派往美国。他在美国成立了一家投资银行——奥古斯特·贝尔蒙特公司。伦敦的内森·罗斯柴尔德在背后默默地支持他。他办事雷厉风行,以至于日后成为了美国总统和民主党党首的金融顾问。在美国第二银行失败以后,他们的老底被揭了出来,罗斯柴尔德只得通过代理人而不是以他自己的名义继续运作。
  贝尔蒙特的儿子小奥古斯特·贝尔蒙特后来同J.P.摩根一起制造1893年的恐慌,正是那次恐慌铺平了通往美国第三银行的道路,就是这家银行后来被称为联邦储备体系。
  在19世纪60年代美国内战期间,亚伯拉罕·林肯总统说过:“货币是法律的产物,而货币最初的发行权应该作为国家政府的独家垄断权保持下去。政府拥有创造和发行货币的权力、创造作为货币的信贷的权利,享有通过课税和其他方式回笼货币和收回信贷的权力,这样的政府没有必要也不应该以支出利息去借贷资本,作为资助政府工作和公共企业的方式。”
  林肯还说过:“政府应该创造、发行和流通所有的货币和信贷,这些货币和信贷将用来满足政府有能力的支出和消费者有能力的购买。创造和发行货币的权力不仅是政府的最高特权,它也是政府最大的创造机会。通过采用这些原则,长期以来对统一交换媒介的需求最终会得到满足。纳税人将节省大量的利息、贴现和外汇兑换费用。所有公共企业的融资、维持稳定的政府和有秩序的公共事物的进程以及财政部的行为,都将转化成管理操作一类的问题。人民能够并且即将拥有与他们自己的政府一样安全的货币。货币将不再是主人而将成为人类的仆人。”
  林肯的话在伦敦金融城里一点也不受欢迎,势力强大的罗斯柴尔德家族和其他伦敦金融城里的银行已经准备好,向无法避免战争的林肯政府提供战争贷款,利息相当于高利贷。实际情况是,林肯因坚决支持工业保护主义而当选总统,弗吉尼亚州和其他6个种植棉花的南方蓄奴州立刻就和北方分离了。奥古斯特·贝尔蒙特暗地里怂恿南方同北方闹分离,他是莱昂内尔·罗斯柴尔德在美国的私人代理人,是反对党民主党的一个主要人物,视林肯的工业保护主义政策为洪水猛兽。那时,以罗斯柴尔德家族为首的伦敦金融城各银行是美国南方棉花贸易的债权人,而棉花贸易是英国曼彻斯特各家纺织厂的重要原料来源。美国的保护主义和高额的关税有可能会摧毁他们与蓄奴州有利可图的生意。
  亚伯拉罕·林肯非常清楚,为什么《美国宪法》的制定者要将货币的权力交给国会而不是私人银行。他长期支持辉格党参议员亨利·克莱的保护工业的关税政策,并且是宾夕法尼亚保护主义经济学家亨利·凯里的亲密朋友。凯里支持德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国家经济思想。
  图宾根大学的前经济学教授李斯特在德国被称为“关税同盟之父”。19世纪20年代,他应马修·凯里的宾夕法尼亚工业促进协会之邀到访宾州。在宾州期间,李斯特撰文抨击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的英式自由贸易主义,题目是《 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该书由凯里出版,他是林肯的顾问亨利·C.凯里的父亲。有意思的是,由于20世纪70年代之后米尔顿·弗里德曼的新自由主义自由贸易理论成为了金科玉律,所以李斯特的名字在经济学研究中已经销声匿迹。林肯总统发行的国家纸币叫做“绿背”,这使得美国能够拜托伦敦的银行及其在纽约的伙伴,有钱打南北战争。这也许就是他在南北战争刚刚结束就遇刺身亡的原因。
  林肯没有建立美国第三银行,因为它注定会重新落入伦敦的大银行家和其纽约私人银行家盟友的手中。他利用宪法的权力,说服国会批准发行无利息的“绿背”,数量达1.5亿美元,这在当时是一笔巨大的数额,以美国政府的全部信誉和美国人的忠诚来支持。
