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官员签批公函致法院改判房产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1:11:09

 一份由西安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签批的公函被曝光后,西安南郊世家星城多起正在诉讼维权的业主,开始有了“行政干预司法”的担忧。

位于西安南郊三环边上的世家星城,由于房屋质量等各方面问题,过去五年里引发了业主一波又一波信访风潮,被政府定性为“西安近年最大的房地产信访案件”,各级接访干部也努力劝导业主走依法维权道路。

政府劝业主维权走法律途径

11月9日上午,一条被泥灰覆满的道路延伸到世家星城小区,沿途不断看到围墙、栏杆上贴有“世家星城房屋转让”字样的广告。

此时的凄清景象已与世家星城当初的辉煌形成鲜明对比。这个大约从2000年就开始投入开发的楼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被视为人文荟萃的西安南郊的最大楼盘。而这一时期的开发商西安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房公司”),也是西安地产界响当当的实力派。

然而,自从2005年部分业主入住后,陆续发现世家星城的房子“就像得了炎症,今天这里漏雨,明天那里滴水”。世家星城小区业主委员会现任主任樊罗池11月10日告诉记者,有600多户都反映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

以后,随着二期、三期交房,越来越多的业主加入到投诉世家星城的行列,据统计,投诉的问题包括改掉规划中的广场、大修基金被挪用、不按时办理房产证,以及供暖、噪音等各个方面。

针对层出不穷的问题,业主最开始向开发商反映,以后投书媒体,再后来投诉到各职能部门,然而往往老的问题还没解决,新的问题又接连冒出,不久,窝火的业主们就走上了信访道路。

“那时候,他们到政府门前唱歌、跳舞、拉横幅,甚至堵马路。”今年54岁的樊罗池学生时代就做过学生会主席,后来在单位做过工会主席,他当时觉得这些做法欠妥,好心给业主指了两条“合法道路”,“一是信访,二是走司法途径,总之不能这样闹政府。”

这一时期,政府也出面积极疏导业主。经过政府悉心劝导,世家星城部分业主后来选择了“司法程序”,他们根据各自问题门类组成不同的诉讼团体,分别将开发商西房公司告上了法庭。

据西安本地媒体披露,2010年10月前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世家星城60名业主联名状告开发商“入住两年没有房产证”案件,另有一起120户小区业主联名起诉该开发商的案件也已开庭。

“带头大哥”的艰难诉讼

事实上,在世家星城业主的法律维权道路上,作为苦主之一的西安翻译学院才是“带头大哥”。

2005年5月20日,西安翻译学院(下称“西翻”)与西房公司签订《团购协议书》。协议约定,西翻以5449万余元总价购买世家星城三期G区28号楼住宅和29号楼81套住宅及三期G区地下车位30个,团购优惠单价每平方米2846元。

转眼到了交房时间,西房公司却毫无动静。“我们之前经常跟西房公司联系,没有任何说法,派人到工地上去看,发现才做了些基础工程。”西翻一方代理律师宋文利告诉记者。

2009年6月,眼看拿房无望,西翻将西房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西房公司“立即交付(《团购协议书》约定)房屋”,并承担“延迟交房违约金”。

“光案件受理费就有40多万元,西翻可以说冒了很大的风险。”宋文利说,实际上,在业主联名起诉开发商这项法律实践中,往往因为诉讼经费筹措不齐导致业主放弃法律维权,“有些业主怕官司输掉赔了诉讼费,宁愿投身信访。”

然而,西翻在法律维权道路上的“冒险”取得了成功。2010年4月9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西房公司应按协议向西翻交房,并支付迟延交房违约金11433768.56元。终审判决不久,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执行,并分三次查封了世家星城三期近20套房屋。

“意外”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另一家知名房地产企业西安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天地源”)将一份《执行异议申请书》递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书称,早在2007年,天地源与西房公司就签订了收购协议,“西安中院查封的房产在2007年已经转让给天地源,属于天地源所有。”天地源要求解除查封。

