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1978年:邓小平整顿经济 小岗村包产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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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1978年:邓小平整顿经济 小岗村包产到户

 

1969

大庆二十七号油轮建成下水

1969年4月2日,我国自行设计、用自己的钢材建造的第一艘15万吨油轮“大庆二十七号”建成下水。

交通电信部门体制变动

1969年11月15日,中央军委、国务院批转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军管会和通信兵部关于邮电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邮电部的电信部分归军队领导,邮政部分与铁道部、交通部合并1970

北方农业会议

1970年8月25日到10月5日,国务院召开了北方地区农业会议。连续几年农业生产遭到破坏,粮食产量增长缓慢,人口接近全国一半的北方14个省区粮食不能自给,需要从南方省份大量调拨。会议提出,“农业六十条”中关于人民公社的基本政策仍然适用,并制定了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一些过高的指标。会议还提出学习大寨经验,要抓好农村两个阶级、两条路线的斗争。

成昆铁路建成通车

1970年6月29日,西南地区重要的铁路干线之一——成昆铁路完成铺轨,1971年1月1日正式运营。成昆铁路北起四川省成都市,南到云南省昆明市,北接宝成、成渝铁路,南连贵昆、昆河铁路,并与昆阳等铁路支线相连,全长1100公里。成昆铁路在建设中曾于1958年、1960年、1961年三次动工,三次停工,1964年复工后又因文化大革命而延误两年工期。成昆铁路途经地区地质构造复杂,工程量大,共完成土石方9688万立方米,挡土墙和路基加固工程163万立方米,修建隧道427座、桥梁991座,全线122个车站中有41个设在桥梁上或隧道内。成昆铁路的建成对促进西南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与带动作用,也为当时的国防建设提供了条件。成昆铁路是20世纪70年代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成就之一,也是“三线建设”的重大成果之一。

决定兴建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

1970年12月25日,中央批准武汉军区、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提出的兴建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的报告。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是长江干流上的第一座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境内。1970年12月开工,原计划建设3年半左右发电,5年左右竣工,但未能如期进行。1981年1月大江截流成功,同年6月三江船闸通航,8月第一台机组开始发电,1988年12月最后1台机组并网发电,1989年1月,全部工程建成。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由泄水闸、冲沙闸、船闸和电站组成。泄水闸建在二江,共有27孔,最大泄水量为每秒83900立方米,连同大江、二江冲沙闸及电站,总泄流量为每秒11万立方米。三座船闸均为一级船闸,其中1号、2号船闸可通行万吨级船队。建立在大江、二江上的发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71.5万千瓦,年发电量为141亿度。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总投资为48.48亿元。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发挥了防洪、通航、发电的综合经济效益。

1971

四五计划

1970年2月15日到3月21日,全国计划会议讨论、拟定了《1970年计划和第四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纲要(草案)》,提出集中力量建设大三线;大力发展农业,加速农业机械化进程;狠抓钢铁、军工、基础工业、交通通讯建设;发展轻纺工业;建立经济协作区;大力发展新技术;初步建成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四五纲要(草案)”盲目追求高速度、高指标。1970年9月,国务院将国家计划委员会拟定的《第四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纲要(草案)》上报九届二中全会,但仅作为会议参考文件印发。1971年4月1日,中共中央转发了余秋里起草、周恩来批准的《1971年全国计划会议纪要》和作为附件的“四五”计划指标,“四五”计划就以纲要草案形式指导着年度计划的编制。由于受“文革”影响,“四五”计划没有形成正式计划。“四五纲要(草案)”具体指标有:5年内工农业总产值增长56.2%,其中农业总产值增长25.7%,工业总产值增长82.7%。1973年中共中央两次修改“四五”计划高指标,逐步调整以战备为中心的战略,注意沿海与三线地区并重。1975年邓小平主持整顿工作,“四五”计划基本完成,工农总产值年均增长7.8%,其中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0%,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9.1%。

1972

技术引进决策及四三方案形成

1972年1月,周恩来指示抓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危机中急于出口的有利时机,进口国内急需的化纤、化肥技术设备。1月22日,国家计委提出《关于进口成套化纤、化肥技术设备的报告》,2月5日得到毛泽东的批准。周恩来等领导人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将引进规模进一步扩大。5月5日,冶金部建议引进1.7米大型钢板轧机,8月21日得到周恩来、毛泽东的批准。11月7日,国家计委再次提出《关于进口成套化工设备的请求报告》,周恩来在批准这一报告时,考虑一个更大规模的引进计划。1971年1月5日,国家计委提交《关于增加设备进口、扩大经济交流的请示报告》,建议今后5年内引进43亿美元的成套设备,其中包括13套大化肥、4套大化纤、3套石油化工、10 个烷基苯工厂、43套综合采煤机组、3个大电站、武钢一米七轧机等项目,这一方案被称为“四三”方案,是继20世纪50年代156项引进项目后的第二次大规模引进计划。以后,在这一方案上又追加了一批项目,计划进口总额达到51.4亿美元。到1982年有26个项目投产。这些项目对我国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1973

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73年8月5日到20日,国家计划委员会召开了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这是新中国召开的第一次关于全国环境保护的会议。由于我国长期只重视工农业建设,忽视废水、废气、废物和治理,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这次环境保护会议检查、分析了我国环境保护情况,讨论并制定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11月13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的会议报告,规定新建设项目必须把“三废”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否则不准开工建设,要求各级领导要把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抓起来。这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促进了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会后,国务院和各省市都成立了环境保护机构。

蜗牛事件

1974年2月10日,发生所谓的“蜗牛事件”。江青听说美国康宁公司将玻璃蜗牛作礼品送给我国彩色显象管生产线考察团,跑到第四机械工业部讲话,说“这是骂我们,侮辱我们,说我们爬行”,污蔑引进彩色显象管是“屈服于帝国主义的压力”,是“崇洋媚外”,要求第四机械工业部将蜗牛退回美国驻华联络处去。周恩来要外事部门查清事实真相,原来蜗牛在当地是代表喜庆吉祥,“蜗牛事件”不过是正常的礼节往来,政治局决定收回江青在第四机械工业部的讲话。但引进彩色显象管的工作也被迫推迟多年,其他引进外中先进技术工作也受到影响。

1974

胜利油田建成投产

1974年9月29日,我国在渤海湾地区黄河三角洲地带建起了胜利油田。胜利油田在1960年开始钻探,1961年4月,钻遇油层,发现工业油流。1964年4月中央决定组织华北石油勘探会战。1965年探明了胜利油田,1966年开始开发,当年原油产量达到134万吨。1974年油田建成。胜利油田所处的地区,在地质学上属于华北盆地。一些外国学者曾经认为,华北没有中生代和新生代的海相沉积,又广泛分布着火成岩和变质岩,不可能有油。胜利油田的发现和成功建设,丰富和发展了我国油田勘探、开发的理论,对加速我国同类地区油田的勘探、开发工作,有很大意义。胜利油田幅员辽阔,资源丰富,距离我国一些工农业生产的主要地区比较近,海陆运输方便。它的开发、建设,对于高速度发展我国的石油工业,改变我国的燃料构成和燃料工业布局,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975

第一条电气化铁路宝成路建成

1975年7月5日,我国第一条电气化铁路——宝成铁路电气化工程全部建成。宝成铁路全长676公里,全线实现电气化通车后,货物通过能力比电气化以前提高一倍以上,投资仅为修建一条新线的十分之一。由于实行电力牵引,沿途减少了列车的编组作业,加速了车辆周转,减少了列车检查和给水给煤人员,电力机车运转效率比过去的蒸汽机车高,或以节省几十台机车。火车牵引动力的改革,也促进了铁路通信和信号的现代化。因此,宝成铁路全线电气化,使这条通往西南的咽喉要道改造为先进的、高效能的运输大动脉,标志着我国铁路运输事业向现代化跨进了一步。宝成铁路是在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建成的,对于改善西南地区的交通状况,起了重大作用。但是,由于这条铁路的很多地段坡度大,坡道长,隧道成群,弯道很多,用蒸汽机车牵引拉得少,跑得慢,运输能力仍然受到很大限制,不能充分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了提高宝成铁路的货物通过能力,1958年,国家决定对它进行电气化改造,用电力机车代替蒸汽机车牵引,宝成铁路北端开始了电气化建设工程,在国民经济调整中曾经下马。“文革”中再次上马,经几年建设后终于建成。铁路宝成路电气化改造,是我国20世纪70年代重要的经济建设成就之一。

邓小平整顿经济

1974年由于“批林批孔运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展开,经济建设受到严重冲击,国民经济严重滑坡。铁路运输、钢铁、煤炭生产没有完成任务;基本建设战线过长,投资效益低下;财政收入锐减,出现7.7亿元赤字;市场供应紧张,人民生活水平下降。面对严峻的形势,1975年初毛泽东起用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对各个方面进行整顿。邓小平从整顿铁路入手,1975年3月5日,由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铁路工作的决定》,调整各铁路局领导,逮捕了一批破坏运输的派性分子,整顿铁路运输秩序,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运输安全正点,铁路运输状况好转。铁路问题的解决,促进了工业生产的回升。接着,邓小平整顿钢铁工业,冶金部更换了一批企业领导,反对派性,落实政策,健全制度,提高了钢铁产量。1975年下半年,邓小平又开始整顿军队、军工、科技、教育、农业等领域。重点整顿军队的肿、散、骄、奢、惰,整顿军工的产品质量,落实农村经济政策,强调区分家庭副业与资本主义的界限,允许社员从事养猪等副业,并落实农业干部政策。在科技、教育、文艺等领域也开始系统纠正文革的错误。经过全面整顿,经济状况趋于好转。但是,毛泽东不能容忍邓小平对文革的系统纠正,掀起了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整顿工作被迫中断。