  在战争期间,流通中的合法绿背数量增加到4.5亿美元。绿背在发行的时候不可能用黄金来偿付。它们是美国政府的不兑现纸币,政府许诺用硬币支付持有者,但时间是在今后某个不确定的日期。绿背的持有者实际上是在对美国未来的存在和繁荣下赌注。
  政府在以前就发行过有利息的战争债券和有利息的钞票。在林肯统治下,官方的这种法币钞票由美国财政部发行。这些钞票不支付利息,但将被用来支付所有公共和私人债务,不包括进口税和公共债务的利息。称为绿背的美钞允许林肯独立地为战争筹资,而不必依赖索要高额利息的伦敦或纽约的银行。林肯为战时筹款而采用的绿背,使美利坚合众国避免了与私人银行家之间的战争债务纠缠。
  那时候,林肯还说过:“我看见,在不远的将来有一场危机向我们走来,我万分紧张,为我们国家的安全而颤抖。公司已经被加冕为王,高层腐败的时代将接踵而至,在国内掌握货币的权力的人将竭力利用人民的偏见来延长其统治,直到国家的财富被集中到极少数人手中,共和国(指美国。——译者)将毁于一旦。”
  1865年4月14日,亚伯拉罕·林肯遇刺,他中弹后倒在华盛顿一家剧院冰冷的血泊里。仅仅5天之前,南方邦联的罗伯特·李将军在弗吉尼亚州阿波马托克斯县府向北方的格兰特将军投降。就像几乎一个世纪之后约翰·肯尼迪遇刺一样,约翰·威尔克斯·布思这个“孤独的枪手”受到的仅仅是谴责,国会并没有严肃调查暗杀背后的阴谋。
  虽然真相可能永远无法查明,但是有说服力的证据还是表明,暗杀林肯的凶手约翰·威尔克斯·布思受南方邦联的财政部长朱达·本杰明的雇佣而行刺。本杰明是英国首相本杰明·迪斯雷利(1804~1881)的亲密同伙,他本人又是伦敦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密友。林肯遇刺后,朱达·本杰明逃到了伦敦,成为南方邦联内阁中唯一永远再也没有返回美国的成员。
  林肯被刺杀是因为他的货币政策。林肯需要资金来打仗。欧洲以罗斯柴尔德家族为首的银行家以极高的利率向他贷款。林肯没有接受贷款,而是用其他办法为战争筹款。更重要的一点是,英国银行家反对林肯的保护主义政策。19世纪60年代,有一些英国人确信:“英国的自由贸易、工业垄断和奴隶制并行不悖。”
  林肯在南北战争之后的政策本来会消灭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商品投机。林肯制定了温和的战后重建政策,将使农业继续增长。但是罗斯柴尔德家族却在打赌,由于紧迫的战后南方重建政策,会出现物价高涨。林肯被看作一种威胁,所以他遭到暗杀。罗斯柴尔德家族及其同盟的目的是削弱美国,以便他们接管美国的经济。
  林肯被刺之后,我们需要继续关注的事件是一场剥夺美国政府对绿背的发行权的战斗,最终目的是以一种建立在黄金硬币基础上的货币取而代之。这种货币将允许持有货币黄金的人,即当时伦敦和纽约国际银行家的精英圈子,通过将美国的货币问题锁定为黄金来控制美国的货币。在这里最重要的一点是,黄金掌握在英格兰银行的手里。
  为重新使用硬币而战
  东海岸银行家鼓吹用黄金偿付绿背,并且今后只发行得到黄金支持的美国政府钞票。在他们的压力下,187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重新启用硬币法》。带头促使国会通过该议案的参议员是俄亥俄州的参议员约翰·谢尔曼。在亨利·斯托达德的回忆录中,这位《纽约共和党人报》的发行人注意到,谢尔曼参议员“与纽约第一国民银行的关系在恢复硬币支付的危机期间是如此亲密,以至于该机构被大家称为‘谢尔曼城堡’。”
