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龙树“缘起性空”思想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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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龙树“缘起性空”思想辨析

(2010-07-05 10:01:20) 

龙树“缘起性空”思想辨析

 

《北大禅学》创刊号,罗 翔 

内容提要:本文从龙树偈:“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出发,指出龙树把缘起法遍于一切所造成的困难,以及龙树是如何用二谛超越这些困难的。同时也对胜义、世俗二种言说方式做了区分,指出二谛与三性的不同、性与相的分野关键在于言说方式的差别。论述中又对缘起、性空、缘起性空、自性等概念作了详细的分析,说明了它们在龙树体系和其他宗派的不同含义,从而表明龙树宗的实相论特征。

 诸家都讲缘起,但不离缘起而讲性空,即缘起即性空则是龙树所发明的中观派宗义(按:小乘也讲缘起,但得出的结果是分析空而不是性空,分析空承认“缘”及“作用”的实有。前者如“极微”、“刹那”等实有,后者如《顺正理论》卷七:“(众贤)谓有为法等虽缘生,而不失自定相用,故世尊说法从缘生,亦说地等别有相用,如地界等虽从缘生,而如前坚等自相。”又从小乘讲缘起,讲空,往往分为不相干的二截,一个是有为法,一个是无为法。龙树则主要依《般若经》中的“不二”、“实相”、“无分别”的思想,提出即缘起即性空。另外,在佛教各派内部虽然都承认缘起,但并不认为一切法都是缘起的。如小乘的极微,遍通大、小二乘的三无为,真常系的真如等,都不能说是缘起的,他们所极成的缘起仅仅局限于种现关系或合关系的有为法缘起。以是故,不离缘起而讲性空,即缘起即性空者,只能是龙树所倡的中观宗宗义。《中观·四谛品》出偈云:1“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起。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此点表示昭然。宗喀巴大师也认为龙树所讲的缘起遍性空,性空即缘起。在《辨了、不了义善说藏论》中他说:“如是若以因缘为生因,即谓诸法皆无自性,说性空义即缘起义,论师(龙树)见此较佛余说最为殊胜,是无上法,故诸论中多宣说缘起门中称赞世尊”(又见《中观略义·观圣谛品》:“然如此中空义,即缘起义。”另《菩提道次第广论》释二十四品二偈云:“此说性空能遍缘起”2)。可见龙树在运用“缘起性空”的时候,是将二者完全等同,可以说,二者是互为充分必要条件的,所不同的只是缘起侧重于从生灭法来描述胜义谛理,而性空则是对胜义谛理的直接规定。而龙树这样做,就不得不把缘起法由有为法扩大到一切法的范围,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例如性空是如何遍缘起的?如此等等。本文论述这些矛盾是如何产生,以及龙树是怎样超越此矛盾的。


      一、缘起法的范围

缘起法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佛教内部各派回答各有侧重。龙树把缘起与性空等同起来,也就认为一切法都是缘起的了。《观四谛品》出偈云:“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按:此偈《广论》上译为:“若非依缘起,是法全非有。故若非性空,全非有是法。”3)。青目释曰:“若法有性相,则不待众缘而有,若不待众缘,则无法,是故无有不空法。”此则直斥非缘起法为“无法”。又《观五阴品》偈云:“离色因有色,是色则无因。无因而有法,是事则不然。”青目释云:“此无因法但有言说,思惟分别则皆无,若法从因缘有,不应言无因,若无因缘,则如我说。”此云一切法都是待因缘而成。由此龙树把缘起法的范围界定为一切法,一切法都是缘起法,缘起法外的“非法”,根本就不存在。《十二门论·观因缘门》又对此缘法作了内、外二种划分:“众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若无自性者,云何有是法。众缘所生法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外因缘者,如泥团、缕绳、陶师等和合故有瓶生……。内因缘者,所谓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各各先因而后生,如是内外诸法,皆从缘生。”