1976

五五计划

“五五”计划的制定始于1974年。1974年8月,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发出《关于拟定十年规划的通知》,各部委及各省市开始编制1976~1985年十年规划。1975年10月,国家计划拟定了《1976~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五五”计划没有单独编制,而是安排在十年规划之中。同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了该草案,决定略加修订后试行1年,再作进一步修订。1977年11月,国家计委提出了《1976~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修订草案)》,1977年12月1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后下达。1978年3月5日,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了这一修订草案。该纲要草案规定“五五”计划的目标是:建成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全国粮、棉平均亩产达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规定的指标。具体指标为: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6%,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5%,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2%。1978年通过的修订草案受急于求成思想的影响,许多指标甚至比原草案更高。1978年底,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对1979年指标作了修改,并开始实施国民经济的调整。“五五”计划时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转折时期,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使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基本达到原定计划,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1%,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5.1%,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9.2%。

滇藏公路建成通车

1976年7月6日,我国西南边疆又一条公路干线——滇藏公路建成并正式通车。这条公路是继川藏、青藏、新藏公路之后,从内地到西藏的第四条公路干线。这条公路的通车,对于进一步改善滇藏之间的交通状况,密切云南和西藏各族人民之间的往来,促进沿线地区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都有重大意义。滇藏公路南起云南下关,北至西藏自治区芒康,全长716公里,横跨金沙江和澜沧江,翻越海拔4300多米的白芒雪山和洪拉雪山,穿过横断山脉的碎落地带,同川藏公路的南线接头,通往拉萨。滇藏公路的建成通车,进一步活跃了沿线各族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加强了民族团结,促进了工农业生产、文教卫生和基本建设事业的发展。

1977

引进彩色显象管成套技术设备

1977年4月9日, 国家计委同意恢复1974年因“四人帮”干扰而中断的彩色显象管成套技术设备的引进工作。

调整部分职工工资

1977年8月10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从1977年10月1日起提高部分职工的工资,调整的重点是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职工。约有60%的职工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工资。

1978

小岗村包产到户

1978年10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小岗生产队长严俊昌、副队长严宏昌把全村18家农民的户主召集到会计严立华家,冒着政治风险,商定私下实行大包干,并当场立下字据,按上手印。小岗生产队获得大丰收,粮食总产6万多公斤,相当于1955年到1970年15年的粮食产量总和,自1956年合作化以来第一次向国家交了12488公斤公粮。小岗村农民包产到户事件,标志着农村经济改革开放的开始。

全国科学大会

1978年3月18日到31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华国锋、邓小平等领导人作了重要讲话。华国锋提出为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技术水平,必须正确处理普及与提高的关系。邓小平讲了三个问题:对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认识问题;建设宏大的又红又专的科学技术队伍;科技部门实现党委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问题。会议制定了《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纲要(草案)》。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是知识界的拨乱反正大会,掀起了学习科学技术的热潮。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中共中央进行了拨乱反正的工作,恢复被破坏的国民经济,并展开了真理问题的大讨论,但是,由于文革造成的思想混乱尚未消除,左倾错误仍在各项工作中蔓延。为全面纠正“文革”及以前的左倾错误,中共中央在1978年11月10日至12月15日召开中央工作会议,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作了准备。12月18日至22日中共中央十一届三国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确立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总方针。全会恢复和确立了正确的政治路线,作出了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定,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全会确立了正确的组织路线,决定健全党的规章制度,反对个人崇拜。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制定了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全会原则通过了《一九七九、一九八0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草案)》。全会提出必须对我国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决策。这次全会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作者:赵学军 武力)

1979年:创办经济特区

 

1979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创办经济特区的决策。以创办经济特区为标志,中国的对外开放迈出了重要步伐。

创办经济特区的设想萌发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早在1978年,为吸取国外的先进经验,以推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国务院曾先后组织多批团组分别考察了港澳地区和西方一些国家。其中,港澳经济考察组回到北京后向中央建议,把靠近港澳的广东宝安、珠海两县改为省辖市,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对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和吸引港澳游客的游览区。这一设想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主要领导人的支持。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创办经济特区的设想逐步形成。1979年4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召开,广东省委负责人在向中央领导同志作汇报时,建议中央下放若干权力,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市、珠海市和重要侨乡汕头市开办出口加工区。这一建议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邓小平在与广东省委负责同志谈话时表示: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基础上,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福建两省省委关于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给予更多的自主权,以充分发挥两省的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抓紧当前有利时机,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同时决定,先在深圳、珠海两市划出部分地区试办出口特区,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特区。这一重大决策的实施,使广东、福建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迅速活跃起来。

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出口特区”被正式改名为“经济特区”。同年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这标志着中国的经济特区正式诞生了。

随着经济特区创建工作的陆续展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建设大军来到这里艰苦创业。短短几年功夫,特区建设就取得了重要成就。深圳这个昔日的边陲小镇迅速发展成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城市,成为国内外关注的改革开放的热土。

1984年1月24日至2月15日,邓小平先后视察了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经济特区,对特区建设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分别为三个经济特区欣然挥笔题词。回到北京后,他特意就办好经济特区同中央几位负责同志谈话,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从特区可以引进技术,获得知识,学到管理,管理也是知识。特区成为开放的基地,不仅在经济方面、培养人才方面使我们得到好处,而且会扩大我国的对外影响。”

经济特区取得的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为逐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1979年-1988年:建经济特区 颁布个人所得税法

 

1979

国民经济调整

由于“左”倾思想没有根除,“文革”之后我国经济工作中出现了以盲目追求高速度、高指标、过度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的“洋跃进”,造成1977年至1978年经济工作的严重失误。1979年4月中共中央确定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新八字方针,全面调整国民经济。从1979年至1980年,国家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集中精力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投资,增加农业贷款,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发展集贸市场,保障农民家庭副业;二是加快发展轻纺工业,调整轻重工业比例关系;三是坚决压缩基本建设,使基建规模与钢材、水泥、木材、设备、资金等供应能力相适应;四是调整国民收入基金比重,改善人民生活;五是调整整顿企业,关、停、并、转了一批效益差的企业,调整各企业的领导班子,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规章制度;六是控制人口增长,解决好劳动力就业问题;七是严格遵守财政、信贷、物资、外汇四大平衡原则。1979年到1980年还对经济体制作了一些改革,允许多种形式的经济所有制和经营方式并存,在城乡推行多种经济责任制,注意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但是,由于“左”倾思想的影响,到1980年10月近两年时间内,国民经济失调的状况仍没有调整过来。从1981年起,中共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作进一步的调整,实行以下的方针政策:一,把压缩基本建设规模作为进一步调整的中心环节;二,缩短工业战线,关、停、并、转一些生产条件不足的企业;三,继续推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四,继续实行特殊政策,优先发展轻工业;五,紧缩非生产性开支,消灭财政赤字;六,正确处理调整与改革的关系,推进有利于调整的改革。到1983年,新的经济调整基本完成,基本上解决了过去20多年来形成的国民经济比例失调问题。

中外合资企业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规定,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按照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协议、合同、章程在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对合营企业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合营企业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以及保障外国合营者的合法权益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是在我国境内举办合营企业的主要法律依据,有利于合营企业的发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促进了我国的对外开放。

1980

民航管理体制改革

1980年5月1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关于民航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了便于对民航实行企业化管理,空军不再代管民航总局,民航的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由民航总局拟定,报国务院批准。

建立经济特区政策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特区。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将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设置经济特区的建议,并批准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兴办特区工作全面展开。我国的经济特区是由我国政府自主管辖,实施特殊的经济政策、特殊的管理体制,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国外资金进行经济建设的区域。建设经济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措施,它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特区,特区行政机构由中央直接管理,或授权地方负责,国家给予地方更多的经济自主权;特区对外来投资者执行优惠的政策,在税收、土地使用、货物进出口、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给以照顾、方便;特区产品主要外销,与国际市场的联系十分紧密;特区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吸收利用外资,经济主体是“三资”企业。经济特区的创办,便于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便于利用外资,增加了财政收入,扩大了出口创汇,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恢复中国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代表权

改革开放后,我国积极参与国际间的金融合作。1945年1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时,中国是创始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席位一直由台湾当局占据。198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法席位。同年9月,国际货币基金理事会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单独选区,并增加一名中国执行董事。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理事,代表中国政府参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法席位得到恢复后,世界银行理事长麦克纳马拉等人专程来华商谈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世界银行代表权问题。经双方努力,在许多友好国家支持下,1980年5月15日,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正式决定恢复中国在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的代表权。财政部代表中国政府参与世界银行理事会事宜。

颁布个人所得税法

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居民的收入不高,以往没有开征个人所得税。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高的居民将会逐渐增多,开征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成为现实需要。《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按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对科学、技术、文化成果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其它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工资、薪金每月定额减除800元,作为本人及其赡养家属生活费及其它必要费用,只对超过800元的部分征税。这样,需要纳税的只是少数人员。

1981

六五计划

1981年是实施“六五”计划的第一年。“六五”计划编制开始于1980年。1980年国务院提出了从1981年到1985年“六五”计划的基本轮廓和主要指标。1981年3月,国家计委提出了拟定“六五”计划和十年设想的初步意见。1981年11月,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六五”计划在指导思想和具体安排上要有大的转变,要充分体现调整国民经济的要求,走一条新路子。“六五”计划经过反复修订,1982年12月经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后,颁布实施。“六五”计划基本任务是继续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进一步解决过去遗留的各种问题,争取财政经济根本好转,为80年代后五年的发展奠定更好的基础。“六五”计划的特点是强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经济发展战略开始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转变。“六五”计划的主要指标是: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国民收入年均增长4%(在执行中争取达到5%),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年均增长4.1%。“六五”计划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1%,农业总产值(包括村办企业)年均增长11.7%,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8%,国民收入年均增长9.7%,全国居民人均消费者水平年均增长8.8%。

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1981年3月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为了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设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陈慕华为主任。1973年,国务院曾设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但它作为一个临时性机构,与所担负的长期艰巨的任务不相适应。设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就是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统一管理全国的计划生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协同国家计划委员会编制国家人口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宣传教育,培训干部,落实节育措施、科学研究和药具生产供应等工作。