  纽约第一国民银行的创始人是乔治·贝克,他后来成为由精英组成的朝圣者秘密会社的骨干成员。该会社成立于1902年,是正在形成的华尔街英美轴心的导向性论坛。贝克后来成为摩根的亲密盟友,J.P.摩根本人也是朝圣者秘密会社的创始者。
  贝克和谢尔曼背后的游说集团来自纽约、波士顿和费城,那些为国际贸易融资的银行以及国际航运商和进口商。他们不得不用金属硬币支付英国和欧洲其他供货商的货物。这些利益团体后来被称为美国东海岸权势集团。它们脱胎于强大的以国际银行业为中心的集团。他们通过游说活动有组织地向国会施加压力,向包括纽约商会、波士顿和费城的同业公会和全国的同业公会施加压力。
  东海岸的国际利益集团曾遭到当时很强大的西部和南部农业势力以及大部分美国钢铁业和小商人的强烈反对。林肯的顾问之一、经济学家亨利·凯里代表的是美国钢铁业。他担心恢复用金属硬币支付会提高利率,并且使美国钢铁业在更廉价的英国进口品面前丧失竞争力。
  凯里写道,东部的纽约、麻省和东部海岸港口各州已经“建立了世界上无以伦比的对货币权力的垄断。”他指出,虽然在新英格兰和纽约这几个采用金属货币的地方利率较低,但是美国其他地方的制造商和农民要为金属货币支付10%~30%的利率。
  《重新启用硬币法》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并且遭到农民和小制造商人的强烈反对,他们担心会发生严重的经济紧缩和货币供给的减少。他们完全有理由担忧,因为纽约和新英格兰银行家持有大部分美国的货币黄金,全国纸币的持有和分布也有利于同一个东海岸银行业权势集团,《重新启用硬币法》将牺牲其他人而使这些银行获得好处。
  正是纽约和伦敦的国际银行辛迪加于1875年一手促成了《重新启用硬币法》的通过。这个国际银行家辛迪加的成员有奥古斯特·贝尔蒙特公司,代表伦敦银行家罗斯柴尔德父子公司;塞利格曼公司代表塞利格曼兄弟;德雷克赛尔摩根公司(其合伙人是摩根)代表伦敦的朱尼亚斯·摩根公司,这是J.P.摩根父亲的银行。这个辛迪加还包括莫顿·布利斯公司,代表莫顿·罗斯公司。该辛迪加唯一来自纽约的银行,是乔治·贝克的纽约第一国民银行,这是花旗银行集团的前身。
  《重新启用硬币法》规定,到1879年1月1日,所有流通中的绿背都可以用黄金硬币兑换。这个法令是将美国经济置于伦敦和纽约国际银行家控制之下的一个重大步骤。这些银行家能控制私人手里的大部分货币黄金。但是,对于他们的长远目标来说,这还远远不够,它们要的是对美国货币发行权的全面控制。.
  成立于1907年金融托拉斯制造的恐慌之后的这个奥尔德里奇货币改革委员会在1908年的任务,就是实现这个目标。
  佐治亚州哲基尔岛上的秘密会议
  国际银行家集团起草的文本后来成为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它以最机密和最欺骗人的手法干了这件事。在摩根和洛克菲勒克操纵的1907年恐慌之后的1908年,西奥多·罗斯福任命共和党参议员纳尔逊·奥尔德里奇主持国家货币委员会。1910年11月,纳尔逊·奥尔德里奇同一群美国大金融家一起,乘坐密封的火车包厢,前往摩根的私人海岛度假村,即佐治亚州海岸边的哲基尔岛。要是有哪个好奇的记者发现美国最有实力的金融家在此聚会,他们就会以打野鸭为聚会的借口,但是他们没法说他们要去猎的是什么鸭子。
  除了奥尔德里奇以外,这个行踪诡秘的小组还包括了弗兰克·范德利普,纽约国民城市银行的董事长——这是约翰·洛克菲勒的家族银行,在1907年恐慌之后,摩根和雅各布·希夫的库恩-洛布公司也成了它的股东。经过严格挑选的银行家还有摩根公司的高级合伙人亨利·戴维森;被摩根控制的纽约第一国民银行董事长查尔斯·诺顿,被摩根控制的纽约银行托拉斯副董事长本杰明·斯特朗(摩根的心腹)。这个小组还包括财政部长助理皮亚特·安德鲁。
