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启蒙读本》第3课 社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20:25:46
第3课 社会 
 
世界上有许多同我一样的“人”。所有人的基本性质和基本存在意义都是相同的。
 
人类自原始时期就过着群居的生活。人与人在生活中相互协作,并且逐步发展起较为固定的、涉及到各个方面的、愈来愈复杂的关系形式。这就是“社会”。
社会一经形成,人就在社会中生活。人必然地受到社会的约束;人在自然属性之外又必然地具有了社会属性。

 
 
 
专制主义社会
 
原始的人类处于蒙昧的状态,他们还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社会”。
进入文明时代,人类依次形成了奴隶制、封建制和君王集权制这3种专制主义社会制度。
严格意义上的“社会”的形成,是一种进步;而早期人类社会的专制主义性质,则是原始时期的野蛮性延续、残存的结果。

中国经历了最漫长的专制主义时期。尤其是君王集权制阶段,竟然延续了2000年之久。
最终在西方近代民主思想的冲击下,通过辛亥革命才将其推翻。
 
中国自象形文字形成时期——商周时代——即将“社会人”明确地区分为“民”与“臣”(官)与“君、王”。——没有同一意义上的“社会人”,每个人必定归为这3种社会人中的一种。(此外还有依附君王而生、地位类似大臣的“贵族”。《广雅》 :“贵,尊也。贵贱以物喻。犹尊卑以器喻。”)
普通社会成员被称为“民”。《说文解字注》云:“民,眾萌也。/古谓民为萌。/萌犹懵懵无知儿也。”(所以口语中普通人即自称“草民”。)
君是最高主宰。《说文解字注》云:“君,尊也。/尹,治也。口启发号。”“王,天下所归往。/三者,天地人也。/孔子曰,一贯三为王。”
臣对于君来说是奴才,对于民来说则是“父母(官)”。《说文解字注》云:“臣,牵也。/事君者。/象屈服之形。”“官/治众之意也。”
 
官这个群体只不过是君的奴才,是代君统治民众的工具。
归根结底,天下只是“朕一人”的私家物。
 
将某个人以及某个家族、某个集团的意志和利益置于全体民众之上,竟然被认为天经地义。
民不是作为个个自在的“人”存在,而只是被视为社会的——为君王服务的——机器元件。
他们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被任意剥夺了。
 
民的整体供养着君和官,所以不可能不受重视;然而,作为个体,民事实上是被极端藐视的。

这种荒谬之至的观念,作为君权统治的核心思想,自文字初创直至帝制被推翻,经历了数千年而没有改变。
更可怕的是,这种“草民”意识似乎由于历时太久,已经浸入民族的骨髓,已经演变成一种遗传基因。直到今天,权势者依然视民为草芥,而为数众多的普通人依然自觉不自觉地仰望着“父母官”!



  
近代民主体制
 
专制主义体制的形成,是原始时期的野蛮性延续、残存的结果。
作为一种历史现象,专制主义体制的形成自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然而,就其自身本质而言,它显然是一种荒谬的存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它的荒谬性就愈来愈严重;随着文明的进步,它的荒谬性就愈来愈被认识到,愈来愈遭到强烈的抨击。
新的社会体制必然取而代之。
这种新的社会体制就是近代民主体制。
 
在近代民主体制下,每个社会成员都是同一的“公民”。
这意味着,尽管社会成员的社会分工有所不同,但是从基本权利上讲每个社会成员都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
“公民”的基本权利为法律所明确规定,受到法律的严格地保护。
 
近代民主体制的根本理论就是卢梭等思想家所阐明的“社会契约论”。
转引[维基百科]对《社会契约论》主要思想的扼要阐述:
 
“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
“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
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
 
“政府必须分成三个部分:主权者代表公共意志,这个意志必须有益于全社会;由主权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最后,必须有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人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
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
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很明确的事实:近代文明国家就是实践了社会契约论而形成和不断进步的。
 
 
 
自由、平等、民主3原则

社会契约论立论的根本是社会尊重所有社会成员的的个人意志,并且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意志。
——“人是生而自由的”、“个人意志产生公共意志”、“主权者(应当、必须)代表公共意志”......
由此确立了近代民主体制的3个基本原则:自由、平等、民主。

自由原则
所谓“自由”,就是生命体按照自已的意志生活,按照自已的意志行为。 
在生活的各个方面普遍地表现出来的意志,都可以归结为快感意志;意志实现或意志被压抑,直接地导致快感的或不快感的状态。因此,对于生命体来说,意志实现或意志被压抑——自由或不自由——是决定其快感状态、快感生活状态的最重要的因素。——“不自由,毋宁死!” 
社会成员们的“生命的、生活的自由原则”统一地体现在社会体制上,就成为社会体制的自由原则。——肯定社会成员按照自已的意志生活、按照自已的意志行为的合理性,确定社会成员有按照自已的意志生活、按照自已的意志行为的权利。
自由对于社会成员们的个人生命、个人生活的重要性,决定了自由原则对于社会体制的重要性。——只有能够让社会成员自由地生活的社会体制,才能够被社会成员认可,才是合理的社会体制。而否认了社会成员的个人意志,剥夺了社会成员的自由地生活的权利,社会体制就成为了社会成员的敌对之物,就必然地遭到社会成员的反对,就成为一种荒谬的存在。 