与此不同的是小乘学者则一致认为缘起仅局限于有为法的范围,这从无为法的定义就可以看出来,无为法不生不灭,不动无为,当然不会是缘起的了。《品类足论》云:“云何缘起法,谓一切有为法。”4《婆沙》中讲一至十二支缘起,其中一支缘起即有为法缘起:“复次世尊为受化者,施设缘起少多不定,谓或有处说一缘起,谓一切有为法总名缘起,如说:‘云何缘起?谓一切有为法。’”5这种缘起具体来讲就是四缘中因缘借其它三缘而生起诸法。小乘学者一般讲六因四缘,六因为小乘独有,四缘则共大乘,龙树在《大智度论》卷四十六对五因四缘的解释就来源于小乘。四缘是遍一切法的。《观因缘品》云:“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青目释云:“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以是四缘万物得生,因缘名一切有为法,次第缘除过去现在阿罗汉最后心心数法,余过去现在心心数法,缘缘、增上缘一切法。”《婆沙》卷二○云:“此重因缘如种子法,等无间缘入开导法,所缘缘如任仗法,增上缘入不障法……如是等过去现在非最后心心所法具四缘型,余有为法有三缘性,三无为法有二缘性,皆依义说不依物灭后生,前念有入引导后念,故称为开导法;缘缘是六识生起的条件和依据,故是任仗法;增上缘作用有二:一是胜势用,即对生起有帮助作用,二是不障碍,即虽无直接帮助,但也不成为妨碍,二者统称为不障法。四法的关系是等无间缘摄因缘,后二缘互摄又摄等无间缘,前二使有为,后二遍等通有为、无为一切法。应该注意:四缘虽然使遍一切法的,但并非四缘都能生诸法,四缘之中只有因缘能为生因,其它三缘都是助因,在佛家看来,世间上的所有法都是相互依持,相互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一切法,包括无为法都可以成为其它法的缘。如虚空无为,它本身可以作为意识的对象,因而是缘缘,另一方面有了它,运动就可以发生,因而也可以是增上缘。所以作为“缘”的法的范围大大超过缘起法的范围,缘通有为无为,而缘起只通有为。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龙树已把大小承认的缘起法的范围由有为法扩大到一切法,或者说对一切法都做了缘起的界定。这样一来就会有二个困难:一是小乘不承认一切法都是缘起的,大乘中的唯识学派也不承认。二是佛教里的法非常广泛,你承认的“法”是法,你不承认的“非法”也是法,有实体的山河大地是法,无实体的龟毛兔角也是法,现量所得的是法,比量所证的也是法。总之,凡“能取”所取的都是法,能取本身也是法。龙树要说一切法都是缘生的,必须要对无为法、无体法、不相应行法、遍计法作一个交待,这些法为什么也是缘起的?不但对这些法要重新做一番解释,而且对缘起本身也要做一个新的解释,另外他还得拿出教上的理上的依据。

但龙树除了讲缘起性空之外,没有对为什么一切法都是缘起的作一个详细的必要的说明,在很多时候他只是讲,无为法是依于有为法的,有为法无,则无为法当然没有。又说外道所计的极微、自性、神我等只是假名,是不存在的。6然而这些不存在的三无为、自性、神我等也是法,可以作为认识作用的缘缘和增上缘,就象《观五阴品》中所说的那样,无为法虽然不是生起法的原因(即“作因”)但可以作为“言说因”(即作为认识上的缘缘和增上缘),既然有这些作用,为什么“思维分别则皆无”呢?青目释中回答说:“虽有言说因,是事不然,虚空如《六种品》中破,余事后当破,复次现事尚可破,何况微尘等不可见法,是故说无因法世间所无。”这段话表明了龙树的立场主要是批判性的“破”。那么他破的是什么?由此破能成立一切法都是缘起的吗?尤其重要的是,缘起在他的用法里有什么特别的含义?他所破的对象又有什么特征?以下的论述将表明:龙树是把一切法区分相互对立的缘起法和自性法,二种法完全矛盾,也就是说凡缘起的法都是无自性的,凡非缘起的都是有自性的,反过来也可以说凡有自性的都是非缘起的,凡无自性的都是缘起的。在论辨方法上,他正是以破除自性法的存在而成立缘起法的。但作为创宗者的龙树也无需遵守。7以下详述之。 