1982

中央一号文件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并以“中发1号文件”转发。《纪要》肯定了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包产到组、到户,包干到组、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承包到组、到户、到劳力,只是体现劳动组织的规模大小,并不一定标志着生产的进步与落后,文件要求必须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对于农业商品流通,文件要求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粮棉油仍坚持统购统销。文件还要求农村供销社要实行改革。另外,文件还对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生产条件、发展农业科技、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等作了规定。“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推进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十二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邓小平在致辞中提出,中国要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总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中国特色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颁布商标法

1982年8月25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建国以来,我国在商标方面的立法有两次,一是1950年7月颁布《商标注册暂行条例》,二是1963年4月修订颁布《商标管理条例》。1963年颁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求,需要加以增订、修改或补充。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并征求了各部门、各地方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是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保护商标专用权,制止侵权行为,是健全商标法制的重要环节。《商标法》把保护商标专用权提到了重要位置,商标管理,商品质量监督,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是商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也是我国《商标法》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商标法》改变了以往全面注册的办法,要求企业根据专用的需要,自动提出申请注册,以取得商标专用权。同时,对于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少数商品(如药品等),仍然规定了必须使用商标并申请注册。《商标法》共有八章,分别是总则、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附则。《商标法》的颁布与实施,对规范市场竞争有重要的意义。

1983

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

“利改税”是我国国营企业由上缴国家利润改为国家征收税收的形式的简称。1979年,为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国家开始进行利改税的试点工作,对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原来上缴的利润采取税收的形式收归财政。1983年6月1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的暂行规定》之后,国营企业利改税在全国试行。利改税分两步实施,第一步是国营大中型企业实行税利并存,规定根据企业实现的利润,按5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国家按核定的比例留给企业,其余归国家财政。企业以四种方式上缴国家的利润,即递增包干上交;定额包干上交;固定比例上交;以调节税方式上交。对小型国营企业则实行单一的征税制度,征收8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税后由企业自负盈亏,国家不再拨款。第二步是彻底取消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利润形式,从利税并存转到以税代利,完全实行了单一的征税制。第二步利税改革从1984年10月1日起推行,对国营企业征收的税种有所得税、调节税、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资源税、盐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11项,其中前7项从1984年10月1日起开征,后四种地方税也陆续征收。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解决了第一步改革中税种单一、税后留利仍实行分成或包干办法、没有必要的地方税种等问题,使税收体制更加合理。推行利改税,转变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现象,稳定了国家财政收入,也使企业的留利固定下来,调动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农村撤社建乡

1983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提出人民公社体制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实行生产责任制、政社分设。改革开放前的20多年中,人民公社体制暴露出种种弊病。1978年8月,四川省广汉县开始了改革人民公社体制的试点工作,将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取消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成立乡政府;取消生产大队,改设行政村。政社分设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普遍推行。政社分设就是改变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实现政权机构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分离,将人民公社中属于政权的职能分离出去,建立乡镇政府。于是,全国开始了撤社建乡工作。对于公社原有的经济职能,有的地方建立了农工商联合公司,有的地方仍保留人民公社作为经济实体,有的地方建立了跨社跨县的联合经济组织。撤社建乡。经过两年的改革实践,到1984年底,全国农村建立乡镇政府91171个,取代了之前的56000多个人民公社。1985年5月,全国完成了政社分设、建立乡政府的工作,年底共建立乡镇政府91138个。政社分设,我国建立了适应农村社会发展的新型组织体系,使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得以确立。政社分设有利于推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商品化的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1984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198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必须按照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以利于更好地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决定》认为,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已经经过了几年的酝酿和实践。正在世界范围兴起的新技术革命,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是一种新的机遇和挑战,改革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决定》提出,改革就是为了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决定》指出,应该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充分重视经济杠杆的作用;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实行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一次深刻改造。《决定》要求,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进一步扩大对外的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起用一代新人,造就一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干部的宏大队伍。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推动了新一轮改革浪潮。

环保委员会成立

1984年5月8日,国务院作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宣布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任务是研究审定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提出规划要求,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负责做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生产建设、科学技术发展中的环境保护综合平衡工作;工交、农林水、海洋、卫生、外贸、旅游等有关部门以及军队,负责做好本系统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上述各部门都要设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市、县人民政府,都应有一名负责同志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工业比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省、市、县,可设立一级局建制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区、镇、乡人民政府也应有专职或兼职干部做环境保护工作。大中型企业和有关事业单位,也应根据需要设置环境保护机构或指定专人做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由李鹏任主任,宋平、李锡铭、赵东宛、赵维臣任副主任。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环境受污染和自然环境被破坏,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基本国策,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推动了全国的环保工作。

颁布专利法

1984年3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专利法》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而制定的。《专利法》共有八章,分别为总则;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的保护;附则。《专利法》是建国以来首次制定的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法律,受到广大科技人员的拥护,显出巨大的生命力。《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对改变某些科技单位长期以来不讲效益,不求创新和在低水平上大量重复研究的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专利法》有助于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重视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注意和关心研究成果在经济建设中的推广应用。《专利法》还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加速研究成果向生产的转移,提高企业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推动经济建设依靠科学技术,改变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坐等、抄袭别人的创造发明等“吃大锅饭”的思想。

改进计划体制暂行规定

1984年1月11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这是适应当时经济体制改革形势发展的一个重大步骤。三十多年来,我国依靠计划经济,集中大量财力、物力、人力,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计划体制存在的弊端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主要是:集中过多,管得过死,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和比重过大,忽视市场调节;在计划管理中,不善于运用价值规律和经济调节手段。这种体制,严重地束缚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经济的发展缺乏弹性和活力,必须进行重大改革,才能适应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新形势。《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全部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也是实行计划经济的重要形式,市场调节是计划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改革计划体制的基本方向和原则,应当是把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并自觉利用价值规律,更多地运用经济调节手段。实行指令性计划的,只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中需要由国家调拨分配的部分,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大量的一般性经济活动应当实行指导性计划,而且主要通过经济手段和经济法规促其实现。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自觉地利用价值规律和运用经济手段。对于那些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可以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要求改进计划体制的重点是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并注意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

1985

国有企业实行拨改贷

“拨改贷”即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为贷款的简称,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1979年“拨改贷”首先在北京、上海、广东三个省市及纺织、轻工、旅游等行业试点,取得较好的效果。1980年国家又扩大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为贷款的范围,规定凡是实行独立核算、有还贷能力的建设项目,都要进行“拨改贷”改革。经过总结后,1985年1月起,“拨改贷”在全国各行业全面推行。“拨改贷”就是原来实行的列入国家算由国家直接无偿拨款的基本建设投资,除无偿还能力的项目外,改为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解决。实行“拨改贷”的原因是,我国长期实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家预算无偿拨款,缺乏经济效益,为加强建设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提高投资收益,国家推行了“拨改贷”。“拨改贷”全面推行后,国家对行政事业部位等非营业性的无偿还能力的建设项目仍实行无偿投资,这样,国家预算内直接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分成预算内拨款投资和预算内“拨改贷”投资两部分,两种资金在建设银行分列账户,分别管理,分别核算。实行“拨改贷”后,也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加重了企业负担,企业面临生产资金不足的困难。

开辟沿海经济开发区

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时,就考虑在经济发展战略上采取分区指导、有前有后、互相促进、互相带动的方针。1979年,国务院决定在深圳等地设立四个特区。1984年,国务院决定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城市和海南岛。1985年,国务院决定在沿海地带开辟对外开放区域,开放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闽南东南。1988年,沿海经济开发区进一步扩大,山东半岛、辽东半岛以及河北和广西等沿海地区的一些市、县、镇都成为沿海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为全方位对外开放奠定了基础。

科技体制改革决定

198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现代科学技术是新的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和决定性的因素,应当按照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尊重科学技术发展规律,对科学技术体制进行有步骤的改革。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运行机制方面,要改革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克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科学技术工作,国家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病;在对国家重点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的同时,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使科学技术机构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和自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力。在组织结构方面,要改变过多的研究机构与企业相分离,研究、设计、教育、生产脱节,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大力加强企业的技术吸收与开发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能力的中间环节,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并使各方面的科学技术力量形成合理的纵深配置。在人事制度方面,要扭转对科学技术人员限制过多、人才不能合理流动、智力劳动得不到应有尊重的局面,造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使科学技术成果迅速地广泛地应用于生产,使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大大解放科学技术生产力,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后,全国科技战线出现了改革的新形势。

1986

七五计划

1986年是我国实施“七五”计划的第一年。“七五”计划从1983年开始研究编制。1985年9月中共中央十二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1986年4月,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七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遵循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遵循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总方针,继续推进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管理体制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转变。“七五”计划的主要指标是: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6.7%,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5%,国民收入年均增长6.7%,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年均增长5%。“七五”计划实施期间,我国经济发生了迅速发展与治理整顿,经济增长出现较大的波动,不过仍然超过“七五”计划确定的目标。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1.3%,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6%,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3.1%,国民收入年均增长7.5%,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年均增长3.1%。“七五”计划的完成,为20世纪90年代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改革劳动制度

1986年4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认真执行改革劳动制度几个规定的通知》时指出,《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几个规定的通知》、《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改革国营企业招工制度的暂行规定》都要认真落实,我国传统的劳动用工制度开始改革。

第一家国有企业宣布破产

1986年8月3日,国有企业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宣布破产,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第一家破产的国有企业。沈阳市防爆器械厂是1966年成立的一个街道小企业,后来被市里上收,变成了市属“大集体”,隶属沈阳市拖拉机制造总厂。此后,经营管理极其混乱,损失浪费严重,领导班子中出现了“败家子”,企业素质整体太差,开始连年亏损。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破产事件,打破了社会主义企业不会破产的“禁令”,对人们的传统观念造成很大的冲击,表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企业自负盈亏、优胜劣汰势在必行。沈阳防爆器械厂的破产,对一些长期经营不善、管理无方、多年亏损的集体企业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成了前车之鉴。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破产,表明破产将是一些长期亏损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有利于消除企业吃国家“大锅饭”和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弊端,有利于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之间展开竞争。这对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沈阳防爆器械厂倒闭后,国家对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和生活出路作了妥善安置,对资金财产作了合情合理的处理,对有违法乱纪和负有经济责任的人员进行核实追查。