平等原则 
生命体的意志有着绝对的“自由表达、不受压抑”的倾向;意志本身与快感的关系是绝对的正相的——自由则快感、不自由则不快感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生命的自由原则是一种绝对的原则。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必然地受到环境的、条件的限制,生命体却不可能完全地按照自已的意志生活、按照自已的意志行为。也就是说,生命体又不得不压抑自已的意志。从这个意义上讲,生命的自由原则则是一种相对的原则。 
社会是生命体群体的存在形式,社会成员们都同样地具有个人的意志。在社会生活中,生命体与其他生命体发生着关系,生命体的个人意志同其他生命体的个人意志必然地会发生冲突。生命体的个人意志受到这种冲突的制约,在许多情况下,生命体就不得不压抑自已的个人意志。因此,在社会生活中,生命的自由原则就更明显地、在更高程度上是一种相对的原则。 
社会体制理应统一地体现着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因此,它一方面须要从根本上肯定和确定社会成员的自由地生活的权利,一方面又须要适当地制约社会成员个体的意志,公正地对待社会成员之间的冲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这样,就由自由原则自然地推衍出平等原则。 
——在社会生活中,每个社会成员都同样地拥有自由地生活的权利,而不是只有某些甚至只有某个社会成员特别地具有这种权利、其他社会成员却不拥有这种权利;在社会生活中,每个社会成员所拥有的自由地生活的权利都同样地受到制约,而不是只有普通社会成员受到这种制约、某些甚至某个社会成员却可以不受到这种制约。
平等原则是由自由原则推衍而来的原则;对于社会体制来说,平等原则是自由原则得以贯彻的必须条件。只有能够让全体社会成员都平等地享有自由地生活的权利的社会体制,才能够被全体社会成员所认可,才是合理的社会体制。而剥夺了部分社会成员的——普通社会成员的,绝大部分社会成员的——自由地生活的权利,社会体制就成为这部分社会成员的——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敌对之物,就必然地遭到他们的反对,就成为一种荒谬的存在。 

民主原则
    自由原则的作为生命体个体的生命快感原则的一面与作为生命体整体的社会快感原则的一面存在着冲突。社会体制以平等原则协调着这种冲突。
    然而,社会体制作为社会的组织和管理形式,将社会成员层层分化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不平等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又同平等原则形成了冲突。社会体制还须要确立出一种原则,协调这种冲突,以避免管理者利用管理的权力将管理与被管理方面的不平等扩大到自由权利方面,成为自由权利方面的不平等。这种社会原则就是“民主原则”。
    ——全体社会成员是社会的主人。社会的管理权力是全体社会成员委托行政管理机构——政府——代为执行的。社会体制须要确保政府的组建和运作能够统一地体现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符合全体社会成员利益。
    具体地讲,这就是议会立法、议政、审政和法律至上、司法不受行政干扰的制式。
    民主原则的确立基于自由原则和平等原则,而民主制式的确立又成为社会成员能够真正平等地自由地生活的保证。
    民主原则不是像自由原则、平等原则那样地主要只是作为一项社会原则存在着,它更是直接地确定了社会体制的一种基本制式。因此,人们通常就把采取民主制式的社会体制称作“民主社会体制”、“民主体制社会”。
 
    人类的文明社会发展史,主要就是从专制体制社会到民主体制社会的变革史。
    人类文明是从野蛮、愚昧的状态中逐渐地发展起来的。作为一种社会形态的“社会体制”,不但不是根据自由、平等、民主的理想原则设计、构建出来的,反而正是在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形势中形成的,正是从不自由、不平等、不民主的专制主义体制开始的。——专制主义把社会成员个体的意志与社会成员整体意志之间的冲突绝对化,将社会成员个体的意志消解在“社会成员整体的意志”这个抽象的概念之中,从而在事实上否定了社会成员个体的意志。它所奉行的,是反自由的原则。专制主义对社会成员个体的意志的否定,事实上只是对被统治阶层的社会成员的意志的否定。对于统治集团本身的意志,则不但没有否定,反而由于否定了被统治阶层的社会成员的意志、消除了冲突的对象,而失去了制约。它所奉行的,是反平等的原则。专制主义既然从根本上否定了自由原则和平等原则,它就必然地奉行反民主的原则,——它就必然地把理应是维护和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的管理权力变换为可以由统治集团任意地行使的,无视被统治阶层的社会成员的意志的绝对统治权力。
    反自由、反平等、反民主的专制主义社会体制是一个荒谬的存在。它必然地受到社会成员们的强烈的反对。民主主义同专制主义的斗争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从专制体制到民主体制的变革是人类社会形态的最根本的进步。
 