二、自 性

什么是自性?龙树对此作了明确回答。《观有无品》出偈云:“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青目释云:“若诸法有性,不应从众缘出,何以故?若从众缘出,即是作法无有定性。问曰:‘若诸法性从众缘出,有何咎?’答曰:‘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青目释云)如金杂铜则非真金,如是若有性则不须众缘,若从众缘出当知无真性。又性若决定,不应待他出,非如长短彼此无有定性故待他而有。”印顺法师在《中观论颂讲记》里将此总结为三点:一、自有,即有任持自身不可改性;二、独一,表明其不变不动,不待因缘;三、常住,表明在时间上的永恒性。另外在《十二门论-观性门》中龙树长行云:“诸法若有性,则不应变异,而见一切法皆变异,是故当知诸法无性,复次诸法若有定性,则不应从众缘生,若性从众缘生者,性即使作法,不作法、不因待他名为性。”这二段话给自性下了一个完整的定义。即它不是因缘生的,它唯一的特性就是任持自身不变,故“性”也叫做“自性”,它是常住不灭的。另外,在《中论》里,龙树也多次以“非缘起”来定义自性,故自性也可以定义为“非缘起法”。龙树对自性的定义至少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和缘起法联系在一起,将非缘起的法都处理为自性。二是这种“自性”仅从“所执”的角度来描述,至少自性怎样由“能执”发生出来,则乏说明,而后期的中观派及唯识学正是沿着这一方向发展的。三是自性和缘起虽然是完全矛盾的对立,但二者的指称对象应该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二者是对同一事物的不同描述,而并非指二个互为不同的对象,此点是二谛言说的基础。在龙树看来所有的自性都是由于对缘起法的蒙昧无知造成的,自性就是对缘起法的执著,这种表述有些象唯识学上的依他与遍计之间的关系,但实际上二者属于不同的言说体系,不能混淆。

欧阳竟无先生在《辨二谛三性》中说,龙树讲的二谛是俗谛遍计全无,不如三性讲的依他起非有非无体现中道。8也有学者认为龙树只讲缘起空,而不是讲遍计的空。那么龙树所讲的空到底是缘起故空?还是遍计故空?自性空是不是就指遍计空? 

三、自 性 空 

提到自性空的时候,它有二种含义:一是因为缘起故无自性,无自性故自性空,这是讲龙树之空为缘起空学者的看法。一是认为自性就是遍计所执,遍计所执本身是空,如龟毛兔角,这是欧阳先生的看法。如果龙树承认缘起空外有一个遍计空的话,那么,他所讲的缘起就不遍性空,从而不能说一切法都是缘起的,解决这个矛盾的关键在于龙树的二谛说。以下的分析将表明:龙树讲的缘起性空是与般若智慧联系在一起的,在般若之智的观照之下,一切法都是缘起天生的,根本不会出现有自性的法,当然也不会有“缘起空”外的“遍计空”了。而把缘起空和遍计空合起来讲是就世俗来讲的,因为只有世俗流转无明的人才会有“自性法”,也可以观察出“种现”关系的因缘法,但对于“不生亦不灭,不断亦不常。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出”的八不缘起,就不是世俗之智可以观察得到的。故二种说法其实是能观察的主体不同,故所观察的境也就不同,圣者观空性,凡夫观自性。《观四谛品》云:“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青目释云:“世俗谛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间颠倒故生虚妄法,于世间是实,诸贤圣知颠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无生,于圣人是第一义谛名为实,诸佛依是二谛,而为众生说法,若人不能如实分别二谛,则于甚深佛法,不知实义。”此即云:那只得到果位的圣贤所观之境只有空性,再也不会受自性虚妄法的蒙蔽了,而未得果位的颠倒凡夫却看不出此空性,反而在此之上遍计自性,圣人看出了这种自性法的错误,就在俗谛中破除自性,在第一义谛上显示出缘起性空,这是圣者的善巧说法的方便,若不懂得用二种二谛来说法的话,那也就不能通达佛法的深义。 

四、缘起性空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龙树讲“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讲缘起即性空,性空即缘起,是从第一义谛的角度来讲的,其精神与《般若经》一脉相通。如《中论》开篇即引《般若波罗蜜》云:“佛告须菩提,菩萨坐道场时,观十二因缘如虚空不可尽。”《般若经》主要讲菩萨若之智所观照的境界,在此观照之下,一切法都不生、不灭、不着、无得、无知、一相、不二、无碍、无分别、离言说,一切法只是假名和合。如《摩河波罗蜜经》云:“舍利弗,我说菩萨但是假名,如舍利弗言,何因缘故,说我毕竟不生,舍利弗,我毕竟不可得,云何当得有生?乃至知者、见者毕竟不可得,云何当有生?…… 舍利弗,诸法和合故无自性,何等名生无自性?舍利弗,色和合生无自性,受想行识和合生无自性,眼和合生无自性及至意和合生无自性……”。10龙树的八不偈,就是对《般若经》内容的提炼和概括,此“大乘因缘相”“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出”。既是缘起,又是性空,缘起和性空完全统一起来。

