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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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美国(1950-1962)第22章  芝加哥学派经济学(1)    要搞清哈耶克为何没有在芝加哥大学经济系获得一个教职,重要的是要搞清楚芝加哥学派经济学与芝加哥大学经济系之间的区别。哈耶克回忆说,他跟芝加哥大学之间的联系,始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罗宾斯“很推崇奈特的《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一书。机缘凑巧,后来罗宾斯又对雅各布·维纳的著作发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维纳和奈特两人在哈耶克及伦敦经济学院的同事们中间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人物”,他们都曾于20世纪30年代在那里讲过课,哈耶克既熟悉了他们的著作,也跟他们建立了私人关系。哈耶克曾提到“20世纪30年代伦敦—芝加哥间的关系”①。   
    米尔顿·弗里德曼把芝加哥学派经济学的源头追溯到詹姆斯·劳夫林(James Laughlin),他是成立于1892年的芝加哥大学经济系的第一任主任。劳夫林主张进行货币改革,带头反对自由银币。在世纪之交,他出任印第安纳货币委员会委员,并撰写了最后的报告,这份报告对1913年制订《联邦储备法》发挥了重要作用。劳夫林跟共和党关系密切。   
    弗里德曼写道,劳夫林“最重要、也最持久的贡献”是担任芝加哥大学经济系主任一职时做出的。劳夫林“在为该系配备教员、并指导该系工作的时候,显示了对多样化观念的异乎寻常的宽容心态”。弗里德曼强调说:“晚近以来,跟劳夫林时代一样,人们普遍认为该系是自由市场经济鼓吹者的大本营。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的这种看法是正确的,因为这个时期,该系的知名教员确实秉持这些理念,他们也非常有效地传播着这些理念。然而,他们……其实只是系里的少数。系里教员对政治的看法是各不相同的,而不是一致的。”②   
    一般都认为,真正创立了芝加哥学派经济学的人是奈特,他生于1885年,卒于1972年。弗里德曼、乔治·斯蒂格勒、亨利·西蒙斯、阿伦·迪莱克特等人都是奈特的学生或受过他的影响。斯蒂格勒讲过奈特年轻时代的一则故事,最好地说明了奈特的性格:“在具有深厚宗教情怀的父母的劝导下,孩子们在教堂中签署了一份誓约,保证以后永远上教堂。回到家后,弗兰克(当时十四五岁)生起了一堆火,并说,‘烧掉这些东西,因为在胁迫之下做出的誓约和保证是没有约束力的’。”③奈特是一位打破传统信仰的人。关于他,芝加哥流传着一个笑话,“没有什么上帝,但弗兰克·奈特却是上帝的代言者”。布坎南说过,在奈特看来,“没有任何东西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管是宗教教条,还是社会秩序的法律和制度,不管是通行的道德规范,还是对宗教或世俗文本的传统阐释。任何东西、所有东西都需要进行一番批评性审视,审视的标准可能会受到外部影响,但归根到底,是独立于外部影响的。奈特对上帝的、人和历史的态度体现了某种勇气和自信,他故意让那些鼓吹正统学说的自鸣得意的人士坐立不安”④。   
    关于维纳——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中期活跃在芝加哥大学的另一位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写道:“1932年秋天,我在芝加哥大学上学的第一个学期,上了一门维纳的课,他是位伟大的老师,非常有感染力。维纳的理论课为我打开了一个新世界。他让我认识到,经济理论是一个连贯的、合乎逻辑的整体,而不是把几条互不相干的命题凑在一起。”⑤维纳对于成本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经济学史专家亨利·斯皮格尔说:“在国际经济领域,无人可与他匹敌,他也是一位杰出的思想史家。”⑥弗里德曼回忆说,他读研究生的时候,系里的教员还有劳埃德·明茨、保罗·道格拉斯和亨利·舒尔茨;他们“是一群才华横溢、而看法各异的杰出的经济学家”⑦。1946年,维纳离开芝加哥到普林斯顿,弗里德曼接替了他的位置。   
    乔治·斯蒂格勒也这么形容过奈特的追随者亨利·西蒙斯。西蒙斯“在其出名的小册子《自由放任的积极纲领》中宣扬某种形态的自由放任原则,但那是一种什么形态的自由放任!他提出对电话、铁路等基础产业实行国有化,因为在这些产业,管制起不了作用。西蒙斯强烈要求在所得税方面实行一种极端平等主义的政策,并对广告等商业活动实行严密的管制。他的很多纲领与其说合乎资本主义原则,不如说合乎社会主义原则。但在货币政策领域,他对后来的芝加哥学派产生了很大影响,他有力地论证了,应该按照某种规则执行货币政策,而不是人为地随意操纵货币。尤其是他提出,这种规则旨在实现某种全面的价格指数的稳定。这一规则,显然是后来人们提出的货币供应应当按稳定的速度,比如说每年3%或4%增长的雏形”⑧。   
   
第四部 美国(1950-1962)第22章  芝加哥学派经济学(2)    哈耶克最初想在芝加哥大学经济系谋得一个职位,不过后来还是接受了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的聘请。该委员会主席约翰·内夫在自传中,对1950年聘请哈耶克一事,随手写过一段话,对这段话,有的人确信不疑,内夫写道:“访问英国的时候,我在伦敦拜访了T.S·艾略特和弗里德里希·哈耶克,我觉得社会思想委员会一定要聘请这两位人物。哈耶克获得了一个终身教授职位,呆了差不多15年。经济系对社会思想委员会聘请他表示欢迎,但这些经济学家们却在四年前反对经济系聘请他,主要是因为,他们觉得《通往奴役之路》太通俗了,不是令人尊敬的学者应该写的东西。经济学家们觉得,只要不跟他们掺和,让他到芝加哥大学,他们绝没有意见。”⑨   
    由于几个原因,这段话被人误读了。首先,已经到了那一段的结束的最后一句话,如果是放在上下文中看,多少属于脱口而出的俏皮话。即使内夫的看法是深思熟虑的,经济学家在多大程度上不想跟哈耶克“掺和”,也依然值得讨论。   
    其次,对于哈耶克是因为《通往奴役之路》没能得到芝加哥大学经济系教职的说法,弗里德曼曾经谈到过:   
    根本没有这回事。他们确实不想要他,但主要是出于下面两条原因:第一,他们非常强烈地感觉到,他们应当挑选自己中意的人,而不喜欢别人指定的人。他们对学校管理当局提出的任何人选都会做出负面反应,不管那个人是谁。第二,他们不赞成他的经济学。《价格与生产》、他的资本理论———如果让他们从全世界找一位经济学家来充实到他们的队伍中,他们决不会选中《价格与生产》一书的作者。至于《通往奴役之路》,根本就没有关系。因为事实上,从意识形态角度看,系里大多数人都是哈耶克的同道。全美国人都知道,芝加哥大学经济系在经济学界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它具有相当明显的自由市场色彩。因此,《通往奴役之路》只能给哈耶克加分,而不是减分。是的,我敢肯定,他们拒绝哈耶克的主要理由是,他们既不想让资助者篡夺了自己的决定权,哈耶克又不是他们自己想选择的人,他们也不想让校方决定他们的人事。⑩   
    批评芝加哥大学校长罗伯特·梅纳德·哈钦斯最激烈的一些人,就在经济系,他们一丝不苟地捍卫着自己的学术自治权利。   
    弗里德曼也忆及“卢诺和他答应资助哈耶克在芝加哥大学担任10年教授职位的故事,我觉得,这就是问题所在,校方问经济系,他们是否愿意为哈耶克提供一个职位,他们拒绝了。我当时也在那儿,但还是个新手。我根本没有参与过这件事的决策。但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他们是正确的。泰德·舒尔茨当时是系主任,至于他的基本信念,跟哈耶克的完全一致。他是个行事极为公正的人,他非常推崇哈耶克。哈耶克拥护自由市场这一点根本不是系里拒绝他的理由”{11}。   
    20世纪40年代后期,一般人并不认为哈耶克是个大人物,经济学界的学者尤其如此,只是后来他发表了多部重要著作后,人们回过头来才意识到,他是更广泛的社会思想领域的伟大人物。当时,《通往奴役之路》被认为基本上是一本通俗作品。尤其是在美国,人们认为,在专业经济学领域,他脱离了常规,完全属于边缘化的人物。哈耶克1941年出版的《纯粹资本理论》,几乎无人关注。他确实在从事政治理论、认识论、社会科学方法论、心理学等方面的研究,但他已不再是活跃的专业经济学家了,他自己也不认为自己是个专业经济学家。   
