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用“法治GDP”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0:15:53
甘肃:用“法治GDP”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3月30日,甘肃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省委常委、副省长刘永富受徐守盛省长的委托,向省人大常委提出了在今后五年之中,省政府将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职权法治化;优化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推进立法法治化;提高行政效能,推进行政服务法治化;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管理法治化;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行政救济法治化;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行政监督法治化;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法治化等“八个法治化”为“蓝本”,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同时,又重点报告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年)》,从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系统“设计”了甘肃省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及其考核体系,把依法行政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的“法治GDP”。这表明省委、省政府树立起了新的“法治GDP”政绩观,用“法治GDP”来评价和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
  其实,在过去的五年间,甘肃省各级人民政府已进行了许多颇有意义的制度创新与实践,诸如“酒泉依法行政考核‘一制两式’”、“白银行政执法考核‘白银模式’”、“定西服务型政府‘定西模式’”、“张掖自由裁量权‘甘州模式’”等等,独具特色、行之有效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已成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测评标尺和持久动力。然而,在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膜拜官员考核经济指标的社会气候下,推进依法行政考核体系阻力重重。

  如何破解依法行政“动力不足”这一难题?

  众所周知,GDP不仅是衡量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也是官员政绩考核的最重要标准。但是,经济领域的GDP指标,毕竟不能取代其他指标,如法治指标、民生指标等。在一个法治社会,仅用经济上GDP来衡量官员工作实绩远远不够。在法治社会,政府的工作实绩也应有指标。由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提出,考核政府实绩,“法治GDP”也不可少。
  衡量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而法治是影响一个地区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反映在政绩考核的标准之中,确实需要有新的思路。其实,GDP是GDP,法治是法治,但仅仅说法治是政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很难被人重视。“法治GDP”这个形象的说法,意义大抵在此。
  “法治GDP”其实是一套纳入官员绩效考核体系的指标———依法行政指标。建立起包括政府依法行政指标在内的完整的政绩考核体系———“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树立起新的“法治GDP”政绩观,用“法治GDP”来评价和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毋庸置疑,这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领域都是有深远意义的。
  那么,行政机构是否做到权责相统一、是否做到职权法定、是否按照法律的原则和精神行事,应该是“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若行政机构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即使经济发展再好,也难说法治以及社会整体状况得到了改善。

  判断一个政府是不是法治政府,一个行政机关是不是法治机关,关键看其是否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制度如何有效衡量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作用?这是值得探讨的。如今,把依法行政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严格按照《甘肃省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积极探索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量化总体目标,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群众评议和专项评价,增加社会评价的内容和范围等措施逐步贯彻落实,应该说,这些“法治GDP”正成为推动甘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