缘起性空如何成立世俗谛呢?《观四谛品》云:“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此云世俗唯“假名”,这还是约胜义来说的,因为凡夫是看不到一切法都是假名的,所以龙树成立世俗反而被小乘讥为破坏四谛圣法。在《观四谛品》及《迥诤论》里龙树在回答外难时曾说:我说的空并不是空无一物,而空掉的只是自性,所以我可以成立四圣谛及涅磐等。但他并没有明白地说出如何成立世俗谛。说到底,龙树根本没有采取世俗的言说方式,而是采用了胜义的言说方式,故他不可能成立真正意义上的世俗谛。这就涉及到言说是不是可以表达胜义?以及在表达胜义时又采取什么方式?以下详述之。 

五、二种言说方式

如何成立世俗谛一直是中观派最复杂、最难弄清楚的问题。因为世俗之智是运用名词、概念、范畴等“假名”进行思考的,而在胜义谛境中,圣者是超言绝虑的。圣者当然可以言说,但一旦脱口而出就会被俗智无明所执着,这也就是月称即使在“名言”中也“不许自相”的理由。11在《中论》里龙树一方面认为:“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磐”12另一方面又说:“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无生亦不灭,寂灭如涅磐”表明了这种说不可说的矛盾,龙树是承认第一义谛可以借助世俗来表达的。而关键是如何表达出来?他所使用的言语方式与小乘及唯识学有何重要不同?为什么小乘大乘所计的法相他都要破除?这显然跟他对言语的看法有密切的关系。

大小乘经论中经常使用的判教方式是了义、不了义,或者说是“显了义”、“秘密义”,此提法在《婆沙》、《阿含》里都可以看到。这里依据中观派的宗经《无尽慧经》来分析中观派的判教方法,我们将可以看出:它的教判主要是从言说方式上区分的。如果再和《解深密经》的教判作比较,可以看得更明白一些。

宗喀巴大师《辨了、不了义善说藏论-依止无尽慧经》中说:“龙猛父子虽未明说依《辨了、不了义经》而辨了、不了义,,然由解释经义之理已显说,其《显句论》、《般若灯疏》、《中观光明论》等,说依《无尽慧经》如是安立不了义,故今此中依据彼经。如彼经云:‘何等名为了义契经?何等名为不了义契经?若有显示种种字句,此等即名不了义经;若有安立显示甚深难可通达,此等是名了义契经。若有由其种种名言宣说有我、有情、命者、养者、土夫、补特伽罗、意生、儒童、作者、受者、无主宰中显似主宰,此等名为不了义经;若有显示空性、无相、天愿、无作、无生、不生、无有情、无命者、无补特伽罗、无主宰等诸解脱门,此等是名了义契经。此即说名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这里的了不了义主要就“所诠”即引文中所说“所显”的意义上来说的,不是从“能诠”、“能显”的角度来讲,能诠的主体可以相同,“所诠”的文字可能不同。“所诠”即以语言文字为工具的表达对象,《无尽慧经》根据表达对象的不同,分为二种,那些以世俗为表达对象的“土夫”、“有情”等都是不了义,那些以胜义境为表达对象的“空性”、“无愿”等都是了义。也可以说用来诠表实相的经论都是了义。用来诠表象界的都是不了义。这也就是为什么龙树要破除大、小乘法相的原因,小乘对宇宙、心性分析精微,强调从现象界构造自己的概念体系,唯识学讲阿赖耶识也主要由流转门来讲万法生起的原因,他们都是对现象界的描述,而不象《般若经》那样的彻始彻终地以实相为言语对象。故在龙树那里只有二谛,没有三性,概念的形成也往往是以“应成”的方式(即出敌之过得出相应正确的结论)出现。这种判教形式下,《般若经》是了义经,《中论》是了义论,可以撊缪灾匆鍞(即可以直接根据文句把握其思想不需要加以简别)。

