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岂能为“了事”剥夺死者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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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铁:岂能为“了事”剥夺死者的尊严

2010年11月28日08:08京华时报张铁我要评论(6) 字号:T|T

张铁 媒体人

一些官员,在执政中成了“利益”的囚徒,甚至不惜以损害逝者最后的尊严、污染死者亲人的丧服来换取。不仅是抢尸,在安全生产事故中,有意瞒报死亡人数,在公共安全事故中,不公布死伤者名单,甚至是一些地方矿难后“早出殡赔偿多”的政策,实质上都是与抢尸同样恶劣的“了事”之举。

尊重尸体,是一个社会中生命价值和尊严的直接体现,可说是文明的底线规则。然而,现实再次击穿底线:湖南常德一位79岁的老人离奇“疑似”自杀后,尸体被警方强行抢走,理由是“维护公共秩序”。

这样的抢尸事件,屡屡发生。从四川内江“颠簸活”后特警持盾牌“护航”的抢尸,到江西宜黄县长带领下的医院抢尸;从都江堰农民工讨薪被杀后警方为保证据抢尸,到江苏邳州200人暴力征地打死村民后防暴警察抢尸……死去以后,尸体寄托亲人无限的哀思,也象征一个人最后的尊严。但是,在这些人眼里,尸体却成为潜在的“要价筹码”,成为可能破坏“公共秩序”的工具,成为动用权力、动用警力,无论如何也要“抢”过来的关键物证。

常德“抢尸事件”中,一位“负责人”讲电话时说:“抢了尸体,事情就了了。”可谓一语道破:无论如何,就是要了事。或者说,至少要占据了事的主动权。为了了事,不需要怜悯和同情,更不需要尊重;为了了事,就能置职责于罔顾、置伦常于罔顾,甚至置人性于罔顾。

为什么这么急于了事?原因也很简单。事情不了,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政绩甚至利益。从媒体的报道中可知,在“抢尸事件”背后,有着相当长的“前史”,涉及到从县委书记到相关部门的庞大人群。这些未有公断,还需详细调查,但至少说明,抢尸背后有着复杂的利益纠葛,而抢尸的原因,也并非像官方通报所说“维护公共秩序”那么简单。

一些官员,在执政中成了“利益”的囚徒,甚至不惜以损害逝者最后的尊严、污染死者亲人的丧服来换取。不仅是抢尸,在安全生产事故中,有意瞒报死亡人数,在公共安全事故中,不公布死伤者名单,甚至是一些地方矿难后“早出殡赔偿多”的政策,实质上都是与抢尸同样恶劣的“了事”之举。

更可怕的是,在一些有违人伦、有违人性的事件中,还有人会祭出公共利益的大旗。的确,良好的公共秩序、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公权力理应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却是把稳定当成政绩,而不是当成责任;是把稳定当成了个人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所谓维稳之类的借口,不过是扯虎皮拉大旗,不过是保住暂时的稳定而已,只要在短期内——至少是任期内——不出事,哪管走后洪水滔天。

对尸体的态度,实际上也是对人的态度。在类似“抢尸者”的少数人眼里,人只是没有感情、没有温度的代号,是工作的对象、是执政的“客体”。他们既忘记了“权为民所用”,更忘记了“权为民所赋”。不仅丧失了执政者基本的政治信仰,也抛弃了现代政治的基本伦理要求。或许,从抢尸维稳到暴力截访,从骄横的雷语到带血的强拆,最该牢记的,还是人民政府前有“人民”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