全国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

1986年12月3日,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一次代表大会暨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同时正式成立,从而使两千万个体劳动者有了自己的组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个体经济在党的开放、搞活的政策指引下,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据截至1986年9月的不完全统计,我国城乡个体工商业已达1162万户,从业人员1766万人以上。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薄一波在大会开幕时说:我国个体劳动者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在今后几十年,以至更长的时间内,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政策,是不会变的。

1987

中共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须经过的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国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渐形成的。中共中央1981年6月召开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念,经过理论完善,在1987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正式确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十三大政治报告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是,在生产力方面,我国建立了门类比较齐全、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工业体系,但生产力水平低,各地各行业发展不平衡,产品的社会化、商品化程度还很低,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在生产关系方面,我国虽然建立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地位,但还存在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分配方式;在上层建筑方面,虽然已经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主体地位,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制度还很不健全,资本主义、封建主义思想还未肃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及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建立海南经济特区

1987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下达《关于建立海南省及其筹备工作的通知》。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设立海南省的议案,决定:一、批准设立海南省,撤销海南行政区,海南省人民政府驻海口市;二、海南省管辖海口市、三亚市、通什市、琼山县、琼海县、文昌县、万宁县、屯昌县、定安县、澄迈县、临高县、儋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东方黎族自治县和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同日,还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决定:一、划定海南岛为海南经济特区;二、授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决定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的原则制定法规,在海南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1988年8月23日,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海口市揭幕,海南省及海南经济特区正式成立。

深圳公开拍卖第一块土地使用权

1987年12月1日,深圳市在深圳会堂举行首次土地使用权的公开拍卖。深圳房地产公司以525万元的地价款,获得一块8588平方米住宅用地50年的使用权,每平方米地价约为611元。这也是建国以来土地使用权的首次公开拍卖。

1988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1988年2月25日,国务院住房领导小组颁布《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我国现行的住房制度存在着严重弊端,住房分配上的不公正,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取得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国家要从1988年起,用三、五年时间,把住房制度改革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按照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要求,实现住房商品化。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着手,将现在的实物分配逐步改变为货币分配,由住户通过商品交换,取得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使住房这个大商品进入消费品市场,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从而走出一条既有利于解决城镇住房问题,又能够促进房地产业、建筑业和建材工业发展的新路子。住房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改变资金分配体制,把住房消费基金逐步纳入正常渠道,使目前实际用于职工建房、修房资金的大量暗贴转化为明贴,并逐步纳入职工工资;改革现行的把住房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计划管理体制,确立住房作为商品生产的指导性计划管理体制;建立住房基金,逐步形成能够实现住房资金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开放房地产市场,发展房地产金融和房地产业。

《企业法》颁布

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企业法》是建国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第一基本大法。《企业法》从法律上确定了10年来企业改革的经验、全民所有制企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内涵,将改革以来国家搞活企业的有关法规、政策概括为赋予企业13项权力,即生产计划权、要求调整不必要指令性计划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选购权、产品定价权、对外经济活动权、留用资金使用权、资产处置权、内部分配权、用工权、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联合经营权等,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企业法》的颁布实施,使扩大和落实企业自主权又有了大的进步,在指导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价格闯关

1988年是我国物价改革关键的一年。上半年经济中各种矛盾趋于尖锐,但当时决策者对于价格改革难度估计不足,决定加快价格改革,准备迎着风险进行价格闯关。从4月到7月,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调价措施。4月5日实行猪肉、鲜蛋、大路菜、食糖由暗补改为明补之后,其它物价改革措施也纷纷了出台。国家提高部分粮食、油料合同收购价、生产资料和交通运价,放开名烟名酒价格,并提高部分高中档烟酒的价格,扩大棉纱、棉布的上浮价格,彩电等商品实行浮动价格,提高劳动力价格等。但是由于经济过热,需求膨胀,引起物价上涨,市场发生波动。8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原则通过了价格、工资改革方案,群众认为价格改革将进一步加快,从当月中旬起许多城市发生了居民提取存款抢购商品的风潮,结果造成更大的物价上涨。1988年全年商品零售总额达到7440亿元,零售物价总水平上涨18.5%,食品价格上涨23%,衣物价格上涨12.7%,肉蛋价格上涨36.8%,鲜菜价格上涨31.7%,水产价格上涨31.1%,粮食价格上涨14.1%。通货膨胀严重影响人民生活水平,引起社会的普遍不满。因此,1988年9月中共中央十三届三中全会决定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

治理整顿决策

1988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物价上升过快,流通秩序紊乱,对社会安定、经济生活、改革开放造成极坏的影响。1988年9月,中共中央十三届三中全会制定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治理经济环境主要是压缩社会总需求,以抑制通货膨胀,采取的措施有:一,对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进行坚决缩减,切实调整投资结构;二,控制消费基金过快的增长之势,削减社会集团购买力;三,纠正经济过热的倾向,降低工业区发展速度;四,稳定金融物价,严格控制货币发行,采取多种措施回笼货币。整顿经济秩序就是整顿经济体制在新旧转换过程中出现的混乱状况,尤其要整顿流通秩序,采取的措施有:强化国家宏观调控职能;官商分开,政企分开,清理各种公司;确立社会重要产品的流通秩序;制止各方面对企业的乱摊派;制止乱涨价之风。全面深化改革就是积极推进价格、工资及其它方面的配套改革,尤其是要深化国营企业的改革。三方面的措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治理整顿中改革,在改革中治理整顿。1989年11月,中共中央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继续开展治理整顿。到1992年,经过三年的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我国经济秩序有所好转,通货膨胀得到抑制,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作者:赵学军 武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

“三农”问题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初期曾是“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这五个“一号文件”,在中国农村改革史上成为专有名词——“五个一号文件”。时隔18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于2003年12月30日签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回归农业。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即第七个一号文件公布。2006年2月21日,新华社受权全文公布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的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下发。至此,中央在新世纪已连续出台了五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鉴于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作用,我们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次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精神,供大家回顾和参考,从中可以看出中央在农村改革和发展方面的政策轨迹。

突破僵化体制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农村改革进行了总结,并对当年和此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文件突破了传统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

联产承包制是伟大创造

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这个文件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文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当前的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森林过伐、耕地减少、人口膨胀,是我国农村的三大隐患。解决上述三个问题,必须强调党员、干部带头,模范地执行政策,杜绝不正之风。要按照我国国情,逐步实现农业的经济结构改革、体制改革和技术改革,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

承包土地15年不变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个“一号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为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资,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文件明确了农村进行商品生产的重要性,提出只有发展商品生产,才能进一步促进社会分工,把生产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才能使农村繁荣富裕起来,才能使我们的干部学会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利用价值规律,为计划经济服务,才能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的现代化。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

扩大市场调节力度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即第四个“一号文件”。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系统化,同时从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产业结构调整、交通、支持乡镇企业、鼓励人才流动、放活金融政策、加强小城镇建设等十个方面活跃农村经济。文件还提出扩大市场调节,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的需求,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国家还将农业税由实物税改为现金税。

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个“一号文件”。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文件进一步摆正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肯定原有的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同时,强调增加投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同时明确提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允许其存在和发展。文件指出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还十分脆弱,一部分地区农民种粮的兴趣有下降的迹象,在农村经济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出现了不协调现象,城乡改革汇合后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节更加复杂。要认识到,发展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不但反映经济规律,也反映着自然规律,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它作为一个长期的战略方针。

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2004年2月8日,针对近年来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增长缓慢的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第六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七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八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

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九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

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十个“一号文件”。文件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形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良性互动格局,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并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文件以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主题,切中了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要害,抓住了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问题,是党中央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从农村发展迫切需要出发,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

★1984年-1993年经济体制改革目标逐步明确

 

80年代中期,人们发现仅仅依靠一些不成体系的政策来“调动积极性”,不但不能实现经济腾飞,还会带来种种冲突和混乱。于是,就提出了需要探索什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这一重大问题。

   随着改革理论和改革进程的深化,“改良的苏联模式”和“东欧模式”的影响逐渐消退,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模式(“东亚模式”)和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欧美模式”)占了上风。

   从党政机关文献中可以看到,在对改革目标作理论论述时,大体上采用欧美模式的语言;而在规定具体措施时,则有更多东亚模式的内容。这样,政府职能和国有经济定位的界定,成为1980年代形成改革目标模式模糊之处

1984年7月25日 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7月25日 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第一批发行股票300万元,成为了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意义: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的诞生,这标志着一套适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股份制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股份制企业的出现,有利地推动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推动了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早期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发行的股票虽然没有像深圳发展银行一样交易,但它的成立,已经宣告了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开始。

 

1985年:中国医改元年

尽管对改革存在着争议,改革本身也有缺失。但为消除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卫生医疗模式的弊端,改革又是大势所趋。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向到城市,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由此全面展开。在这样的大背景下,1985年成为中国医改元年。

1985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1984年8月起草的《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其中提出:“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由此,中国的全面医改正式启动。

这一时期医改的基本思路是模仿国企改革的,因此其核心内容当然也不外是“放权让利,扩大医院自主权,放开搞活,提高医院的效率和效益”,而改革的基本做法,则是“只给政策不给钱”。

这样的改革,在一定时期内当然会先显现出成效。这里说的成效,倒还不主要是指卫生部树立起并大加推崇的两个改革典型--转换经营机制的“协和经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昆明经验”;而是指当时医院的效率、卫生总量在持续增长。