但“实相论”是以“能诠”的主体是“圣者”的存在为前提,当“能诠”者为凡夫时,虽然他也可以说出“性空”、“无相”等名词概念,却不能同时把握到“性空”、“无相”之境,他们得到的只是名相、概念。这样一来性相分成二截,被称为“了义”的《般若经》反而导致众生的迷惑变成“不了义”。例如众生会问:你既然说缘生,为什么又讲缘生无生?你说这是在胜义境上看到的,我没有看到,为什么要相信它?这正如月称所讲:众生无始以来就被无明习气所缠绕,随遇何法没有不执为自相的。14 

与此不同的是《解深密经》中的判教。《深密》作为法相唯识的宗经主要从流转门来解释法相,它侧重于世俗法为言说对象成立三种自相,代表着佛教世俗化的趋向和方便学说的深入开展。《深密》按照有无“更有上、有容”、“有诤论”的标准,判《般若经》为第二时无相教,认为它更有“上胜教”、“有容他破”、“为声闻人诤论依处”。例如《般若经》中的讲的“一切法皆无自性”在《深密》看来就是世尊说法的秘密,属于不可“如言执义”的不了义教,而世尊在《深密》中由“一切法无自性”开示出的三无自性,是可以“如言执义”的了义教。又如《深密》上说,当讲到“一切法皆无自性的时候”应该加上胜义简别,否则的话是不了义。15 

《深密》与《无尽慧经》判教的不同表明了二者在言语方式上的不同立场:《无尽慧经》主要依于二谛说法,判胜义说法为了义教,把小乘经论世间说法得判为不了义教,表现在言语上就是破除小、大乘的法数法相,不用五位七十五法、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等包俗言说来组织自己的学说,直接的用描述胜义的言语“不二”、“无分别”、“不生不灭”等作为说法的手段,以于除此以外的概念往往处理成“自相”、“假名”给予否定。《深密经》则不同,承认三自性、八识等法相的有效性和方便善巧,认为这是解开佛法秘密的钥匙,表现在言语上就是除了讲第三性之外,还讲前二性。依他起仅仅是种关系的生起,偏计执是执有自相,二者都是就凡夫的经验来讲,又讲圆成实性,说出佛的境界,性相双出,能够摄含更广泛的根机。 

龙树的年继者清辨、月称等在言说态度上同唯识相似,他们都加强了对世俗谛的解释,突出了世俗显了胜义的作用。例如月称用“有”和“有性”、“无”和“无性”来解释“一切法皆无自性”,认为破的是“有性”和“无”,立的是“有”和“无性”,这种说法就避免了一味讲诸法实相的尴尬,从而通过世俗谛获取小乘的承认,月称又把“一切法皆无自性”解释为“名言中亦不许自相”,这也大大丰富了中观派二谛的内容。16清辨的做法是:在“一切法皆无自性”前加上胜义简别,认为“一切法皆无自性”是约胜义来说的,若就世俗讲则犯了“断灭空”的大错,他还把龙树的“不生亦不灭”的八不因缘由遍一切法缩小到仅遍有为法,在《掌珍论》中立比量云:“真性有为空,如幻缘生故。无为无有实,不起似空华”,表明了他这种立场。清辨和月称的做法标志着龙树以来性相双出的趋势,这也是在中观和唯识相互交涉中各自吸收丰富自身学说的结果。后期的中观更注重于修持,渐渐和密教合流,已不是龙树学的本来面目了。 

注:

1 以下《中论》各品只引品名。

2 见《大藏经补编》第10册P736,以下简称“补10/736”。《菩提道次广论》以下简称为《广论》。

3 补10/736。

4 转引《大毗婆沙论》P117,见《大正藏》第16册,简称为“大16/117”,下同。

5 大16/112。

6 见《大智度论》、《中论-观有为品》,大30/19,《中论-观五阴品》,大30/6。

7 见沈剑英《因明学研究》,东方出版中心96年版,及龙树《精研经论》法尊译,见《佛典辑要》第十二册,四川人民出版社95版。

8 见《欧阳竟无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95年版。

9 见《佛教基本教义论集》(二),台湾大乘出版社,张曼涛主编。

10 大8/269。

11 见《中观思想论集》,台湾大乘出版社,张曼涛主编。

12 大30/32-33。

13 大30/23。

14 同11。

15 见《解深密经》及宗咯巴《辨了、不了义善说藏论》,补10。

16 同11,又见《广论-毗卢舍那章》。

(作者 北京大学哲学系95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