    D.盖尔·约翰逊从1944年起就在芝加哥大学经济系,他记得给哈耶克提供一个职位的想法,根本就没有进入正式表决阶段。他又说,全系人好象已经达成了共识,约翰逊还说,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出版之前的经济学思想就让他“不可能被这里接受”。{12}   
    哈耶克自己关于自己没有去成芝加哥大学经济系的回忆,似乎并没有内夫在自传中那段话强调的含义。比如在一次访谈中谈到去芝加哥大学的事时,哈耶克是这样说的,“很凑巧有个小插曲。有人最早建议我去经济系,但他们不要我”{13}。哈耶克并没有投入多大精力争取进入芝加哥大学经济系;事实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他决定移居美国时,最初想进的是普林斯顿。   
    哈耶克也回忆说,在进芝加哥大学这件事上,“经济系的朋友做了不少努力,但我想,他们受到了计量经济学家们的阻挠。这些计量经济学家不想要我,因此,我在芝加哥大学经济系找个教职的打算就落空了”{14}。他还说:“他从来都对宏观经济学或计量经济学没有好感。而他们也认为我过时了,不能接受他们那类新观念。”{15}乔治·纳什在其权威的《美国保守主义思想运动》,论述到战后是这样说的,“这个时代还有一个象征,跟路德维希·冯·米塞斯一样,哈耶克也不得不依靠私人资助,才能进入美国学术界”———资助他们两人的,都是沃尔克基金会。纳什补充说,约翰·内夫、阿伦·迪莱克特、亨利·西蒙斯“劝说这家保守的小基金会支付哈耶克的部分薪水”{16}。   
    弗里德曼当然是经济系中跟哈耶克最为相契的。哈耶克在1978年说到,在芝加哥,他“跟弗里德曼来往非常密切,后来跟乔治·斯蒂格勒也极熟。因此,我跟经济系部分教员关系很好,不过,从数量上看,计量经济学家们占上风……而我只跟奈特和他的那个圈子来往”{17}。   
    哈耶克之所以希望在社会思想委员会获得一个职位元,部分是因为在教了二十多年经济学后,他有“一点厌倦”了。他“已经对当经济学家提不起精神了,而对于经济学当时发展的方向,他也觉得格格不入”。不用再教经济学,他觉得“松了一口气”。同样,他也不用承担行政管理责任了,而在伦敦经济学院最后一年,他就干着这种事。   
    哈耶克高度相信观念的力量。他在生命的最后50年,之所以选择了政治和社会哲学而放弃了专业经济学理论研究,就反映了他的成熟的信念:前者比后者更重要,且包容了后者,同时这也反映了他的个人兴趣和优势。他相信,观念统治着世界,他也身体力行这一信念。   
    哈耶克承认,最后几十年中,他已经不是经济学家了。在《自由宪章》的导言中他说,他“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我们这个时代所面临的很多紧迫的社会问题的答案,归根到底,要靠我们认识到某些超乎专业经济学范围之外的原则”{19}。在1962年弗赖堡大学就职演讲中哈耶克也说,他学术生涯的前半段“完全投入到纯粹理论研究中,后来我则投入更多时间到专业经济学理论之外的问题”{20}。他之所以放弃经济理论,也是受他自己的一种想法的影响,他觉得,《通往奴役之路》发表后,他在经济学界已经声名狼藉了。   
    终于离了婚又结了婚,哈耶克心情极为轻松。很多年来,他都对第一次婚姻不满意,而又不能跟自己所爱的人一起生活。在芝加哥大学,他觉得很高兴,“从一个专门研究社会科学的比较狭隘的气氛中,又回到了那种综合性大学的氛围中。教员俱乐部、四合院俱乐部(Quadrangle Club)很有吸引力。坐在你对面的,今天是历史学家,明天是物理学家,后天又是生物学家。事实上,我不知道还有哪所大学像芝加哥大学那样,不同学科的学者之间有那么密切的交流”{22}。哈耶克到任的时候,该校有超过一万名学生。   
   
第四部 美国(1950-1962)第23章  社会思想委员会    哈耶克后来回顾自己在社会思想委员会的职位时说,这个职位给他提供了“几乎是再理想不过的机会”,让他能够追求自己“逐渐形成的”兴趣①。该委员会是芝加哥大学校长罗伯特·梅纳德·哈钦斯提倡的跨学科研究方法的成功范例。它最初叫做文明研究委员会,旨在为超出常规院系组织藩篱的思想,提供进行研究生教育和学术研究的机会。根据研究芝加哥大学校史的威廉·麦克尼尔的说法,“社会思想委员会主席是约翰·内夫,资金主要由他的妻子提供,委员会是一个精英群体。内夫只聘任他自己喜欢、推崇的人,这些人的专业背景则非常多样化,他请他们指导精选出来的十几名研究生的研究”②。从1946年到1964年,内夫一直担任委员会主席,他曾这样形容这段时间委员会的状况,“我们一次招收的学生不超过13名,而不算著名的访问学者,本委员会常任的教员就在8到10人”③。由于学生和教员之间比例这样低,师生之间形成了密切的关系。这一项目的学生来自各个专业———除了社会科学外,还有人文学科、自然科学、艺术领域。这是一个近乎理想的学术环境。   
    1950年秋天,哈耶克到任的时候,正值委员会蒸蒸日上的时期。尽管它一度获得了“被排挤者的沙龙”的名声,这是委员会一位成员戴维·格伦的话,但其成员都是非常出色的学者。正是由于他们过于超前,所以他们经常不被传统的院系接纳,他们之间也经常发生冲突。   
    撰写哈钦斯传记的玛丽·安·德祖拜克说,委员会的研究在“大学里是独一无二的。最早的时候,内夫拟了一份由其它系教员上课的相关课程清单,逐渐地它自己为在委员会攻读硕士和博士课程的学生提供了跨学科的课程表。内夫请来艺术、哲学、神学等等学科的人来校讲课。战后,委员会开始聘请自己的教员”。⑤   
    哈耶克的头衔是社会与道德科学教授,这有点继亚当·斯密的后尘,因为斯密曾经是位“道德哲学教授”。谢利·罗宾·赖特温是他的学生,他回忆过他的讨论课:   
    哈耶克对这个工作胜任愉快。每星期三,他都举办一个主题包罗万象的讨论课。星期三晚饭后,来自各个学科和各个国家的一群聪明而稚嫩的人会赶到一间仿哥特式会议室,围坐在一个很大的椭圆形橡木桌前,谈论哈耶克提出的话题。话题无远弗届,涵盖了哲学、历史、社会科学及其它方面的知识。而那些年长的参与者更给讨论课增色不少:有两位原子物理学家,一位是获得过诺贝尔奖的意大利人,另一位则是匈牙利人,他们在工程、物理学、电影、政治等方方面面,做出了广泛的贡献;有一位研究古典文化艺术、经营农场的爱尔兰人,精通莎士比亚、吉本、托尔斯泰、索福克勒斯、柏拉图和修昔底德;有一位极为虔诚而严谨的法国托马斯主义者,他推崇的是帕斯卡、普鲁东和T.S.艾略特;一位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好斗的无神论者,却热衷于探究神学问题;当今世界最重要的货币理论家,对树叶追逐阳光的动机和经济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入迷;一位考古学家,在慕尼黑和柏林的图像艺术传统中受的教育,却开设了关于尼采的课程,指导学生研究普鲁斯特;有《哥特式教堂》的作者,有《孤独的牛仔》的作者;还有提出“平民社会”(folk society)、发掘研究早期工业革命的人。学生则来自日本、中东、欧洲及美国偏僻的角落,个个都显示了极高的天资,可谓出类拔萃。⑥   
    这里所说到的学者依次是恩里科·费米、莱奥·西拉特、戴维·格伦、伊维斯·西蒙、弗兰克·奈特、米尔顿·弗里德曼、冯·布兰肯哈根、奥托·冯·西姆森、戴维·雷斯曼、罗伯特·雷德费尔德。这其中,费米获得过1938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哈耶克和弗里德曼后来则获得了诺贝尔奖。1939年,爱因斯坦写给富兰克林·罗斯福一封非常有名的信,开头是这样写的,“费米和西拉特最近的研究让我得出结论,铀元素可以被转化为一种全新而重要的能源……这种新现象可以促进人们造出炸弹”⑦,正是这封信促成了曼哈顿工程后来的组成,其总部就在芝加哥大学。因此,这个讨论课无论如何是个令人敬畏的群体。   
    赖特温继续写道,哈耶克“以一种平和、正直的风格主持着这个引人注目的群体进行讨论,使他的讨论课成为自由主义美德的一种完美实践。讨论的主题一般是自由主义,没有一个人对哈耶克的信念有丝毫怀疑。但如果有的学生希望出人头地,背叛了这里的人们普遍的信条,他也完全可以走自己的路。围剿异端在这里完全是不可想象的。讨论课是跟活着的、已去世的、古代的、现代的人物进行的对话;惟一的戒律是要确切地理解他人的思想,要诚恳地对待他人的质疑和不同看法。作为参与讨论课的人们的同事和老师,哈耶克的行为与这一无可挑剔的自由主义研讨会完全融为一体”。   