根据统计,1985-1991年,县及县以上医院病床使用率基本保持在87.9%左右。而医疗机构数量、先进医疗设备保有量等指标也大幅增长。随着卫生事业规模迅速扩大,医院装备质量明显改善,到80年代末,城乡居民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不过,在成效初显的同时,这个时期医改的一些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当时最严重的是三个问题:一是由于实行“放权让利”的财政包干制,政府财政收支占GDP比重急剧下降,结果导致公共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也一路下滑,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严重不足。以江苏省为例,省财政补助占医院工资总额比例,1985年为60.39%,1988年降至31%。全国的情况同样如此,统计表明,1980年,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1/3,到1990年降为1/4。二是基层、特别是农村医疗卫生防疫网加速破败,这严重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健康保障。上世纪八十年代财政实行“分灶吃饭”以后,财政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被削弱。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家庭成为农村的基本生产单位。同时,政府对合作医疗又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失去了政策的支持,集体经济的衰落又瓦解了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农村合作医疗因而迅速崩溃。1989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全国继续坚持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由过去的90%猛降至4.8%。三是卫生医疗部门的行业作风开始变坏。由于过分强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则实行“多劳多得的按劳分配原则”,随着政府补贴越来越少,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渐渐淡化。遵循“效率”原则,医疗机构开始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结果,名医生走穴、药方里开出电饭煲等一系列医疗乱象开始出现。

这当然又引起对医改的争议。不过,在这个时期的争论中,已经不大听到对医院要讲经济效益的批评和反对了。

1989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医改在争议中继续前行。

 

1986年:改革劳动制度 第一家国有企业宣布破产

1986

七五计划

1986年是我国实施“七五”计划的第一年。“七五”计划从1983年开始研究编制。1985年9月中共中央十二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1986年4月,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七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遵循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遵循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总方针,继续推进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管理体制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转变。“七五”计划的主要指标是: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6.7%,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5%,国民收入年均增长6.7%,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年均增长5%。“七五”计划实施期间,我国经济发生了迅速发展与治理整顿,经济增长出现较大的波动,不过仍然超过“七五”计划确定的目标。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1.3%,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6%,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3.1%,国民收入年均增长7.5%,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年均增长3.1%。“七五”计划的完成,为20世纪90年代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改革劳动制度

1986年4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认真执行改革劳动制度几个规定的通知》时指出,《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几个规定的通知》、《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改革国营企业招工制度的暂行规定》都要认真落实,我国传统的劳动用工制度开始改革。

第一家国有企业宣布破产

1986年8月3日,国有企业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宣布破产,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第一家破产的国有企业。沈阳市防爆器械厂是1966年成立的一个街道小企业,后来被市里上收,变成了市属“大集体”,隶属沈阳市拖拉机制造总厂。此后,经营管理极其混乱,损失浪费严重,领导班子中出现了“败家子”,企业素质整体太差,开始连年亏损。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破产事件,打破了社会主义企业不会破产的“禁令”,对人们的传统观念造成很大的冲击,表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企业自负盈亏、优胜劣汰势在必行。沈阳防爆器械厂的破产,对一些长期经营不善、管理无方、多年亏损的集体企业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成了前车之鉴。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破产,表明破产将是一些长期亏损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有利于消除企业吃国家“大锅饭”和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弊端,有利于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之间展开竞争。这对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沈阳防爆器械厂倒闭后,国家对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和生活出路作了妥善安置,对资金财产作了合情合理的处理,对有违法乱纪和负有经济责任的人员进行核实追查。

全国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

1986年12月3日,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一次代表大会暨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同时正式成立,从而使两千万个体劳动者有了自己的组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个体经济在党的开放、搞活的政策指引下,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据截至1986年9月的不完全统计,我国城乡个体工商业已达1162万户,从业人员1766万人以上。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薄一波在大会开幕时说:我国个体劳动者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在今后几十年,以至更长的时间内,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政策,是不会变的。

1986年12月5日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启动

1986年12月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

《规定》提出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可积极试行租赁、承包经营。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要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各地可以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规定》的出台是推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步骤,对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改善企业外部条件,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企业内部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

1月4日-8日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讨论以企业改革为重点的1990年改革工作的任务。会议提出要完善发展承包经营责任制、继续实行和完善厂长责任制等七条主要措施。 李鹏在会上发表《改革开放要沿着健康的轨道前进》的讲话,着重指出,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治理整顿的目的,是为改革开放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在治理整顿期间,我们的一些改革措施要围绕治理整顿进行。

2月5日-8日 国务院经济特区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李鹏在会上指出,经济特区的发展方向是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在治理整顿时期,全国经济发展速度要适当放慢一些,但经济特区可以而且应该比全国平均发展速度高一点。5月28日,国务院批转《1990年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要求经济特区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求稳定、求提高、求发展,把外向型经济提高到新水平。

2月13日-17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和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评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图案(草案),并决定把基本法(草案)和区旗和区徽图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月16日-19日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研究如何继续全面深入地搞好干部考察工作,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18日,江泽民与出席会议的组织部长座谈时说,中央提出考察干部有着重大意义。通过干部考察,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不仅要着眼于当前,还要着眼于21世纪。

2月28日-3月6日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动员全党和社会力量竭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4月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法工作的通知》,并宣布,中央决定恢复中央政法委员会,各地党委政法领导机构的名称统一为政法委员会。

3月9日-12日 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决定强调: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当前特别要注意切实解决群众最为关心而又有条件解决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关系。

3月20日-4月4日 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批准了李鹏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其三个附件和区旗、区徽图案;通过了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的决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的决定。会议通过了接受邓小平辞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的决定,选举江泽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并根据江泽民的提名,决定任命刘华清为国家军委副主席。

4月18日 李鹏在上海宣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上海市加快浦东地区的开发,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宣布开发浦东的十项优惠政策和措施。9月10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上海市政府向中外记者宣布开发、开放浦东新区的九项具体政策规定。浦东的开发、开放随即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4月23日-26日 国务院总理李鹏访问苏联。这是中苏两国关系正常化后中国政府首脑首次访苏,也是自1964年以来中国总理第一次访问苏联。两国领导人就发展双边关系深入交换了意见,并签署了关于两国经济、科学技术长期合作发展纲要等六项协定。

5月3日 江泽民在首都青年举行的纪念五四运动七十一周年报告会上作《爱国主义和我国知识分子的使命》讲话。指出,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也对知识分子提出了广泛迫切的要求。

5月25日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县以上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

6月9日-15日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校长会议在北京举行。12日,江泽民发表《关于加强党校建设的几个问题》的重要讲话。他指出,党校作为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组织和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重要阵地,作为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应当大有作为,也是能够大有作为的。9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通知》。

6月11日-15日 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江泽民在开幕式上作《努力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讲话。他说,统一战线历来是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统一战线在我们党的事业中同样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7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

6月19日 江泽民出席中央政策研究室在北京召开的农村工作座谈会,指出,要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深化农村改革要继续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所谓完善,核心是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逐步健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农民家庭经营的积极性都发挥出来。

7月7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的决定》,这是对我国干部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7月12日-28日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先后分片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南、西南、西北地区和华北、东北、华东地区纪检工作座谈会。11月4日,中共中央批转中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指出,在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改革开放的兴衰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党风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9月16日 国务院第六十七次常务会议决定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即国家拨出专款把全国农民需要向国家出售的余粮,以不低于国家制定的保护价统统收购起来,作为对全国粮食丰歉余缺进行宏观调控的国家专项粮食储备。

9月21日 杰出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之一,长期担任党、国家和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卓越领导人徐向前因病在京逝世,享年88岁。

9月22日-10月7日 第十一届亚洲运动会在北京举行。这是我国第一次承办亚运会,也是我国承办的第一次综合性的国际体育大赛。在“团结、友谊、进步”的主旨下,来自亚洲37个国家和地区的体育代表团共6578人参加了这届运动会。中国获得金牌183枚,银牌107枚,铜牌51枚,第三次获得亚运会金牌总数第一。

11月10日-15日 全国粮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决定从1990年秋粮收购开始,将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交售国家定购粮作为农民应尽义务,必须保证完成。会议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

11月26日 深圳隆重举行庆祝经济特区建立十周年招待会。江泽民到会讲话,指出经济特区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充分证明,创办经济特区的实践是成功的,实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是完全正确的。他要求特区今后要提高技术水平,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知识水平,提高政策水平,与浦东的开发和开放相互配合,为国家的经济振兴服务。

同日 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大陆开业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

12月1日 江泽民在全军军事工作会议上向部队提出“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1991年1月25日,江泽民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再次提出:“我们一定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战斗力很强的人民军队。”

同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199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农业和农村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继续把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摆在首位,认真抓好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项工作。

12月5日至9日 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5日,李鹏到会讲话,强调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在多数群众不信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信教群众的权利;在多数群众信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不信教群众的权利;使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联合起来,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7日,江泽民同部分会议代表座谈。他说,宗教问题涉及千百万群众,是一个大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宗教问题列入议事日程,正确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协调各方力量,把宗教工作做好。

12月6日-12日 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全国对台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争取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全党全国90年代的重大政治任务。会议重申,国共两党应尽早接触谈判,当务之急是实现双向的、直接的“三通”。

12月25日-30日 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指出,从1991年到2000年,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是非常关键的时期。我们要抓住历史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把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在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和优化经济结构的基础上,按不变价格计算,使国民生产总值到本世纪末比1980年翻两番。人民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了今后十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任务和方针政策,并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概括为十二条原则。 

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8547.9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其中,第一产业增长7.3%,第二产业增长3.2%,第三产业增长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517.6亿元,其中国有单位完成基本建设投资1703.81亿元。全国财政收入2937.10亿元,比上年增长10.2%;财政支出3083.59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300.1亿元,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比上年增长2.1%。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5560.1亿元,其中出口2985.8亿元,进口2574.3亿元,出超411.5亿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10.2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686.31元。

1990年4月18日 开发开放浦东

4月18日 李鹏在上海宣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上海市加快浦东地区的开发,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

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宣布开发浦东的十项优惠政策和措施。9月10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上海市政府向中外记者宣布开发、开放浦东新区的九项具体政策规定。浦东的开发、开放随即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1989年-1998年:证券交易所开业 颁布农业法

 

