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还是“失足女”,虽然只是一个称谓的改变,我仍感动得想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4:38:46

“卖淫女”还是“失足女”,虽然只是一个称谓的改变,我仍感动得想哭
从来都认为,小姐在中国是既无地位又辛酸痛苦的阶层。
但是她们却从来没有获得过理解和尊重。
她们虽然放弃了尊严,但是他们有骨气,我敢说,国内没有一个从事性工作的女人从政府那里拿到过半分钱的救济金,相反,她们却一次又一次的被以各种名义的处以罚金。如果吃软饭的男人被称为B养的话,是不是某些机构也可以称之为B养的?
她们虽然出卖肉体来换取温饱家用的RMB,但是她们绝不人尽可夫。每一个从事性工作的女人,都和我们一样,她们同样有过童真,同样纯洁的幻想过心中的白马王子。无时无刻,她们都在发自内心的想摆脱所处的身份和困境,可是,也许家里的老母卧病在床还需要她的医药费来维持生命;也许呀呀学语的孩子,因为无法交足高昂的赞助金而不能进入幼儿园正常学习;也许为了实现做医生的梦想,却被卡在了学费的门槛。
正是这太多的也许,造就了今天的必然。
她们虽然被嘲笑,被诋毁,别蔑视,但是她们从来没有拿起自己的武器去反击,去抗争。妇女天生就是应该被保护的,被疼的。可是到了现在,他们不但没被同情,居然还堂而皇之将其隐私、尴尬、无奈、羞怯的照片公之于众,这让女人的父母情何以堪?这让女人的孩子如何面对这个社会?这让已经被摧毁得够惨的几乎没有自尊的女人,如何还有脸面在自己的亲朋好友面前立足?某些人的作为,才是赤裸裸的奸淫,无耻的卑鄙。
她们也许就生活在我们的周围,甚至可能是我们的至亲。我们中的大多数是幸运的,因为最起码,你的母亲没有从事过性工作,不是吗?但是,请首先原谅我的假设。如果你的母亲曾经因为家贫而不得不从事过性工作,你会鄙视自己的母亲吗?你会容忍她的裸照被无情的公之于众吗?你会允许她被扣以卖淫女的标签吗?
我很感谢当初把妓女和婊子的称谓拿掉,而称呼为小姐的那些人。至少,那是一个看似还算体面的称谓。我更觉得,某些我们身边的女人比之那些小姐,简直她们才是真正的婊子。
她们中,有的人完全过着幸福的生活,却因为诱惑,因为虚荣,可以背着自己的丈夫在外面偷人,饱一己之私欲而忘记了华夏民族道德的操守;有的人,可以同时交若干个男朋友,肆意的挥霍着身边男人对自己的付出,而不觉羞耻,更沾沾自喜自己的聪明应对,再去嘲笑男人的愚蠢和无知。
我们这几代人,大多数是无法选择自己职业的。这是所谓的命运成本作祟,命运代我们选择了自己本不想去从事的职业,而小姐,只是这无数工种中的其中一个而已,她们中的大多数是无从选择的,正如现实的我们。
放她们一马,给她们一点尊严,如对待自己的朋友一般,如何?
最后为提出改变称谓这个建议的官员鼓掌,我看好你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