    哈耶克也回忆说:“我在那儿(芝加哥)举行的第一次讨论课是一生中最令我兴奋的。讨论的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方法论问题,而我请来参加我的讨论课的人有费米,有遗传学的伟大创始人莱特,还有几位物理学家。这是一个全部由教员组成的讨论课,来自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专业的最出色的人汇聚于一堂。这样的讨论课还是平生第一次。我从来没有能够把这样一群出色的人召集到一起,因为我没有讨论过这样好的问题。”⑨参加这个讨论课的大约有25个人。其中还包括阿巴·勒内尔,他是哈耶克在伦敦经济学院时的学生,这时任教于芝加哥大学罗斯福学院。   
    弗里德曼回忆说:“主要是由于哈耶克请来的发言者范围很广泛,所以,这些讨论课非常精彩。他们的看法形形色色。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是费米谈论方法论的那一次,这次谈话对我自己的研究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谈到了测量的概念,我永远不会忘记他说的一句话,这句话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测量就是进行区分,区分得越细致,测量得越精确。’这是一个极富启发性的看法。”⑩   
    战后初期,美国处于全球权力之巅峰,美国的生活水平也最高。抵抗共产主义的战斗让集体主义的支持者在美国国内基本上销声匿迹了。繁荣的20世纪50年代与萧条的20世纪30年代恰成对比。失业率非常低,经济增长总是好于人们的预期;苏联被看成是自由、进步的敌人,而不再是令人向往的指路明灯;整个世界没有大规模的战争,而且看起来也不大可能爆发这样的战争。20世纪50年代是美国人富足的时代,也是美国主宰世界的时代。   
    时代的这种变化或许可以说明哈耶克何以会放弃专业经济理论的研究。20世纪30年代那样大规模的经济萧条看起来不大可能出现了。因而人们对商业周期理论已经了无兴趣,而这正是他在专业经济领域研究的重点。20世纪30年代初期的经济状况与50年代英美经济状况之间,几乎没有一点相似之处。还有,这个时代,苏联的制度在经济效率方面似乎总是走在资本主义前面,于是,从社会主义的计算这场大论战中发展出来的思想,也似乎没有多大价值了。经济学界正在向数学化方向发展,而这又是他所反感的。   
    社会思想委员会成员戴维·格伦记得,当大家得知哈耶克要来委员会后,有些人“有点惊讶”。哈耶克被视为一个“守旧的右翼机构”资助的“陈腐的右翼分子”。尽管格伦记得芝加哥大学校长哈钦斯对哈耶克到该委员会表示高兴,但他也回忆说,哈钦斯并没有(像对待其它人那样)特别努力地争取哈耶克来本校。格伦回忆说,哈钦斯坚持,尽管哈耶克是由外面的机构资助的,但哈耶克不能成为某一特定立场的代言人,沃尔克基金会也绝对不能插手大学或委员会的事务。当然,哈钦斯也清楚地知道,他没有任何办法来限制哈耶克。格伦说,哈耶克为人“随和”、“老练”、“正派”、“拘谨”、“和善”,是位才华横溢的学者,但却“从来没有恃才傲物”。他积极地参加委员会的各项具体工作,比如指导学生,也积极承担大学指派的工作。给格伦印象最深刻的是,哈耶克将两种气质不同寻常地结合起来———他既是位“奥地利贵族,又是位非常纯正的英国人”。{11}   
    哈耶克以前的学生尤金·米勒写道:“他是在进入该委员会攻读研究生学位时第一次见到哈耶克的。在做博士论文之前,他的主要任务是研读西方思想名著,这是芝加哥大学特别强调的。他的阅读书目包括托马斯·霍布斯的《列维坦》、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埃德蒙·柏克的《法国革命论》。米勒回忆说,哈耶克痛快地答应辅导他阅读这些著作。在那些辅导活动中,我逐渐亲身体验到已经突出表现在他的著述中的那种精神品质———他那惊人广泛的知识兴趣,他对道德和政治理论中的基本问题的关注,还有他那无限宽广的胸怀。哈耶克知道,只有思想自由才可能形成观念的多样化。因此,当我的研究发展到对他的思想的某些根本原则产生质疑的时候,他继续向我提供无私的帮助和鼓励。他不求培养弟子,而是激励他的学生像他自己进行思考时那样诚实、果敢地直面艰难的问题。”{12}   
    詹姆斯·维西也是哈耶克任该委员会导师时的学生,哈耶克曾是他的论文答辩委员。维西回忆说,他对“‘费利克斯·弗兰克福特?穴1882—1965,曾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雪的司法推理观’很感兴趣,哈耶克觉得这是个很合适的题目,他跟弗兰克福特非常投契。一开始,这让我非常吃惊,因为我认为弗兰克福特在经济上主张政府干预。我后来逐渐看出,哈耶克和弗兰克福特都同样希望制度能够缓慢地、试探性地生长,都反对教条主义”。维西还记得,哈耶克告诉过他,“他喜欢的学习方式是,第一步,很快翻一遍全书,然后再回头仔细地研读。他当然是博览群书,他为我在研究弗兰克福特之前而进行的预备性研究开的那份书目,在我看来有点荒唐———竟然包括瓦泰尔、格老秀斯等等”。“在我看来,哈耶克似乎就是那种纯粹为了最大程度地接近真理而进行无私无欲、客观研究的典范。”{13}   
    斯坦利·海伍德是哈耶克20世纪50年代初的学生,他回忆道,他曾“有幸参加哈耶克在晚上举行的有关‘自由主义传统’的研讨课。这是我在芝加哥经历的最难忘的时刻之一。哈耶克受过宽广的、深厚的欧洲传统教育,他是理想的研讨课主持者。他也极为讲究礼节,很少过多谈论自己,但却会和善地插进几句话,引导别人,使讨论能够富有成果。我们每个人都要对当晚作主题发言比如讲‘法治’问题的人,提出自己的看法”。{14}   
    1951—1952学年哈耶克讲授“自由主义传统”的教学大纲把“思想自由”列为有待系统考察的第一个主题。在这里,哈耶克把“相信观念力量”作为大家讨论的第一个题目,在这份大纲中,讨论思想自由的篇幅要超过其它一切问题。从相信观念的力量开始,哈耶克依次讲到了单个人的才智的“多样性和局限性”;“真理只能从不同思想的自由讨论中浮现出来”;理性是社会性过程,一定要“相信说服的力量”;“任何人都没有能力专断地相信(他)无所不知”;“即使错误也应予以尊重”;“观念的传播不可避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他还列出了思想自由如下的“先决条件”:“宽容”、“思考……良心……言论、集会……(和)出版……之自由”;“不存在一切形式的审查”,教学和研究活动中的“学术自由”。{15}   
    罗纳德·哈默威说,哈耶克“他的举止无可挑剔,气质极为高贵,又具有优雅的学者风范。我承认,我觉得他有点过分讲究礼仪,尽管我慢慢跟他熟悉,但在获得博士学位后多次去看望他的时候,我们之间仍然存在着那堵把教授和学生分开的墙,尽管已经很薄了。事实上,即使在我四十多岁、且自己已当上教授若干年后见到他的时候,我也一直称他为教授。”{16}   
    英语系教员理查德·斯特恩回忆说:   
        我到芝加哥当教师,按当时的风气加入了四合院俱乐部。“弗里茨”(Fritz,Friedrich的昵称)·哈耶克坐在凸窗的方桌边上,这个位置是谁都可以坐的,是供没有专座的人坐的,没有人专用。那些年,我每月都有两三次跟他一起吃饭。我们有几十年没有见过面,但我发现他很高兴、也很有趣。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我也记不起来我是怎么跟他打招呼的,他是怎么跟我打招呼的。   
    哈耶克看起来有点难以接近,旁若无人,这更多是因为他的八字须好象总是让人觉得他对什么都不以为然,但我从来没有觉得他对我有什么屈尊俯就的傲慢心态。他会讲一些有意思的故事,有一则特别有趣,我现在还能记得,是关于他在伦敦经济学院的同事拉斯基的。他说:“拉斯基有非常出色的直感,又是个惯于撒谎的人。这两样结合起来导致了非常有趣、但有时也很严重的问题。”我记得他好象说,拉斯基曾猜到了丘吉尔正在计划要干的某件事,丘吉尔听人说拉斯基“知道了”他只跟内阁成员们透露过的计划。他就召集内阁开会,宣布有人将情报泄露给了拉斯基,“结果费了好大劲才弄清真相”。   
    哈耶克也谈过那个他一直在那里度假的奥地利小村庄,他一直以为那个地方的地产是外人不能购买的。   
    我还记得———别人告诉我的———他早年的爱情被婚姻打断、后来两人走到一起、破镜重圆的故事。{17}   
