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中国女性生存现状——更多机遇,更多困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1:07:14
 

纽约时报:中国女性生存现状——更多机遇,更多困境

译者:Bender.Z2010年11月26日 21:56浏览量:202评论数:0

关注当代中国普通女性生存现状。

频道:社会类型:文章专栏:纽约观点标签:中国女性

原文标题:For Chinas Women, More Opportunities, More Pitfalls - NYTimes.com(查看原文推荐)

原文链接:http://www.nytimes.com/2010/11/26/world/asia/26iht-china.html?pagewanted=1&_r=3&ref=global-home

原文作者:DIDI KIRSTEN TATLOW

图为安琪儿•冯(Angel Feng),26岁,毕业于法国的一所商学院。摄于她所供职的北京某写字楼大堂。

北京——安琪儿•冯发现,她的工作机会常常止步于用人单位最后一个问题。

这位26岁的法国商学院毕业生精通中文、英语、法语和日语;在今年一到四月间,她面试了北京的好几家私营公司,希望能够在这些薪酬水平最高的企业里找到她的第一份工作。

“通常,公司老总就我的资历条件提几个问题,然后他会问:‘我注意到你才刚结婚不久。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要小孩呢?’这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那“最后一个问题”。我往往会回答,至少5年以后再考虑这个问题,但是他们并不相信我说的话,”冯小姐表示。

中国进入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也给中国女性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现代社会的女性不再像她们的母亲那样,工作,甚至是私生活都常常由国家来决定。如今,她们在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大的发言权。农村女性不再被人民公社所束缚;城市女性也不再被工作分配问题而苦恼,结婚也不再需要得到工作单位的允许;尽管她们在生育方面仍然没有生育权——如果要生小孩,她们必须获得当局的允许。

然而,与自由随之而来的是风险。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男性的价值要高于女性,共产党在执政初期积极支持女权,使得长期以来重男轻女的偏见一直处于被抑制状态,而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结构逐渐分崩离析,这一强大的传统观念又死灰复燃。在一个劳动力过剩的经济社会,很多雇主通常倾向于不雇佣女性职员;因为女性雇员会休产假,雇主还要支付一定的生育费用,这些都会给企业的经营成本带来额外的负担。而法律则规定必须由雇主承担这笔费用。所以,很多女权主义者希望能够寻求一项由政府支持的生育保险体制,从而减少这方面的歧视。

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就算像冯小姐那样高素质的求职者,想要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也相当困难。在这个高度竞争的世界里,中国女性正面临着强烈的认同危机;如何应对这一现状,现在看来是非常实际的问题。

“困惑,这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我们不知道我们是谁,我们应该是什么样的,”杂志专栏作家秦丽雯(Qin Liwen,音)表示。“我是不是该做一名“女强人”,努力赚钱,打拼事业,可能会变得很富有;而与此同时却要冒着找不到老公,或者是无法生孩子的危险?或者我应该把自己嫁出去,成为一名在家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抑或是,干脆成为一个‘狐狸精’——就是嫁给一个有钱人,开着宝马四处闲逛但同时还必须忍受老公有外遇的那种女人?”

冯小姐在一家品牌推广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

“那个地方真的非常差劲,”她说。为了削减成本,推广活动刚刚结束,就解雇了大批员工。工作时间也很长。有位同事怀孕晚期不幸流产,公司还要求她在三天之内回到工作岗位。冯小姐的这份工作月薪5,000元人民币,差不多相当于745美元。此外,没有任何福利。

7月份,冯小姐从该公司辞职,尔后加入了一家由教育部开办的半政府性质组织,相对更有保障。

薪水较之前要低一些,月薪约625美金,但是可以免费在政府食堂午餐,她重新享受到了原先社会主义时期才有的福利待遇,包括住房津贴。工作时间也固定,从上午8:30到下午5点,每周双休。最重要的是,她的雇主,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China Education Association for International Exchange),并不反对雇员生养小孩,另外还提供至少90天的带薪产假。

这份儿工作也许“有点无聊,”但是就目前来说,像其他人一样,冯小姐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政府部门的工作机会非常受女性欢迎,因为她们的权利会受到更好的保护,” 汕头大学文学院妇女研究中心负责人冯媛(Feng Yuan,音)表示。

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Beijing Zhongze Women’s Legal Counseling and Service Center)主任郭建梅(Guo Jianmei,音)律师坚持认为,总的来说,当今社会,中国的妇女权利较三十年前有了很大的改观。