1989

清理整顿公司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成立了许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公司,其中相当一部分公司政企不分、官商不分,从事转手倒卖、牟取暴利等违法经营。1985年8月20日,国务院曾发出《关于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公司的通知》,但各种公司仍然大量成立,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清理整顿效果十分不好。1988年10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清理整顿重点是1986年下半年以来成立的公司,特别是综合性、金融性和流通领域的公司。因为一些地方和部门清理整顿措施不得力,犹豫观望,1989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发出《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明确提出清理整顿的重点是砍掉各级党政机关开办的公司,流通领域中过多、过滥的从事商业批发、对外贸易、物资供应的公司和金融性公司;要求通过清理整顿公司,解决政企不分、官商不分的问题,查处一批社会影响大的有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与的大案要案。9月初,中央成立了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决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坚决撤并11类所属公司。禁止党政机关和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是清理整顿公司的另一重要方面。1988年10月3日和1989年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出《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和《清理党和国家机关干部在公司(企业)兼职有关问题的通知》。1990年底,全国撤并各类公司10万多个,占原有公司总数的35.2%。清理整顿公司,规范了经济秩序,纠正了流通领域混乱的状况。

1990

上海、深圳交易所开业

19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同年12月19日正式运营。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7月3日正式营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会员制,会员为国家证券管理机关批准的可经营证券交易的金融机构。会员大会为交易所最高权力机构,下设理事会、监事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由9名理事组成,理事长、副理事长、总经理为常务理事;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副监事长各一人。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由9名理事组成,理事长、副理事长、总经理是常务理事;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日常工作由总经理负责,交易所开办的业务如下:为证券交易提供场所;办理上市证券买卖的清算交割;对本市场的上市证券进行管理;为证券交易提供信息服务;国家证券管理机关允许的其它业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股票有: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人民币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各地企业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各种信托受益凭证;各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金融债券;各级政府发行的政府债券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1991

八五计划

1990年1月,国务院正式决定编制“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199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十三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国家计委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199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七届三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该纲要,“八五”计划从1991年开始实施。“八五”计划基本指导方针是: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方针;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贯彻物资文明与精神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八五”计划基本任务是:努力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在控制通货膨胀前提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促进国民经济适度增长。“八五”计划的主要指标是:5 年内,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5%,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6.5%,国民收入年均增长5%,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年均增长3%。“八五”期间,是建国以来经济发展波动最少的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1%,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7.8%,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年均增长25%。

粮油购销体制改革(取消粮票)

1991年1月1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调整粮食购销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通过稳购、压销、调价、包干,缩小国家粮食收支缺口,使粮食流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4月4日,国务院决定自5月1日起调整粮油统销价格。这次调价通过将过去的“暗补”改为“明补”,在实现“购销同价”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这次粮油价格改革,为取消粮票走出关键一步。

清理三角债

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严重的“三角债”问题。形成三角债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建设项目超概算严重、当年投资计划安排不足和自筹资金不落实,造成严重的固定资产投资缺口,形成对生产部门货款和施工企业工程款大量拖欠;二是企业亏损严重,挤占了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加剧了相互拖欠;三是企业产品不适销对路或根本无销路,产成品资金上升,形成投入—产出—积压—拖欠—再投入—再产出—再积压的恶性循环。此外,商品交易秩序紊乱,结算纪律松弛,信用观念淡薄,也加剧了三角债。198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中国工商银行[4.77 0.63%]、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5.58 0.54%]、中国银行[3.90 1.30%]、交通银行[8.33 0.24%]联合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地清理企业“三角债”。8月31日到9月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会议,提出了清理任务和步骤。1991年6月1日,李鹏主持总理办公会议,研究清理三角债问题,决定把清理三角债工作作为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突破口来抓。1991年、1992年两年全国共注入清欠资金555亿元,清理拖欠项目14121个,连环清理了1838亿元的拖欠。除少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贷款条件的项目外,全国基建、技改项目在1991年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已基本清理完毕。两年共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拖欠款2190亿元,实现了注入1元资金清理4元拖欠的效果。通过清理三角债,明显地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加速了资金周转,提高了经济效益,使一大批能源、交通、原材料重点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使一大批原来亏损、微利企业转为盈利,增强了经营活力,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992

邓小平南方谈话

1992年初邓小平到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视察时,发表了重要谈话。邓小平高度评价了改革开放对解放生产力的伟大作用,指出“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要一百年不动摇。他提出了判断姓“资”姓“社”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他指出计划与市场的属性问题,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邓小平指出,“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在讲话中邓小平还提出,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我国经济几年要上一个台阶。他强调经济发展得快一点必须依靠科技和教育。他在讲话中又一次提出,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这两手都要硬。邓小平的南方谈话,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在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基本实践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推动了我国又一轮经济建设的高潮。

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

1992年10月12日到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写入党章。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十四大提出,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我们要大力发展全国的统一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的作用,并依据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十四大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

兴建长江三峡工程决议和正式开工

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决议》,并授权国务院选择适当时机开工。1994年12月14日,国务院正式宣布三峡工程动工兴建。长江三峡水利[7.18 0.00%]枢纽工程是我国最大的以防洪为主,兼有发电、航运、供水等综合经济效益的特大水利工程。孙中山在20世纪20年代最早提出兴建三峡工程的设想,40年代国民党政府曾与美国合作,提出了初步计划。1958年中共中央提出积极准备建设三峡工程的方针。1986年6月,国务院责成水利电力部提出可行性报告,到三峡工程正式上马经历了70余年的历程。三峡工程原定17年总工期,其中准备工程和一期工程5年,二期工程6年,三期工程6年。1997年11月8日,三峡工程实现大江截流。2002年11月6日,导流明渠截流合龙。2003年6月1日,库区开始蓄水,6月16日,永久性船闸开始通航。2003年11月22日,首批发电机组投产。三峡工程可以解除长江是下游地区严重的洪水威胁,保障重要城市、农田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峡电站年发电量847亿度,为经济建设提供电力能源。三峡水库可以改善600多公里川江航道,改善长江中下游地区通航能力。

1993

调整八五计划指标

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后,兴起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大潮。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建议国务院对“八五”计划做出必要的调整。1993年3月中共中央十四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的建议》。根据《建议》“八五”计划在以下方面做了调整:一是在经济增长速度方面,比原计划有较大幅度提高,由原来的6%调整为8%~9%。二是加强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出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价格开放后对粮食收购实行保护价,加强粮食主产区流通基础设施和生产基地建设,增加农业投入,发展农用工业,减轻农民负担。三是动员力量,加快交通运输的发展。要集中力量发展铁路,要加强港口、公路、内河航运、民航、通信的建设。四是加快能源和重要原材料的发展。五是按照规模经济、合理布局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发展支柱产业。六是放宽政策,正确引导,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七是充分发挥各地优势,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八是更大地发挥科技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九是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加快发展对外贸易。十是合理确定和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大投资结构调整力度。十一是合理调整信贷、财政收支总量和结构,有效地发挥财政、金融的调节作用。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些主要环节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决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这种勾画,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结合,具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鲜明特色。它是在十四大基础上的重大突破,也是对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

颁布农业法

1993年7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法》是为了保障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制定的。《农业法》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近10多年的经验,对农业生产的经营体制、农产品[10.39 -0.57%]流通、农业投入、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以及国家对农业生产的宏观调控等,作出了一系列明确的法律规范。《农业法》要求国家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这是建国以后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农业的基础地位。《农业法》还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的稳定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农业工作放在重要地位,统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支持农业,做好发展农业和为发展农业服务的各项工作”,对各级国家机关提出了法律要求。《农业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对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等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将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条红线贯串于整个《农业法》中,成为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农业法》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作出了一系列的具体规定,它既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成果,又为农村深化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农业法》农业投入方面明确规定:“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农业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农业立法取得了新的进展,对保障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起到重要的作用。

1994

分税制改革

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两级政府事权基础上,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有:一是按照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范围。中央财政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二是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种,增加地方收入。三是按一定比例确定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分税制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它按市场经济要求,初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在全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调节地区之间的财力分配,缩小地区间差距,对推进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起了重要作用。

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1994年3月,为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国务院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决定从1994年到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该计划提出,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鼓励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国家的扶持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解决温饱进而脱贫致富。为确保该计划的实施,国家用于扶贫的各项财政、信贷资金继续安排到2000年,以工代赈资金和“三西”专项建设资金在规定期限内保持不变,适当延长开发周期长的项目的扶贫信贷资金使用期限。国务院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也要根据各自的扶贫任务,逐年增加扶贫资金投入,确保计划的实现。国务院要求政府计划、内外贸、农林水、科教、工交、劳动、民政、民族工作、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财政、金融、工商、海关等部门要根据该计划总的要求,分别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八七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资金、物资、技术上向贫困地区倾斜,要根据扶贫开发任务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能,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明确目标、对象、措施、期限的扶贫开发纲领,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2000年底,国家“八七”扶贫攻坚目标基本实现。

颁布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同日,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主席令,《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从建国起就酝酿,历经45年,中国的《劳动法》终于成为一部现实的法律。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劳动方面的立法工作,但连续几次的政治运动,劳动立法建树不大。过去很多年,偏重于宣传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对劳动者在就业中的具体身份没有确定,因此对劳动者利益缺乏法律保障。改革开放以后,各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使劳动关系日益呈现复杂化、多样化,劳动争议增多。1978年,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制定《劳动法》,1979年、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和第三次会议也都提出要制定《劳动法》。中国共产党十四大以后,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关部门对《劳动法》草案进行了修改,形成第30稿,再次提交国务院讨论。199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劳动法》是在改革开放中发育成熟的。没有十几年劳动体制改革,不改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劳动法的制定就没有基础;没有对外开放,《劳动法》难以参照国际惯例和国际劳动立法接轨。《劳动法》的根本宗旨是保护劳动者,调整劳动关系。为实现这一目标,《劳动法》制定时在很多方面进行了突破。《劳动法》从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出发,在劳动合同制、工作时间、工资、职业证书制度、社会保险法制化、劳动争议处理法制化等六个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外贸体制改革