    20世纪50年代,哈耶克在芝加哥举办了不少研讨课,大部分属于政治哲学领域,有(按第一次开设的日期顺序)《公正与平等》(两次)、《自由主义的传统》(三次)、《科学方法与社会研究》(三次)、《经济计算》、《社会与政治思想》(六次)、《莎士比亚晚年戏剧》、《社会理论入门》、《从洛克到柏克之间的英国的社会思想》及《福利国家分析》{18} 。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几次研讨课上,他宣读了《自由宪章》若干章节的初稿。   
    哈耶克在芝加哥的日子是寻找新方向的时期。他说,内夫聘他到社会思想委员会,在这里,“只要你愿意,你可以讲授社会科学领域的任何问题,而如果什么时候你不想讲课了,那你就可以不讲课”{19}。这样的好机会是很难找的,又有高工资,使他能够去实现自己的最高目标。   
    第四部 美国(1950-1962)第24章  密尔(1)    哈耶克最经常提到的19世纪英国政治、经济哲学家是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哈耶克对密尔看法的前后变化,能够说明他们之间思想上的关联。在晚年的一次访谈中哈耶克曾说:“我对密尔的多年研究,确实动摇了我对自己过去曾视为伟人的某个人物的钦佩,根据我现在的看法,密尔是个非常关键性的人物。”①1942年在为密尔的《时代精神》一书写序时哈耶克说,出版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有助于我们理解上个世纪一位伟人的思想发展过程中一个最有趣的阶段”②。   
    哈耶克在1951年进芝加哥大学之前完成的《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与夏略特·泰勒的友谊和婚姻》一文中,有好几次赞许地提到密尔:   
    他是如此敏锐、均衡、老练的天才人物,他总是精心而仔细地遣词造句……   
    他具有超乎寻常的才能,因此,他完全有资格在《自传》中自豪地宣称,他“愿意、并且也能够从任何人那里学到东西”……   
    密尔,乃是诚笃君子……   
    他必将再次被视为当时真正伟大的人物,既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更是一位道德上的伟大人物,而他之所以取得知识上的成就,主要也是由于他坚信,高超的道德对于冷静的知识活动具有无上的价值。在成长的过程中,密尔就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使命感,就是要成为“理性主义的圣人”,格拉斯通曾经恰如其分地用这个词来形容他。③   
    在《通往奴役之路》中,哈耶克也提到过密尔的“杰作《论自由》”。   
    在《自由宪章》中,哈耶克尽管多次对“年轻时代”的密尔颇有微词,但提到密尔的次数要多于其它学者,密尔的话大部分是作为权威为哈耶克引用的,或引为他的同道,比如:   
    今人不须比古人更聪明,也能够更深刻地理解个人自由的基本要件。过去一个世纪的经验能教给我们的东西,要比麦迪逊、密尔、托克维尔或洪堡所能想象的更多。   
    由约翰·密尔顿和约翰·洛克做出、并由密尔和沃尔特·白芝浩重述的对宽容的经典论证,理论基础当然正在于他们认识到了……人的无知。   
    (哈耶克在讨论“政府的强制性措施与纯粹服务性功能”的区分时说)这种区分等同于密尔对“专断的”和“非专断的”政府干预之间做出的区分。   
    如果我们不将政府的“干预”放到这一?穴“法治”?雪背景下考察,我们就不可能理解亚当·斯密和密尔反对什么样的政府干预。⑤   
    在《自由宪章》中,哈耶克也赞扬密尔在讨论思辨哲学的重要性时说过的一段话⑥。密尔说,政府控制经济对于自由是致命的⑦,而允许采取行动追求知识⑧,及政府控制教育,都具有潜在的危害⑨。哈耶克以这一句话作为他的全书的结句:“我觉得,用威廉·冯·洪堡的一句话———百年前的密尔曾将这句话置于他的《论自由》一书之首———是再恰当不过了:‘本书将要阐明的所有论点,都指向一个最重要的大原则:最为丰富的多样性,对于人类的发展而言,具有绝对的、最根本的重要意义。’”⑩读者完全可以设想,哈耶克写作《自由宪章》,就是要补充或发挥密尔的《论自由》———事实上,连它的书名都可以理解为跟密尔的著作有关联。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与夏略特·泰勒》一文是一篇非常精彩的学术著作,追溯了他们两人在维多利亚时代惊世骇俗的爱情和婚姻(夏略特尽管嫁给了别人,但却一直陪伴密尔,并跟他到处旅行)。写这本书的念头是“偶然”形成的。战争时期,哈耶克得到了两人的一些往来书信,那时他的时间比较充裕,还有一位能干的助手鲁斯·博查德。于是,他便“投入了超乎寻常的精力来研究这个问题”{11}。除了这本书外,哈耶克也编辑了密尔的《时代精神》,又写了几篇论述密尔的文章。密尔《文集》出色的编辑约翰·罗布森谈到哈耶克关于密尔和夏略特的论着时说,哈耶克把“故事讲得非常精彩”,他还提到“哈耶克教授富有启发性的著述”。博查德写过一本密尔传记,在前言中她“特别向哈耶克教授表示谢意”{13}。   
    哈耶克的研究对迈克尔·圣·约翰·派克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他着有《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生平》(1954)一书。哈耶克在该书前言中称该书是“我们期待已久的最权威的密尔传记”{14}。派克则在他的致谢词中两次感谢哈耶克,对他的谢意仅次于他的妻子,他说:“对于当时在伦敦经济学院、现任教于芝加哥大学的哈耶克教授,我从他那里得到的教益远多于他在前言中所指出的那些。确实,如果没有他多年的成果卓著的研究,不光我写不出这本书,任何人都不可能写出一本完整的密尔传记:他对我的持久的关注和及时的忠告,远远超出了我的期望。”{15}   
    弗朗西斯·米内卡编辑了密尔文集中的一卷《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早期书信》,在前言中他写道:“编这一卷的主意出自哈耶克教授……(他)决定尽可能完整地搜集1848年之前?穴密尔的书信?雪的决心,是非常正确的。”{16}哈耶克在给米内卡编辑的这本书所写的序言中用优美的文笔写道:“搜寻这些未发表的手稿是一种侦探工作,多数人都喜欢在空闲时间作为一种消遣进行。搜寻的乐趣主要由我享受了,而最后为让读者看到这本书而进行的真正艰苦的工作,则完全由米内卡教授承担着。”{17}   
    下表列出了哈耶克讨论社会哲学的四本主要著作———《通往奴役之路》、《自由宪章》、《法、立法与自由》及《致命的自负》———引用一些学者的次数。   
    很多评论家都注意到哈耶克与密尔之间的相同之处。罗伯特·康宁汉姆在为学者们讨论哈耶克的一本文集写的前言中说:“1859年,密尔在《论自由》中追溯了他所说的公民或社会自由的历史。一百年后,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中重述、深化了自由宪政主义的传统学说。”{18}诺曼·巴里写道:“无疑,哈耶克对自由的捍卫是自密尔的《论自由》之后最雄辩、最有说服力的,其论证也是最严密的。”{19}据约翰·格雷研究,哈耶克写作《自由宪章》的目的就是为了“纪念密尔《论自由》发表一百周年”{20}。亨利·哈兹利特的一句话多年来一直被印在《自由宪章》一书封底上:“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政治著作之一……密尔《论自由》在20世纪的精神继承人。”   
    但到了后来的《法、立法与自由》中,哈耶克开始显示出对密尔更强烈的否定性态度。密尔不再是他引用最多的学者了(引用的更多的是休谟、波普、斯密、边沁、康德和洛克),即使提到密尔,也经常是作为批评对象。哈耶克批评密尔推广了“社会正义”一词{21}。哈耶克有一段文字将“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称为“自由文明面临的两大威胁”,在这段话的一个脚注中,哈耶克批评密尔说,“这两者却都为密尔特别强调,将其视为现代人保留的仅有的两种‘高尚’感情”{22}。   
    最典型地体现哈耶克晚年对密尔负面看法的地方,是《法、立法与自由》的一节《通行的民主制度的致命缺陷:无限权力》{23}。在本节开始,哈耶克就说:“有一种可悲的幻想,以为只要我们采用了民主程序,我们就没必要对政府权力施加别的限制了。这幻想还让我们进一步相信,民主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构成的‘对政府的约束’完全可以替代传统的限权措施。”{24}然后他在脚注中说:“詹姆斯·穆勒似乎是这一思想的始作俑者,尽管我们很难在他的《政府论》中找到明确的说法。但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对他的儿子的影响,密尔在《论自由》中说,‘国家是毋须防范自己的’。”{25}   