下发红头文件干预判决执行

10月25日,宋文利从法院拿到一份由天地源提交的“特殊”证据后,情况开始变得愈加复杂起来。这份特殊的“证据”题为《关于世家星城项目涉诉有关情况的函》,指明发给“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函件开头简单介绍了世家星城“盘子大、问题多”,然后提出“为了稳定大局”,接着开始了以下表述,“目前你局正在执行省高院判决的西房公司与西翻一案,近日西房公司、天地源向我中心反映,其资金运作遇到了困难,工程建设及交房受到了影响。”

函件最后直接“对于案件的执行”给出了三点建议:

“一、西房公司、天地源公司筹措到的资金,由其先行用于后续工程建设,保证世家星城分期向业主交房目标任务的完成。请你局暂缓执行有关赔偿。”

“二、西房公司和西翻一案,由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你局进行调解,达到事了案结。”

“三、关于天地源世家星城项目F区七套商铺因西房公司债务问题被查封一事,鉴于天地源与西翻并无关系,请你局复核后,对天地源的资产予以解封。”

这份落款日期为9月29日的函件,正文前空白处有“张建政”于10月8日手书批示:“请常西岭(西安市中院副院长)院长审核后,以市信访接待中心名义给中院执行局行函,请市中院综合考虑,妥善处理。”

11月8日上午,西安市信访局确认,这份公函确实出自信访中心,而批字的张建政系西安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西安市信访局局长,信访中心主任。

“你找他信访协调,他叫你上法院告状;你到法院告状,他出红头文件。”西翻工作人员甚至指责,红头公函第一条“暂缓赔偿”、第三条“予以解封”,实际是对高院判决和中院执行的改判,“是严重的行政干预司法”。

(据11月23日《瞭望东方周刊》)

延伸阅读

2010年3月1日

陕西省国土厅否定法院判决

2010年7月17日,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和波罗镇樊河村发生了群体性械斗,此事被当地称为“7·17事件”。其导火索是一起久拖不决的“民告官”案。

之前,这起矿权纠纷案,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生效。但2010年3月1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判决”性质的协调会,以“会议决定”否定生效的法院判决,最终导致矛盾激化,事态升级。

2008年5月4日

陕西省政府公函干预最高法

同样是在陕西省横山县,同样是一起关于矿权纠纷的官司,在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审理的过程中,却收到一份来自“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的函件。

知情人透露,2008年5月4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一份《关于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探矿权纠纷情况的报告》。

据介绍,该报告有“如果维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将会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对陕西的稳定和发展大局带来较大的消极影响”这样的表述。

新闻快评

“公函改判”是法治社会之耻

“你找他信访协调,他叫你上法院告状;你到法院告状,他出红头文件干预。”这不仅是西安翻译学院的困惑,也是社会上普遍的困惑。网上曾有个长段子,其中一部分是“你跟他讲道理,他给你讲法律;你给他讲法律,他跟你讲权力”。仔细看看,说的就是西安。

不知道是陕西有行政干预司法的传统,还是有司法抗行政干预的传统,只今年,媒体曝光陕西行政干预司法和司法抗行政干预的案例就有两起,理由与这次的“公函改判”如出一辙:为了稳定。

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和行政部门可谓是穷尽手段。职权范围内,无论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无论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都会使用。职权之外,则是干预司法。司法贵在公正,而公正的前提是独立。有时候,提司法独立是很奢望的一件事。因为法院的人财物受制同级地方政府,法院往往被政府视作保持稳定的一个手段,而法院自己也不得不选择更多地依附地方。“大案讲政治,中案讲政策,小案讲法律”,此言虽有戏谑的成分,但也不能不说是现实的折射。在这种情况下,原本应该是监督政府的法院,却成了政府推进工作的一个工具,所谓司法公正和独立,对权力忌惮三分。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底线,权力和法院如此顶牛、对着干的现实告诉我们,行政权力缺乏操守,往往意味着社会正义底线的一步步退守。更耐人寻味的是,权力干预司法,还打着诸如大局、稳定的旗号。难道大局和稳定就意味着牺牲人的权利,牺牲司法的尊严?果真如此,这样的大局和稳定不要也罢。 (王攀)