1994年1月11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目标是:统一政策,放开经营,平等竞争。外贸企业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建立适合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运行机制。1994年,在实行汇率并轨的同时,重点改革进出口管理体制。在进口方面,建立以关税为主要杠杆的管理体制,建立公开配额制,取消进口商品财政补贴。在出口方面,规定了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出口商品范围,取消以往行政分配的出口配额,按照效益、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行配额招标;建立出口发展基金和风险基金,用于少数国际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的以丰补歉,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等。另外,国家还大幅降低进口商品关税,调低出口退税率,推动转换外贸企业经营机制

1995

再就业工程启动

1995年4月23日,劳动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就业会议,提出从1995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全国有步骤地全面推开再就业工程,帮助800万失业职工和企业富余职工实现再就业,标志着20世纪90年代“再就业工程”正式启动。再就业工程就是通过政府、社会各界的帮助使失业、下岗职工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对下岗职工进行分流与促进就业,主要采取了以下的方式:一是退养,即对部分年龄较大、身体不好的职工提前退休或放长假,发给略低于本人在岗时的工资,不再安排工作;二是组织职工再就业,由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利用闲置设备、厂房、场地,进行多种经营,实行企业内自我消化,或由企业适当调剂劳动力,或由劳动服务部门组织就业、劳务输出;三是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各地在探索再就业方面,总结出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制度,以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再就业问题,1998年5月14日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要求国有企业下岗分流和再就业要把握好力度,要对下岗分流和再就业确定基本的程序和制度,不能放任自流,要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把下岗职工组织起来。

提出科教兴国战略

1995年5日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提出了实现国家强盛的科教兴国战略。科教兴国战略旨在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及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质,将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速实现国家的繁荣强盛。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经济要实现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必须重视科技与教育,通过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教兴国战略也是我国面向未来的选择,20世纪80年代以来,科学技术成为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文化进步主要推动力。科教兴国战略分为加速科技进步与优先发展教育两个方面。在加速科技进步方面,一是适应市场需要,强化技术开发和产品开发,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进程;二是积极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三是加强基础性研究。在优先发展教育方面,重点普及义务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适度发展高等教育,优化教育结构。

颁布商业银行法

1995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从1995年7月1日起实施。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依法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推动商业银行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共有九章,分别为总则、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对存款人的保护、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财务会计、监督管理、接管和终止、法律责任、附则。保护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使商业银行成为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法人,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是我国《商业银行法》的重要内容。《商业银行法》除在总则中规定了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原则外,还在第三章设专章规定了对存款人保护的内容。此外,该法通过对商业银行设立条件、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的接管等规定,保障银行业的安全稳健运行,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是我国《商业银行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旨在从立法上保证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的银行监管和商业银行的发展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也有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顺利实施。

1996

九五计划

1996年是我国实施第九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1995年9月,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国务院根据这一建议,着手编制“九五”计划和2110年远景目标。1996年3月,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开始实施“九五”计划。这一时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面对的国内外环境是历次五年计划实施中比较少见的。“九五”计划提出“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实现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九五”计划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部署;基本消除贫困现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顺经济关系,推动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发展后劲。“九五”计划制定了5年内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九五”计划实施期间,我国经济经受了亚洲金融[2.49 -0.40%]危机和国内调整产业结构的影响,但仍然完成计划确定的目标,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8.3%。

京九铁路建成通车

1996年9月1日,京九铁路全线正式开通营运。京九铁路北起北京,经京、津、冀、鲁、豫、皖、鄂、赣、粤九省市,到达深圳,与香港九龙相连,正线全长2397公里,加上天津至霸州、麻城至武汉的联络线共2553公里,总投资近400亿元,是中国铁路建设史上规模最大、投资最多、一次建成里程最长的铁路干线。京九铁路穿过崇山峻岭,跨越大江大河,在复杂的地形地质条件下,修建桥梁1110座,总延长207公里;开凿隧道150座,总延长56公里;完成土石方2.6亿立方米。京九铁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酝酿修建,70年代分段开始前期工作,1991年才确定总体立项,199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提前建成京九铁路的战略决策,1993年全线正式开工,1995年11月全线铺通,历经3年多时间。这样快的建设速度,开创了我国铁路建设史上的先河。京九铁路北与京山、京通、京原、京包、京秦、大秦、丰沙等铁路线相接,中与石德、新衮、陇海、阜淮、合九、武九等铁路线交会,南与浙赣、梅汕铁路相交,还通过津霸、麻武联络线与京广、京沪线连通,对于完善我国路网布局,缓解南北运输紧张状况,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带,推动沿线经济起飞和我国中部地区建设,维护港澳地区稳定繁荣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997

十五大召开

1997年9月12日到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科学总结了建国50年来特别是近20年来经济发展的经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了新的理论发展。199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密切相联,其主要特征是:一,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经济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二,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根本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使收入差距趋于合理,防止两极分化;三,国家在兼顾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结合的基础上,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同时,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由于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救济范围偏窄、标准偏低、制度不规范,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1993年,上海率先在全国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厦门、青岛、大连、广州等地也相继跟进,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7年9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决定从1997年起到1999年前,在全国建立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的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有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城市居民的最后一道生存防线。1998年底,全国所有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地级市以及81%的县级市都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在17个省(区、市)得到普及。

颁布价格法

1997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于1998年5月1日起施行。《价格法》共7章48条,包括总则、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政府的定价行为、价格总水平调控、价格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关于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1998

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探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94年国务院曾在江西、江苏等省40多个城市组织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试点,积累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经验。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求从1999年初开始启动,1999年底基本完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决定》指出,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

1993年:《公司法》通过

1月22日 邓小平同上海各界人士共迎新春佳节。他充分肯定了上海的工作,同时指出:走一步,回头看一下是必要的。要注意稳妥,避免损失,特别要避免大的损失。回头总结经验,改正缺点就是了。他还说,实践证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工作做得是好的,是可以信任的。

2月1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到本世纪末,我国要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这是指导我国90年代乃至下世纪初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月14日 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发展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决定》,要求把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作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工作的一个战略重点来抓。同时指出,这项决定也适用于东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

2月15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指出要把握时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积极稳步地放开价格和经营,增强粮食企业的活力,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进一步向粮食商品化、经营市场化方向推进。

3月5日-7日 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二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的建议》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等。按调整后的“八五”计划,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由原定平均每年6%调高到8%至9%。全会认为党政机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重要条件,必须抓紧进行,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

3月8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1993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要点》提出,本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为重点,围绕把企业推向市场这一中心环节,加快企业改革;以加快价格改革为契机,配套推进财税、金融和计划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市场体系,加快以改革进口管理体制为重点的外贸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提高综合改革试点水平,切实做好新体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3月12日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王震因病在广州逝世,享年八十五岁。

3月14日-27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李瑞环当选为全国政协主席。

3月15日-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李鹏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改后的宪法,肯定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肯定了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肯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等。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三个附件和区旗区徽图案,关于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自1999年12月20日起实施。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会议选举江泽民为国家主席,荣毅仁为国家副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江泽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李鹏为国务院总理;选举任建新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思卿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月1日 中共中央召开经济情况通报会,江泽民发表对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意见。他说:当前,国内形势和国际环境为加快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必须从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做到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相统一。力求做到既加快发展,尽力而为,又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在发展速度上,不搞一刀切,一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有条件的能搞多快就搞多快,暂时没有条件加快发展的不要勉强。要防止经济过热。

4月19日 国务院作出有关机构改革的决定,决定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19个调整为13个,办事机构由9个调整为5个,国务院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也作了调整。

4月27日-29日 经过半年多的酝酿和准备,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汪道涵和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辜振甫在新加坡举行会谈。双方就两岸经济合作、两岸科技文化交流、海协与海基会的会务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签署了《汪辜会谈共同协议》等有关两岸关系的四份协议。汪辜会谈是两岸授权的民间团体的最高负责人之间首次进行的民间性、经济性、事务性、功能性会谈。

6月2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文件指出,我国经济在继续大步前进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某些方面的情况还比较严峻。在解决问题时,要切实贯彻在经济工作中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同时要注意稳妥,避免损失,特别要避免大的损失的指导思想,把加快发展的注意力集中到深化改革、转换机制、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上来。文件提出了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稳定金融形势等十六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措施。

7月2日 乔石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努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讲话。他指出,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要抓紧时机,努力做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法工作,认真解决市场经济立法中遇到的问题。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外交部部长钱其琛担任。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科学技术基本法。

7月5日-7日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朱镕基在会上强调,金融改革的重点是:强化中央银行的职能,加快形成统一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通过改革,建立一个在国务院领导下的独立执行统一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体系;建立一个中央银行监管下的国家政策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一个统一、开放、高效、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

7月20日-23日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同时召开。朱镕基在会上指出,财税工作的当务之急是整顿财税秩序,加快财税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进行整顿,在整顿的基础上加快改革。

8月20日 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九十年代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纲要指出,坚持把加强农业放在首位,是事关全局的头等大事。到2000年,粮食产量要达到5000亿公斤,农业总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格)达到12100亿元,年均增长4%左右。农民生活要达到小康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元,年均增长5.8%。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步子要加快,到本世纪末,确保解决群众的温饱问题。11月4日,国务院印发这个纲要。

8月20日-25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会在北京举行。江泽民在会上讲话指出,反腐败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必然要求,是集中力量把经济建设搞上去的重要保证。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又要有现实的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把突出问题解决好。

8月22日-28日 江泽民考察东北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考察期间,江泽民提出,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第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第二,加快金融体制、投资体制、财税体制改革等配套改革,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第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8月31日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白皮书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台湾问题的由来及现状,阐明了中国政府关于台湾问题的原则立场和基本方针。

10月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要求在近期内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二、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三、狠刹几股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10月18日-21日 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农村工作会议。18日,江泽民在《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讲话中指出,从长远来看,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农业和农村始终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当前深化农村改革,也应以培育市场主体、健全市场体系、加强宏观指导和对农业的保护为主要内容,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

11月2日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出版发行。文选汇集了邓小平从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到1992年春视察南方这一时期的主要著作。同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决定》并举行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报告会。江泽民在报告会上指出: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郑重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经过延安整风和党的七大,又郑重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写到自己的旗帜上。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经过十二大、十三大到十四大,我们党又郑重地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写到了自己的旗帜上。

