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映林:胡适成蒋介石诤友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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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适说自己愿“为国家做一个诤臣,为政府做一个诤友”,称“做了过河卒子,只能拼命向前”。一个诤友,胡适与蒋介石的关系似乎也就尽在不言中了。然而,事情并不是一桶纯净水那般清澈,他们也是经历了曲曲折折,才逐渐走到一起的。

    胡适与国民党在1926年之前关系并不融洽     新文化运动中胡适与陈独秀等人轮流编辑《新青年》,影响甚大,那时国民党在知识界的影响还不及《新青年》以及胡适、陈独秀这班北大教授。国民党欲扩大其影响,不得不借助胡适等人。所以,1919年的8月,廖仲恺致信胡适,希望在《新青年》、《每周评论》上评介“孙文学说”,胡适照办了。从此,胡适开始了与国民党的交往。然而以后发生的几件事,却让胡适与国民党之间的关系蒙上了阴影。     1922年陈炯明背叛孙中山,炮轰广州孙中山的总统府,破坏了孙中山的北伐,胡适却在这件事上公然为陈炯明辨护。加之之前胡适鼓吹“好人政府”,已引起国民党方面的不快。到了1924年,无意中发生的一件小事又影响了胡适与国民党的关系。那年8月1日国民党的《民国日报》登载了孙中山的《民权主义》,但在同一版面又发表了《少谈主义》一篇短文,明眼人一看这题目就清楚这正是胡适曾经鼓吹与坚持过的“多研究问题,少谈主义”的那一套。孙中山勃然大怒。那位记者也因此丢了饭碗。随后,胡适又袒护溥仪、反对冯玉祥将溥仪驱逐出宫。当1924年底孙中山北上时,他不仅参加国民党抵制的善后会议,而且公开批评孙中山,主张“联省自治”,反对国民党的“武力统一”。     胡适的这些作为,使国民党人大为不满。1926年年中,胡适前往伦敦出席中英庚款全体委员会议并游历欧美,9月18日晚与傅斯年等人约好在巴黎一家华人开的万花楼饭馆吃饭。胡适到时,傅斯年等人已先到了,胡适在上楼前,饭馆老板悄悄告诉胡适:“楼上有人发传单骂你。我特为站在门口等你。你不要进去了吧?”但一直到吃完饭离开饭店,胡适也没见到骂他的传单。从万花楼出来后走到对街一个路角咖啡摊时,胡适便主动问起传单的事。原来是傅斯年等人担心影响胡适情绪,将传单全部收了起来。传单是“中国旅欧巴黎国民党支部”印发的。传单痛骂胡适是北洋军阀的小走狗,到欧洲来为北洋军阀张目。胡适确实没生气,只是回来后将其贴到了当天的日记上,到是年12月30日,胡适才又在日记中补记了此事。胡适与国民党之间发生的这几件不愉快的事,与胡适对议会政治的价值认同有关。在那个时期,唯一建立了议会的是北洋政府,虽说其弊病丛生,但毕竟在中国历史上是破天荒的形式进步。当胡适认清这个时期的议会时,他也就渐渐改变了对国民党的看法。     胡适最初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支持了国民党     可在共产党要用武力推翻蒋介石、角逐政权的那个时代,胡适为何在国共两党的争斗中始终坚定不移站在国民党这边,做蒋介石的诤友?看来李敖对胡适有一个说法还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他说“胡适之不是轻易被了解的人,所以他也不容易被论断。”台湾一直流传着一句“适之先生似乎并不是如一般所想象的那样容易了解的人物”的话。人也好、事物也好,虽然不是非黑即白,但内心必定会是泾渭分明的。     想当初,蒋介石在发动清党反共的“四.一二”政变时,胡适的好友、时任商务印书馆经理的高梦旦写信给他:“时局混乱已极,国共与北方鼎足而三,兵祸党狱,几成恐怖世界,言论尤不能自由。吾兄性好发表意见,此处时势,甚易招忌,如在日本有讲授机会或可研究哲学史材料,少住数月,实为最好之事,尚望三思。”胡适的另一好友、地质学家丁文江也给胡适去信说:“国内党争正烈”,你“脾气不好”,“最好暂时留在日本,多做点研究日本国情的工作。”四天后,即4月28日,在日本的胡适又收到原北大毕业的学生顾颉刚的信,信中说道:“我以十年来追随的资格,挚劝先生一句话:万勿回北京去。”甚至劝他与梁启超、丁文江、汤尔和等人“断绝”来往,因为他们与北洋军政府走得太近,使胡适牺牲了自己的名誉。朋友们的劝告至少说明国民党中存在着的不满胡适的那股力量还在活动,未曾消失。不过胡适没有听从朋友和学生的劝告,还是于5月20日回到了国内。     