  那一年的11月,实力雄厚的洛克菲勒集团也派了两个有影响力的代表前往哲基尔岛。一个是库恩-洛布公司的保罗·沃伯格,该公司是仅次于摩根公司的第二大私人投资公司。沃伯格实际上是约翰·洛克菲勒的间接代表,库恩-洛布公司当时是约翰·洛克菲勒的首席投资银行,通过弗里德里克·盖茨以投资顾问身份指导洛克菲勒。它也是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哈里曼的银行。上述国民城市银行的董事长弗兰克·范德利普是洛克菲勒集团在哲基尔岛上的第二个代表。
  出现在哲基尔岛上的银行家小组就沃伯格提出的计划达成了共识,在这里摩根显然占据了优势地位,在场的5家主要纽约银行中有3家与摩根银行集团有直接联系。所以毫不奇怪,在1914年决定最重要的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第一任行长的人选——本杰明·斯特朗时,摩根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本杰明·斯特朗是摩根的合伙人。
  民主党调查“金融托拉斯”
  哲基尔岛秘密会议数月之后的1912年,由于国会议员老查尔斯·林德伯格提议调查华尔街势力,美国众议院银行业和货币委员会举行了听证会;因其委员会主席是路易斯安那州的民主党阿森·普约,因此被称为普约委员会。普约委员会的使命从表面上看,是调查美国的银行业和货币的状况。
  该委员会发出了正式要求,传唤J.P.摩根在美国国会委员会面前作证,他同第一国民银行创始人之一的乔治·贝克、詹姆斯·希尔以及威廉·洛克菲勒(标准石油托拉斯的约翰·洛克菲勒的兄弟)等人藏匿在他位于纽约的庄园中,拒绝接受传唤。他因为“咽喉疼痛”无法作证。摩根和其他金融托拉斯里的人物后来虽然出席了听证会,但是拒绝说出任何实质性内容。
  尽管银行家们不合作,该委员会的调查还是得出了结论:金融领导人为了加强它们对多个产业的控制而密谋和滥用了公信力。他们确认,美国的货币和信贷这两个方面都在走向集中控制,通过将银行所有权集中到少数人手中,银行将他们亲手挑选出来的同伙安置到它们投放贷款或者持有股票的企业托拉斯或工业集团的公司董事会中,从而强化了银行的控制。
  该委员会在记录中指出,处于金融托拉斯最上层的6家大金融公司控制了最重要的钢铁、铁路、公用设施、石油和炼油以及其他大的工业集团。这个权力的集中通过控制全国主要媒体而完成,全国媒体中铺天盖地的宣传都是有利于金融托拉斯集团特殊利益的内容。这是一个相互勾结的董事会体系,在它的核心处实施控制的,是由该委员会提名的6家私人银行。该委员会报告提供的细节指出,在1913年,美国这个巨型经济、政治和金融势力的金字塔顶端,端坐着J.P.摩根公司——一家私人投资银行。普约报告记录的事实表明,摩根通过持股和占据董事会席位,掌握了对美国最大的几家公司的控制权,其中包括美国钢铁公司、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西联汇款、通用电气公司、国际收割机公司、银行家信托公司(又称“信孚银行”。——译者)、担保信托公司、纽约国民城市银行、纽约中央铁路、北方太平洋铁路、泛北方和巴尔的摩-俄亥俄铁路。普约委员会记录的1913年被摩根集团有效控制的公司总数达到112家。