    对密尔这段名言的这种阐释是相当奇怪的,因为这种阐释太不准确了。(密尔的这句话及这句话前面的句子我们已经引过){26}。通观这句话前后的段落,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密尔的意思跟哈耶克完全相同—民主投票程序不可能减少限制权力的必要性。在说完国家毋须防范自己的意志之后,密尔接着马上就说:“这种思想方式在欧洲上一代自由主义者中非常普遍。而除了面对大家都觉得不应存在的政府之外,承认对政府活动的范围应予以限制的人士,在欧洲大陆的政治思想家中,可谓凤毛麟角。然而在人事中,在政治和哲学理论中,成功恰恰凸现了失误和缺陷,而如果失败了,这些失误和缺陷反倒无从看到。当全民政府还停留在人们的梦想中或人们只能在遥远的古代历史中读到的时候,人民毋须自己限制自己的权力的观念,俨然是自明之理。但随着时间推移,当民主共和国已经普及至很多地方的今天……我们就需要认识到,‘自我治理’、‘人民自己对自己的权力’之类的说法,并没有表达我们所处的真实的状态。因而,当掌握权力的人定期地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时候,限制政府对个人的权力的重要性丝毫也没有减弱。”{27}哈耶克把密尔在《论自由》中强调的根本观点正好弄反了。   
    哈耶克的误解之更令人惊奇之处在于,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中也引过这段话,但却放在恰恰相反的语境中。在《自由宪章》中,哈耶克对密尔的话作了准确的解读,而到了《法、立法与自由》中,却作出了不正确的解读,这就让我们怀疑,哈耶克晚年对密尔的批评究竟是由于误解,还是真的由于他不同意密尔的观点,进而我们也怀疑,这两位思想家之间的共同点是不是真的没有哈耶克晚年所认为的那样少。在《自由宪章》的正文中哈耶克写道:“现代民主制度发展到相当晚近的时代后,一些蛊惑人心的家伙就煽动说,既然权力已经归于人民,就不需要对这种权力加以限制了。”{28}然后他就在脚注中补充说:“参见R.B.麦克鲁姆编辑的密尔的《论自由》,已经对那种看法给予了批驳。”{29}哈耶克所提到的麦克鲁姆版本的《论自由》的那个段落,我们前面已经引过。   
    在《致命的自负》中哈耶克写道,密尔早年“曾受社会主义影响,正是由于这种倾向,他对‘进步’知识分子具有很大吸引力;从引导知识分子陷入社会主义这方面看,他比任何人的影响都大”{30}。哈耶克过于强调密尔的社会主义倾向了。在密尔死后才出版的自传中,密尔确实说过,“从他们所追求的终极理想的角度看,我们(密尔和夏略特)确实可以划入一般社会主义者的行列”,而在1948年《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一版后的各版中,他(在泰勒和当年发生的欧洲各国革命的影响下)确实对社会主义节节退让,但他所向往的社会主义是在竞争性经济中的劳动者合作社,而不是无所不在的国家控制———而这才是哈耶克所说的社会主义。   
    实际上,在《自由宪章》中,哈耶克又以肯定的语气引用了密尔的这种看法,“如果公路、铁路、银行、保险公司、大型股份公司、大学、公共慈善机构都成了政府下属的机构;还有,如果本来由地方自己决定的市政机构和地方公会,也都成为中央政府的下设机构;如果上述所有机构的员工都由政府委任、养活,生活的任何改善都得看政府脸色;那么,即使有新闻自由,即使有民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这样的国家也不可能是自由国家,顶多只拥有名义上的自由。”{31}在《政治经济学》最后一卷,密尔说的一段话几乎就是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中说过的话,他说:“每个人都拥有一个活动范围,决不应允许政府介入;每个人到了可以斟酌决定的年龄后,生活中有一部分只受其个性之决定,而不应受外人或公众之控制。”{32}   
    在密尔思想发展过程中,各个阶段强调的重点各有不同,但从根本上说,他所信奉的基本上是自由主义,而不是国家社会主义。在《论自由》的结尾中,他正确地预见到了他的著作将流传久远,所以他写道:“从长远来说,国家的价值就是构成它的个人之价值;国家如果妨碍其人民的发展、以使他们成为更为驯服的可以随意使唤的工具,即使是为了有益于人民的目标,那么,这样的国家会发现,用这些小气的人,是干不出一番大事业的;它还将发现,为求得社会大机器的完善而牺牲一切,最后却将一无所获,因为它为了使这台大机器能够平稳地运转,一直在拼命消磨人的生命的活力。”{33}   
   
第四部 美国(1950-1962)第24章  密尔(2)    20世纪50年代,哈耶克到处旅行,参加国际和国内的思想、学术会议。1955年,他到米兰参加了西方民主国家知识分子讨论“自由的前景”的研讨会。经过一周的讨论,代表左、右、中的知识分子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但哈耶克却大为不快。与会者西摩·马丁·李普塞特回忆道:   
    哈耶克教授在闭幕词的讲话中批评代表们没有准备拯救自由,而是准备埋葬自由。只有他一个人对广泛的缓和气氛表示不满。让他生气的是与会的代表们,不管是左派还是右派,达成了普遍的共识,即引起左派和右派对立的传统问题已经越来越不那么重要了。实际上所有人都同意,若干国家中国家权力的增加并不会导致民主自由的衰落。社会主义者已经不再鼓吹社会主义了;跟保守主义一样,他们关心的也是全权国家的危险。将左派与右派分开的意识形态问题,已经变为政府所有和经济计划多一点还是少一点的问题。没有谁会相信,控制每个国家的国内政策的各政党之间有多大区别。哈耶克则真诚地相信,国家干预是恶的,内在地具有极权主义倾向。结果他发现,自己成了很小的少数派。他觉得,只有他还在严肃地思考民主国家阵营内部的分歧。{34}   
    1957年,在朝圣山学社第十届年度会议的开幕式上,哈耶克致辞,提到了学社在《目标的声明》中提出的目标“致力于自由社会之维护和改进”。他评论说,看起来目前的事态没有1947年时那么暗淡,但他依然不表乐观。1957年在瑞士的圣莫里茨举行的这次会议使学社获得了新生。1954年的威尼斯会议只有41人到会,比1953年的57人要少得多。1956年的柏林会议则只有25人。而在1951年,学社会员曾达167人。1957年的第十届年会则是当时与会人数最多的一次,参加会议的有73名会员和49名贵宾。在这次会议上,哈耶克发表了《为什么我不是保守主义者》一文,这后来成为《自由宪章》的跋。在1955年的米兰会议上,哈耶克反对现代的自由主义;到了1957年,哈耶克又反对起传统的保守主义。   
    1950年代历届朝圣山学社会议所探讨的主题除了一些比较持久性的话题外,还有一些时效性较强的主题,比如“欧洲的钢铁管理当局”、“苏联在不发达国家的扩张”、“自由主义与殖民主义”{35}。《财富》杂志的书评作家约翰·达文波特是朝圣山学社会员。他回忆说,哈耶克在圣莫里茨会议上与美国保守主义思想家拉塞尔·科克有一个“著名的交锋”,并说,尽管科克在学社中有“很多朋友”{36},但从来没有被选进学社。科克后来在美国保守主义杂志《全国评论》中对学社进行批评,说学社成员早年都宣传“自由主义教条”,对基督教持有敌意。阿伦·迪莱克特、米尔顿·弗里德曼、乔治·斯蒂格勒在一封读者来信中对科克做出了响应:“最初参加会议的人士并不是简单地宣扬某种立场,更不用说‘僵化地坚持19世纪的自由主义教条、对基督教秉持一种理性主义的敌意’。”{38}几位早期会员,包括瓦尔特·奥伊根、威廉·勒普克,都是基督徒。   
    詹姆斯·布坎南回忆说,他是在“1957年被邀请加入朝圣山学社的。我不知道谁提议让我加入的,但我知道,人们都承认,这个学社确实属于哈耶克,任何人要加入学社,都需征得哈耶克本人的同意。到1957年,学社会员比起最初刚创办时已经大为增加,但它依然是个俱乐部的模样。而在学社的会议上,总是潜伏着中欧的会员与美国的会员(后来更多地跟芝加哥大学有关)之间的紧张。对于我们这些血管里流淌着自由至上主义-平民主义血液的人来说,与哈耶克、尤其是与米塞斯之间的差别,就更为明显了,而他们似乎想让别人顺着他们。哈耶克主宰着这个团体,而他则恰如其分地得到了人们的尊重,以至于他有点让人敬畏。哈耶克对于思想讨论本身的贡献,则总是中肯而深刻的”{39}。丹麦的克里斯蒂安·甘迪尔是朝圣山学社的老会员,他回忆说,学社早期的会议更多地由欧洲人主宰,后来的会议则更多由美国人主宰。他还说,学社早期会议的气氛要比后来更为亲密融洽。{40}   
