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气节·操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8:25:54

  信念·气节·操守 刘元元

   法官的修养,是一种自内而外的体现,它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凝聚于刚正的气节,外化于良好的操守,而信念、气节与操守这三者相辅相成,共同筑成了新时期法官修养的完整内涵。

   法官以理想信念支起事业的坐标。人的事业要有一颗强大的心灵支撑,人的心灵也要有一种东西支撑,那就是信念!信念如磐,事业才能持久,生命才有高度。法官,一方面是欠缺丰厚的经济保障和生活的安稳舒适,另一方面是面临超负荷的工作压力和超常人的道德要求,手中掌握着国家的审判大权,却又常处在法、权、钱、情的纠葛中,惟有心中的理想信念才能牢固地支起公平正义的事业坐标,任凭风吹雨打,自岿然不动。

   古人云“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讲的就是理想信念的力量。基层法官陈燕萍情系百姓,心存大爱,坚守平凡岗位,扎根基层14年,是信念让这位平凡的法官如此耀眼。长征,是一场理想与信念的伟大胜利,而法官的职业生涯又何尝不是一次饱受各种考验的万里长征。

   信念对法官来说是一种源动力,它让内心变得强大,在面对疲惫和挫折之时能迅速调整,在面对诱惑和抉择之时能把住方向。信念支撑着法官的灵魂,信念一失,则必然带来政治上的变质,工作上的肆意,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公平正义自然也就不复存在。法官能在“公正、廉洁、为民”这条道路上走多远,靠的就是这种理想信念在心底扎根有多深。

   法官靠刚正气节赢得人民的敬重。法官是以气节守卫法律殿堂之人,气节来源于信念,刚正的气节是法官的发展之道,是法官赢得人民敬重之道。

   孟子在自身修养实践中强调“养气”,其所谓“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就是要不断地培养“浩然正气”。德国法学家拉得布鲁赫认为,“法官的品行应该是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包括生命,以正义为本”,充分体现了气节在法官修养中的重要性。

   法官的气节,是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利益的“浩然正气”,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法官必须具有以践行法律为使命的刚正不阿的气节。“不为财动,不为情动,不为名动,不为利动,不为苦动,不为难动,廉洁自律,洁身自好,超然物外,独善其身。”这同时要求法官做到“吾日三省”,在内心建立一个“道德法庭”,学会以人为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始终保持法官应有的气节本色。

   法官用良好操守架起正义的天平。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司法活动主体的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操守,否则正义便难以实现。法官手握审判权,处在社会矛盾和冲突的“风口浪尖”上,是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承受者,法官必须廉洁自律、正身守道,用良好的操守架起正义的天平。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常常来源于对法官人品和人格的信任。有良好操守的法官,身上就有一种人格魅力,就能征服当事人,就能赢得社会的信任。

   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士说:“法乃善良公正之术。”法律,不但是一项正义的事业,也是一门精湛的技艺。“徒法不足以自行”,运用法律维护“善良公正”的任务最终还会落到具体的人身上,是人在操作法律,而法官的操守恰恰就是这“善良公正”的有力保障。

  (作者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