“她们对自己的权利也有了更多的了解,”她说。“她们接受了更好的教育。对那些拥有竞争意识的女性来说,这个世界充满了机遇和挑战,她们可以成为女实业家,科学家,农民,甚至成为政坛领袖。这确实是个相当大的转变。”

女性权利至少在书面形式上受到了良好的保护。2005年,政府修改了1992年颁布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了性别平等将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它也首次将对妇女实施的性骚扰行为定为犯罪。

然而,性别歧视却是普遍存在的。有关专家表示,只有少数女性敢因不公平雇佣行为、因怀孕或产假被解雇或性骚扰等问题向法院起诉雇主。在发布招聘通知时,雇主们普遍都会注明详细的岗位需求,包括年龄,性别和外貌特征等。

法律本身就存在不足之处。冯媛(Feng Yuan,音,与安琪儿•冯无关)表示,一个主要的问题在于,法律并没有对性别歧视作出界定。相关法律依然还保留着“在同样的岗位上,女性要比男性提前5年退休”这种长期存在的规定,女性的收入和养老金也就因此而少于男性。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杨菊华教授援引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说道,2008年,中国15岁以上的女性雇佣率达到了67.5%。这一比例低于最近出台的政府统计数据,政府数据显示,从2000年起,16到54岁的女性雇佣率在71.52%,与之相对应的是,16到59岁的男性雇佣率在82.47%。杨女士经过计算得出,女性的薪资水平仅相当于男性的63.5%,这个数据低于2000年的64.8%。


图为施在虹(Shi Zaihong,音)在工作中。现年41岁的施女士于1987年来到北京当保姆。如今,她同时兼任10份清洁和照看小孩的工作,每月挣7,000元人民币。

但是,坊间流传着许多女性的成功故事,这些成功大都建立在辛勤工作的基础之上,也
不乏一些运气成分。施在虹便是其中之一。

现年41岁的施女士,出生于中国中部省份安徽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87年,施女士来到北京当保姆。那个时候,她每月能挣40元人民币。

如今,她同时兼任10份清洁和照看小孩的工作,每月挣7,000元人民币。她的丈夫经营着一家制作广告牌的小公司,她和她的丈夫一起在北京的近郊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人民币的房子。这对一个只受过5年教育的外来打工者来说,无异于一项惊人的成就。

当她谈到自己稳定增长的财富时,眼中闪耀着光芒;这些财富已经远远超过了她的母亲辛辛苦苦在庄稼地里种地攒下的微薄积蓄。“我不会放过遇到的每个机会,我一直都在努力工作,”她说,“一切都挺好。非常好。”

施女士有个16岁的儿子和一个3岁大的女儿,她表示,因为她购买的房产有附加的户口政策,现在她可以申请把孩子合法的迁到自己身边来了。孩子们一直跟着外公外婆住在一个只有300人的小山村里。“外出打工最难的就是,不得不把孩子留在老家,”施女士说道。

42岁的刘燕(Liu Yan,音)与施女士的背景则完全不同。她的父亲是中国西南部四川省的一名演员,母亲是一位歌剧演唱家。她在中国第一家私营旅行社工作,现在已经是一位成功的商业顾问了。刘女士社会经验丰富,人际关系广泛,她擅长把人们组织到一起共同“推进”项目的进程。她离了婚,有一个10岁大的女儿。

“我现在的生活简单自由,”她说。可是,“我的家人老是觉得离婚太傻了。在中国,女性就不应该提出离婚。”关键在于,她觉得自己再婚的前景黯淡。

“传统观念又再次复活,来势凶猛,但是它并不一定就是好的,”她说。“对中国男人们来说,有条底线是不能越过的。他们的‘面子’你必须要照顾到。总之,他们觉得我这样的女人没什么女人味。他们喜欢年轻姑娘。他们认为,女孩子‘甜美可爱’才是美。”

她说道,在中国,对那些家庭条件好的已婚女人来说,就得忍受自己的丈夫在外“彩旗飘飘”,因为社会就是这样,人们都觉得这是你们女人应该承受的,男人嘛,玩玩无伤大雅,你女人因为这个闹就是不应该。1949年共产党执政以来立法禁止的纳妾行为(包二奶,找小三),如此又在社会横行起来。

“大部分的女性认为丈夫有外遇是迟早的事儿,”她表示。“男人有权有势,女性处于弱势,而且在乎的东西太多,因而能失去的东西也就很多。但是我只想快快乐乐的生活。那种事情我接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