  普约报告指出,摩根拥有广泛的国际联系,他先是以J.S.摩根公司作为伦敦银行的合伙人,后来以摩根·格伦费尔和巴黎银行摩根哈杰斯公司的名义同伦敦银行合伙。摩根再次受到传唤,他出席了听证会但拒绝透露任何实质性内容。他说自己是一个无权无势的逍遥派,不受古怪的法律和共和党政府的任何束缚。普约委员会的记录进一步表明,影响力仅次于J.P.摩根公司的是纽约第一国民银行,摩根在其中也有巨大的利益;居第三位的是纽约国民城市银行,其创建人是约翰·洛克菲勒的兄弟威廉·洛克菲勒,在那里摩根与洛克菲勒集团共享控制权。普约报告还提到顶级金融机构中的私人银行库恩-洛布公司,以及其他两个私人银行——纽约的基德尔·皮博迪公司和波士顿的李·希金森公司。
  这6家金融机构实际上控制了创建联邦储备体系时的美国经济生活。普约所说的4家金融托拉斯,即J.P.摩根公司、第一国民城市银行、纽约第一国民银行以及摩根控制的担保信托公司,仅这4家公司就控制了价值达220亿美元的惊人财富;它们的手法是担任公司的董事和持有公司的股票。
  普约所揭露的看起来是在宪法赋予国会的权力范围以内,向金融托拉斯的权势提出的一次严肃挑战。事实却正相反,这是一次由金融托拉斯银行家精心策划的活动,借以提高新近选出的民主党国会在大众心目中的支持度,以便推出民主党版本的国家银行法令,即1913年的《欧文-格拉斯联邦储备法》。
  欧文-格拉斯联邦储备法的核心部分是民主党律师塞缪尔·昂特迈耶起草的,他又是普约委员会的主调查员。所以与林德伯格的愿望相反,普约调查是金融托拉斯精心设计的一场表演,他们的目的是让民主党占多数的国会通过它们自己所希望的控制银行业的法案。共和党人奥尔德里奇提出的计划在摩根控制的报刊上遭到严厉斥责,而《欧文-格拉斯联邦储备法》这个由纽约金融托拉斯控制和主导的模式,却被赞扬为公平而民主的选择。
  而事实却恰恰相反。
  那一年为普约听证会所做的宣传,实际上为金融托拉斯大开了绿灯,使它得以在不久之后实施最凶猛的政变——全面策划和通过《联邦储备法》,从此实施对美国货币的控制。普约报告指出的纽约银行集团,正是那个秘密集会并且起草了后来成为《联邦储备法》草案的银行集团。因此它们力推并且通过的《联邦储备法》最有利于他们自己,就毫不奇怪了。
  沃伯格计划
  1916年,B.C.福布斯(与金融杂志《福布斯》创办者同姓。——译者)在《联邦储备法》变成白纸黑字后曾经提到哲基尔岛的秘密聚会。他写道:“这是我第一次告诉世人的一个真实故事:著名的奥尔德里奇货币报告是如何写成的。那个报告是我们新货币体系的基础……每一个人都被警告要绝对保守秘密。关于我们将要做的事情,公众不应该获得一点点暗示。”
  福布斯没有提任何人的姓,他继续写道:“纳尔逊(即纳尔逊·奥尔德里奇。——译者)向亨利、弗兰克、保罗和皮亚特透露,他们将被关在哲基尔岛上,与世隔绝,直到他们为美国编制出一个科学的货币体系,即现行的联邦储备体系,将在哲基尔岛上完成……沃伯格是把奥尔德里奇系统和现行的系统(即联邦储备系统。——译者)结合起来的那个环节。只有他才能使这个系统成为现实。”
  保罗·沃伯格在形成美国联邦储备模式的过程中起了决定性作用,而他是一个德国人,这实在是一个讽刺。沃伯格随后于1914年被任命为新的美联储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副董事长,任期直到1918年。这里的讽刺意味并不在于保罗·沃伯格是德国人,而在于他的美联储可以变成战争融资手段,从而有可能在1918年击败德皇威廉二世的德国。
  具有双重讽刺意味的是,保罗·沃伯格有一个兄弟马克斯·沃伯格,他是德国战争期间的情报部门首脑和德国最强大的私人银行之一汉堡的沃伯格家族银行行长,因为替德国在战时筹款有功而闻名遐迩。而英国战争期间派到华盛顿的秘密情报部门的首脑威廉·怀斯曼,在战争结束后竟然会成为保罗·沃伯格从前的银行——库恩-洛布的合伙人。
  同床异梦并非只出现在政治舞台上!
