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定剑:关键在立法机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3 14:55:40

 

蔡定剑    [04-17 00:00]           中国要完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面临着双重任务:一是要制定大量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基本的法律;同时,要对过去在阶级斗争影响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强国家主义的、重公权管理性的法律进行彻底改造,使之成为自由、平等和以公民权利保护为价值取向的市场经济的法律。两重任务中,后者远远难于前者。
     要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当前最缺少或最需要修订的重要法律有哪些呢?
     首先是宪法类法律。目前缺少民权保障方面的法律,如新闻法、社团法、出版法、反歧视法等。国家机构组织方面的法律在民主化和程序化上也相当不完善。
     在民商法方面,民法体系的一些重要法律仍然缺失,如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保护法。而《企业破产法》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修订是必不可少的。
     在行政法方面,是不是要制定行政程序法还存在争论。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难度很大,但为现代法治政府所必须。江平教授提及的《行政诉讼法》修改涉及法治政府的许多根本性问题。必须扩大行政诉讼范围,把一些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到行政诉讼中来。此外,《行政赔偿法》的修改,政务信息公开法和行政合同法的制定也都关系到行政法制的基本建设。
     经济法方面,反垄断法、反倾销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支柱性的法律。现在中国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且早已不适应日益增多的不正当竞争手段的挑战。此外,中国需要一个统一的税收基本法,对税收的种类、内容、中央与地方税收的分配等加以规定。
     社会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最缺少的。在市场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中,为了保证社会稳定,最迫切需要的就是社会保障法。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补偿、社会促进、社会救济四个方面。目前中国没有一部有关的全国人大立法。社会保障法和社会救济法尚在全国人大的立法议程上,其他立法还不见踪影。
     最后,中国已经有了刑法和诉讼程序法的基本法律,但是,在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和理念上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如死刑太滥,对组织领导犯罪制裁不力等。权利是需要程序保障的,例如各种诉讼证据规则就涉及公民财产与自由保护的关键,无论是制定统一的证据法还是修改现行法律中的证据规则,都是必不可少的。
     要在五年内完成以上立法,任务非常之艰巨。而且,即便制定出了上述法律,但它们是不是真正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需要,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立法理念的转变和立法机制的改革,需要破除并改革当前政府部门立法、人大机关立法和领导意图立法的机制,建立民众参与、社会利益博弈、公开透明的立法机制。这才是更重要、更根本的完善中国法律的途径。■

作者为北京大学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