    20世纪50年代,哈耶克的个人生活也很圆满。尽管他决定离开第一任妻子和孩子的时候,经历了道德上的焦虑,但海伦娜(即“勒娜”)是他一生的所爱,两人青梅竹马,因而他们的婚姻是两人长久以来深藏在心的梦想的实现。   
    弗里德曼回忆说,哈耶克的第二任妻子是位“极有学识的女性”{41}。她有时会来参加哈耶克在芝加哥的研讨课,她把哈耶克的《科学的反革命》翻译成了德语,又把《自由宪章》译为德文,哈耶克说,她“实际上是重写了一遍”《自由宪章》{42}。《感觉秩序》可能是他最艰涩的著作,在前言中,哈耶克对她表示感谢,哈耶克说:“如果没有我妻子对我的手稿提出的尖锐的批评,这本书恐怕会包含更多含糊之处,表述可能会更零乱,尽管现在也有这些毛病。”{43}除此之外,海伦娜·哈耶克也是位漂亮的女性,尽管她的性格不怎么随和。在1948年的一封信中哈耶克说,在1939年他们由于战争而不能见面之前,海伦娜就一直是他进行思想活动的伴侣。   
    哈耶克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发起、并在20世纪60年代上半期投入相当大精力做的一个项目是试图复兴维也纳大学的思想传统,不过这一努力最后并没有成功。从本质上说,他一直是个欧洲人———在《通往奴役之路》中他说过,他“永远都是个外国人,不管法律上是怎么说的”{45}。他写了大量备忘录试图寻求福特基金会和洛克菲勒基金会来资助他的计划。他曾打算说服一些有名的知识分子回到维也纳大学,再现其往日在学术上的盛景。他设想:“创建一个高级研究院之类的东西,吸引那些流亡在外、仍然活跃的学者,比如施勒丁格尔、波普返回……啊,我可以列出一个非常辉煌的名单!”{46}他自己不断搬家的经历让他以为,完全可以说服别的学者搬回到维也纳生活。   
   
第四部 美国(1950-1962)第25章 《自由宪章》(1)    《自由宪章》源于一次旅行,而这一旅行所承担的任务则属于能给学者带来最大乐趣的那种。在编辑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与夏略特·泰勒的书信时,哈耶克遗漏了密尔在1854-1855年冬春季节在意大利和希腊旅行期间写给她的大部分长信。他突然有了个想法,重走一遍密尔在整整一百年前走过的那段行程,编辑一本密尔书信全集。这趟旅行得到了基金会的资助,因此,他跟海伦娜坐汽车穿越整个法国、意大利、希腊,度过了“愉快的”七个月时光。他们又从希腊顺便去了趟埃及,发表了《法治的政治理想》的演讲,这后来构成《自由宪章》中五个章节的内容。   
    《自由宪章》的写作花费了好几年时间。哈耶克1950年进芝加哥大学的时候,已经写完两本书的手稿,一本是《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与夏略特·泰勒》,已经交给一家出版社,另一本是《感觉秩序》,正准备商谈出版事宜。他曾希望波普对《感觉秩序》一书产生兴趣。然而,尽管波普对哈耶克讨论涉及该书及其思路的来信写过几封回信,但哈耶克却没能激起波普对他的心理学思想的兴趣。哈耶克曾经希望波普能跟他一起进入芝加哥大学,他后来又曾期望波普跟他一道重建维也纳大学的思想传统,然后等他到萨尔茨堡后,他又觉得波普可以跟他一起来萨尔茨堡大学。   
    从编辑《集体主义经济计划》开始,哈耶克的思想走上了一个新方向。这之前,他是个一般的专业经济学家,现在,他则成了社会理论家和社会哲学家。在写这些论文的时候,他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价格和利润对于指导生产活动的作用。价格和利润是生产的信号。   
    在《经济学与知识》一文中,哈耶克对价格和利润指导生产活动的观点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他提出,社会秩序的根本问题在于,是否存在指挥生产活动的价格和利润,这里的生产所涉及的不仅仅是物质活动。他指出,社会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有效地利用分立的、零散的知识。他进一步论证说,自由主义秩序———私有财产、劳动和交换自由,一句话,法治———所衍生的制度,是物质丰富、思想自由的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哈耶克关于宪政秩序的思想发源于他在经济学、方法论和心理学等方面的研究。在最近完成的心理学著作中,他更深刻地意识到了人的无知,尤其是单个人,对于真实的科学世界的了解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在知识如此零散的世界上,人为设计的制度又怎么可能维持下去?除此之外,哈耶克的心理学研究也让他注意到了演进的重要意义。   
    哈耶克的经济学研究则使他相信,商业波动是由生产结构中资本与其它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的变动造成的。他对经济活动的这种认识,至少就这一看法而言,是不正确的。然而,哈耶克如果不将这一点放进奥地利学派商业周期理论中,而是由此而认识到价格的指导功能,却对他的理论具有重大价值。   
    1950年进芝加哥大学时,哈耶克的研究计划有过好几次变化。他曾花好几年研究写作《理性的滥用与衰落》中的论文,其中有些成果已经体现在收进《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1948)一书的几篇论文中,另一些则收入《科学的反革命》(1952)。《通往奴役之路》出版于1944年。他曾对社会变迁与科学研究的表现形式间的关系产生过兴趣。他的兴趣不以学科为界,对他来说,进入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要比进该校经济系更有利。   
    哈耶克希望深入探讨如何利用分立的、零散的、不完整的、不精确的知识的问题。他试图进一步阐明,即使没有人指挥,也能形成社会秩序。他也试图揭示,一群人如何利用那些单个个体无法作为一个整体掌握的知识的问题。他在传播(文化)的制度和惯例中发现了至关重要的智能和知识。他觉得,这些智能和知识随着时间而演进,并引导社会实现其最高的物质生产效率。   
    1954年3月7日,他致信古根海姆基金会希望资助他到意大利和希腊旅行,除了为他计划进行的关于密尔的研究收集资料之外,他也觉得,到这些没有实现工业化的地区进行实地考察,有助于他更准确地理解农业社会中传统和文化的发展过程。他希望弄清,无法用语言清楚表述的规则和习俗———它们不是非理性的,而是理性不及的———是如何发展变化的。他根据这一思路计划撰写一本书,他说,他对此已经研究了若干年了,其书名接近于他后来发表的《自由宪章》的第二章的标题《自由文明的创造性力量》。②   
    不过,最终哈耶克没有写出这本书。他的《研究》(1967)和《新论》(1978)中的“哲学”文章最为集中地体现了他对这一问题研究的成果。最初写作《自由文明的创造性力量》,是想写一本融会他的心理学的著作,而不是一本经济学著作。哈耶克认为,自己的社会秩序思想背后的哲学突出强调了个人的无知、演进、群体的智能、交流和独具一格的自由主义。他感兴趣的是道德、无知与社会秩序间的关系。   
    他逐渐认识到,在社会科学中企图做到物理科学中的那种预测和控制,根本就是妄想。因而,社会就不应当追求物理科学中可能出现的那种事先可以确定的结果。知识的界限规定着政府的界限。个人的无知是无法克服的。他致力于探讨在无人可以完整把握的情况下知识的利用问题。   
    他在开罗进行的研究、他对“密尔思想的持续关注”,终于结出了正果:在哈耶克琢磨着返回美国的时候,《自由宪章》的计划突然“清晰地呈现”在他脑海中③。回到美国后,哈耶克最初计划就自由主义秩序问题写两本书,第一本就是《自由宪章》,第二本则是《自由文明的创造性力量》。随后四年,他致力于《自由宪章》的写作。1959年,在《科学的反革命》(这本来是《理性的滥用与衰落》的第一部分)的德文本前言的结尾,他写道:“这本书只是计划的一部分,但其余部分不会打算写下去了,现在我希望在另一本书中展示那些思想,这本书不会有太浓的历史味,而会更系统一些。”④———这本书就是《自由宪章》。1959年5月8日,在60岁生日当天,他写完《自由宪章》的前言,全书也大功告成。   
    在这本书的第一章中,哈耶克阐述了自己对自由的理解,他说,自由就是“这样一种状态,即个人不受他人之专断意志的强制”⑤。他的意思并不是说,完全不存在强制是有可能的,或是自由的基本特征。他的意思是说,法律可以通过确立允许个人合理地安排自己的生活的社会框架而创造出自由。他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强制不能是专断的,个人应当事先知道在社会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   