  在1910年秘密的哲基尔岛聚会上,库恩-洛布公司的保罗·沃伯格提出了一项骗人的建议,他的目的是使新的国家银行法令能够被国会通过。他故意不说这是国家银行或中央银行,而是听起来无害的“联邦储备银行协会”。他推出的论点是,美国模式与英格兰银行或其他欧洲中央银行不同,是一个分散权力、保证地区性银行业对货币的最大控制的模式。
  美国最大的银行和货币中心纽约支配一切的影响力,被隐藏在12家独立的地区性银行的面具之下,从旧金山到堪萨斯城、明尼阿波利斯、亚特兰大、波士顿再回到纽约,一批地区性银行将被建立起来。每一家地区性银行都是私营的,而且将被该地区最有实力的银行或公司所拥有,就像费城银行家莱斯利·肖在1913年就《奥尔德里奇计划》举行的一次国会听证会上所说的,这个货币体系肯定可以做到的是:“你建成一个地方性组织,集中控制就有了保证……你把这些银行网罗在一起,它们就能够具有这个国家除了报纸以外的最大影响力。”
  在哲基尔岛上制订的奥尔德里奇-沃伯格中央银行计划,被1911年1月11日的《民族》周刊杂志注意到了:“中央银行这一名称被刻意回避了,但是被冠以‘联邦储备协会’这个名称的拟议中的中央组织,其实是被赋予了欧洲中央银行所通常具有的权力和责任。”
  按照沃伯格的计划和建议,联邦储备协会的12家成员银行将由私人股东持股并拥有。而私人股东可以为了谋求私利而利用美国政府的信誉;它将控制美国的货币和信贷;它将成为一家发行货币的银行,这意味着它可以随心所欲地创造货币或金钱,它将会在战争期间通过创造信贷来为政府筹资。
  沃伯格是参加哲基尔岛会议的唯一一位对欧洲各种中央银行职能有直接经验的人。他把私营的英格兰银行当作他的储备银行的样板。
  1943年《美国大百科全书》关于英格兰银行的词条是这样写的:“它的弱点是一个系统中内生的弱点,这个系统已经形成,而受到的立法控制却微乎其微……它的资本为私人所持有,在管理上不受来自国家的任何直接的或间接的控制。”
  随后该词条提到英格兰银行和它的后裔(即美联储)共同的决定性特征:“另一方面,在整个历史中,它总是或多或少地处在国家的保护之下。它的发展过程中写着一次又一次把资本贷给国家、借此确认和扩展自己特权的事件……英格兰银行被一个行长、一个副行长和由24名大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的董事会所控制,也就是说,这些董事是由股东(即私人股东。——译者)根据董事会提名选举出来的……”
  为了替君主理财,1694年英王威廉三世授予英格兰银行皇家许可,创建一个拥有“永久利益基金”的银行。这个计划是一名苏格兰发起人兼私掠船(获得国家授权可以攻击敌国商船的民用船只,由英国人最先使用。1856年,欧洲各国签署条约禁止私掠船。——译者)船主发明的,这人叫威廉·佩特森。
  英国政府的一台永远的货币机器就这样诞生了。永远的国家债务也随之问世。英格兰银行将要为从伦敦金融城中生长出来的那个帝国融资。在正常的经济条件下会发生的货币的缺乏或流动性的缺乏不会再妨碍英帝国了。依据阿姆斯特丹银行模式建立起来的这个“部分准备金制”银行业,连同“垄断”银行这个激进的金钱观念一起,将要为永远不偿还的贷款把货币创造出来。
  部分准备金银行业不可告人的秘密
  部分准备金制度最早在17世纪中叶被阿姆斯特丹银行秘密地采用,唯恐会导致存款户的恐慌,最后它还是引起了恐慌。
  阿姆斯特丹银行是在阿姆斯特丹市的保护下,为了一个非常具体的目的,在1609年成立的。因为黄金和白银硬币体积巨大,搬运不便,并且有被抢劫的风险,因此商人们创建了银行,按照货币真实的和固有的价值接受外国的和当地的铸币。银行要扣缴数额不大的铸币费和管理费,并且将客户存留的金银数量登记造册。扣除了小额铸币和管理费之后,银行将其余的钱出借给客户。这种信贷就被称为银行货币。与造币厂的标准保持一致的并具有同样价值的银行货币,其价值会逐渐超过在流通中总会磨损的金银铸币。与此同时,一条管理的规则被引入进来,所有从阿姆斯特丹银行兑付的价值超过600盾的商业票据,都必须用银行货币来支付。这一规则消除了来自银行票据本身的不确定性,迫使所有商人都在银行开设账户,然后进一步造成了对阿姆斯特丹银行的银行货币的需求。
