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买断律师防民告官(新京报 200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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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买断律师防民告官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7-28 8:22:07 · 来源: 新京报

通辽市一区政府聘区内所有律师当顾问 百姓“告官”难请当地律师
本报讯 为防“民告官”,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连续多年聘下区内所有律师为法律顾问,要求律师不得为“民告官”者提供法律援助。市民因请不到律师,或自学法律打官司,或到外地请律师。
市民请不到本地律师
2001年底,市民陈显的房屋被科尔沁区政府拆迁办强制拆迁,他开始找律师以状告政府。令他苦恼的是,没有一个律师愿意代理他的案子。
后来,他发现,原来科尔沁区7个律师事务所近百名律师,统统被聘为区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了,律师成为政府法律顾问后,就不能同时担当状告政府方的代理人。因此,律师们都不敢“违规”接受“民告官”案件。
见此情形,陈显不得不自己打官司。他先后在科尔沁区法院、通辽市中院与科尔沁区政府激辩,最后都以败诉告终。2007年7月15日,陈显再次单枪匹马打官司,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于确认科尔沁区政府属强制拆迁。
在科尔沁区,许多人有类似陈显的遭遇。今年54岁的赵云山,为跟政府打官司,不得不多花钱到呼和浩特请律师。
受“聘”律师满腹苦水
受聘为科尔沁区法律顾问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司法局领导经常向律师施压,说谁跟政府对着干就别想在当地混。
“自从我们成了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后,当地民告官业务不能代理了,还要定期帮助政府接待上访,而且都要免费做。”这位律师说,每周固定时间,律师都要到政府部门接待上访,按司法局的安排,律师要站在政府立场上,劝百姓少惹事,有时还得拿着法律吓唬人。
受聘为法律顾问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告诉记者,科尔沁区政府的这种荒唐做法是有背景的。近年来,科尔沁区征地拆迁等问题较为突出,出现了百姓上访以及请律师状告政府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认为若独霸律师资源,老百姓状告政府的路就会受阻。
政府还要“继续推广”
前不久,科尔沁区司法局一位副局长告诉记者:“我们今年又签订了合同,继续推广这一做法。”去年上半年,科尔沁区司法局原局长梁志贵接受采访时曾自豪地称这一做法为“独特做法”,并认为律师这样做是主动为政府分忧。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阿尔泰认为,面对民告官,科尔沁区政府不是想办法化解矛盾,而是挖空心思堵塞百姓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半月谈》供稿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intime/2008/07-28/018@082207.htm
科尔沁广聘律师,竟为防堵“民告官”


( 2008-07-28 15:08:18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2版
律师是公民权利的代言人和保护者。当百姓的权益受到侵害,特别是面对强势的公权的侵害时,弱势的个体往往需要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来帮助维护权益。然而,这一法则,却在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发生了扭曲。
连续多年,科尔沁区政府依靠行政权力聘请全区近百名律师为法律顾问,无偿为政府服务。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受聘于政府的律师,就不能再为“民告官”提供法律援助。由于律师资源被政府垄断,老百姓在当地要求法律援助比登天还难,受聘律师也是一肚子苦水。 律师不敢代理“民告官”
2000年8月29日,第三人希望集团经过通辽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一片区域内建设回民小区。科尔沁区第十中学退休教师陈显在此范围内有一套49.04平方米的砖木结构的临街营业房。2001年9月1日,科尔沁区拆迁办受科尔沁区政府委托,发布了拆迁公告。由于陈显根据有关拆迁条例提出的要求没有得到认可,他在公告限期内没有迁出。2001年12月11日,科尔沁区政府在没有做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的情况下,对陈显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迁。
从那时起,陈显就在当地找律师以状告政府的强制拆迁行为。但令他苦恼的是,竟没有一个律师来代理他这个案子。后来,他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原委。原来,科尔沁区7个律师事务所近百名律师统统被聘为了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按照所签协议,律师成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后,就不能同时担当状告政府方的代理人。有此“利剑高悬”,谁敢“违规”接受“民告官”案件?