在民主体制已经普遍地确立、民主主义思想已经被普遍地接受的形势下,专制主义有可能抛弃了陈旧的专制体制而营造出一种伪民主体制,以图苟延。伪民主体制仍然是反自由、反平等、反民主的——专制主义的——社会体制。它必然地同样受到社会成员们的强烈的反对。民主主义同伪民主体制的专制主义的斗争仍然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直到伪民主体制变革为真实的民主体制。
 
(说明:以上自由、平等、民主3原则 原文引自[快感学的建立] )
 
 
 
 
集体主义与国家主义
 
个人集合为集体,小到一个班组、一个村落,大到一个国家。
 
集体成员之间愈是团结、友好,集体的工作就愈是容易取得成就,集体的生活就愈是欣欣向荣。
因此,集体需要、并且激励它的成员的集体主义精神。
 
在集体主义精神的鼓动下,成员会珍视集体的荣誉。
并且为集体所取得的荣誉而骄傲。
 
然而,倘若把集体的荣誉置于集体的健康、集体的成就之上,就把关系颠倒过来了。
把集体荣誉置于集体成就之上,表面上看所关心的是集体,实际上所关心的却是个人。
它产生于一种价值依托的心理。——把个人的价值依托在集体的价值上。
由于所依托的对象不是实在的价值,而是表面的荣誉,所以所获得的也只能是虚幻的个人价值。
这是伪集体主义。
 
国家主义具有同样的本质。
国家需要、并且激励它的成员的“爱国主义”精神。
然而,倘若把国家的荣誉置于国家的健康、国家的成就之上,就把关系颠倒过来了。
它所关心的同样是个人,而不是国家。
它的产生根源同样是价值依托的心理。
为数众多的人,庸庸碌碌地生活着,没有成就,甚至没有乐趣。
于是,他希望能够在一声“爱国”的吼叫中感觉到自己的价值。
这是伪爱国主义。
 
当然,还有奴才的国家主义。
他们爱的不是国家,是国家的统治者,而且是专制主义统治者。
这就无须细说了。
 
 
 
 
 
参看:

全面批判我所看到的反民主谬论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2460859&page=1#2460859


 
  
 

名言:
  
 
美国《独立宣言》:
 
人人都从上帝那里被赋予了一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之间成立了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利来自于人民的同意。无论何时,当某一形式的政府变得危害这一目的时候,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新的政府。

 
联合国《人权宣言和世界人权条约》:
 
“人是上帝创造出来的,并且是依照上帝的形象创造出来的,所以,人有着崇高的尊严和价值,这些尊严和价值必须得到充分的保护。人的尊严和价值表现在他的各种权利上,表现在他的生命权、财产权、身体自由权等权利上,这些权利无论在那里,都不能受到侵犯。所以,全世界的国家和政府都应该尊重和保障人的这些权利 。”
 
“人权,简而言之就是人的权利,它是与人的自由、人的尊严、人格的独立和完整紧密相连的人的最基本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使人脱离动物意义上的人而成为社会意义上的人的前提和保障。”
 
“人权,忽视人权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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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人民之所以要有首领,乃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自由,而不是为了自己受奴役,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同时也是全部政治法的基本准则。”
 
托马斯 杰弗逊:异议是爱国的最高形式。

梁启超:“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就是,动物以保生存为唯一目的,而人除了生存以外还要保权利,人如果只有生存没有权利便与禽兽无异。中国最大的耻辱便是神州大地只居住着四万万禽兽。”
 
胡适 :“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
 
林语堂:“中国就有这么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最底阶层,利益每天都在被损害,却具有统治阶级的意识,在动物世界里找这么弱智的东西都几乎不可能。”(网络流行语,据说是林语堂《一夕话》中的话。)
 
哈维尔:“有一个价值高于国家,这价值就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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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罗:“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

洛克:“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否则人类就进入灾难之门。”
 
爱因斯坦:“专制政治的本质不仅在于一个实际上拥有无限权势的人把握权力这个事实,而且在于社会本身变成奴役个人的工具。”
 
里根总统就职演讲:“如果我们要探究这么多年来我们为什么能取得这么大成就,并获得了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未曾获得的繁荣昌盛,其原因是在这片土地上,我们使人类的能力和个 人的才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挥。在这里,个人所享有并得以确保的自由和尊严超过了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为这种自由所付出的代价有时相当高昂,但我们从来没 有不愿意付出这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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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里克·弗罗姆:“民族主义是我们的乱伦模式,是我们的偶像崇拜,是我们的疯狂。“爱国主义”是它的迷信崇拜。不必说,我所谓的 “爱国主义”态度将自己的国家置于人道之上,置于正义与真理的原则之上。” 
 
恰达耶夫(俄国作家) :“我们这个民族,从来没有令人激动的时刻,我们从来没有高尚的行为,我们从来没有激动人心地让崇高的道德发挥力量的这么一个时代,我们对人类的价值,人类的 文明,没有任何重大的贡献,我们一直在玷污它们!我们给世界,给人类提供的仅仅是教训!我们的本事就是奴役自己和奴役他人。”
 
布什总统:“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