  然而,阿姆斯特丹的银行家很快意识到,在任何一个时候,他们收到的存款中只有一小部分被取出,因此他们开始秘密地着手制定最低平均存款保留标准,把其余的钱贷出去,这样就能用他们借来的存款去赚钱了。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只贷出存款总额的一小部分,因为这样干好像没什么问题,后来贷出增加到50%以上。可是如果公众知道他们的黄金只有50%安全地存在银行里,就有可能发生恐慌。1791年果然发生了恐慌,这家银行也就走到了终点。
  滥用储户的信用委托是完全可能发生的,因为银行并没有得到指令来公布这些信息。这就是现代银行原则的开端。在只保留部分准备金的贷款制度中,一家银行或整个银行系统的价值基础,实际上变成了储户的信任,这是一个微妙空灵的价值基础。部分准备金制度的本质,会驱使银行最大限度地贷出款项以便最大化收益,直到信贷过剩导致市场崩溃。因为银行可以贷出本来不属于它的资金,因此信贷机制就是通过简单的账目变换,把货币从虚无中创造出来。
  这就是在联邦储备委员会成立之前一个世纪中不断被策划制造出来的银行恐慌的历史。摩根和他的精英银行家同伙们想要的是一家由自己选出来的人永久控制的中央银行,一个充当信贷系统保护人的机构,让各种银行都服从银行业统一利益的中央警察,操控银行准备金率的水平,随便提高或降低,以达到维持部分准备金贷款制度运转的目的。它给予纽约金融托拉斯银行的权力,足以对美国信贷实行准垄断,后来的历史证明这种权力令人畏惧。
  共和党银行家收买民主党人实施政变
  到1910年时,摩根和金融托拉斯已经决定,有必要推行新版的私营阿姆斯特丹银行的信心游戏,这是他们自己的版本,不用阿姆斯特丹市来签字认可,而是要由对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政府的信任和尊重来认可。
  由于在整个国家和国会中,特别是民主党人(如查尔斯·林德伯格)和进步的共和党人(如罗伯特·拉·福莱特)中,存在对金融托拉斯严重的和普遍的不信任,所以有必要对这个计划进行欺骗性伪装:以攻击参议员奥尔德里奇的国家货币委员会和《奥尔德里奇计划》为掩护,推出沃伯格的中央银行计划。弗吉尼亚州的卡特·格拉斯在国会举行了听证会,批评奥尔德里奇委员会的工作是浪费公共资金,谴责奥尔德里奇计划是“将投票的控制权置于大银行之手。”
  虽然大力谴责奥尔德里奇计划是“中央银行计划”,国会议员格拉斯自己的《联邦储备法》恰恰充满了中央银行的职能并且让金融托拉斯私人控制,这正是沃伯格在1910年哲基尔岛会议上策划的东西。格拉斯法案只不过是一个披着民主党议案的羊皮、化过妆的奥尔德里奇计划。怪不得保罗·沃伯格被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指定起草为格拉斯方案配套的备用法案。沃伯格与威尔逊总统之间的联络人是威尔逊的心腹爱德华·豪斯上校。
  银行的股票将由私人股东所持有,这些股东将利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全部信誉来谋取私利。格拉斯设计的美联储将控制美国的货币和信贷,这直接违反了《美国宪法》的第一条。宪法第一条把这种控制权明确地赋予了政府所有机构中最具共和主义性质的机构:美国国会。此外,格拉斯设计的美联储将是一家“钞票发行银行”,它能够“从稀薄的空气”中发行钞票,并且能够在“战时”发行信贷来为政府融资。实质上,这个联邦体系放弃了印钞票的权力,将之拱手让予合法化的私人银行卡特尔,这个卡特尔通过洛克菲勒家族、库恩-洛布公司和J.P 摩根的代理而附属于伦敦金融城中的银行,其中最重要的,正是罗斯柴尔德公司。