胡适不是一个蛮撞冒失的人,回国之前,在日本的那三个月里,他认真阅读了那一段时间报纸上关于蒋介石“清党反共”的各种报导,既弄明白了一些人的看法,也有了自己的认识。恰在这时,胡适在东京碰到刚从上海来日本的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赫贞。谈话中,赫贞对蒋介石的“清党反共”颇不以为然。这正好给了胡适一个契机。于是,胡适借与赫贞教授谈话的机会,发表声明:“蒋介石将军清党反共的举动能得着一班元老的支持,你们外国朋友也许不认得吴敬恒(吴稚晖)、蔡元培是什么人,但我知道这几个人,很佩服他们的见识与人格。这个新政府能得到这一般元老的支持,是站得住的。”胡适还对报人和中国留日学生说:“蔡元培、吴敬恒不是反动派,他们是倾向于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论者。我向来敬重这几个人,他们的道义力量支持的政府,是可以得着我的同情的。”有人说胡适之所以作出“如此轻率的表态,主要原因是由于过分信赖蔡、吴这几个人的见识与人格而促成的”,这是胡适“爱屋及乌”。笔者不敢苟同。胡适是一个极具头脑的有着政治远见的公共知识分子。胡适的及时表态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既非策略更非一时之见,其心中对人对事的认识都有一个评判标准和准则,有一定之规的。蔡元培一次在大学院召开会议,胡适坚持不赞成李石曾担任北大校长,仍以蔡元培兼北大校长为好,与吴稚晖发生争执,吴稚晖竟跳了起来,离开座位,大声喝斥胡适说,你就是反革命!胡适也不相让,回敬说,你也是反革命!事后,胡适忍无可忍,给蔡元培去信说,我看不惯这种只认朋友、不问是非的行为。还说道,我虽没有党派(吴稚晖与李石曾均是国民党员),却不能不分个是非。可见,胡适对人对事都是有准则的,不是那种“亲不亲阶级分、阵线分”,也不是那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好好先生。1926年下半年,胡适在伦敦出席中英庚款全体委员会议和游历欧洲期间,虽然遭到旅欧国民党人的漫骂,但胡适对国民党的“北伐”仍持支持立场,那时“多数英国人都以为国民党排外、仇英”,胡适在英国作讲演时,却为国民党辩护,说国民党的北伐是中国政治的一大转机,要使中国现代化,就必须除掉割据的军阀,让国民党完成统一的工作,实行三民主义的政治不可。在胡适看来,中国目前所急需的是一个近代化的政府,国民党无论如何总比北洋军阀有现代知识。只要于国有利,知识分子是应有该加以支持的。应当说,胡适的看法是不错的。     不过,胡适的态度并不说明他已认定国民党已完全是个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现代化政党,此时,在胡适眼里国民党“总比北洋军阀有现代知识”,不过也就仅此而已;更不表明他不再坚持自由主义立场。在国民党与北洋军政府之间,或与其他政治集团之间,胡适不过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罢了。正是这一点,这就决定了胡适与国民党、与蒋介石少不了要有龃龉。倘若有一个实行民主主义的政党,胡适会毫不犹豫地给予支持而抛弃国民党。正是胡适的这种立场与态度,他与国民党蒋介石之间就不可能相安无事,胡适也就无可奈何一步一步地做了国家的“诤臣”,做了国民党蒋介石的“诤友”。     不满国民党把国家变成“名教”的国家     胡适回到上海后,重振新月社,成立新月书店,出版《新月》和《诗刊》。这年暑期末胡适受聘光华大学教授,次年又担任中国公学校长。1928年底,张学良在东北易帜,宣布服从三民主义,至此,国民党蒋介石完成了中国的统一。这时国民党可谓踌躇满志,那种大权在握,就把令来行的不可一世的霸傲之气充斥国民党的御用报刊。与此同时,铺天盖地的口号与标语,无耻地自我吹嘘,似乎正是国民党解民于倒悬。对这种假大空,连国民党的宣传部长汪精卫都觉得难以忍受,他在给胡适的信中说:“当着万人的演说场,除却不断不续的喊出许多口号之外,想讲几句有条理较为仔细的话,恐怕也没有人要听”。     汪精卫尚且如此看,胡适自不当说了。他一生反对人们轻易被教条口号所迷惑,担忧人们“被人牵着鼻子走”。于是从胡适笔下冒出了《名教》一文,痛斥“标语口号”的泛滥,文中说得最痛快流利的一处是说,墙上贴一张“国民政府是为全民谋幸福的政府”,正等于在门上写一条“姜太公在此”一样--“同为废纸而已”。他说:中国是个没有宗教的国家,中国人是不迷信宗教的民族,然而,眼下却有了宗教,叫“名教”。他批判说:如今是月月有纪念,周周做纪念周,墙上处处是标语,人人嘴上有的是口号。于是中国才成了一个有“名教”的国家。胡适的意思很明白:不满当权者利用行政权力制造对执政党的迷信。