被逼无奈,陈显不得不自己打官司。他先后在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与科尔沁区政府激烈辩争,最后都以败诉告终。由于没有钱到外地请律师,他逼迫自己苦学法律知识,搜集证据。陈显说,这6年的告状经历险些让他崩溃,不过也逼着他成了法律通。
2007年7月15日,他再次单兵作战自己打官司。面对确凿的证据和他义正词严的辩护,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于还了他一个公正,确认科尔沁区政府的拆迁行为属于强制拆迁,但却驳回了陈显提出的一些赔偿请求。现在,陈显还在努力,他决心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个儿打官司的路实在是太艰难了!国家的法律地方政府也敢对抗,科尔沁区这样霸道真是不给百姓留活路。”陈显愤愤地说。
类似于陈显的遭遇在科尔沁区还有很多。今年54岁的赵云山不得不多花钱到呼和浩特市请律师。2006年10月,他的房屋也被政府强制拆迁。由于在当地请不到律师,他只好选择一些稍懂法律的群众代理,但是代理人毕竟不精通法律,所以在败诉后他来到呼和浩特市请律师。 政府法律顾问一肚子苦水
记者在当地律师与科尔沁区政府签订的《应聘法律顾问协议书》上看到,合同甲方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合同乙方为内蒙古天阔律师事务所等7个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律师团。按照相关规定,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受聘为科尔沁区法律顾问的一位律师说,司法局领导经常向律师们施压说,谁跟政府对着干就别想在当地混,所以律师们不得不忍受为地方政府无偿服务的硬性要求。
“自从我们成了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后,当地民告官业务不能代理了,还要定期帮助政府接待上访,而且都要免费做。”这位律师说,每周固定时间,律师都要到政府部门接待上访,如果是为民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好事,可是按照司法局的安排,律师要站在政府的立场上,劝百姓少惹事,有时候还得拿着法律吓唬人。
受聘为科尔沁区法律顾问的另外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告诉记者,受这个法律顾问的限制,曾经有一位群众找他代理案件,在民事阶段他帮助处理了,可是到行政诉讼阶段他不得不拒绝受理。
他告诉记者,科尔沁区政府的这种荒唐做法是有背景的。近年来,科尔沁区征地拆迁等问题较为突出,出现了百姓上访甚至请律师状告政府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认为如果独霸律师资源,老百姓状告政府的路就会受阻,似乎可以减轻政府的压力。
前不久,记者向科尔沁区司法局了解相关情况,一位副局长告诉记者:“我们今年又签订了合同,继续推广这一做法。”2007年上半年,科尔沁区司法局原局长梁志贵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自豪地称这一做法为“独特做法”,并认为律师这样做是主动为政府分忧,可以直接降低上访率。     (记者张丽娜)据新华社《半月谈》报道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8-07/28/content_8815079.htm
律师博弈无力,政府垄断律师不止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8年08月04日 10:45:39  作者:
来信/来论
强制拆迁激起群众不满,为防堵“民告官”,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连续多年聘下区内所有律师,以此要求律师们不得再为“民告官”者提供法律援助。有的市民因此只得自学法律单枪匹马打官司,还有市民只得到外地请律师。(《楚天金报》2008年7月27日)
律师的作用,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是“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其实,归结起来,律师的作用主要有两个,一是为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平等地位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一个更为重要的是,就是在刑事和行政诉讼中,作为公权力的相对一方的代理人,保障当事人免受公权力的侵害。如果按照科尔沁区政府的做法“律师要站在政府的立场上,劝百姓少惹事”,律师的作用将是残缺和不堪想像的。
不过,正因为律师有监督和制约公权力,维护民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能,而被一些地方政府视为刁民,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既然是“刁民”,那么政府就必然要控制,而政府恰恰又能随心所欲地进行控制。科尔沁区政府连续多年聘下区内所有律师,尽管所谓的“聘请”是免费,但毕竟还有些文绉绉,不是那么“刺刀见红”;而在前几年,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下发了一纸红头文件,要求辖区内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不得受理涉及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索赔一方的委托代理。这个中原因,就在于律师尽管是作为社会工作者,但仍然牢牢地被控制在司法行政机关也就是地方政府手中,正如王琳先生所说:“律协仅仅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辅助管理者。监督权、指导权、惩戒权、资格授予权、法律援助事务管理权、律师收费管理权等等,尽皆操持在行政之手。”律师原本是监督、制约政府,帮助民众与政府进行博弈的重要力量,如今却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如果律师在法律上,在组织管理上,在代表的组成上,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获得有力的博弈力量,我真看不出像科尔沁区政府垄断所有律师,阻挠民众维护合法权益的现象不会在其他地方上演。
□杨涛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pqy/20080804005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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