    哈耶克写作本书的大时代对这本书也产生了影响。20世纪50年代后期是美苏关系极为紧张的时期。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政治和哲学斗争———到底哪种社会制度将获胜?是苏联的制度还是美国的制度?很多人觉得前者将获胜。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可以认为,《自由宪章》是要重申自由资本主义,并对其正当性给予论证。   
    哈耶克对《自由宪章》的期望高于他的其它作品。他打算将这本书写成自己的一部巨著。在收入本书之前,不少章节都曾以其它形式发表过,并曾分发给朋友、同事、学生,请他们予以批评指正。在《致谢》和注释中,他列出了26个人的名字,他们曾经在本书正式出版前对有关章节提出过批评建议。提到这么多的人,是他的其它著作所没有的(在《致谢》中他也提到,“我从来没有想过请研究助手来帮忙”)⑥。他希望《自由宪章》将成为20世纪的《国富论》。   
    《自由宪章》中有5章是他以前在开罗发表的讨论法治的演讲稿。他强调了法律对于自由的重要性。没有法律,就不可能有自由。他将洛克的下面一段话作为《法治的起源》一章的题记:“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因为人类所创造的所有国家,都须靠法律才能维持;如果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自由就是免于他人之强制和暴力;如果不存在法律,就不可能有自由:自由并不等于……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如果每个人的意志都可以支配某个他人,则该人又何来自由呢?)自由就是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按自己的意志处置自己的人身、行为、财物及其全部财产的自由,在这种法律之下,他并未、也不会处于任何他人的专断意志支配之下,而是在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行事。”⑦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也赞许地引用过“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⑧这句话。   
    对于那些认为社会中的自由乃是某种物质生活标准或参与政治治理之能力的人士来说,正当的法律创造出自由的想法,可能有点奇怪。哈耶克认为,物质生活水准和参与能力确实是美好的东西,但他也争辩说,这些跟自由的准确含义不是一回事。真正的自由只能是指,通过可以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适的法律将个人强制他人的活动减少至最小程度。   
    在《自由宪章》的第一部分《自由的价值》中,哈耶克致力于描述这样一幅图景:以法治为本的政治秩序,具有最高生产效率。这是他学术生涯的早期从经济学角度提出的反对传统社会主义的论点的延续,不过是从积极的一面提出的。在这里他强调的并不是传统社会主义的不可行性,而是具有法治、私人产权、契约、交换自由的政治-经济秩序,具有较高的物质生产率,因而能让人们享受最高的生活水平。   
    法治之所以对生产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乃是由于个人从心理上需要某种理性的背景,以实现其效率最大化。哈耶克说:“法律的确定性对于自由社会的平稳而高效运转所具有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使西方实现经济繁荣的最重要的单一因素,可能莫过于在这里,法治相对而言居于主导地位。”⑨在哈耶克看来,法律所创造的社会是否合乎理性,只能由其法律是否正当来证明。如果在一个社会中,有关人们应该做什么、一个人的财产是什么的规则不那么确定,则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个人,就要比这类规则比较确定的社会中的个人的效率更低下。如果没有法律和社会规范,个人就不可能知道他们行为的后果。   
    法律和规则是某种超自然的或抽象的秩序。它们的效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人同样遵守这些法律和规则。它们造就了社会的秩序,因而也使生产活动有可能进行。   
    法律的存在及其内容当然也是至关重要的。跟洛克和密尔一样,哈耶克认为,法律的恰当目标是为生活于其中的个人创造一个私域,使他们能按自己的意愿活动。哈耶克在《自由的价值》中提出,自由“的前提条件在于,个人拥有某些确定的私域,在他的生活环境中,有一些情势是他人不能干涉的”⑩。更重要的是,由于物质性目标在个人的生活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如果个人不能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处置某些最起码的物质资料,该个人就不能被认为是自由的。因此,私有财产及自由地选择这些财产的用途,对于自由是至关重要的。   
    哈耶克突出强调物质进步的重要性,他说:“今天,只有通过快速的物质进步,才能满足世界上广大民众的种种愿望。只有在这个时代,人类的大多数才刚刚意识到,我们有可能消灭饥荒、脏乱和疾病;在经历了几个世纪甚至上千年的停滞后,人类才开始谈到扩展技术进步的潮流;哪怕我们的进步速度有所降低,对我们也是致命的。”{11}   
   
第四部 美国(1950-1962)第25章 《自由宪章》(2)    哈耶克对数百年来的平均主义(egalitarian)思想提出了挑战,在《自由宪章》中这一点表现得最明显的地方可能是他对不发达国家的讨论,对社会内部不平等的重要性———实际上是必要性———的讨论。关于全球的不平等,哈耶克写道:“几乎毋须质疑,如果西方国家不是一直大大超前,那么,贫穷的、不发达的国家今天也不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接近于达到西方国家的水平;如果今天有些国家能在几十年中就获得西方花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才达到的物质享受水平,那么,这还不足以证明,正是由于西方没有被迫与其它人分享其物质成果———也即他们没有被人拖后腿而能够远远地领先于他国———因而这些国家的道路才更为平坦一些吗?”{12}   
    关于社会内部的不平等,哈耶克相信:“一个先进社会最典型的特征在于,只有通过不断的进步,它才能获得其大多数财富。这一事实乃是由进步的本质所决定的:新知识及其好处只能逐渐地扩散,多数人的欲望通常总是由当时只能由少数人所获得的东西所决定的。我们之所以会不断期望经济迅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财富的不平等;如果没有这种不平等,就不可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13}   
    哈耶克对平均主义深恶痛绝,这一点有别于主流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尽管在下面的几段话中,我们会发现,作者们的看法有所矛盾,但我们也可以看出,以前的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家的主流看法是不同于哈耶克的:   
    霍布斯:“自然让人的身、心两方面的天资保持平等,因此,尽管有时我们会发现一个人比别人的身体更强壮、比别人的思维更敏捷,但综观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则并没有大到足以使某些人宣称他应享有某些好处,而他人则不能像他那样。”{14}   