11月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指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为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

11月11日-14日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在京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些主要环节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11月20日 江泽民出席在美国西雅图举行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发表讲话,提出要把一个和平与繁荣的世界带入21世纪。会议的前一天,江泽民主席和克林顿总统举行正式会晤,这是两国最高领导人自1989年2月以来的首次正式会晤。

12月15日 国务院作出《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改革现行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12月20日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公司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公司法。

12月25日 国务院作出《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

12月26日 毛泽东诞辰一百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举行。江泽民在会上发表讲话指出:毛泽东思想永远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宝库和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永远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行动指南。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是近代以来中国伟大的爱国者和民族英雄。

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4634.4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第一产业增长4.7%,第二产业增长19.9%,第三产业增长10.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072.3亿元,其中国有单位完成基本建设投资4615.50亿元。全国财政收入4348.95亿元,比上年增长24.8%;财政支出4642.3亿元,比上年增长24.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62.1亿元,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比上年增长13.2%。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11271.0亿元,其中出口5284.8亿元,进口5968.2亿元,入超701.4亿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77.4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921.62元。

★1994年----经济改革进入整体推进新阶段

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形成,但改革的实际推进,仍然按照80年代初期的做法,以“增量改革”的方式进行。这就是说,对于计划经济原有的部分(存量部分)不作大的改变,改革和发展着重在增量部分进行。

  增量改革战略对于80年代中国改革的快速推进起了良好的作用,但由于这样的改革没有触动国有经济,没有改变“双轨制”的基本态势,就不能不带来消极的后果,而且这种做法持续的时间愈长,其消极后果也体现得愈严重。

  为了克服相关矛盾,中国政府酝酿用价格、税收体制和财政体制的配套改革消除“双重体制胶着对峙”状态,全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

1999年-2009年:西部大开发战略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1999

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改革战略

1995年9月,中共中央十四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搞好大的,放活小的。1999年9月,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提出要积极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中小企业的决策。“抓大放小”是中共中央针对我国国有企业现状制定的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改组的重大决策,一方面要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发挥稳定经济、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和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等的骨干作用,另一方面要放开放活量大面广的国有小企业,使之寻找更为适合自身特点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模式,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抓大”以现代企业制度为规范,对经济效益好、实力强、资产负债率合理、有前途的重要企业实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促进其壮大;对经济效益较好、实力强、资产负债率较高、生产正常的企业,要加强管理,加强技改力度,增资减债,创造有利条件使其进入市场公平竞争;对经济效益差、资产负债率高、经营困难、但又是经济中非常重要的行业,要综合治理,给予必要的扶持。“放小”就是探索搞活企业的多种途径,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从1995年起,国务院决定抓好1000户重点企业,并选择企业进行试点。在“放小”过程中,一些地方简单理解为“一卖了之”,刮起卖企业之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1998年、1999年,中共中央采取积极措施,制止了“放小”过程中的错误倾向。

西部大开发战略

西部大开发战略是中共中央为贯彻邓小平“两个大局”思想和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而制定的发展战略。1999年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提出,加快开发西部地区对于推进全国的改革和建设是一个全局性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时机已经成熟。1999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开发西部战略,并决定成立西部开发领导小组。2000年1月19日到22日,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布置了需要集中力量进行的重点工作。2000年10月26日,国务院又发出《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西部大开发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积极进取、量力而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防止一哄而起,反对铺张浪费,不搞“大呼隆”。要加快转变观念,加大改革开放力度,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搞好宏观调控结合起来,把西部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同各方面支持结合起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任务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工业结构,发展特色旅游业;发展科技教育和文化卫生事业。力争用5到10年时间,使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西部开发有一个良好的开局。实施西部大开发,要依托亚欧大陆桥、长江水道、西南出海通道等交通干线,发挥中心城市作用,以线串点,以点带面,逐步形成我国西部有特色的西陇海兰新线、长江上游、南(宁)贵(阳)昆(明)等跨行政区域的经济带,带动其他地区发展,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西部大开发。

2000

电信业改革

2000年4月20日,中国电信[3.56 0.85%]集团和中国移 动通信集团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电信业改革取得新的突破。组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是我国通信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深化电信体制改革,进行战略重组的成果,对于加快我国通信事业发展、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提高我国信息通信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是以原邮电系统移 动通信与固定通信业务分营后的全国固定网络及相关资产为基础组建的特大型国有通信企业。集团公司主要经营国内、国际各类固定电信网络与设施(含本地无线环路);基于固定电信网络的话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通信与信息服务;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等业务以及国家批准经营的其他电信业务。

2001

十五计划

2001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1999年,有关部门即开始准备编制“十五”计划。200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根据这一建议,国务院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于2001年3月15日在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开始实施。“十五”计划是我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也是我国完成经济发展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在2001年到2005年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国民经济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为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奠定坚实基础;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重大进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出实质性步伐,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就业渠道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物资文化生活有较大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得到加强;科技、教育加快发展,国民素质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十五”计划期间,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速度年均为7.1%左右。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2001年11月10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通过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同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这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

2002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部署

2002年11月8日到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我国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会议提出,21世纪头20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胜利完成这些任务,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民航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早在1987年2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就出台了中国民航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民航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民航局不再直接经营航空企业;全国成立六大骨干航空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002年10月11日,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5.02 1.21%]集团公司三大航空运输集团公司及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三大服务保障集团公司同时宣布成立。新成立的六个集团公司脱离与民航总局的隶属关系,各自成为“自主经营”的企业。这标志着我国民航管理体制改革出现重大突破。

2003

科学发展观

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机遇加快经济发展,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二是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三是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研究和解决“三农”问题,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四是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发挥各个地区的优势和积极性,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五是坚持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六是坚持改革开放,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统筹推进各方面的改革,使各方面改革相互促进。七是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过程中形成的新的执政理念,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大会一致同意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认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2003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拟提请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的文件,研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问题。2003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发展接续产业。2004年3月23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提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要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快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这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根本出路。二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主要任务。三是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这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途径。四是切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这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保证。2007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组织编制的《东北地区振兴规划》。《规划》提出了东北振兴的目标是: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实现东北地区的全面振兴。将东北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和能源的保障基地、国家重要商品粮和农牧业生产基地、国家重要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以及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考虑作出的重大决策。振兴老工业基地既是东北等地自身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严格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

2003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钢铁、电解铝、水泥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原材料,近年来受市场需求的拉动,这些行业投资增速加快,产量大幅度上升。一些地区和企业受利益驱动,不顾市场、资源等外部条件,违反规定大规模新建和扩建钢铁、电解铝、水泥项目,出现了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违法生产现象。对此,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清醒认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照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采取有力措施,迅速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势头,促进这些行业的健康发展。2004年2月4日,国务院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加强宏观调控,严格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

 

2004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05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1月,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提出: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七、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八、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五大目标是: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协调推进五个方面的建设:第一是经济建设,第二是农村的政治建设,第三是文化建设,第四是社会建设,第五是农村基层的党的组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坚持宪法规定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不动摇;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群众的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2005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36

2005年2月2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三十六条”。《意见》指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国务院提出了:一、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二、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三、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四、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五、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六、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七、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等七个方面三十六条意见。

2006

十一五规划

2005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提出,“十一五”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十一五”时期的主要目标是: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耕地减少过多状况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

提前取消农业税决策

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五年内取消农业税。此后,全国减免农业税步伐加快。2005年3月,已有26个省(区、市)宣布取消农业税。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宣布:2006年将在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原定5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3年就可以实现。到2005年,全国免征农业税的省份已有28个。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提前取消农业税决策,通过了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草案,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全面取消了农业税。中央作出了提前取消农业税的重大决策,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广大农民的关爱、对农村繁荣的关心、对农业发展的关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在农业和农村发展还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提前取消农业税,关系到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的伟大复兴。进入新世纪[32.94 0.73%],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总体上已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财力不断壮大,使国家财政有能力、有实力承担取消农业税成本。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对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相比,全国农民共减轻负担1265亿元。

2007

颁布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了《物权法》。《物权法》共有5 编、18章、247条。《物权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这部法律确立的公私财产平等保护原则是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现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多种所有制成分共同发展的前提。

颁布劳动法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的制定,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法》共有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8章98条。《劳动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开始施行。

2008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008年2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意见》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意见》指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各级政府要按照加快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意见》指出必须严格依法行政。

抗震救灾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我国四川汶川等地发生了震惊世界的特大地震。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震级达里氏8级,最大烈度达11度,余震3万多次,涉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等10个省区市417个县(市、区)、4667个乡(镇)、48810个村庄。灾区总面积约50万平方公里、受灾群众4625万多人,其中极重灾区、重灾区面积13万平方公里,造成69227人遇难、17923人失踪,1510万人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房屋大量倒塌损坏,基础设施大面积损毁,工农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多元,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次生灾害举世罕见。灾情发生后,政府立即组织了我国历史上救援速度最快、动员范围最广、投入力量最大的抗震救灾斗争。从废墟中抢救出84017名群众,解救149万名被困群众,及时救治430多万名伤病员,其中1万多名重伤员被快速转送全国20个省区市375家医院,妥善安排1510万名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881万名灾区困难群众。全国人民心系灾区、情系灾区,形成了齐心协力抗击灾害的磅礴力量。在抗震救灾斗争中,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实现了水乳交融般的融合,成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形成了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

2009

十大产业振兴规划

2008年11月到2009年2月,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根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陆续制订发布了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以及物流业十个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年1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山东视察时称,正在制定十个重要产业的调整振兴规划,首次被提出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汽车产业与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2009年2月4日,纺织工业和装备制造业的产业振兴规划出炉。2009年2月11日,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得到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2009年2月18日,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获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2009年2月19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轻工业和石化产业调整振兴规划。2009年2月25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有色金属业和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至此十大产业全部获得国务院原则通过。上述十个行业中,有的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有的是重要的战略性产业,有的是重要的民生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举足轻重,对于我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扩大内需、增强发展后劲意义重大。(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赵学军 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