故他接任中国公学校长后,中国公学是全国唯一一所敢于不挂国民党党旗,周一上午不举行国民党总理纪念周的高等院校,反对党化教育,更不张贴宣传性的、自我标榜、自我吹捧的标语口号,而在学校办公室、广场走道旁,反到树着不少木牌,给学生贴壁报用。那些壁报,有左派办的,有国民党员办的,有国家主义办的,有无党派办的。胡适一视同仁,准许学生各抒己见。就凭这一点,即能看出胡适所思所想所为是有一个明确目的的。胡适不满国民党的这套做法,却又不赞成暴力反对政府,仅希望一点一滴地改良政府、改善政治,这也是促使胡适选择“诤友”道路的重要思想根源。他在给李石曾的信中说:“我所希望的,只是一点言论自由,使我们能够公开的替国家想想,替人民说说话。我对于政治的兴趣,不过如此而已。”由此,胡适也就沿着“为国家做一个诤臣,为政府做一个诤友”的路径走了下去。     胡适掀起人权运动,蒋介石回应作出让步     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发表了一道保障人权的命令:“凡在中华民国法权管辖之内,无论个人或团体规章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违者即依法严惩不贷。”     胡适本来对民国以来的人权状况就不满,认为人权被剥夺得几乎没有丝毫的剩余,国民政府本应颁布切实可行的人权法令才是,结果盼来的国民党政府的这道保障人权的命令规定,其内容竟然如此不具体,抽象、笼统。于是胡适于第二个月在《新月》杂志上发表《人权与约法》,公开批评国民党政府的这道含糊不清的“人权保障”命令。胡适说:“这道命令认‘人权’为‘身体、自由、财产’三项,但这三项都没有明确规定。”“命令所禁止的只是‘个人或团体’而并不曾提及政府机关。个人或团体固然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但今日我们最感觉痛苦的是种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命令中说,‘违者即依法严惩不贷’,所谓‘依法’是依什么样法?我们就不知道今日有何种法律可以保障人民的权利”。胡适说:“在今日如果说真要保障人权,如果真要确立法治基础,第一件应该制定中华民国的宪法。至少也应该制定所谓训政时期的约法。”矛头直指国民党政府。胡适在文中列举了三件国民党不讲人权的事实。一件是报载国民党三中全会的一项提案--“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案”。提案说:“凡经省党部及特别市党部书面证明为反革命分子者”法院就应以反革命罪处分。如本人不服,可以上诉。但上级法院如接到党中央的书面证明其是反革命,就应驳回上诉。胡适气愤地说:“无论什么人,只须贴上‘反动分子’、‘土豪劣绅’、‘反革命’、‘共党嫌疑’等等招牌,便都没有人权保障。身体可以受侮辱,自由可以完全剥夺,财产可以任意宰割,都不是‘非法行为’了。无论什么书报,只须贴上‘反动刊物’的字样,都在禁止之列,都不算侵害自由了。无论什么学校,外国人办的只须贴上‘文化侵略’字样,中国人办的只须贴上‘学阀’、‘反动势力’等等字样,也就都可以封禁没收,都不算非法侵害了。”     接着胡适给国民政府司法院长王宠惠去信,指出:这是以党代法,“只凭党部的一纸证明,便须定罪处刑”,岂不是以党治代替法治,根本取消了法治吗!胡适谴责道:“在世界法制史,不知那一世纪那一个文明民族曾经有过这样一种办法,笔之于书,立为制度的吗?”胡适在信中挖苦说“创此新制,大足以夸耀全世界了。”     胡适列举的第二件是唐山的驻军何键属下的152旅随意拘禁商人,严刑拷问,使其致伤致残,人身权利完全没有法律保障。     第三件是安徽大学校长刘文典因顶撞蒋介石,遭到拘押,“他的家人朋友只能到处奔走求情,决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蒋主度”。胡适说:“只能求情而不能控诉,这是人治,不是法治。”     胡适认为法治绝不只是对着普通百姓和民众团体的,也应该是对着政府、党和军队的所有官员的。胡适说:“法治只要政府官吏的一切行为都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法治只认得法律,不认得人。在法治之下,国民政府的主席与唐山一百五十二旅的军官都同样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国民政府主席可以随意拘禁公民,一百五十二旅的军官自然也可以随意拘禁拷打商人了。……在这种状态下,说什么保障人权!说什么确立法治基础!