    洛克:“我们设想,不论是谁,其心灵都是一张白纸,没有任何想法;那么,它是怎么形成的?对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一个单词:来自经验:我们的全部知识都来自经验,而经验,归根到底,则来自于其自身。”洛克也赞许地引用理查德·胡克的话说,“人性本平等”,“人们已经知道,爱他人更甚于自己乃是他们的义务;因为观察这些平等的人,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除非我自己仔细地满足跟他人相同、能获得他人理解的那些欲望,否则我如何能指望自己的欲望得到满足?我的欲望也因此会被我的同伴所喜欢……”{15}   
    斯密:“不同的人天资上的差异实际上要比我们通常所设想的小。即使是最不可比的人之间,比如哲学家与街道清洁工之间的差异,也不是缘于其天资,而是由于其习惯、风俗和教育之不同。”{16}   
    杰斐逊:“所有人被造而平等。”   
    尽管哈耶克对于个人的天赋的看法是非均等主义的,但他并不是保守主义者,他并没有提出应该维持社会现状或现存的权力、特权关系。实际上,他激烈地要求颠覆社会现状,只要这种现状不能创造真正由精英领导的、非均等主义的、竞争性的市场秩序。“如果有某种自由,即使在百万人中只有一个人可以利用,它对社会的重要性和对多数的好处,也可能要比所有人都能利用的那些自由更大。”{17}最重要的是,“现时代,人们已经习惯于看轻人与人之间先天性差异的重要性,并将人与人之间一切重大差异都归因于环境的影响。然而,即使环境确实可能很重要,但我们也决不能忽视一个事实:个人从一生下来就是大不相同的。声称‘所有人生来平等’,即使作为一个事实陈述,也是不正确的”{18}。   
    哈耶克认为,人的天资生来就是不平等的,这种看法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对那种以社会内部的平等和均一是可取的想法为基础的社会秩序,来了个釜底抽薪。如果人从生理上说并没有多大区别,那么,最后的结果出现重大差距,就不是最优的。相反,如果个人天生就大不相同,那么,最优的———或者说合乎自然的———社会,就是人的多样性充分表现的社会。   
    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中提出,从“人是大不相同的这一事实,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我们平等地对待他们,则他们各自所能得到的结果必然是不平等的……自由必然导致物质上的不平等”{19}。这可能正是哈耶克对于什么样的社会才是可取的看法的关键所在———如果没有不平等和结果上的差距,就不可能有物质进步。几十年后他在接受访谈时说:“我们恐怕不得不承认,只有我们容忍每个人的报酬存在巨大差异的那种制度,才能维持当代世界的人口之生存。”{20}   
    这一命题,哈耶克并不是将其作为一种伦理戒条提出的,而是将其作为一个经验事实指出的,跟他反驳社会主义时一样。人们可能不喜欢这一事实,但以任何其它方式都不可能使人类社会获得最高物质生产效率。人们得在平等与效率之间做出抉择。你可以选择这个或那个,或者两者都不选,但至少在哈耶克看来,你不可能两者兼得。面对社会秩序的物质分配结果,他自己选择不平等和效率,而不选择平等和贫穷。   
    社会出现物质不平等的根源在于人的天资的多样性。听来奇怪,这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结果。恰恰是在人们被平等对待的时候,人们天资上的多样性才能得到表现。哈耶克认为,最优的社会就是个人可透过竞争性市场公平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并获得地位和物质财产的社会,而在此竞争性市场中,人们享有交换之自由和私有财产,政府并不控制经济活动的细节。   
    哈耶克遭到了他在芝加哥的学生罗纳尔德·哈默威的善意的批评,他在《新个人主义评论》杂志上讨论过“哈耶克教授对国家活动范围中‘强制’一词的用法”,他写道:“哈耶克声称,‘本书所涉及的法律之下的自由的概念乃是基于下属论点:只要法律是不针对具体任何人且是于事先颁布之普适的、抽象的规则,则我们遵守法律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屈从于他人之意志,因而仍是自由的。’由此他当然可以推断,这些抽象的规则是非强制性的,尽管需对其内容进行限定。”其它人也提出了跟哈默威一样的批评,即哈耶克对自由与法律的认识并非无懈可击。   
    哈耶克回复说:“哈默威先生所不同意的,是将政府的强制性力量限制到危害最小的程度的方式的问题。由于政府需要这种权力以防范强制,于是,乍一看,好象应当考察,在某些具体情况下,防范强制这一目的本身是否必要。但防范坏的强制是否必要,该决策之判断标准不可避免地仰赖于某人的专断……我们希望只允许政府在必须防范强制的时候才使用强制性力量,我们不会希望政府在它自己声称必须防范坏的强制的所有情况下使用强制性力量。因而我们需要另一个标准,以使使用强制的决策不仰赖于某个人的意志。西方政治传统的一个突出特征是,为此目的,强制一直被限制在根据事先公知的、普遍地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适的抽象规则而认定需要使用强制力量的场合。同时还有一个必要条件:授权使用强制的这种普适规则之正当性只能源于防范恶的强制的一般目的;这样,这一原则就是人类迄今所能发现的将强制降低到最低限度的一种最可行的方法。”{22}换句话说,他的观点是,法律不仅应当具有确定的、普适的形式,也应当具有将强制最小化的内容。   
    哈默威又说,哈耶克的“主要论点是,自由可以被界定为强制之不存在”{23}。对此,哈耶克响应说:“我的这本书的主要论点并不是‘自由可以被界定为强制之不存在’。相反,在本书第一章的第一句就写着,本书想要探究的是‘社会中人对人的强制降低到尽可能小程度的那种状态’。我承认,我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完全取消强制,我们所能期望的只能是将其最小化。我理解人们对我的这种妥协的失望之情。强制只能被减少,或使其危害尽可能地小,而不可能被完全取消。”{24}最根本的问题在于,“防止一个人强制另一个人,就是对他们进行强制”{25}。哈耶克相信,国家总会以这样那样的形态维持下去。   
    除了强调法律对自由的至关重要性外,哈耶克还强调指出,进步的方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未知的。不应当强制所有人顺着一个方向发展,因为没有谁能知道未来会带来什么,技术变化会如何影响未来的社会生活。他坚信,每个人都处于“无可避免的无知状态”{26}。他说:“思想永远不可能预见到自己的发展方向”。他引用奥利佛·克伦威尔的话说,“人在不知道自己爬向何方的时候,是不可能爬到更高的地方的”{27}。哈耶克强调:“有人相信,为了达到更高级的文明状态,我们只需将现在指导我们的种种理念付诸实施即可,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我们要实现进步,我们就必须为不断地修正我们目前的观念和理想留出空间,从而使之适应于未来的实践。”{28}思想不可能预见到它自己的发展方向。   
    哈耶克相信理性,他在《自由宪章》中写道:“理性无疑是人最宝贵的财富。我们的论证仅仅在于揭示,理性并不是万能的,如果我们相信理性可以成为自己的主宰,可以控制它自身的发展,则恰恰可能毁灭理性。”{29}他的批评并不是针对理性的,相反,他提出了一种合理的看法:个人的理性可能知道和实施的事情是有限的,最优的社会应当以这一前提条件为基础,而不能以人的理性无所不能的信念为本。   
    《自由宪章》的第三部分是《福利国家的自由》,米塞斯在评论这部著作时做出过下面的评价:   
    哈耶克教授的巨大贡献在于,他一直在呼吁人们关注社会主义福利项目的极权性质。现在,哈耶克教授在一本全面的著作《自由宪章》中扩展并充实了这一思想。在这本书的前两部分,作者对自由的含义和自由文明的创造性力量做出了非常精彩的阐述。   
    不幸的是,哈耶克的著作的第三部分有点让人失望。在这里,作者试图区分社会主义和福利国家的不同。他声称,社会主义正在衰落,而福利国家正在取而代之。而他认为,福利国家在某种条件下可与自由兼容。哈耶克教授在此对福利国家的性质做出了错误的判断。{30}   
    哈耶克不是教条主义者。他强调理性没有那么重要,顺理成章地,他接受福利国家零敲碎打的修补,而拒绝全盘推倒重来。未来时代的思想家或许可以设想一个不要政府的社会,但在哈耶克写作《自由宪章》的时候,这并不是下一步可行的步骤。在这个时代,福利国家是人类社会迄今所出现的最有效率的组织形态,它确实需要进行调整,但却不能在其与全球共产主义的对峙中将其全盘推倒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