  总之,格拉斯法案给予由摩根家族领导的私人银行阴谋小集团的,正是对发行钞票的全面垄断控制,这个钞票在经济生活中就是法币,就是货币。具有启迪意义的是,1913年《欧文-格拉斯联邦储备法》也赢得了美国银行家协会的热烈赞同,同时却遭到大众报刊的贬损。美国共和党人在1910年失去了对众议院的控制,又在1912年的全国选举中失去了对参议院的控制,让民主党人控制了白宫。1912年伍德罗·威尔逊的当选,也是一小撮人操作的结果。这帮人通过资助第三方来分裂共和党,这个第三方是被戏称为“雄鹿党”的“进步党”,它推出的总统候选人,是前共和党总统特迪·罗斯福。(据认为,“雄鹿党”的创立是为了与共和党人塔夫脱争夺选票,以便更听话的伍德罗·威尔逊当选,在银行家挑选出来的伍德罗·威尔逊赢得1912年的大选后,纯粹是拼凑起来的进步党解散了,西奥多·罗斯福悄悄地重新成为共和党的一员。)
  正是摩根和洛克菲勒的金钱使得“改革”的民主党人伍德罗·威尔逊于1912年入主白宫。威尔逊自从1898年出任精英普林斯顿大学校长开始,就被有权有势的银行家小集团所推崇,这些人的首领是普林斯顿的费尔普斯道奇黄铜联合企业的克利夫兰·道奇,他还是摩根-洛克菲勒国民城市银行的董事。威尔逊与道奇之间的个人关系亲密到直呼“亲爱的克利夫”的程度。
  当摩根集团认定,在政治上威尔逊将比一个共和党总统更有可能批准一项共和党的国家银行法提案并签字生效时,他们就开始策划一次全国性的媒体宣传运动,通过摩根集团秘密控制的报纸,鼓吹威尔逊(时任新泽西州州长)为“自由的改革者”候选人。威尔逊的提名是用金钱买来的,这些钱来自于国民城市银行的道奇、从属于摩根的赛勒斯·麦科马克国际收割机公司以及保罗·沃伯格的投资银行,还有库恩-洛布的高级合伙人雅各布·希夫。威尔逊是被哲基尔岛阴谋集团用金钱收买的人。他不会辜负他的赞助者。
  1913年12月23日,圣诞夜前一日,几乎没有经过辩论,《联邦储备法》(又称《格拉斯-欧文法案》)由国会通过。当许多美国国会议员已经回家过圣诞节的时候,共和党人控制的参议院通过了该法案。在它通过仅仅一个小时之后,民主党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就签署了它,让它变成法律。
  联邦储备体系作为独立的中央银行被建立起来。虽然美国总统负责任命联邦储备体系的主席和各位行长,并且该任命还得经过美国参议院的同意,但是12家私人储备银行的董事长是该体系的主人。在这12人之上,是任何人都无法企及的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董事长的权力。美联储作出的决定,并不需要总统或政府其他部门或国会行政分支机构任何人的批准。对美国所有银行的全部货币政策的决定权,就这样被立法埋葬了。
  非成员银行所持有的股票不具任何投票权。这一条款保证了外人无法购买联邦储备委员会的股份。这是一个严格的内部人或老朋友的俱乐部,由金融托拉斯实施控制。
  1913年《联邦储备法》通过后几个月之内,新上任的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董事长、摩根的朋友本杰明·斯特朗,与美联储的董事和该法案的起草者保罗·沃伯格一起前往白宫和国会,他们还要为该法的修正案进行游说,允许新成立的中央银行有这样的权力:既能毁灭货币也能创造货币。他们做得很成功。到此为止,美联储及其下属的、控制政策的私人银行家们创造经济繁荣、为战争进行经济动员、制造通货紧缩性的衰退和萧条的道路,现在已经扫清。所有这一切都是由暴力推进的,暴力程度超过了此前金融托拉斯银行家动用过的任何一种暴力,那时还是建立私人联邦储备体系之前的那个世纪。随之而发生的经济涨落过程被给予了伪科学的解释,那个理论被冠以“经济周期”之名,仿佛这个涨落过程是无论如何都不可避免的。但事实绝非如此。
  新成立的美联储最重要的使用价值,是允许私人银行,特别是摩根家族及其同伙,去冒从前谁都无法想象的风险。他们的投机无论具有多大的风险,现在都以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全部信誉”为抵押,外加不知情的纳税人提供的支持。对1787年建国以来从未见过的第三国民银行手中的权力,对它无限的力量进行首次检验的时刻很快就要来到了。英国和法国不久之后就要向美国政府要求大量贷款,为它们1914年摧毁德意志第二帝国和奥匈帝国的战争融资,这就是后来被称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