胡适呼吁“快快制定约法以确定法治基础!快快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如果有侵犯人权的,“无论一百五十二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     胡适的《人权与约法》一发表,犹如在平静的湖水中撂下一颗炸弹,波涛涌动。罗隆基、梁实秋等人亦纷纷撰文批评国民党的人权,与胡适遥相互应。人们在敬佩胡适的勇气和胆识的同时,纷纷给《新月》写信发表看法。12年前,胡适一篇《文学改良刍议》引起一场白话文大革命,现在一篇《人权与约法》引发一场冲击国民党忽视人权问题的大讨论。在讨论中,胡适还就国民党“以党治国”提出了党与法的关系问题。他说:“不但政府的权限要受约法的制裁,党的权限也要受约法的制裁。如果党不受约法的制裁,那就是一国之中仍有特殊阶级超出法律的制裁之外,那还成‘法治’吗?”⒅胡适的话太深刻了,一针见血!     到此,胡适还意犹未尽,又连续发表了几篇文章:《我们什么时候可有宪法--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知难,行亦不易--孙中山先生的“行易知难”述评》、《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对国民党进行批评。对孙中山思想理论中的不足,胡适也毫不留情予以批判。他说,孙中山先生的《建国大纲》只讲“训政“,取消约法之治,这是“中山先生的根本大错误”,“无宪法的训政只是专制”。而一句“从新文化运动的立场看来,国民党是反动的”更是石破天惊,大快人心!胡适一不做二不休,又在《知难行亦不易》对孙中山的“知难行易”哲学理念进行批评。他的朋友们看了直吐舌头。说“了不得,比上两回的文章更厉害了!”劝他暂时不要发表。胡适不听,说:“我们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还是坚决将该文在《新月》上发表了。然而,更多的是敬佩。蔡元培在给胡适的信中说,《人权与约法》,“振聩发聋,不胜佩服。”近代著名实业家南通张謇的儿子张孝若给胡适写信说:“前月看见先生在《新月》所发表的那篇文字,说的义正词严,毫无假借,真佩服先生有识见有胆量!这种浩然之气,替老百姓喊几句、打一个抱不平,不问有效无效,国民人格上的安慰,关系也极大。试问现在国中,还有几位人格资望够得上说两句教训政府的话?象先生这样的要说便说,着实是‘凤毛麟角’了!现在最不堪的,是人格破产,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不弄钱,上行下效,变本加厉,与廉洁二字确成背道而驰,恐怕要弄到只有府门前一对石狮子干净了。最痛心的,从前是官国,兵国,匪国,到了现在,又加上党国,不知中华几时才有民国呢?”     胡适的大胆批评,让一些国民党人恼羞成怒。一方面没收焚毁《新月》杂志,查禁胡适编辑的《人权论集》,一方面组织御用报刊“围攻”胡适,并将抨击胡适的文章编成《评胡适反党义近著》一书。到此,国民党中一些人仍不罢休,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呈请国民党中央,令教育部将胡适撤职查办。     国民党基层是气势汹汹,而蒋介石和国民党中央却作出了回应。在胡适发表《人权与约法》的第二个月,国民党召开的三届二中全会公布“治权行使之规律案”,其中规定:“人民之生命财产与身体之自由,皆受法律之保障,非经合法程序,不得剥夺……”所谓“治权行使”乃指政府的执法为保障人权。胡适将国民党的这份“治权行使之规律案”贴入日记中,指出这“与我的《人权约法》一文有关”。不过国民党在这里避开了敏感的“约法”一词。     随后,国民党核心层又指派宋子文约胡适面谈,要胡适“代他们想想国家的重要问题。”7月2日天,胡适有备而去,与宋子文谈了自己对国政改革的具体意见。(一)召集约法会议,制定约法;(二)约法未出台前,可先修正国民政府组织法。原则:以行政院为政府、司法院独立、立法院独立、考试院独立、监察院独立;(三)组织法修正后,即改组政府及四院。原则:淘汰最不适宜的人选,充分实行专家政治:交通、考试、卫生、农矿均宜用专家,充分容纳异己人才:如监察院宜用无党派或左派人才,实行文官保障;(四)党的问题,应党政分开;(五)裁兵问题;(六)提倡工商业最急之务;(七)用人宜实行考试,但考试不可限于党员,也不可用党义为考试科目。胡适认为,自己的“态度是‘修正’态度:我们不问谁在台上,只希望做点补偏救弊的工作。补得一分是一分,救得一弊是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